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受傷了,明天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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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10-09-09

……手受傷了,明天還上12000千字

中國古代對女子的稱呼

古時的帝王將相如何稱呼自己的親人

從「老公」的稱呼來歷,看男人地位的變遷

中世紀與文藝復興后的鏡子

各朝代名稱的來歷

歐洲中世紀的貴族爵位體系各稱呼簡介

介紹一下歐洲中世紀的貴族爵位體系,以下按照級別高低排列,括弧中為女性成員稱謂。

皇帝

國王

下面為各個貴族

1.大公:grandduke(duchess),神聖羅馬帝國的最高貴族等級,第一個被稱為大公的是15世紀時期強盛的勃艮第公爵腓力三世。

2.大公:archduke(archduchess),這個頭銜和在其他日耳曼貴族家族中用的grandduke明顯不同,似乎僅在哈布斯堡家族的領地中使用。奧地利王室始終保持archduke的頭銜,以顯示自己和其他德意志各邦的區別。

3.選侯:elector(electress)神聖羅馬帝國選侯.帝國會議最高組織的成員,擁有選舉德意志國王和神聖羅馬皇帝的權力。

4.親王:prince(princess),西班牙葡萄牙稱infante

prince這個頭銜在歐洲有很多含義:

1)君主的兒子或王位直系繼承人。

2)在繼承順位上的其他王室成員。

3)女王的配偶。

4)中世紀奧地利的一個爵位,級別在公爵和伯爵之間。

5)沒有得到王室封爵的平民貴族,但掌握了政權,建立起世襲的君主國,這些國家的君主稱親王,比如今天的摩納哥和列支敦斯登。

5.公爵:duke(duchess),德國稱hertog,,沙俄對等的爵位稱kniaz。英國的公爵一定是王室成員,第一位英國王室公爵是14世紀的康沃爾公爵黑太子愛德華。在法國,公爵是領主的最高等級。在德國,中世紀早期的五大公爵(薩克森、法蘭克尼亞、巴伐利亞、士瓦本和洛林)是德國貴族的最高頭銜。在殖民時代,殖民地的公爵頭銜(比如西班牙在美洲的各位總督的公爵頭銜),被稱為勝利頭銜,也就是說是戰爭勝利的榮譽頭銜,不列入正式的貴族頭銜系統之中。

6.侯爵:marquess(marchioness)。沙俄對等的爵位稱boyar.來源於中世紀的德國的頭銜margrve(margravine),即markgraf,邊疆伯爵,一般認為其頭銜的等級在公爵和伯爵之間,唯一的例外是1356年的勃蘭登堡邊疆伯爵戈登*布爾被認可為神聖羅馬帝國選侯,地位大大超過了公爵。

7.伯爵,在英國,英國王室授予的伯爵頭銜稱earl,其他王室授予的頭銜稱count。法國稱count(countess),神聖羅馬帝國以及瑞典沙俄稱graf。中世紀挪威稱jarl,是國王之下最高等級的爵位。

8.子爵,viscount(viscountess)在英國該爵位在玫瑰戰爭中,從大陸引進,地位介於earl和baron之間。在歐洲大陸最出名的子爵是米蘭子爵,中世紀米蘭長期是一個自治的子國。在大陸,子爵一般是那些伯爵家族的年輕人,但他們一般不喜歡被稱呼為viscount(字面意思是副伯爵),稱呼他們一般是這麼稱的,比如愛德華子爵是巴黎伯爵家的,就稱為巴黎伯爵家的愛德華(edardofthecountofparis,外國繞口令。)

9.男爵baron(baroness),英國世襲貴族頭銜的最低等級。在德國,所有獨立騎士領地的家族,都擁有男爵的貴族頭銜,德國取消貴族頭銜后,這些男爵家族及其後代,依然可以保留他們的頭銜的尊稱:「馮(von)」作為他們姓氏的一部分。如果德國人的姓氏前有「馮」,麻煩各位在叫他或寫文章提到他的時候,一定要把這個音節加上。另外,把von翻譯成「范」也不太好,貴族的味道少了點,「馮巴斯滕」比「范巴斯滕」牛多了。

10.從男爵,barocom(barocomess),西班牙、沙俄、低地國家以及斯堪的納維亞半島國家無此爵位,在英國,這個是世襲頭銜,但頭銜擁有者不列入貴族系統,即此爵位不在英國貴族系統中使用。

11.騎士,knight.法國稱chevalier,德國稱ridder.貴族等級的最低一層,頭銜不可繼承。英國貴族系統沒有這個頭銜,但一個王室授予的榮譽頭銜:爵士sir(dame),可以和此類比,同樣不可繼承。使用sir這個頭銜的時候必須注意的是,稱呼某人為爵士必須連名帶姓一起稱呼,萬不可只稱呼姓氏,否則是對其本人的不敬(比如sirissacneton,艾薩克*牛頓爵士,不能稱sirneton,同樣尊稱曼聯主帥為弗格森爵士也是錯誤的。)

12.在波蘭等東歐國家以及奧地利等地,在中世紀還有esquire的頭銜,可以翻譯為鄉紳,和騎士基本是一個級別

服飾習俗

服飾是文明的標誌之一,服飾習俗體現著民族文化特色,反映著一個時代人們的生活狀態和心理特點。中世紀歐洲是基督教統治時期,基督教對歐洲服飾影響巨大。由於基督教教義鄙視錢財,反對豪華,「中世紀下層民眾的服裝以簡潔樸素為尚,婦女不事打扮,而且把珠寶捐給教會,常服只以白色的肥大長衣和連袖外套為主,色彩素淡」(《古今中外服裝珍聞趣事》)。

中世紀宗教統治下歐洲服裝的顏色、式樣都很單調,顏色尚黑、灰、白三色,衣服式樣以拖地長袍為主。古羅馬豪華的拖加袍被廢棄了。

中世紀初期,歐洲人服裝簡樸,平民貴族衣式相同。八、九世紀男式服裝有內衣外衣,衣式頗似我國古代的袍,但較緊身。褲長可將腳套進,襠短,褲帶繫於臍下。腳穿長筒或短筒襪,有時腳到腿都裹上布條。貴族及上層人士上衣外披一件長方形或圓形斗篷,斗篷固定於一肩,或繫於胸前;勞動者上衣較短。法國查理大帝「只披法蘭克人之衣服——用帶束緊之麻布褲,用帶系住之羊毛衫及大衣」(《中古及近代文化史》,商務印書館1935年版53頁)。冬天穿水獺皮或貂皮上衣,外面披一件斗篷。貴族腰間有寬大飾帶,用以束緊衣服和佩戴寶劍,平民不準佩劍;衣料以麻布,毛織物為主。東方絲綢價格昂貴,以等量黃金計價,只有少數貴族能穿。《羅蘭之歌》(法)、《亞瑟王之死》(英)有所記述。服裝的等級差別主要表現在衣服質地和產地不同,貴族穿細麻布,穿義大利產的羊毛斗篷,冬天有貂皮等貴重毛皮;平民只穿粗麻、粗毛織物。女式服裝為長至腳踝的緊身長衣,兩袖長而窄,外面穿一件寬鬆長袍,袖短於長衣。長衣領口較寬大,領口衣袖衣縫可有各種裝飾鑲邊。斗篷從頭頂披下來。

10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鬆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一件斗篷,並用一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髮蒙在披巾裡邊,身體被斗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髮用一塊面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面。至12世紀寬鬆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系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系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鬆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后縫合,與以前使用

一塊大布不同。

13世紀男女服裝趨於一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一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面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一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穫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中世紀的鞋種類很多,有皮、長統靴、短筒靴、便鞋、拖鞋等。腿帶、腕帶用皮革、麻羊毛織品製作。農民常穿木鞋。貴族穿尖頭鞋,有時鞋尖極長,鞋尖長度代表穿者的地位。一般規定為六英寸,紳士十二英寸、貴族十四英寸、王族不限制、貧民不準穿。

中世紀男子留長發,騎士都披長發。

神父一直穿黑色長袍戴風帽;但髮式有變化。8世紀開始為修士剃髮,其儀式為「削髮式」,希臘或東歐的削髮式樣是把頭髮全部剃光或剪得很短,稱為「聖保羅式」,羅馬削髮式樣是在頭上剃掉圓圓一片,四周仍留髮,稱為「聖彼得式」。修士剃髮是代表對上帝的謙恭及獻身的標誌。`

14、15世紀歐洲的統治階級追逐奢華和享樂,無視宗教戒律,在服裝方面表現尤為顯著。「無論貴人、貴婦,皆如兒童之喜著新衣,喜戴首飾。此為善奢侈浪費之時代,男子穿尖頭鞋,而女子戴高一尺之圓錐帽。此時人用三千頭松鼠之皮以制一件外衣,而奧而良公爵竟用七百粒細珠以綉一首詩歌於襟袖之上。」(《中古及近代文化史》)

中世紀基督教統治,人們對於服飾的正當的美的追求被看成是輕狂的行為,禁慾和反禁慾的鬥爭也表現在服裝方面。人們按照美的標準不斷地推進著服裝的前進,直至文藝復興,服裝發展才有了一個較大的變化。

拜占庭從遠東經波斯運來絲綢衣料,或以絲線原料加工成薄綢,製成衣服。男式服裝有緊身衣,有衣袖,前身有衣鎖服飾做為裝飾,衣長過膝,衣袖長短不一。腰間系有腰帶。長身斗篷為正式慶典服裝,斗篷前後鑲有美麗的彩色垂片。披肩,是一塊有褶的長形布塊,固定於雙肩。

女式服裝有斗篷,還有披肩(王室皇后專用)長外衣,是由基督教法衣演變而來。女外衣短至臀部,長至腳踝。戶外服裝是長斗篷,從頭部垂落覆蓋全身。貴族婦女服鑲嵌金銀寶石、珍珠瑪瑙,勞動婦女穿無袖或短袖上衣,衣身到腰。從查士丁尼皇后的畫像看,其服裝華貴無比,身穿一蓋住腳面的長衣,衣制下擺很寬,似裙狀,衣袖瘦窄至腕,袖口束緊。腰間系各種絲帶,衣服上裝飾各種寶石,胸前掛著各種珍珠寶石飾物,頭戴帽,帽上飾著各種寶石,耳環垂下。其服裝式樣有的為歐式,其絲織面料與寶石飾物產於東方。

10世紀男服變得更為貼身合體。英國男子的緊身衣上半貼身合體,下半象長至膝部的衣裙,寬鬆而舒展。緊身衣為套頭式。緊身衣外披一件斗篷,並用一個大飾針別在胸前。這時女式服裝變得寬大,衣袖加肥加長,頭髮蒙在披巾裡邊,身體被斗篷蒙起來。她們的內衣很長,直拖到地面,外衣到膝蓋。圓口衣袖,衣服裝飾華麗,很受拜占庭的影響。她們的頭髮用一塊面紗蒙起,其端點重於背後直拖至地面。至12世紀寬鬆的衣服變得瘦窄,使身體曲線得以突出。並於身後系帶,衣袖逐漸寬大,袖口可垂至膝部。

12世紀出現了圓餅式頭飾,它可以遮陽保護眼睛隔熱,主要為十字軍所戴。上衣流行前開襟式,將前襟分成兩片。女式衣服為系帶緊身衣,上衣緊貼身體,下面是寬大的衣裙,兩部分之間用線縫起,兩袖寬鬆拖長,其剪裁方法是上下衣分裁后縫合,與以前使用

一塊大布不同。

13世紀男女服裝趨於一致,男服還有緊身衣及各式各樣的外衣,圓餅頭飾,帽式裝飾衣袖,敞胸披肩。下面有長筒襪、靴鞋。男子戴一頂中亞式小帽。這時護身外衣流行,適合旅行穿用,這種外衣是一件敞胸大披肩,旁邊有縫,手臂可以伸出來活動。另外這時期流行封閉式馬甲式外衣,上身如馬甲,下面可長至膝下,這種無袖長衫,肩部向兩側延伸加長,就成帽式裝飾衣袖了。13世紀勞動者的長衫長短不等。男子上衣至膝,衣袖短小,腳下有無跟鞋,褲子於腳跟處有一圓洞,以便穿脫。夏天穿寬敞麻褲,上身裸露,

冬天穿短外衣和無袖套頭衣。婦女穿長袍,中間有縫,可便於勞動,收穫時裙子口袋可裝農作物。當時禁止農民穿好料子及顏色華麗的衣服。

14、15世紀后,歐洲服裝開始有了變化。由於經濟繁榮,農業、商業、手工業的發展,國際貿易的往來,東方文明的影響,歐洲服飾發生了許多變化,貴族男女追逐時尚,貴族婦女爭奇鬥妍,男子不拘禮節;貴族與平民的服裝有了更明顯的不同;衣服式樣變化,衣料品種增多。《巨人傳》載中世紀衣料有綢緞、絲毛混紡、呢絨、大馬士革呢、條呢、金線緞、各種皮毛。衣服有大衣、外套、外罩、上裝、短裝、襯衫、短披,女人有連衫長裙、晚禮服等。飾物有念珠、指環、鏈條、寶石、鑽石、翡翠、珍珠、瑪瑙等。服裝力求擺脫古老習俗,追求時興。東方服飾中的裝飾和紐扣被歐洲人吸收,男人外套上排一列紐扣或寶石,甚至內衣紐扣也用寶石和紐扣裝飾。

14世紀男士的夾衣流行,夾衣兩層,十分貼身,衣袖設計合理,可以自由活動手臂,便於全身活動。夾衣上有十幾個扣子,夾衣襯裡有細帶可將瘦腿褲上端與之相連接;緊身外衣穿在夾衣之外,高領外衣興起於14世紀末;衣領將兩耳覆蓋,頸后衣領蓋過後腦,下部裙衣拖至地面;這時期的斗篷用一組扣子固定在身上,外觀為圓弧形,又長又寬。婦女服裝主要是帶袖緊外衣和無袖長衫。由一塊布作成,領口寬,衣領偏低,這就是14世紀歐洲婦女流行的袒領衫,領口有圓形、角形、方形,領口開得很大,露出胸的上半部,上身有無袖、短袖的,臂膀裸露,腰帶提得很高。男女服裝都講究裝飾。男褲與鞋連成一體,腳掌以皮革為底,腳下還穿無底長靴,靴上帶有馬刺。緊身男褲是兩條褲管分開穿著,前後有長外衣遮擋。後來上衣越來越短變成夾克式外衣,15世紀外衣更短,成為不能遮羞的服飾。婦女的袒領晚禮服與男人的短外衣服裝遭到神父的反對。15世紀宗教改革家楊.胡斯指出「由於女人穿著脖頸大開特開的服裝,所以任何一個人都能直接看到她們閃爍光輝的肌膚直至裸露的半個乳-。」(《羞恥心的文化史》施萊貝爾著三聯書店)

男人服飾的變化也被人認為是不文雅。1390年在召開宗教會議的康斯坦茨地方市議會頒布了告示:「僅穿短上衣出入舞會或上街的人要格外留意,要將身體前後遮蓋好,不要露出恥-。」(《羞恥心文化史》83頁)告示發出不久短褲加長,並且與類似襪子的腳部的裝飾縫在一起,後來又出現了用結實布料縫製的股袋,用以遮住恥-。

英國議院對於平民、普通騎士,穿的衣服與貴族穿著相同不能容忍,對於服飾上的追求刺激也極力反對,愛德華四世時,英國下院提出了這樣的文件:「不允許勛爵等級以下的任何騎士.或任何普通人,使用並穿戴任何大禮服、夾克衫、大氅。但衣著必足以下長度:當他直立時,衣著能遮蓋住其陰-和臀部。勛爵或任何更高一級的貴族,則不受此限制。」(布雷多克著《婚床》,三聯書店)。

14世紀時興一種染色服裝,上衣左邊一種顏色,右邊一種顏色,褲子左右腿各為一種顏色,全身上下左右分四部分分別染色。15世紀初見習騎士的服裝從帽子至靴子都用黑、白、淺綠三色互相組合而成。一般流行的是紅、黑、綠、紫幾種顏色。褲、鞋、帽、背心都可如此分。褲子可以內側為紫,外側為黑。(引《世界風俗.衣住篇》)

中世紀衣服上繡的花紋以家徽為最常見。家徽本來是十字軍東征識別敵我的記號,後來成為大家庭和一般市民家庭的記號。14世紀盛行尊重身分和家族之風,婦女衣上多綉大型家徽圖案,已婚婦女把婆家娘家的家徽分別綉在衣服左右。

15世紀婦女服裝向男裝靠近,寬鬆的長衣腰間系帶,外衣用寬大彩帶束腰,上掛有短劍,頭戴男士小罩帽,腳穿尖頭鞋。

中世紀婦女髮式及帽式。12世紀婦女習慣地把頭髮梳在後面,扎兩個辮子順兩頰垂下。13—14世紀婦女以方形白麻布包頭,在頭頂打結,或在耳際用髮夾別住,只露出面部。中世紀頭巾式樣很多,有的與現代修女頭巾相似,一直圍到頸部以下。年輕姑娘可以在節日戴上花冠,已婚者是不允許的。15世紀在哥特式尖頂建築的影響下,產生了相似的審美觀的服飾,v字領、尖鞋、希南帽。希南帽呈圓錐形,內部用鐵絲或漿糊使其成型,尖為40度角,高九英寸至三英尺,帽子上垂著薄紗(用高級麻布作),帽有圓環固定,前沿還可加天鵝絨。帽子價格昂貴。帽子有一個角的也有兩個角的,有的呈展翅形。

一般禮儀

1.鞠躬禮

鞠躬禮系下級對上級或同級之間的禮節。行禮時須脫帽,右手(如右手持物可用左手)握住帽前檐中央將帽取下。右手垂下後身體對正,用立正姿勢,雙目注視受禮者,身體上部向前傾斜約十五度,爾後恢復原狀。脫帽時所用之手和敬禮方向相反,即向左邊的人敬禮,以右手脫帽;向右邊的人敬禮,以左手脫帽。

2.點頭禮

點頭禮系同級或平輩間的禮節,也須脫帽。如在路上行走間相遇,可在行進中施禮;如在路上遇見長官或長者,則須立正行鞠躬禮,但長官對部下或長者對幼者的答禮,可在行走中點頭答之或伸右手或手觸帽檐答之。

3.舉手注目禮

舉手注目禮系軍人禮節。敬禮時舉右手,手指伸直並齊,指尖接觸帽檐右側,手掌微向外,上臂與肩齊高,兩眼注視對方,待對方答禮後方可將手放下,對長官或長者每次見面都應照常行禮。

4.握手禮

握手禮是歐美最常見的禮節,在世界許多國家都通行。行禮時距對方約一步,上身稍前傾,伸右手,四指並齊,拇指與之分開伸向受禮者。飯店客房服務中須注意,客人先伸手時,方能握之,切忌一腳門裡一腳門外與人握手,尤忌四人交叉握手。和初次見面的女人通常不握手,只行鞠躬禮。同男人握手越緊,表示友情越深,和女人握手則須輕些。

5.吻手禮

吻手禮是流行於歐美上層社會的一種禮節。和上流社會貴族婦女或夫人見面,若女方先伸出手做下垂式,則將指尖輕輕提起吻之。但女方如不伸手,則不吻。行吻手禮時,若女方身份地位較高,要支屈一膝作半跪式后,再握手吻之。此項禮節英法社會最重視。

6.接吻禮

接吻禮是上級對下級、長輩對晚輩、朋友、夫妻之間表示親昵、愛撫的禮節。通常是在受禮者臉上或額上輕吻一下。遇到高興的時候,或有喜事或悲傷的時候,一般也行接吻禮,表示親熱和慰問。

7.擁抱禮

擁抱禮是歐美各國熟人、朋友之間表示親密感情的一種禮節。他們見面或告別時互相擁抱,表示親密無間。擁抱禮通常和接吻禮同時進行。

二.就餐禮儀

法國人就餐非常講究禮儀,一般用長條型餐桌,男女主人各坐餐桌兩頭,家中其他成員或客人在餐桌兩旁按從女主人一側向男主人一側重要程度遞減方式排列,餐具使用各種不同形狀的餐刀、叉子和勺子,用餐盤就餐,桌面上只能存在一道菜,撤去前一道才能上第二道,但餐具根據本次用餐情況全部擺放到就餐人餐盤兩側,從外到里使用。一般第一道菜是開胃濃湯(soupe),然後是冷盤(hors-d`?uvre),接著才是主菜(platderésistance),最後是甜點(dessert),麵包隨時取用,比英美人消耗多。餐前喝利口酒,餐中水產和禽類菜配干白葡萄酒。肉類菜配干紅葡萄酒,法國人消耗葡萄酒較多,幾乎每餐必備,和英美法律也不同,未成年人也允許飲用葡萄酒。到法國人家中作客,則不能像到英美人家中作客一樣,用一瓶酒和鮮花作禮物,等於諷刺主人家沒有足夠的酒,只能用一盒巧克力做禮物。法國人的就餐禮儀已經成為西方宴會的經典模式。

法國餐館以其豪華的禮儀和風味著稱,世界各大城市中最豪華昂貴的餐館幾乎都是法國餐館,曾有英國人抱怨說:乘協和式飛機從倫敦去巴黎吃一頓飯,再乘機返回,所有旅費加到一起,也比在倫敦的法國餐館吃一頓飯便宜。

法國是世界著名的飲食文化大國,在法國不同地區有不同的特色美食。由於法國人相當地重視美食,所以吃法國菜時所需要的餐具也是非常多的。

1、肉類料理排餐的吃法

(1)從左邊開始切。

法國料理中所使用的肉有牛、豬、羊、雞、鴨等等,種類相當多,又依調理方式分為燒、烤、蒸、煮等各式各樣。一打開菜單,烤小羊排、烤鴨、燜牛肉等等各樣的肉類料理名稱琳琅滿目地排列在一起,而且吃法千奇百樣,令人垂涎三尺。

首先必須記住的是排餐的用餐方法。排餐可說是自古至今的肉類料理代表,排餐的吃

法自然也就成為其他肉類料理的基本形式,所以最好下點功夫研究。點用牛排時,首先服

務生會詢問燒烤程度,可依你所喜歡的料理方式供應。

用餐時,以叉子從左側將肉叉住,再用刀沿著叉子的右側將肉切開,如切下的肉無法

一口吃下,可直接用刀子再切小一些,切開剛好一口大小的肉,然後直接以叉子送人口中。

(2)重點在於利用刀壓住肉時的力度。

為了輕鬆地將肉切開,首先就要松肩膀,並確實用叉子把肉叉住。再以刀輕輕地慢慢

地前後移動。用力點是在將刀伸出去的時候,而不是將刀拉回時。

(3)將取得的調味醬放在盤子內側。

點排餐時,會附帶一杯調味醬。在正式的場合中,調味醬應是自行取用,而非麻煩服

務生服務。

首先將調味醬缽拿到盤子旁邊,以湯勺取醬料時要注意不要滴到桌巾。調味醬不可以

直接淋在牛排上,應取適當的量放在盤子的內側,再將肉切成一口大小蘸醬料吃。

調味醬的量約以兩湯匙為最適量。取完調味醬后,將湯勺放在調味醬缽的側邊,並傳

給下一個人。

(4)不可一開始就將肉全部切成一塊一塊的,否則好吃的肉汁就會全部流出來了。如

果用叉子叉住肉的左側卻從肉的右側開始切;會很難將肉切開。因左手拿叉子,所以從左

側開始切才是基本。

千萬不要從右側開始切。如果太用力切,在切開時會因與盤子碰撞而發出很大的聲音。

身體向前傾的姿勢很難使用刀子。

(5)點綴的蔬菜也要全部吃完放在牛排旁邊的蔬菜不只是為了裝飾,同時也是基於營

養均衡的考慮而添加的。國人大都會把水芹留下,如果不是真的不愛吃,最好不要剩下。

利用湯取醬料並放在餐盤內側,放在旁邊的蔬菜與肉互相交替著吃完。

三.宮廷禮儀

中世紀時期貴族禮儀基本是法國人和法國宮廷倡導,並為其他各個宮廷所普遍效仿的。

貴族無論是敵是友,在見面時候必須相互致意,男子(如果不穿全身鎧甲)規定為左手扶右胸,右手脫帽,身體稍微前躬同時點頭。女子規定為雙腿略微曲膝同時兩手稍提裙擺兩側,點頭致意。雙方如若在馬背上,男子禮節不變,女子只需點頭。

男子如若全身鎧甲,只要未上馬就必須脫帽、左手按右胸同時點頭致意(不必躬身,因為中世紀全身重型鎧甲胸與腰是一體的,不可能讓你彎下腰去)。如若在馬上,不必脫帽也不必按胸,只點頭即可。另外騎馬的男貴族遇見站著的貴族,如果對方是比自己爵位高或者是女性,男性貴族只要未著鎧甲就必須下馬行禮。如果騎馬人穿著鎧甲,只需點頭致敬即可。

所有情況下行禮時,武器尖頭必須指向地面,(出鞘的刀劍可以不放歸鞘內但必須尖端向地),有帶弓箭者則必須將箭放歸箭盒內、右手挽弓才能行禮。

當時禮節還不允許吻女士的手。貴族晉見國王和王后禮儀中才有吻手:貴族單膝跪下,低頭吻國王、王后的手表示崇敬。國王和一般貴族見到負責本國教務的紅衣主教時也吻手:他們躬身吻主教左手中指佩帶的表示主教身份的大寶石戒指(這種戒指每個主教都有,為教廷欽賜)

中世紀吃飯時候必須主人先入坐,客人才能入坐,主人有義務提議喝第一杯酒,第一杯酒之後,主客就可以相互敬酒了.中世紀客人和主人都不允許身穿全套鎧甲入席,鐵手套、上臂甲、前臂甲和前後胸甲以及頭盔都不可以穿著進入飯廳,因為這樣的穿戴明顯表示自己在防備周圍有暗殺,是一種對他人名譽公然的冒犯。不過武器是可以帶的。胃口越好,主人越認為舉辦的宴會獲得了成功。邊吃邊說和邊喝邊說都是允許的(17世紀之後就漸漸認為是不禮貌的),敬一次酒雙方必須乾杯到底,沒有現在稍微抿一口的說法。吃飯過程中可以賓主雙方歌唱,但禁止大聲喧嘩,如果有吵架鬧事現象,不論責任在誰,客人應當立即退席。用餐完畢,客人必須用語言向主人表示感謝款待,退席時候客人行本人在上一段提到的全套禮節致敬。

教堂禮拜彌撒時,按宮廷地位和爵位尊卑順序進入教堂,地位爵位相同的話,則男士要比女士優先,年長者比年輕者優先。聽完彌撒,男士有義務為任何女士捧聖水,出門順序仍按爵位和年齡順序排列,但地位和爵位相同時,女士優先。

與他人的任何爭執都可以請自己的好朋友向對方要求圓滿解釋,如對方拒絕提供解釋或解釋讓你不滿意,則你可以提議決鬥;對方此時如果意識到錯誤,可以主動公開承認錯誤,決鬥就此取消;對方如果不打算認錯,則必須參加決鬥。埋伏在路邊暗殺對方是不允許和不光彩的。只有貴族和教士兩個階層有權利提出決鬥,貴族和教士不能向比騎士低的階層提出決鬥(候補騎士、商人、農民、工匠、市民、無爵位的小地主都是這樣的階層),貴族也不能主動向教士提出決鬥,只有教士向貴族提議決鬥(這樣的情況下,教士方面會派十字軍里的騎士代表教士參加決鬥)。

決鬥雙方必須使用同樣武器,這樣作為決鬥應戰方,對方有決定使用何種武器的權利。決鬥時只要一方已經無力戰鬥或主動放棄抵抗,另一方就可宣布獲勝。因為決鬥一般關係著自己家門的名譽,所以敗方常常明知無力戰鬥也會硬撐,直到戰死。

騎士禮儀

即騎士階層的儀式和禮節。騎士作為一個特殊的社會階層,必然以其特殊的禮儀將自身與其他階層區別開來。尤其是禮儀中的儀式部分,在騎士制度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位置。由於禮儀是社會觀念的反映,中世紀西歐佔主流的思想是基督教,因此在騎士禮儀及騎士觀念中留下了深深的基督教印記。

(一)騎士之子洗禮儀式。按封建法律傳統,騎士身份是可以繼承的。因此,騎士的兒子尤其是長子,在一出生時就具有了騎士候選人的資格,於是形成了騎士之子初生時的洗禮儀式。該儀式一般分三個過程。世俗洗浴。騎士之子一出生,立刻在其父親的指揮下對嬰兒進行洗浴,這是出於讓騎士父親回想起很久以前他身為騎士候選人時的誓言。浴畢,嬰兒被以雙手並於身體兩側、雙腿併攏的姿勢縛住並包裹,其上覆以華美的長袍。宗教洗禮。這種洗禮不僅是使嬰兒成為一名基督徒,更重要的是,「當他被從神聖的洗禮盤中抱起時,他不僅成了一名基督徒,而且在其內心深處已成為基督教騎士。」(註:布瑞福德?b?布魯頓:《中世紀騎士與騎士制度》,第297頁。)宗教洗禮之後,舉行包括諸如唱歌、跳舞、宴會、遊藝等慶典活動,馬上比武大會也經常為騎士的新生兒召開,參加活動者往往贈給該嬰兒以禮物。

(二)騎士侍童成為騎士侍從儀式立志成為騎士的少年在14歲時要舉行一種儀式,獲取成為騎士侍從的身份。騎士侍從是有實力的騎士的隨從,無論在戰時還是平時,騎士侍從總要伴於主騎士左右。事實上,按照與主人的親密程度、職責大小,侍從又分為高低不同的等級。其級別分為:貼身侍從、典禮侍從、餐桌侍從、酒會侍從、配膳侍從,等等。騎士侍童成為騎士侍從的儀式一般是這樣的:少年由其父親領至神父面前,他們每人手中拿著一根神聖的小蠟燭。神父為將由少年單獨擁有的劍和腰帶祈禱、祝福。隨後,為他佩帶上象徵騎士侍從身份的劍。

(三)騎士授予儀式騎士授予儀式是確認騎士身份的儀式。在騎士縱橫的整個中世紀時代,它一直是騎士制度中具有權威性的儀式,成為每一名騎士人生中最重要的時刻。關於騎士授予儀式,已有文較詳談及,在此不再贅述。需要指出的是,該儀式的舉行時間除了在一些基督教節日、朝聖或貴族家庭中進行重大活動時之外,還有兩種情況:一是在戰役前或激戰後,該種情況在14、15世紀屢見不鮮。例如1337年,英法戰爭即將爆發時,英方在3月11日為20名騎士舉行了授予儀式。二是國王或大封建主在旅途過程中。這種情況的第一次記載發生在1354年9月31日,查爾斯四世授予弗朗西斯為騎士。當時,德皇騎在馬上,用手拍著佛朗西斯的脖子說:「成為一名好騎士,忠於帝國」。然後,兩名查爾斯的隨從貴族為他安上了馬刺(註:理查德?巴伯:《騎士與騎士制度》,第41、42頁。)。

如果說騎士的各種儀式是騎士制度規範化的一部分,那麼,騎士禮節則是騎士制度生活化的一部分,這涉及騎士的衣食住行。例如,騎士要穿著整潔,在領主及貴婦面前保持禮數;站時不要抓撓身體或倚靠著柱子;在讓他坐下前不要坐下,騎士侍從不允許與一個騎士共同入座,即使這個騎士是他的父親也不行;用餐時「不能用肉直接去蘸鹽碟里的鹽,不能把鼻涕擦在桌布上,不能用小刀剔牙」;出行時「要高貴莊重地走路,不得向動物投擲樹枝或石塊,不得喚狗咬人,要禮貌待人」;平時「要參加教堂里的宗教活動,要俠媚婦女,要服從主人的命令」(註:約瑟夫?斯瑞:《中世紀詞典》(.strayer,dictionaryofthemiddleages),紐約1982年版,第660、661頁。),等等。雖然涉及這方面的史料更加模糊而破碎,但我們仍能從近代以來的西方禮節中窺其一斑。由此可見,儘管騎士的儀式、禮節有著世俗的成分,但人們更多體驗到的是基督教氣息。宗教性滲透到騎士的生活之中,極大地影響了騎士階層的思想觀念。「一個人如果不是基督徒,沒有接受過洗禮就不能成為騎士」;「沒有信仰,你就不能很好地履行騎士的義務」(註:萊昂?高梯:《騎士制度》(y),紐約1968年版,第10頁。)。

因此,宗教熱忱在騎士制度的盛行時期大行其道,騎士被冠以基督教騎士之名。一批騎士之花如一度隸屬於教皇的條頓騎士團、醫院騎士團、聖殿騎士團成為騎士的楷模。總之,通過對有形的制度層面的梳理,筆者認為,中世紀西歐騎士制度是指以軍事采邑為基礎、以騎士服役為表徵、以基督教為指導思想、以中小封建主統治為本質的騎士階層所特有的組織制度、法律規範、道德準則、生活習慣等諸多方面的總稱。

隊頭銜

元帥

元帥一詞用以表示最高軍銜,始於16世紀的法國軍隊。1559年----1560年,法蘭西二世首次授予四名高級將領以元帥軍銜稱號,至19世紀拿破崙一世,法國先後有44人被授予這一軍銜。繼法國之後,元帥軍銜先後被許多國家所採用:16世紀有日爾曼各國,17世紀有奧地利、俄國,18世紀有英國,19世紀有西班牙、土耳其、義大利、日本,20世紀有阿富汗、印度、泰國、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蒙古、中國、前蘇聯、波蘭、羅馬尼亞、前南斯拉夫、保加利亞、芬蘭、埃及、蘇丹、扎伊爾、烏干達、巴西等國。有的國家將元帥區分為不同等級。法文元帥一詞源自古上德意文「馬」和「僕人」。在中世紀的法國和其他一些歐洲國家,元帥是軍隊中的一般官職,他負責軍隊的行軍隊形和作戰隊形,監督警衛勤務的執行,管理軍隊庶務以及指揮前衛,選擇營地等工作。

上將

許多國家將級軍官中最高級別的軍銜稱號。上將在英語中與「將軍」為同一個詞(general),但在法、德等語中則是在將軍之後加一個名詞或形容詞構成,法語為「集團軍將軍」(gneraldarmee),德語為「最高的將軍」(generaloberst)。最早的俄軍上將軍銜由彼得一世設立,根據1716年陸軍條令規定,俄軍上將擔任總司令官,級別相當於元帥,有權領導將軍「軍事會議」。

中將

將級軍官中的一級軍銜稱號,多數國家屬將官的中等級別,少數國家以中將為最高軍銜。在多數國家,中將是軍長的編製軍銜,但在一些國家,如以色列、利比亞、索馬利亞、比利時、瑞士、烏拉圭、宏都拉斯等國,中將則是國家最高軍事領導人的軍銜稱號,因而也是這些國家的將官中最高的一個級別。

少將

特級軍官中較低的一級軍銜稱號。世界各國的將官,一些國家以少將為最低的一個級別,一些國家則以准將為最低級別,後者如美、英、法、德、意、印、巴等國,前者如東歐國家、日本、丹麥、巴西、哥倫比亞、葡萄牙等國。少將一般為師長和副軍長的編製軍銜,因而起初在一些國家稱少將為「帥將」,現在法文少將仍由「將軍」和「師」兩片語合而成(generaldedivision)

准將

一些國家的將級軍官中最低的一級軍銜稱號。准將一般是旅長的編製軍銜,所以過去一些國家稱准將為「旅將」,法文用「將軍」和「旅」這兩個詞相組合即為「准將」。在英國,凡是擔任副師長或獨立旅(由兩個團組成)旅長的准將,屬將級軍官,而擔任相當於其他國家團級規模的旅長職務的准將,則不是將級軍官,而是一個受到特別任命的上校,這種准將軍銜帶有臨時性質。在俄國彼得一世時期,只在海軍中設准將銜,陸軍不設。

大校

少數國家校級軍官中最高一級的軍銜稱號。大校是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才出現的一級銜稱,最初由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設置。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不設大校軍銜,有的國家不承認大校是高於上校的一個軍銜等級,往往同他們國家的上校對等,在名稱的翻譯上譯為「資深的上校」或「老上校」。

上校一詞源自義大利語「(軍隊之)縱隊」。在法國古代的步兵部隊中,上校是團長的代名詞,l8世紀末法國人往往把團長和上校混為一談。在俄國,上校一詞首先出現在16世紀,當時人們稱呼指揮團隊的人為上校。

中校

校級軍官中間一級的軍銜稱號。在17世紀俄國軍隊的副團長稱作中校,後來逐漸演變為副團長的軍銜稱號。在西歐國家,中校是團隊指揮官上校的第一助手。1722年俄國彼得一世在《官級表》中,將中校作為校官的第二級軍銜稱號固定下來。1935年蘇聯紅軍實行軍銜制時,校官只設上校和少校兩個級別,到1939年才補充設置了中校。目前世界各國的軍銜體系中,均設有中校軍銜稱號。

少校

該詞源於拉丁文「大的」、「職位較高的」、「年長的」等辭彙,是一個古老的軍事術語。四百多年前,西班牙軍隊最先把少校作為軍銜稱號使用。16世紀少校這一軍事術語傳人德國,開始只是作為對擔任一定職務人員的稱呼,如少校與「城市」一詞搭配,即指城市事務管理者,與「鑰匙」一詞搭配,則指負責要塞門戶開關的人。以後德國在建立常備軍時,少校便作為軍銜稱號使用。1698年,俄國為新制團的指揮人員和在俄軍中服役的外國人設置了少校軍銜,13年後在彼得一世建立的正規軍中也開始設置此銜。18世紀--19世紀,俄國一度將少校區分為一級少校和二級少校兩個級別,還把少校與崗位相搭配來表示一種固定的職位,如「基地少校」、「門衛少校」等。

大尉

該詞源自拉丁文「首領」一詞派生出的「軍事長官」。大尉的稱謂首先出現於中世紀的法國,當時是獨立軍區長官的頭銜,職位顯貴。後來大尉一詞逐漸失去了原來的意義。

上尉

該詞來源於拉丁文「首領」,是一個最古老的軍事術語。西方陸軍最早的組織形式是被稱作「連」的單位,每個連由一名上尉指揮,當時的上尉是一種職稱,在德文中至今上尉和連長是同一個詞(hauptmann)。這個詞由「頭」和「人」兩片語合而成,表示一個地位顯赫的人,過去一般是對首領或司令官的稱呼。以後,上尉逐漸演變為擔任連長職務者的軍銜稱號。

中尉

該詞源自法文「代理人」、「副職」。中尉作為軍隊職務名稱,最早出現在法國,1444年法國軍隊將擔任副隊長的首領稱為中尉,到15世紀末中尉成為對副連長的稱呼。從17世紀下半葉起,中尉成為法蘭西等西歐國家陸軍和海軍的軍銜稱號。

少尉

該詞源於法語「代表」,是法國古代對步兵和騎兵部隊中掌旗軍官的稱呼。從1789年法國資產階級大革命爆發起,少尉被確定為法國最低一級軍官的軍銜稱號。在德國,1500年前後,人們用由法國傳人的該詞稱呼某些軍事長官的代表或其他公務人員,約l8世紀后稱軍隊中最低一級的軍官為少尉。

所以從時間看,中世紀(約公元476年~公元1453年),歐洲軍銜系統裡面應該只有將軍和尉級軍官的軍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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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槍趙子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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