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潛水鳥的煩惱
當奧巴馬說出:他有一個夢想時,美國人似乎重新看到了希望,全世界都沉浸在這種激動當中。
不過千萬別忽略一個事實:奧巴馬僅僅是個男人,一個美國男人。不是上帝。據說現在上帝正在和別人下圍棋。
那天,潛水鳥也和同事們一樣,極度激動和狂熱,覺得奧巴馬這個怎麼看都是個人物。當然,毫無疑問,他從一個平民走上總統寶座,絕非一般人物。不過很快,潛水鳥和所有美國人一樣,又陷入一種夢想迷失狀態。
夢想的迷失,並不僅僅來自於奧巴馬作為一個美國人所表現出來政治上的狹隘和自私,或者說在忽悠所有人,還有來自於他自己的現實生活一團亂麻。
三個月前,他失業了。失業對他來說,其實家常便飯,只是這次失業讓他感到的是自己理想的喪失。他完全不知道自己要幹什麼?該幹什麼?
他羨慕古人,古人勤奮學習,通過科考可以獲得官位,獲得財富。如果只要會讀書就能找到可行的道路,那麼現代人其實不差「頭懸樑,錐刺骨「的讀書人。如果這真是一條捷徑,他豁出命也會做,至少有個重要的原因:他有目標了,有理想了,有每天需要為之勤奮不懈的夢想了。
而現實時,他越來越感到迷惘。他倒是覺得當年大學時代真是人世間最快活的日子,每天有課上,每學期有試考,你該知道自己一天24小時該幹什麼。他的很多同學因為害怕畢業,所以最終決定一級級考上去。其實他們並不是認為博士有多大用,而是至少還可以這樣過上六七年,實在不能了,就乾脆出國留學算了。至於以後,沒人知道該幹什麼。所以現在博士越來越多,留學生也到處都是。學歷之所以不值錢,是因為這年頭誰不會讀書?
光會讀書沒用,你能把倉庫里堆著的垃圾賣掉嗎?年輕人,這就是創業,知道嗎?創業!用你所有能耐,哪怕是坑悶拐騙什麼手段都可以。
那天夜裡,他喝著酒,翻看了一下自己的銀行帳戶,估摸自己還能生存多久。
那天,潛水鳥離開單位回家時,滿心的落寞,好像丟棄了一樣很重要的東西,無精打采走在馬路上。等地鐵時,一改以往聽耳機的習慣,眼瞪瞪地望著窗外黑洞洞的隧道牆壁,還有進站時,那些絢爛奪目的廣告箱。他的腦子中空洞無物,一個人從他身邊站起來下車,他一時都沒有注意,直到有人想和他搶這個位置時,他才恍然過來,心想:這個位置,你想都別想。
坐在位置上,他卻很快就睡著了,反正他要坐到底,人一旦放鬆下來,整個筋骨都酥軟開來,自然瞌睡就倏忽而來。他幾乎都要沉入夢中了,頭時不時垂下,但意識中仍能感覺到旁邊的人不斷在讓他。
他多想此刻有個肩膀依靠一下啊。
晚上買了外買,回到家裡,打開電腦,把QQ上的日誌都改了,什麼都沒有寫。
那天,破天荒他獨自喝起了悶酒。並且越喝越悶。隔壁的室友很晚才回到家,他聽見她開門的聲音,還有趿拉著拖鞋進入衛生間的聲音。然後又傳來扯著嗓門打電話的聲音。
潛水鳥只能戴上了耳機,以免自己原本糟糕的心情雪上加霜。在一種迷糊狀態下,他開始看一部看了許久的電影,每次一看這部電影,他都要睡覺,今天他希望這冗長的電影能給他帶來睡意,可是,一直看到午夜兩點,他居然還清醒異常,兩眼仍熠熠放光。
那部電影叫《最漫長的婚約》。的確是最漫長的電影,一個跛腳的女孩為了尋找她的未婚夫,幾經波折,而她的未婚夫卻已經在戰爭中喪失了記憶,面對昔日的戀人,卻毫不認識。看得潛水鳥滿肚子苦水。
潛水鳥不由得想起了蝴蝶,此刻她會在幹什麼?當然不會是想他。
在陽台上趴了一會兒,看著遠處城市閃爍的燈光,他感覺到了孤獨。這種感覺以往雖然也有,不過沒有今天強烈。他清晰地記得自己第一天來到這個城市那種壯志凌雲的豪邁。胸膛中滿是熱情和火焰。
他懷中揣著大學的文憑,滿腦子都是飛揚的理想,決心在這個城市大幹一場,實現很多夢想。雖然他千里迢迢,遠離故鄉,但是他已經成熟,因為從大學時代開始,他就離開了家,離開了母親。如今,羽毛豐滿的他,是高飛的時刻了,根本不再需要母親。
他居住在一個朋友家,以前是他的同學,他們已經先於他來到了魔都,有了穩定的工作,還交起了女朋友。那天晚上,他們三個人一起吃飯,他們談了很多大學時發生的事情,哈哈大笑,並且喝掉兩瓶啤酒。他和他的同學都不擅長飲酒,不過故交相見,怎能不喝酒?
很快他自己找到了處所,並且也找到了工作,在一家雜誌社當記者。這個行當在他大學時就干過,大學畢業后在家鄉也干過,擔任某家報紙的記者,還進入大山採訪過。他覺得自己能行。不過沒到三個月他就離開了那家雜誌社,雖然辭語很委婉,不過他心裡明白。
之後他很快也加入了城市游牧大軍,基本上是打一槍換一個地方,幾乎很少在一個地方呆超過一年的,不是因為公司倒閉,就是因為自己不勝任。不過他相信自己能找到一份合適的工作。那段時日過得相當狼狽,簡衣縮食,最糟糕時,連房租都差點交不出,為此他不得不換地方,搬到了郊區,遠離城市,因為那可以省下一大筆錢。
即使這樣,他並不氣餒,依然過得很開心,孜孜不倦網上散發簡歷,除此之外,下載電影,一部接著一部地看。那個階段,他的生活鍾是完全顛倒的,白天睡覺,晚上活動。一直到找到下一份工作,才轉為正常。
就這樣他也算是在這個城市中混下來了,第一年春節回家時,他給母親和姥姥都帶了禮物。不過第二年他就不回去了,因為沒有路費。他是和同學一起過的,大年初二,他還去了外地一個朋友家裡,吃喝玩樂對方買單,末了同學還開車送他回魔都,因為這個同學正好也要到魔都來辦點事。
他十分羨慕他的同學,出生富貴,有家族企業,大學一畢業,就在公司里擔任了要職,如今進出私家車,手下呼來呵去一批人。而他出生寒門,雖然父親以前也參加過革命,擔任過要職,不過複員後身體每況愈下,尚在他很小時,就患病去世了,因為和母親相處不融洽,一上大學就等於離家出走了。這一走,自己都發覺沒有回去的理由了。他只是想能夠在這個城市生存下來,慢慢再做打算,這是他來到這裡第二年的想法。
忽然有一天,他最早呆的那家雜誌社主任編輯打電話讓他去他那裡上班。原來那個主任編輯也離開了這家雜誌社,到了一家新的雜誌社任職,正在招兵買馬。他欣然應允,因為他們關係本來就不錯,又是老鄉。
在這家雜誌社工作了四個月後,他把家又從郊區搬回了市區,因為那樣上班近些,不過為了省錢,他和別人一起合住。
其實說她是女孩還算是抬舉她了,不但長相粗,行為舉止更粗,不過好在她比上一任合居者的優點是不會隨便帶男人回家。以前那個女孩總是帶男朋友回來**,整晚唧唧歪歪地叫喊,弄得他夜裡心猿意馬。後來她更換男友的速度快得讓他都害怕起來,因為共用一個衛生間,他都擔心會傳染上愛滋,所以有一天找她談了,讓她另外找地方了。
他在網上發了帖子,找來的合居者就是現在的女孩。她比他小一歲,也是外地來的,在一家日本人公司工作,具體幹什麼,他從來沒有搞清楚過。他也沒打算搞清楚,因為他們是合居,不是同居,她的一切和他完全沒有關係,只要每個月她能準時交房租就可以,並且不會帶男人回家過夜。
這一點她倒是做到了,因為她根本沒有男朋友,不過另外一點仍讓他很頭痛:她在家裡整個當他不存在。夏天就穿著汗衫出來,有時候連胸罩都不戴,下身就貼著條短褲,還是那種很性感的。每天早晨,蓬頭垢面就在客廳里和他打招呼,上完廁所連衣服都沒有系好,就拉門出來了。
她看他的眼神都不像是女人看男人的那種,目光中絲毫沒有羞恥和尷尬。時間久了,他也麻木了,因為他看她也不像是男人看女人,居然連一點慾望和想法都沒有。如果她破門衝進來想欲行非禮的話,他一定會大叫落荒逃去。
有一陣子她忽然失蹤了,半個月後,她又忽然出現了,說去了趟日本,並且在那裡丟掉了數碼相機。
至今為止,她因何去日本,誰出錢請她去日本都是個謎。
工作在潛水鳥心中的地位在發生改變,每當清晨從睡夢中醒過來時,他感覺夢想離他竟然是這樣遙遠,像一顆偏離軌道的星球,正遙遙飄向更遠的太空。也許現在的工作狀況根本不是他大學時想的那樣,有成就,有地位,能夠實現自己的價值。價值變得含糊不清,甚至從某種程度,每天的工作無異於在一層層剝去外面的虛殼,漸漸顯示出內在根本沒有什麼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