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消失的碎酒瓶

第六章、消失的碎酒瓶

N市公安局刑警支隊辦公室里,徐凱正在對辦公桌上一大摞的資料進行整理,其中包括「710」入室搶劫殺人案的犯罪嫌疑人李明祥的個人檔案和口供。

李明祥,男,出生時間:1966年12月3日,33歲,未婚,N市鳳嶺縣大巷鎮雞尾村村民,無業,於1999年7月10日下午一點左右入室搶劫殺人,被抓獲時正和幾個牌友打麻將。據其交代,從受害者銀行卡里取出的2400元錢以及從受害者大衣里取出的450元錢統統揮霍一空。

以下是犯罪嫌疑人李明祥與民警的談話:

李明祥:警察先生,我那天打牌輸了,又喝了點酒,我不是故意要殺他的啊!

民警:說說案發的始末!

李明祥:我……我真的無心的,我只是叫他打開小房間的門,沒想到他死抱住我的腿,我一時情急就……

民警:你知道他為什麼死抱住你的腿嗎?

李明祥:肯定小房間裡面有啥值錢的東西唄!真是要錢不要命的傢伙!

民警:他的女兒當時躲在那個小房間的床底下,也就是說,他奮起反抗的原因是保護自己的女兒!你這下明白了嗎?

李明祥:(陷入沉默中)

民警:你從頭到尾詳細地說一遍入室搶劫殺人的全過程。

李明祥:因為前一天夜裡我輸光了錢,還欠了一屁股債,所以我動了入室搶劫的念頭。我經常在縣郊區那一帶活動,知道那邊有個化纖廠職工大樓,正常工作日時那邊都沒有人,除了樓底下那個眼花耳聾的婆婆……

民警:為什麼這麼多戶,你偏偏選擇了四樓最東面的受害者家?

李明祥:打牌時聽人說起那家,那家的女人幾年前在市醫院裡因為醫療事故難產死了,我就尋思著那家的男人肯定拿了不少賠償金,於是我就想在那天先盜竊他家,說不定一次就能撈到不少好處呢!但我怎麼也沒想到,在我撬門進去后,那個男人竟然在我身後偷襲我,我當時真的嚇了一大跳,心想著,既然來都來了就豁出去吧!

民警:然後呢?

李明祥:那個男人長得並不高大,相反,很瘦小,我輕而易舉就將他制服了。

民警:你怎麼做的,每個動作都要說得清清楚楚。

李明祥:我撬門進去后,他拿著一把鐵鍬朝我砸來,幸好我躲得快,他砸空了,我非常生氣,一把掐住他的脖子,把他按在餐桌上,之後他拿起桌上的酒瓶朝我頭砸來,我的臉因此被碎玻璃划傷了。當時我那個火冒三丈啊,就從褲腰帶里取出一把刀子對準他,他還算識相,不敢亂動了,在我的威嚇下,他配合地打開大卧室的門,告訴我大衣口袋裡有幾百塊錢,桌上還有一部BB機,但我心想他肯定不止那些錢,就繼續嚇唬他,之後他拿出一張銀行卡交給我,告訴了我密碼,正當我打算脅迫他一起去取錢時,我發現他一直偷偷地瞄小卧室的門,我當時以為那裡肯定藏著值錢的東西嘛,就要去開門,沒想到他突然發了瘋似得抱住我的腿,我一心急就不知道幹了什麼了,等我回過神來,那傢伙已經不動彈了。警察先生,我這算誤殺吧?

民警:等等,你先前說你曾經被他用酒瓶砸過,還被碎玻璃划傷了臉,是嗎?

李明祥:對呀!這傢伙出手也狠!

民警:你臨走時沒有帶走那隻碎酒瓶嗎?

李明祥:我都快被嚇尿了,趕緊撿重要的帶走,幹嗎帶走那東西啊?

民警:我們勘察員在現場發現的一把帶血的水果刀是你用來捅受害者的嗎?(民警拿出一把裝在透明塑料袋裡的刀子)

李明祥:是我的沒錯!

民警:你當時捅了受害者幾刀?

李明祥:記不大清楚了,好像是十刀,不不不,好像沒那麼多!

民警:你走時受害者已經斷氣了嗎?

李明祥:好像死了,我那時候看見自己捅了這麼大個簍子嚇得腿都軟了,也沒敢細看就走了!

……

徐凱看到這,只覺得內心被什麼東西狠狠地揪住似得,他回憶起7月11日上午勘察「710」案件現場的場景。

那天一早,他接到局裡的電話說鳳嶺縣大巷鎮北面的員工宿舍樓里發生了入室搶劫殺人案,之後馬不停蹄地趕赴現場。

當他到達現場時,案發大樓樓下已經有幾名同事正在對周邊工人進行初步詢問,見到徐隊走來,其中一個警員小李停下詢問,主動跟他問了聲好,「徐隊,您好!」!

「你好!死者是誰?又是誰報的案?」徐凱停下腳步,面色凝重地問道。

「死者叫尹在仁,住在這棟宿舍樓的四層樓,是附近來福化纖廠的職工,屍體已經被送去屍檢中心了!報案人是和死者住在一層樓的王大華,他今天一早來敲門叫死者一起去上班,但敲了很久也不見死者回應,他和死者平常走動不是太多,要不是之前死者跟他說自己的自行車漏氣需要坐他的自行車去上班,他也不會一早來敲他的門,就在他抱著滿肚子的疑問準備走時,隱約聽到了屋裡有小女孩的哭聲,他覺得很奇怪,於是決定踢開門看個究竟,這一看把他嚇得不輕,死者仰面倒在客廳里,身中數刀,身下血染一片,從緊閉的小房間里傳出孩子上氣不接下氣的哭聲,他也顧不得多少,直接踹門救出了小女孩,然後報了案!」

「那個小女孩現在人呢」徐凱向四周張望著。

「報案人救出她后,她突然昏迷不醒,已經被我們送去市醫院了!」小李回道。

「其他人都問了吧?有哪些線索?」徐凱緊接著又問道。

「這裡的職工都問過了,他們說工作日的中午都不回這邊,因為廠里的事情比較多,他們一般都是在食堂吃過就直接回車間工作了,都表示不知情,死者的領導告訴我們,死者昨天一早跟他請了一天假,說要給女兒過生日!之後他就沒再見過死者!」

徐凱停頓了片刻,接著問道,「張偉現在在樓上勘察現場嗎?」

「是的徐隊!」小李一隻手指著四樓最東面的方向回答道。

徐凱順著小李所指的方向看去,走廊上幾個負責勘察現場的同事來來回回地走動,其中就有張偉的身影,他是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的主檢法醫師。

徐凱一口氣爬上四樓,來到案發房間門口,看到張偉正帶著手套拍照記錄,見到徐凱站在身後,他回過頭來向他打了個招呼后開始口述初步現場勘察的結果。

「現場找到一把帶血的19厘米的水果刀,刀把上發現幾枚指紋,死者脖子上有掐痕,身上不同的部位共有11處刀傷,致命傷在心臟部位,根據初步觀察屍體的狀態,死亡時間應該在昨天中午到傍晚期間,具體的死亡時間要等屍體的解剖結果。另外死者生前與兇手搏鬥過,客廳內的桌椅有被大幅度移動過的痕迹,現場有三種鞋印,其中一種是報案人王大華的,據他交代,他只踢過外面的門和小卧室的門,其他什麼都沒動過!」

徐凱邊聽邊環視案發現場,地面上畫著人形輪廓的白色線條顯得非常刺目,散落一地的飯碗碎片還沾著些許飯粒……突然,他在桌腿與牆面的死角位置發現了什麼,他慢慢地蹲下身子,趁張偉和其他勘察人員沒注意的時候迅速地撿起來放入衣袋,之後他還特別留意了現場的每個角落……

他又回憶起抓獲犯罪嫌疑人李明祥的前後經過。兩周前,局裡同事調查出受害者尹在仁的銀行卡在案發後一天有過取款記錄,刑偵支隊很快針對這一重要線索,順藤摸瓜,查出取款人是雞尾村的村民李明祥,很快,專案組進行了逮捕行動。

「李明祥,不準動!」當幾個荷槍實彈的警察破門而入時,李明祥正和幾個牌友吆五喝六地打麻將,麻將桌前圍著一群人,他們從沒見過這種陣勢,一下子都嚇得目瞪口呆,張口結舌。

李明祥像是料到會有這麼一天似得,表情從容不迫。

那天,警察除了帶回李明祥外,還帶回十幾個聚眾賭博的人,他們紛紛表示不知道李明祥的底細,每個人都想與他劃清界限,包括剛剛還跟他稱兄道弟打麻將的人。

技術分析科將李明祥的指紋和現場勘察到的指紋比對,結果完全匹配,已經初步確定他就是是「710」入室搶劫案的犯罪嫌疑人。

李明祥歸案后表現得很配合,積極努力地回想案件發生的細枝末節,就在案件面臨結案的節骨眼,李明祥的口供卻出現了重大的問題,讓整個案件陷入了僵局。

這個問題就是李明祥口供里提到的受害者曾用來砸他的酒瓶,勘察民警在現場壓根就沒有找到!想到這,徐凱看著窗外隨風飄落的楓葉陷入了苦思。

「局長,犯罪嫌疑人都自己招認了,還有什麼不能結案的?」從公安局局長辦公室里傳出一個人激憤的話音,他是陳燕的父親陳松,市公安局副局長。

「老陳,雖然犯罪嫌疑人已經供認不諱,但案件仍有疑點,他口供里提到的酒瓶去了哪裡?我們身為人民警察,但凡有一絲疑點也不能草率結案!」回話的是市公安局局長劉長德。

「可我們現在已經沒時間了,距離上頭給的破案期限快到了,現在再重新立案調查,恐怕會進一步引起民眾恐慌!」陳松站起身,一副焦頭爛額的樣子。

「老陳,你怎麼那麼糊塗啊?如果這件案子另有隱情,我們現在結案,豈不是縱容真兇逍遙法外?不用說了,過了破案期限,我會親自跟上級請罪!」劉局長說完別過頭去,眼神落在了衣架上的那件警服上,他從警二十年,一直秉持公正嚴明的辦案原則,他做不到對案件疑點視而不見。

很快,徐凱接到了局裡的通知要重新調查「710」案件,而李明祥作為本案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則被暫時收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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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雙眼看見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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