廬山會議後面對康生的惡意「栽贓」(3)

廬山會議後面對康生的惡意「栽贓」(3)

7月21日晚,我陪同李立三夫婦先去青島,住居庸關路10號別墅,目的是在那裡等候他的兩個孩子的到來。8月初,英娜、雅蘭放暑假後到達青島,適逢8月5日發生了美國轟炸越南的北部灣事件,國際形勢頓時緊張起來。李立三滯留青島,未再前行,8月28日返回北京。

回北京后,李立三又要我向公安局外僑科詢問,回答說已轉報公安部了,還沒有得到公安部的批准。李立三感到不安,怕發生變故,9月7日,又給陳毅寫了一封信,再次向老朋友求助。信的全文如下:

陳毅同志:

有一個問題,希望得到你的幫助和指示。

李莎於七月二十日向北京市公安局外僑科寫了申請書,請求加入中國國籍。據說,市公安局已向公安部請示,可是到現在還沒有得到一定的答覆。現將李莎的申請書抄上一份,請你考慮,可否通知有關機關,早一點審查和解決李莎加入中國國籍的問題。望示知。

敬禮!

李立三

(1964年)九月七日

給陳毅的信送出不久,我接到北京市公安局外僑科的通知,要我去那裡為李莎辦理加入中國國籍的正式手續。從此,李莎就正式成為中國公民。

但是,在辦理李莎加入中國國籍的手續時,北京市公安局外僑科還是不收李莎的蘇聯護照。我把護照帶迴向李立三作了彙報,他要我放在保險柜里。

1966年6月底,我從河北省宣化縣搞「四清」工作的農村回到北京。代理我工作的樑柱對我說,前兩天李立三還說要打長途電話叫你回來,現在你回來了正好。我見到李立三時,他說,北京外國語學院有人反映,李莎雖然加入了中國國籍,但她的蘇聯護照還沒有交,而且還拿出去使用。意思是說,李莎加入中國國籍是假的。李立三要我為他作證:(1)李莎要交出護照,是市公安局不收;(2)在加入中國國籍后,李莎的護照一直在我的保險柜里,沒有拿出去使用過。我把護照從保險柜取出后,李立三對我和樑柱說:再保存這個護照沒有什麼用處了,反而會帶來不必要的煩惱。他提出,由我們三個人當面把護照銷毀,然後共同寫出一個書面證明給外語學院。當時,我不同意這樣做,主張把護照送到外語學院黨委去,放在李莎的人事檔案里。大家都同意這樣辦。

第二天,我同李莎一起到了北京外國語學院,找到俄語系黨總支負責人,向她說明了護照沒有交出和保管的情況。那位女同志說,這個問題已經搞清楚了,沒有再問護照的事情,把護照收下了。護照風波得以平息。

但是,事實是無情的。李莎雖然辦理了加入中國國籍的一切合法手續,已名副其實地是一個中國人了,卻永遠也改變不了她是俄羅斯人——一個地地道道的外國人的身份。在形而上學十分猖獗的年代,李立三始終沒有能夠逃脫由於他與一個外國女人結婚、生活所帶來的厄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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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三之謎:一個忠誠革命者的曲折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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