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酒後留宿
看著他喝完最後一口紅酒,唐夕夢輕咬了一下嘴唇,拿眼偷瞄了一下他。看他氣定神閑的樣子,估計是吃飽喝足了,於是便試探性的問道:
「楊晉的合同為什麼要解除?」
於雨森的眼裡閃過一絲寒意,可盯到唐夕夢臉上時又化成了一灘柔水。
「他是你的校友?」他沒有回答,反而對她充滿疑問。
唐夕夢點點頭,不知道他在想什麼。
「芊芊是什麼人?」他繼續問著,沒有回答的意思。
她的目光從他高挺的鼻樑緩緩轉到面前的酒杯,臉上生出一絲落寂。
「她曾經是我最好的朋友。」
「因為楊晉,所以你們連朋友都沒得做?」
唐夕夢點點頭,轉而又搖搖頭。
於雨森半眯著眼睛,疑惑的看著她,卻沒有開口。
唐夕夢想了想,該如何解釋他們3人的關係。
「她喜歡楊晉,可我和楊晉並沒有什麼。其實本來是很簡單的事情,可是一旦摻雜感情,它便變得複雜了。」
而於雨森卻聽出了她其中的意思,便簡短的翻譯出來。
「芊芊喜歡楊晉,而楊晉卻喜歡你,所以她便把怒火發在了你身上。」
唐夕夢詫異的抬起頭看了一眼他,卻又迅速的離開,遲疑的點了點頭。
「那我就明白了。她今天這樣做無非就是為了挽回曾經丟掉的面子。」
唐夕夢默認了,雖然這讓她心裡不舒服,但是她也沒有太在意,畢竟她是了解芊芊的,所以並不想事情鬧得如此之僵。
「她已經知道錯了,你就再給楊晉一次機會吧。」她小心的轉動著眼珠,用餘光偷瞄著他的反應。
「她今天來找你了。」於雨森的目光一刻也不曾離開她那微紅的臉。
她又點點頭。
「她是成年人,必須為自己說過的話,做過的事負責。每個人都只有一次機會,她不珍惜,沒有人會為她買單。」
「可這不是楊晉的錯……」她小聲的反駁著。
「楊晉應該具有自己的判斷能力,而且還應該擁有處理突發事件的智慧。可惜兩者他都沒有,他便不配當我們伍基金的代言人。」
「可是……」她竭力找著挽回的理由,「我們已經簽訂了合同,我們毀約的話要賠償一大筆違約金,這會給公司帶來損失。」
於雨森看著她不知是著急還是因為紅酒的後勁,而開始漲紅的臉,目光更加溫柔,他耐心的解釋著:
「一名不合格的代言人給公司帶來的名譽損害,會遠遠大於一些小小的財務損失。」
每句話都滴水不漏,唐夕夢壓根就沒有了反駁的理由。她有些垂頭喪氣,她是有些可惜楊晉,但也可惜公司的損失。她總覺得,也許自己沒有去攝影棚,這一切應該就不會發生了。
彷彿看穿了她的心事,他故意調侃道:
「其實這次很感激你,你這是即使遏止了將來更大的名譽損失。你知道我們公司屬性特殊,每一步都要走得格外小心,無論哪個環節出現了瑕疵,對我們公司,對我們長期的事業都是一種危害。」
這次唐夕夢終於抬起了頭,覺得他說得很有道理,內心在他的話語中便安定下來。為了長遠的打算,有些犧牲是在所難免的。
她眼神清明,對上了他深邃的眼睛。
她的臉更紅了,眼睛掩飾般的看向客廳的掛鐘,已經十一點半了,他也應該要走了吧。
於雨森看到她躲閃的眼神,右邊嘴角不自覺上揚。他故意伸了一個懶腰,語氣無比的疲憊:
「坐了一天的飛機,真是累了。剛剛又喝了這麼多紅酒,開不了車了,今晚就住你這吧。」
唐夕夢只覺腦袋一聲轟鳴,就這樣傻獃獃的看著他,脫口而出:
「住我這?」
「嗯!酒後不能開車。」
彷彿有道理,唐夕夢機械般的點點頭,連忙站起身。
「那我去幫你收拾一下客房。」
「好的,我先去洗個澡。」於雨森毫不客氣,也跟著起身了。
唐夕夢來到客房,內心忍不住一陣狂跳,她真摸不清這於雨森到底是什麼情況。她只覺得每次碰到他,他總會弄得自己手忙腳亂。
簡單收拾了一下,把柜子裡面的棉被拿出來鋪好。還好上周末太陽好,被子都拿出去曬過,所以聞上去一股太陽的味道,甚是舒服。
一切收拾妥當,她便從客房出來,正好見到於雨森洗完澡從衛生間出來。只見他穿著一件寶藍色絲質睡袍,一路垂到膝蓋,露出修長而又結實的小腿,那緊實的線條一看便知道是經常健身的。
唐夕夢見他從來都是穿著西裝,威嚴又冷峻。可現在看著他穿著睡袍,堅挺的頭髮此時也柔順的搭在了額前,竟有一種換了一個人的錯覺。
才平復不久的心,此時又開始亂蹦起來,她努力移開自己的目光,快速的說道:
「房間收拾好了,你早點休息。」
說完唐夕夢低著頭就往自己房間走去。
「夕夢!」身後傳來一聲溫柔的呼喚。
唐夕夢的背僵住了,腳步也不自覺的停了。
「晚安!」
「晚安!」密碼啟動,唐夕夢終覺恢復了知覺,逃一般的回到了房間,關上了門。
而於雨森看著這一幕,嘴角掛起一個壞笑。
其實本來想在家陪爸爸媽媽過完周末再來的,可是聽到沈靜的電話以後,他便坐不住了。竟然會有人欺負她,這是他半點都不能容忍的事情。不管那人是誰,不管付出多大的代價,他都不會讓那人好過。
上飛機前,他便打定了主意,到了北京就直接來她家。為了能找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所以連海參羹和紅酒他都帶上了。而這一切為的是能儘快見到她,一刻也不能等。
唐夕夢怎麼也不會明白,他的熱情,他的武斷,甚至他所作的事業,這一切都為的是她。
因為早在一年前,唐夕夢這三個字便深深的刻在了心上,即使一直不曾見面,他對她早已種下情根。
也許不曾見過的時候,靠著自己的幻想也能化為一切的動力。
可是自從見過,便再難忘懷。每天即使不說話,可是能見到,便也覺得心安。
所以才離開,便開始懷戀。
所以第一次覺得北京與紐約是相隔這麼的遠。
所以要是能長住在此,那該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