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驚現案中案
見汪輝祖想得吃力,魏廷夔提議,乾脆去直接問問五娘不就成了?汪輝祖嘆息一聲:「如果嘴上能說的話,剛才她就已經說了。」
「那她塞這兩顆珠子到底是什麼意思?」縣官開始有點兒不耐煩了。
「她寧死不回,說明回去比通姦的後果更可怕。可是,浦家將她培養得如此優秀,究竟有何用途呢?」汪輝祖眉頭蹙得更深更緊。
坐在一旁默不作聲的秦雄瞥了汪輝祖一眼,一臉不屑道:「汪師爺,你的想象力的確挺豐富的,但斷案要尊重事實,而不是憑空猜想。姦夫淫婦已經認罪,人證物證一應俱全,你卻還讓大人一審再審,你不覺得你的行為更令人費解嗎?」
汪輝祖淡定地一笑:「有時眼睛看到的不一定就是真相,真相往往藏在不為人知的地方,需要有人去把它挖出來。」
秦雄目光犀利地掃了汪輝祖一眼,說:「請你搞搞清楚,這兒是衙門,不是工地!咱們是幕客,不是挖地道的!現在案子一清二楚地擺在眼前,需要儘快結案,上頭還等著審驗結果呢!你在那說些子虛烏有的事情有意思嗎?」
汪輝祖微微一笑回敬道:「如果只看表面,那還要我們這些師爺做什麼?秦師爺,您說呢?」
秦雄冷冷說道:「那依汪師爺之見,此案該如何斷呢?每人先重打二十大板,逼他們說出隱藏的實情?」
汪輝祖道:「用刑也是一種手段,但容易屈打成招。」
「哼!」秦雄不滿地瞥了他一眼。
汪輝祖低下頭去繼續研究著手中的珠子。端詳一會兒,他發現珠子上好像有一條縫,嘗試著輕輕一擰,珠子從中間分開,裡面有一個白色的小紙團。
打開另外一個珠子,裡面又出來一個小紙團,汪輝祖展開一看,上面分別有一行清秀的字。
汪輝祖將字條遞到縣太爺面前:「大人,您看!」
魏廷夔接過紙條忍不住念出了聲:「『本是童養妻,逼我為娼妓』。哎呀汪師爺,你真是神人吶!這案子果然有貓膩!」
汪輝祖謙虛地一笑:「大人過獎!」
「現在所有的疑點都可以解開了,浦東升之所以將五娘錦衣玉食地養了七年,又不讓她與兒子圓房,原來是為了將她高價賣給妓院!怪不得他寧願賄賂本官都要將五娘帶回去!」魏廷夔恍然大悟道。
「此事被天資聰慧的五娘得知后,便決定自救,但浦家大院看守森嚴,她一個弱女子插翅難逃,這時,浦東升的弟弟浦東辰正好前來探親,五娘見他長得一表人才且不與哥哥同流合污,不惜以身相許,目的就是想讓他帶自己逃離浦家大院。」汪輝祖分析道。
「沒想到,二人逃走時被浦家人發現。浦東升並不知道五娘已經得知了她將被送往妓院的秘密,還以為這只是單純的通姦案,一氣之下便將二人送往了縣衙。」魏廷夔接著說。
「大人問五娘是否認罪時,其實她曾有顧慮,怕當場說出來浦東升會報復她的親生父母或者被滅口,便想了一個辦法,將想說的話寫在字條藏在這隨身攜帶的步搖里,並在堂上佯裝自殺,目的就是讓步搖落到大人手裡,希望大人能夠識破她這異常舉動,打開這步搖,找到字條替她伸冤。」汪輝祖說。
「她知道浦東辰不會眼睜睜地看著她去死,一定會打落銀釵,看來這個五娘頗有心計啊!」魏廷夔不由地感慨道。
「從小便遠離爹娘的孩子無論走到哪兒都是寄人籬下,他們身後空無一人,萬事只能靠自己,尤其是當她知道被利用被出賣了之後,沒有忍氣吞聲而是學會了絕地反擊,這一點的確讓人佩服!」汪輝祖由衷地稱讚。
在他眼裡,這個小女子雖然與二叔通姦之罪已經坐實,但她是為自救情有可原。畢竟,活著,才有機會懲治惡人。
既然只是夫家利用的一枚棋子,為什麼不能在讓自己跳出火坑的同時送他一頂「綠帽子」,順便揭了他們的老底將他們的醜惡罪行公佈於世?
哪怕這輩子都要背負通姦的罵名,但也總比被賣到青樓里千人跨萬人騎終其一生都無法翻身的好。
就憑這一點,他決定出手幫幫這個敢於挺身與命運抗爭的弱女子。
在一旁默不作聲的秦雄見汪輝祖剛來頭一天就搶走了所有的風光,心中甚是不爽。
但心裡恨得牙根痒痒表面上也得做做樣子,他嘴巴一咧擠出一絲笑意:「汪師爺果然非比尋常,秦某佩服!」
魏廷夔見秦雄都誇讚,忍不住說:「秦師爺,我給你找的這個副手不錯吧?啊?哈哈哈!能有你們二人輔佐,我魏廷夔真是三生有幸啊!」
「哪裡哪裡,大人和秦師爺過獎了!」汪輝祖躬身謙讓道。
「如今這案中有案,那麼接下來,咱們應該先結哪個案子?」高興之餘,魏廷夔又犯起了愁。
「此案既然是由童養妻與二叔通姦罪而起,自然是先結通姦案了!」秦雄毫不猶豫地說。
「秦師爺言之有理!在下也認為,應該先結通姦一案。不過……」汪輝祖欲言又止。
他雙眉微皺側目凝神地盯著公案,思忖著如何為五娘和浦東辰減少一點處罰。
畢竟,通姦者如果是親屬,加上女方已有夫婿,恐怕要被充軍。
這二人身形單薄不曾吃過苦,一旦被充軍,恐怕有去無回。
「不過什麼?汪師爺有話直說。」
「不過,依在下看,雖然二人通姦是事實,但不能以親屬通姦論處。」汪輝祖一番思忖后,慢條斯理地說。
「這……」魏廷夔面露為難之色。
「律法明文規定:女方有夫,則各仗責90大板;雙方若有親屬關係,則屬於十惡不赦處罰從重。如今,這五娘既有夫,姦夫又是二叔,屬於罪上加罪,怎能不以親屬通姦罪論處呢?汪師爺,莫非,你不想遵守大清律法嗎?」秦雄語帶鋒芒,咄咄逼人。
「秦師爺說得對啊!汪師爺,雖然五娘可憐,但咱們這兒是縣衙,得按律法量刑啊!」魏廷夔表示愛莫能助。
「大人,五娘只是個童養妻,她到如今不曾與浦四圓過房,沒有圓過房怎麼能算夫妻呢?」汪輝祖說。
「這……」魏廷夔無言以對。
「不算夫妻那浦四的二叔就不是她的二叔。而且,這紙條上寫得明明白白,她以後是要被送到青樓接客的,浦家人根本就沒打算讓她做兒媳,所以,在下認為,這個案子就是個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通姦案!」
「汪師爺,凡事都得講究個證據。你僅憑一張被告的紙條就斷定浦家逼良為娼,這未免有點兒兒戲吧?你如何確定她所言屬實?你又如何確定她不是為了報復浦家而信口開河?」
秦雄一句話,讓汪輝祖無言以對。
「是啊,汪師爺,那只是被告的一面之詞,我們如何確定她所言屬實呢?」毫無主見的魏廷夔附和道。
「那就先將通姦罪一放,等坐實了浦家拐賣幼兒逼良為娼的罪證再來結通姦一案。」汪輝祖說。
「通姦案的兩名被告已經認罪,此案不能再拖了,大人,斷案理應遵循大清律法,而不是根據自己的個人想法隨意評判!」看汪輝祖左右不順眼的秦雄極力反對。
「大人,此案是您給在下的一道考題,希望大人能信守承諾,讓我把這份答卷認認真真地做完。」汪輝祖極力爭取。
「好,汪師爺,本案就由你來擬寫判決書。」魏廷夔說。
汪輝祖大喜,連夜寫了一份判決書上交。
常州知府是個迂腐之人,一見「童養妻與男方二叔通姦」幾個字后,當下大怒:「這種傷風敗俗之事居然判得如此之輕?在本官這兒休想通過!駁回重判!」
當下,判決書便被送了回來。
「汪師爺,判決書被打回來了,這可如何是好?」府上下人不無擔心地問。
這小廝在縣衙已久,見識頗多,在此之前,秦雄的判決書每次都是一次通過,從來沒有被駁回過一次。
而如今,汪輝祖的第一個案子便被知府駁回,這意味著,他的觀點並不被知府認可,不被知府認可的師爺,縣太爺還敢繼續留他嗎?
汪輝祖只得重新批註,並作出了一番解釋:
所謂的親屬關係是從浦四那邊推斷出來的,假如二人成親的話,那浦東辰便會是五娘的二叔。
但實際上兩人並未成婚,怎能稱之為夫妻呢?不是夫妻那這親屬關係就不成立。
這一次苦口婆心的解釋總算是說服了知府大人,判決書被送到臬司的手裡。汪輝祖暗暗送了一口氣,認為這一回大功告成了。
結果,很快,臬司也對判決書進行了批駁。
臬司認為,五娘稱呼浦四的父親浦東升為「翁」,那麼,就應該稱呼浦東升的弟弟浦東辰為「叔翁」,既然稱呼他為叔翁,那他就是五娘的叔翁,叔翁都喊上了,又怎能說不是親戚呢?
退回!
汪輝祖再次苦口婆心地解釋:「翁」有兩種解釋。婚姻關係當中的翁姑(公公婆婆),是對媳婦而言的。而五娘與浦四並未成親,這種關係不成立。
五娘稱呼浦四的父親為翁,只是沿用民間的稱呼罷了,是對年老長輩的一個通稱,是翁媼(老公公、老婆婆)的翁,不是翁姑(公公婆婆)的翁。
雖然都稱為翁,但此翁非彼翁。
五娘與浦東升並非翁姑關係,那五娘與浦東辰之間就沒啥關係。
汪輝祖解釋完畢后,速速命人送給臬司。
這臬司是個敬業的主兒,拿到手后,直接在轎子里翻看。
「此翁非彼翁?荒唐!」臬司隨手扔到一邊。
突然覺得轎子停了下來,掀開轎簾詢問何故,隨行者說:「大人,前面有人攔轎!」
臬司將頭探出去,看到一位滿臉泥巴的小女孩眼端著個破飯碗站在夕陽下眼巴巴地看著他,很是可憐,便吩咐下人說:「這麼小就出來乞討,一定是家裡有什麼難處了,多給她點銀兩,讓她趕緊回家吧。」
隨行者從懷裡掏出一點銀兩遞給小女孩,小女孩接過銀兩拔腿就跑,跑了沒幾步突然停下腳步,回過頭來咧嘴一笑,甜甜的說了一聲:「謝謝老翁!」
然後,甩著兩根小辮兒跑遠了。
臬司盯著小姑娘的背影直直地愣在那兒,半天才回過神來,問下人:「她剛才喊我什麼?」
「回大人,她喊您……老翁。」
「老翁,此翁非彼翁。」臬司笑著搖了搖頭,鬆手將轎簾合上,重新拿起汪輝祖的解釋翻看起來。
轎子後面,汪輝祖塞給小姑娘一根冰糖葫蘆,目送著轎子漸行漸遠,直至最後消失在視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