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章 失蹤的小孩

11章 失蹤的小孩

果然,有肉吃對這漢朝的老百姓的刺激還是蠻大!特別是現在又是兵荒馬亂的漢末,估計這群老百姓那是很久都沒有吃過肉了!

肯定有讀者會問,竟然野外可以捕獵和捕魚,那為什麼老百姓平常不去捕一些野味來改善生活呢?

大家不要忘了!這時代可是漢朝,那是有嚴格的戶籍管理制度。當地平常百姓的活動半徑就是幾里,他們不可然能走很遠的。第二,雖然是野外,但是很多地方,都已經被當地的地主豪強給霸佔了。沒有經過人家的允許,你去人家地盤打獵試一試!就算當場把你打殘廢了,那到時官府也不會幫你的。再者,現在的農民苛捐雜稅和徭役任務十分繁重,他們根本就沒有閑暇的時間去打野味!再說漢朝時的器械和工具都不是很完備,想要去打獵,沒有幾十人的人力,估計連毛都捕不到。你想,一個農民去哪叫上幾十人,就算同村地約好,都能放下一天的活計,那本地的亭長會同意幾十人的武裝在外晃悠嗎?

所以,總總原因,才導致野外雖有肉食,可是普通的老百姓也是望肉興嘆啊!

可千萬別跟我扯什麼晚上偷偷地去捕獵!這個時代由於營養跟不上,普遍的人都有夜盲症的癥狀,一到天黑,那是神馬都看不見了!更別說晚上去野外捕獵了!

那現在為什麼又可以呢?

廢話,現在不是黃巾起義嘛!各地的地主豪強全部都圈縮在自己的塢堡當中不敢出來了。現在野外已經是野獸的家園,沒人管了啊!現在這三千人,正好也是無地無產無政府的三無人員,這乾柴遇烈火,那當然是一拍即合!

午飯過後,人員很快就分配好了!只要能動的,那是全部出動。會捕魚的一起去潁水邊上,不管是下河徒手抓魚,還是拿木棍插魚,或者用泥巴木枝建出一個小水壩圈魚。只要能得到魚,不管用什麼方法,都是可以。而另外一批人了,就去山嶺灌叢里打獵!只要能吃的,全部給逮來!而剩下的婦女和大一點的孩童,也不能閑著,資源要充分利用起來嘛!游志安排他們全部散出去採摘野果野菜,反正就算什麼也沒找到,最起碼也要找點木柴干枝回來燒火用。

而游志帶著他那柄破鐵劍去河裡幫忙捕魚,二狗則跟著一群捕獵能手去野外捕獵,婦女兒童就自由行動,全憑各自本事。現在營地就只留書吏王和照看著留營的老弱病殘。

話不多說,兩個時辰過去了(一個時辰是現在的兩個小時)。漸漸地散出去的人們都成群結隊的慢慢歸來。有的歡聲笑語地拿著獵物回來的,也有的垂頭喪氣地只抱著一堆柴薪回來的!總之形態各異,好不熱鬧。

游志很尷尬,在水裡撥弄了半天,啥也沒抓到,不過搞笑的是,游志竟然在河邊的水草處撿到了一隻大王八。這王八雖然名字不好聽,但確實也是很補的肉類。游志決定把這隻王八燉個湯來喝一喝。「這十多天累死太多腦細胞了,必須好好補一補!」游志心想。

二狗就稍微好一點。竟然被這小子走了狗屎運,抓了一條大青蛇,還外加一隻大野雞。為啥這好事會落到二狗的頭上。後來游志才知道,敢情那大青蛇正纏住那隻野外撒歡的大野雞。兩物正在殊死搏鬥當中,正好被這二狗撞上了,所以才撿了一個大便宜。

天色漸晚,飛鳥歸巢。正當大家其樂融融地準備晚上大快朵頤之時。突然人群之中有幾家人驚呼喧鬧著:自家的小孩外出竟然還未歸來!

這可都是「早晨七八點鐘的太陽」,「祖國」的花朵。這等大事,游志他怎麼能不過問呢!

由於事情突然,游志首先穩住了這幾家人的情緒,然後問清了原由。

原來這幾家失蹤的小孩是一起結伴同行,朝北面方向去採摘東西的。因為都是未歸,那肯定是出了什麼問題。這人命關天的大事,游志他可不得不重視起來。於是當即就組織起人手,往北面來個撒網式地搜尋。

游志的這群隊伍駐紮的地方很有特點,南靠潁水,北挨著黃河,西面是五嶽中的嵩山,再往西就是帝都洛陽。可以說真是一塊風水寶地!游志心想:」莫非這風水寶地吸收日月精華,孕育出珍禽猛獸。把小孩給叼走了!」這麼想著,游志突然想起當年讀高中之時,魯迅寫了一篇名叫《祝福》的文章。這文章講的正是一個名叫「祥林嫂」的農村母親的故事。她那感人的故事,游志現在想想都還想流淚。

這祥林嫂年紀輕輕的就守寡,婆婆在重債逼迫和衛老二的慫恿之下,便將她(祥林嫂)賣給山裡獵戶賀老六為妻。祥林嫂不願再婚,於是逃至魯四老爺家幫工,數月後被衛老二發現,於是搶至山中與賀老六成親,婚後生子阿毛。不久,賀老六貧病而亡,孩子阿毛又被狼給叼走,祥林嫂只得重回魯家幫工。但因她兩次守寡,便被人認為是不祥之物,深為主人所厭惡。

祥林嫂畏懼死後受罪,遂將積蓄兩年的工錢,到土地廟捐了門檻,以贖「罪孽」。然而仍被魯家人攆出,淪為了乞丐,終於在一個除夕的夜晚,倒斃在風雪之中。

這個故事好像給了游志一種心理暗示,這群孩子估計是被野獸給叼走了。你想,解放前農村都有這種事情發生,更何況是兩千年前的漢朝呢!

不管怎麼樣,游志還是振作精神。心想:活要見人,死要見屍。一定要把這群小孩找回來!

也就大概夕陽快要落山時,在一個茂密的山崗中,搜尋的人發現了這群小孩的蹤跡。只見這地方甚是嚇人恐怖。山崗附近栽滿了柳樹和槐樹。地方雖小,竟然十分陰寒寂靜。按理說現在是農曆四月多快到五月了,應該是天氣一天比一天炎熱起來。但是這山崗的氣溫卻估計十五度都不到的樣子!

還好,這群小孩就只是趴在這山崗邊的一段樹樁邊睡著了。撿的野果和木枝也是安靜地擺放在一旁。這幾家大人各個都找到自家的小孩,發現都完好無損之後,便都又開始各自責罵開來!有的說急了還操起地上的木枝打了起來。頓時間人群的氣氛又熱鬧起來。

游志也是鬆了一口氣,正準備叫大夥回營地吃晚飯!突然其中一個失蹤的小孩跑了過來,他拿著一把青銅匕首說道:「大帥,大帥,給你!」

游志疑惑地接過匕首,看了看,蹲下來對小孩說道:「這是你的?」

小孩搖頭道:「不是我的,是我在那石碑邊上撿到的。」說完,指了指不遠處一座倒塌的石碑。

游志摸了摸那小孩的頭,順著小孩指的方向,走到了那倒塌的石碑邊上,只見那石碑長約兩米,寬約一米。碑身通體發白,上面刻滿篆文。不過由於年代久遠,上面已經長滿青苔。內容也是不好辨別。於是游志拿起那把青銅匕首,小心地刮開碑身上的青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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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戲到三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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