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章?意興闌珊 難圓夏威夷夢(2)

第五十二章?意興闌珊 難圓夏威夷夢(2)

與此同時,在這份五星級酒店項目的合同草稿中,關於合營雙方的責任規定,更有很大的出入。原來港方只是負責按合同規定提供合營公司各個發展階段所需的資金和協助辦理合營公司委託的其它事宜這兩項。而新擬的合同中,除上述責任外,擴大到所有工程的設施、施工的經營管理、選購機械設備材料、提供安裝調試技術人員及人員培訓各項事宜,而中方責任,除保留辦理合作公司營業執照,及提供土地使用外,其它責任則由「負責辦理」改為「協助港方辦理」。

霍英東父子研究之後,決定不簽這兩份合同,海南方面赴港招商時自然不獲而歸;這樣,霍英東同海南合資方面的矛盾表面化了。

至此,霍英東開發海南的事業,走到了十字路口。

除霍英東一人之外,幾乎所有的親戚朋友、公司同事均一致主張乘時而退。

曾經為霍英東投資開發海南出了九牛二虎之力的王寧世寫信給霍英東:「這是我們利用股權變化體面退出牙龍灣開發的絕好機會,否則我們將在牙龍灣的問題上越陷越深,越被動。」

王寧世在信中還列舉出了退出的兩大理由:一、少數民族問題,外地人與當地人關係問

題棘手;二、投資環境差,合股人之間關係難協調。

霍英東的秘書凌漢偉也認為,海南的人事制度、做事方式,都影響霍英東的投資興趣。合作得不順利,不愉快,不如放棄。

難圓「東方夏威夷夢」

「你是否覺得,牙龍灣項目已經成了你的負擔和包袱?」我問霍英東。

「是的,是包袱。我對我的子女說,我個人都想不通:我去中國做100件事,99件做得好,只有海南一件做不好,怎樣解釋?是海南問題,還是我的問題?」

「那你是否決定放棄?」

「還沒完全放棄,還繼續給錢。」

1994年11月7日,霍英東給海南省長阮崇武寫了一封信,對合作開發牙龍灣事宜,由於種種原因未能順利進行,深感遺憾。霍英東寫道:「為了表達本人對海南開發支持的誠意,本人擬先行撥出1000萬港元,給你們進行該地前期綠化等工作,希望開發工作能迅速展開,尚望予以同意!」

霍英東向我解釋,他只是希望將高爾夫球場搞下去,把海灘搞得青青綠綠,從精神上支持海南開發。

霍英東說:「搞高爾夫球場,其實是將環境改造好。我印象中,在大東海海灘種椰子樹很好看。種草,種樹,一畝1000元,2000畝就是200萬元。我現在給你錢,1000多萬,如果你不做,我沒有辦法。這種事,我們不可能拔苗助長。」

「搞完高爾夫球場,下一步怎麼辦?」我問。

「都要做的。因為高爾夫球場不是靈丹妙藥。高爾夫作用不大。現在看來,只能按部就班。夏威夷都搞了幾十年。海南的發展,不是一朝一夕能搞得起來的。中國的事情,與布吉、巴里島不相同……」

無法由自己去圓「東方夏威夷」的夢,霍英東感到深深的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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紅色資本家:霍英東全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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