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立風波(1)
歲月如梭,轉眼就到了光緒十三年(1887年)到了皇帝親政的年齡,但對慈禧畏懼到極點的醇親王奕深知太后最不能放下的就是手中的權力,於是他以國事多艱懇請慈禧太後繼續訓政。
此後又過了兩年,19歲的光緒已經到了大婚的年齡,慈禧決定把娘家弟弟桂祥的女兒——比光緒大三歲的葉赫那拉氏冊立為皇后,以便能在光緒的身邊安插一個耳目。
把光緒抱進宮的時候實際還不到4歲,當時他還睡著,等醒來的時候不僅進了皇宮而且成了小皇帝。
從父系這邊說慈禧是他的伯母,從母系那邊論太后是她的姨母,從名分上他是皇太后與咸豐的過繼兒子。
但慈禧已經感到:從小看著長大的光緒還不如沒見過幾次面的兒媳婦——也就是光緒皇后,對自己更親。
從光緒親政,母子之間的關係就更微妙了,說穿了就是個「權」字。
如果光緒在對國家的治理上同慈禧的意見一致,也許問題就不會那樣尖銳。
關鍵是光緒認為慈禧將近30年的統治經驗已經難以應對當前的國際形勢,必須改弦更張。
而慈禧對手中的權力又是如醉如痴,愛不釋手,從北洋水師到軍機處、總理衙門、督撫、都統的任命都把持在她的手裡。
對光緒來說,祖宗家法就是慈禧掛在嘴邊的口頭禪,就像是唐僧套在孫悟空頭上的緊箍咒……祖宗家法上哪一條允許太后垂簾聽政?哪一條允許兄終弟及?哪一條允許割地賠款?再說祖宗家法也是在清朝崛起時逐漸形成的,也是在實行過程中不斷改進的,哪有一成不變的道理!馬關條約談判北洋水師提督衙門而光緒卻偏偏不像他的生父那樣謹小慎微,卻像師傅翁同(he)。
翁同是咸豐六年(1856年)狀元,但他並不是那種純粹的書獃子,管過戶部,也在軍機處、總理衙門當過差,有一定的從政經驗。
同治即位后,他不僅同李鴻藻一起擔任帝師,還負責給兩宮皇太後進講《治平寶鑒》,同慈禧、慈安都有半師之份。
在光緒二年小皇帝六歲時就在翁同的教育之下……翁同不僅給光緒講國學,還給他講治國安邦的道理,甚至讓光緒跟同文館的學生學習外語,從而在給處在紫禁城的皇帝打開了一個了解外部世界的小窗口。
翁同是竭盡全力想為大清王朝培養出一位有作為的皇帝,一位使中國走向自強的皇帝,而這就註定了光緒同慈禧在意識上的差異。
翁同愈是盡心培養光緒,光緒同慈禧的差距就愈大。
在《馬關條約》簽訂后,光緒在翁同的影響下同維新人士開始來往。
一向惟慈禧之命是聽的光緒,這次居然破釜沉舟,竟讓慶王轉告慈禧:「朕不能為亡國之君,若不予我權,寧遜位而已。」這實在太出乎慈禧的預料了,按照慈禧的性子,她恨不得立即把光緒廢了……她既然有能力把光緒立為皇帝,就有能力把他廢為庶人,但要找一個替代光緒的人,總得需要時間去物色新的人選……
別看慈禧對洋務、對維新不那麼了解,但對變法以及變法的後果還是略知一二的。
變法也好,維新也好,必然要觸動方方面面的利益,堪稱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就說科舉考試,真的廢除了那些讀書人入仕的前程能消停嗎?再有就是旗人的錢糧,朝廷視旗人為根本已經養了200多年,士農工商他們哪樣也幹不了,真的斷了錢糧,就得去喝西北風。
最讓慈禧接受不了的就是「須博採西學之切於時務者」,學西法、興民權,皇家的權力還能保得住?於是,她決定欲擒先縱——表面上同意光緒變法,先由著他們去鬧——等時機成熟了再收拾光緒以及支持變法維新的人。
光緒進行戊戌變法的時間已經是1898年(光緒二十四年),此時日本的明治維新已經完成了30年,而西方列強又處於從自由資本主義向壟斷資本主義轉變的時期,對殖民地、半殖民地的依賴——也可稱之為控制進一步加強,國際環境已經不同於30年前。
更何況日本的「倒幕運動」已經基本摧毀了國內的封建勢力,而光緒手中沒有一兵一卒……當維新黨人得知慈禧有廢黜光緒之意后,決定由譚嗣同去說服曾經同「強學會」有聯繫的袁世凱派軍隊包圍頤和園,迫使慈禧真正兌現歸政皇帝的諾言。
袁世凱表面同意支持變法,私下立即向上司榮祿告密。
而袁世凱的告密則使得本來就舉步維艱的變法陷於失敗——慈禧立即從頤和園返回紫禁城……戊戌六君子被殺,康有為、梁啟超流亡海外。
慈禧發動政變、囚禁光緒、廢除新法,並準備廢黜光緒……由於被慈禧通緝的康有為、梁啟超等維新人士在逃跑時曾得到外國駐華使館人員、外國輪船的幫助,因而使得已經獨斷專行將近20年的慈禧對洋人懷恨在心……更讓慈禧惱火的是,她選定大阿哥作為同治繼承人的計劃,也因未能實現光緒皇帝病危、乃至駕崩,而不得不推遲。
劉坤一、張之洞等封疆大吏,紛紛給朝廷推薦各地的名醫來給光緒皇帝治病,其中還有外國醫生,慈禧只能假戲真唱,但光緒的脈象是「六脈平和」根本就沒病,這樣一來光緒駕崩的時間只能往後推……從內到外的阻力都讓慈禧怒不可遏……《馬關條約》的簽訂、列強掠奪與奴役的深入,都使得民族矛盾急劇尖銳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