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殺意隱入黑暗中
大約一個小時前,唐甜甜興緻勃勃的找人與她輪休換班,又找嚴英健請假。
今天許知峰種草,基層員工請假調休的事也歸嚴英健管。
平常各種刁難唐甜甜接私活的嚴英健,竟出人意料的大開綠燈放她出門。
幫她頂班的女同事告訴恭叔,當時唐甜甜很興奮,只說這一定是今年最後一個大單。
幹完這一票,真就要聽許經理的話,今年再不接活了。
她忘了許知峰的告誡,也忘了自己的承諾,提著擦拭得油光晶亮的東華挎包沖了出去。
隨後大約在五分鐘前,鎮子街面上傳來她的死訊。
據說當時一輛大型越野車駛出賓館,穿行在街面上,隨後車門被人從裡面打開,唐甜甜喉頭飆血跳下了車。
她的頸動脈破了,巨大的豁口幾乎嵌入脖子三分之一。
再接著,從裡面衝下來一名玄士將她又抓了回去。
一陣兵荒馬亂后,有人透過車窗親眼看見裡面的唐甜甜被玄士當場抽幹了血液。
被抽取出來的血液在空中凝聚成一團血珠,隨後這車搶在衛隊趕到之前衝出鎮門揚長而去。
街上平民對此十分恐慌,眾說紛紜。
幸好兇手並不難找。
有人認得這車,兩個月前丁嵩的一名隨從曾開著這車上街。
目前具體事件正在調查中,但許知峰心中有答案。
大單就是丁嵩設下的局,非常簡陋與高效的局,甚至連陰謀都算不上。
丁嵩沒親自到場,讓下人把事做了。
他本就不是什麼有耐性的人,上次失敗后遲恐生變,壓根沒做太精細的布置,明目張胆的就讓人動手了。
去年他就直接從挽月樓搶過人。
當時那事不了了之,被他搶去的人如今在丁府里做妾,日子過得還不錯。
一切都是此地無銀三百兩而已。
許知峰甚至能腦補出整件事。
唐甜甜興沖沖的趕到賓館,一頭撞進陷阱里。
或許當時丁嵩安排的人還在假惺惺的告訴她,丁少要出高價包養她,像她曾經被擄去的漂亮同事一樣。
以後她就別回挽月樓上班了。
如果唐甜甜真一無所知,或許就信了。
丁嵩的玄力卡在D級初階很多年,這在鎮上不是什麼秘密,唐甜甜也知道。
自己是異血者。
她什麼都知道。
她沒奢望逃跑,沒可能逃掉的。
她甚至都沒時間悔恨,因為毫無意義。
或許當時唐甜甜把從事風月行業練出來的演技發揮到了極致,假裝真的什麼都不懂。
隨後,她在車裡利用別人的鬆懈奪刀自刎成功,或許只是沒算到自己即便死了,也會被抽干血液煉製血珠。
正如陳希所言,比起變成與活熊取膽一模一樣的造血人,死亡才是莫大的幸福與解脫。
這個世界里意外死掉的人太多,以至於人們對死亡缺乏骨子裡的敬畏。
許知峰老家裡的人渴望活著大多是因畏懼死亡,這個世界里的人們渴望活著卻只是單純的不願失去生活。
目標一致,動機截然不同,恐懼的深度也不同。
所以,就連唐甜甜這種嬌花拜金女都能迅速做出決斷,並付諸行動。
見許知峰沉默很久,恭叔開導道:「你也別太難過,生老病死,她命中注定。」
許知峰笑笑,「倒是這個道理,其實我之前勸過她。她也答應了我。但既然她食言而肥,不聽我的,要錢不要命,死掉也是活該。」
「嗯,你沒事就好。知道你和我們其實不太一樣,就怕你想不開要去找丁嵩的麻煩。」
許知峰隔空聳肩,「這怎麼可能,我哪敢。恭叔你知道的,我和唐甜甜其實沒一腿。」
「那就行。」
掛斷電話,許知峰起身望向斜陽,目光閃爍。
所以他不愛和別人成為真正的朋友呢。
這個世界每時每刻都在提醒他,你和這個世界格格不入。
或許真是在挽月樓呆得太久,儘管努力自我控制,卻還是不小心留下友情的種子。
如果自己早點離開,那又何必在乎誰的死活?
交情嘛,總是會被時間和距離抹平。
他沒想到自己這一站竟是數小時過去,連日落西陲都沒注意到。
黑暗漸漸籠罩大地。
種植區的路燈尚未點亮。
在這白天與黑液交匯的時間點,面無表情的許知峰漸漸隱沒進黑暗中。
燈光乍然點亮,他的身形再又浮現,臉上卻掛著抹微妙的微笑,和煦如春風。
他又接了個電話,竟是鎮令之子侯天皓打來。
「許經理,下午街上的事情,我父親交給我處理了。我把情況給你說一下。」
許知峰大大咧咧的一擺手,「侯哥有心了啊,下次你來我額外再給你五個點的折扣!」
「哈哈,好說。丁嵩交了個人出來,說是這孫子看上唐甜甜,想把人騙回去生娃。但唐甜甜太剛烈了點,所以在車上自個抹脖子了。我已經當街處決丁嵩這下屬。你這邊,節哀順變啊。」
侯天皓乾脆利落的說道。
許知峰呵呵直笑,「侯哥瞧您這話說的,怎麼你和恭叔都以為我和她有一腿,沒那事,不存在的,小問題。怎麼好意思麻煩侯哥你還專門通知我。」
「成,既然沒事就好。」
侯天皓畢竟大忙人,沒多寒暄又掛了電話。
很多話不必說透,大家心知肚明。
侯天皓看得起許知峰,不希望他因為這事再去招惹得罪丁嵩,這是勸告。
丁家家長丁浩,D級高階玄士,是文興鎮鎮令次爵,也就是鎮令候補家族。
丁嵩作為丁浩長子,也算擁爵之人。
所以他只隨便弄個替死鬼出來就能了事。
甚至再換言之,如果不是因為當街把人煉成血珠,造成了恐慌,丁嵩扔出來的替死鬼都不用死,杖刑五十即可。
許知峰一介平民得罪不起丁家。
哪怕丁嵩再把許知峰這大堂經理也給殺了,依然算不上大事。
侯天皓與向挽月不可能因為許知峰而與丁家真箇鬧僵。
丁嵩撐死只需要給向挽月交換些利益,便能把事情揭過。
幾乎不存在公平的法律,強者哲學的極致體現,這就是現實。
又坐回搖椅上,許知峰從衣服內兜里摸出個黑色皮質封面小本子。
翻開第一頁。
上面已經寫下一行字。
「嚴英健,D?」
許知峰先用筆劃掉了D後面的問號,將其改成句號。
隨後又在第二排寫下一行字。
「丁嵩,D。」
啪。
他合上本子將其放進內兜里。
這是他的小黑本,專門用來記仇。
小黑本上不寫結仇的原因,只寫對象與結局。
過程都不重要,只要記住一點,小黑本上這樣寫著,就表明在人生某一個階段里,自己對某人有必殺之心,將來看看小黑本,提醒自己有事要做,那就夠了。
至於原因,忘掉也無所謂。
最好是那樣。
一刀劃開某人的脖子。
任憑對方鮮血飛濺,將死未死。
對方用不甘與迷惘的眼神看著自己,漏風的喉嚨里發出沙啞的聲音,問。
「你為什麼要殺我?」
許知峰攤手。
「忘了。」
那樣就很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