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夏季 那個秋天》第十六章(2)
酒鬼一個人鑽進了一家酒吧,要了一瓶上等烈酒,開始往下灌。樂人正在演奏,那個糟糕的歌手開始模仿起貝蒂·希金斯,那一曲《CASABLANCA》唱得真是糟糕透了,和毛驢的放屁一樣愚蠢。酒鬼惟一能做的事情只能是喝。他信得過酒。酒到了一定的時候會在他的**里唱歌的。酒是最好的歌手,它勝過斯特華特,勝過列儂、惠特尼、正直兄弟、ABBA樂隊,它甚至勝過了用漢語歌唱的歌手酒鬼。然而酒鬼那小子不行了,他讓酒害了,他掉進酒缸里再也爬不上來啦!
耳朵里到處都是聲音。鼓、電腦印表機的針卡、乾杯、「這狗日的不是東西」、皮肉生意、手機的鳴叫、嗑瓜子、打嗝、「買五杯送一盤水果」、阿拉伯兄弟的交談,還有電視屏幕上的施拉普納。酒鬼眯了一隻眼,無目標地打量。他的打量是投入的,卻又是目中無人的。酒已經使他的瞳孔散光了,像杯子的邊沿,一對情侶正在接吻,酒鬼看見小夥子已經把舌頭伸到姑娘的嘴裡去了,他喉頭的位置在那兒,往上吊。這是**的途徑之一,不需要床,不需要太多的動靜。烏龜。河蚌。**是遺忘嗎?**是飽和,短暫,隨即放棄。酒鬼把手伸進褲襠,撫摸自己,沒有任何起色。車禍之後他就徹底不行了,車禍殺死了一個男人,只給他留下一條性命。這等於說,酒鬼的身上每天都背了一個「男人」屍體。
耿東亮在哪兒?這是個漂亮的小夥子。可愛,簡單,羞怯,乾淨。男人必須乾淨,但是酒鬼臟。因為酒鬼不是男人。酒鬼決定把耿東亮叫來,陪他說說話,陪他喝點酒。酒鬼站起身來,打了一個趔趄,走到吧台,拿起了投幣電話。他摁下了耿東亮的尋呼號,他要把這個小夥子呼來。他一定會來。羞怯的男孩才是好男孩。
呼完了耿東亮,酒鬼就回到座位上去,他喝了一杯,又替耿東亮喝了一杯。酒不錯,有了歌唱的跡象,尋呼機就是在這個時候響起來的。酒鬼愣了一會兒,把手伸到腰裡去,取下了耿東亮的BP機。酒鬼看了半天,把BP機扔在了桌面上,大笑起來,高聲叫道:
「傻小子,我不是你!」
凌晨兩點酒鬼已經大醉了,但是能走路。他走到馬路的正中央,一邊走一邊叫喊。他說,傻小子,我不是你。他說,傻小子,我不搞同性戀。他說,傻小子,來看看我。他說,傻小子,我早就不中用了。他說,傻小子,讓我撫摸你的皮膚。他說,傻小子,你害怕我做什麼?他說,傻小子,你把我扔在了酒里。他說,傻小子,別他媽做什麼歌星夢了。他說,傻小子,你為什麼躲著我?他說,傻小子,你找不出第二個讓我喜歡的人。他說,傻小子,一個吻等於三兩白蘭地。他說,傻小子,今晚你睡在哪裡?他說,傻小子,我們都是河蚌,要不就是甲魚或烏龜。他說,傻小子,我為什麼不是女人?他說,傻小子,你為什麼不是姑娘?酒鬼仰起頭,站住了,彷彿上帝就站在五米的高空,他伸出一隻手,厲聲責問說:「你犯了錯誤,讓我承受什麼?」
酒鬼說:「交警!交警呢?」酒鬼指著天,大聲說,「讓他走開!」
秋天的意味越來越濃了。大街上有了梧桐樹的落葉,它們體態很輕,十分散亂地貼在水泥平面上,葉子的凸凹輪廓也就分外有了涼意。
紅棗堅持每天到李建國的面前露一次臉。到李建國那邊露個臉不算太難,困難的是必須和舒展一起排練。排練的次數多了紅棗都有些害怕這位「阿妹」了。說不上怕什麼,紅棗就是怕面對她,怕和她對視。一和她對視紅棗就會覺得舒展的目光能長出蜈蚣的爪子來,爬到他的瞳孔里去。每一次排練對紅棗來說都是受罪,像判了什麼刑似的,有一種說不出的鬱悶。說什麼也不能這樣下去的。紅棗壯了膽子便往李建國的辦公室里去,他一定要請求李建國讓自己從這對「金童玉女」中解脫出來。
紅棗走進1708號辦公室,開門的不是李總,卻是越劇小生筱麥。李建國剛剛從大班椅上站起身,似乎正要出去。李建國對紅棗說:「等我一下,我去一下洗手間。」紅棗只好站在那裡乾等。筱麥卻走到大班桌的後面去了,坐到李建國總經理的轉椅里去。她決定利用這個短暫的瞬間拿紅棗開開心,做一個小遊戲,坐也是坐著。筱麥坐好了,拿起李總的香煙、打火機,自己給自己點上,而後猛吸一口,把鼻孔對準紅棗的方向,筱麥歪著腦袋,目光是斜視的,她就拿自己斜視的目光緊緊地盯住紅棗。紅棗一和漂亮的女孩子獨處便有些不自在,正打量著窗外。這時候便聽見筱麥乾咳了一聲,一回過腦袋自己的目光就讓筱麥叉住了。筱麥的眼睛大而亮,目光清澈如水,有流動與蕩漾的俊彩。紅棗心裡頭一緊,就把腦袋偏過去了。但兩秒鐘后紅棗就轉回到原位了,筱麥的目光依舊,而腦袋卻側得更厲害了,目光的度數也更大。筱麥掛著下嘴唇,慢慢又把下嘴唇咬在了嘴裡面,目光裡頭連一點退讓的意思也沒有,帶了一股極聖潔的淫邪,紅棗的胸口猛一陣跳,眼睛又沒地方躲,只好傻乎乎地和筱麥對視。在這個漫長的歲月里紅棗發現筱麥的胸脯開始了起伏。有了風花與雪月,紅棗的腦袋裡春雷一聲震天響,他的身上突然湧上了一股出奇的膽量,他居然有勇氣堅持這種對視了,身體通了電,的全是火花和被擊中的那種麻。兩人的目光互不相讓,空氣澎湃起來,生出了無數的漩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