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食末

第一章 食末

食末是東山上的一隻小食人花,東山之上瘴氣密布,從而生長了許許多多的山藥草植,而食末十分不幸,成了一個遭人厭棄的討厭鬼。

東山植物皆有靈性,他們皆是通過後代繁衍子嗣,而食末不同,食末是來自東山妖怪死後的內臟落地東山瘴氣凝成的「植物」,自然不受待見。

他們常常雜言碎語,暗裡也是瞧不起食末的,食末十分想與他們交為好友,可卻不得真心,他們同為植物卻時常捉弄與她,害她努力百年也未得一知心好友。

她們每年八月十五就可化作人形到山腳下去玩耍,邀上幾個拉碎語的好友,可這便是食末最為苦惱的,而這便只剩她一隻小妖-----美名其曰:守山。

待到食末三百歲的時候倒是結交了一位好友,不過倒是拿不出手來,也不能張揚,食末害怕那些小妖笑掉大牙。

她倒是結交了一個常常來這充滿瘴氣的東山採藥的葯童,喚名金首。

金首倒是不怕她是不是食人花,他們常常坐在一處聊著天下的奇聞異事,有時候食末是一朵安安靜靜的小紅花,金首便坐在她的身側;但更多時候,食末倒要化作衣著紅衣的人類女子,到底還是害怕失去這唯一的小友。

守了這幾百年的落寞,可不能再輕易回到孤單。

食末是這麼想的。

金首長相乖巧,若再等幾年便真的會成為那有風度有氣度的翩翩公子,那時候金首一定會成為名震天下的藥師。

食末是食人花,自然見到凡人便會起貪慾,再未見金首之前還是生吞過幾個誤闖山間的凡人的,也自然是因為如此,植物同僚見她生性殘忍也斷了與她的任何好感和善意,這才使她活得這般落寞。

可是,她生來就是食人花,見人起欲本是本性,她也是無可奈何啊。

她也不知道見了這凡人自己會變得如此可怕,妖嘛自然是有些特殊之處嘛,可是,那些普通小植物卻不能悟出這番道理。食末想到這些便「嘖嘖」無甚言語。

金首看著她,老氣橫秋地說:你莫不是又想起吃人的快感了吧,你這小妖活得百餘年智商卻也不見得有所長進。

金首第一次見她時,她便張開這血盆大口打算飽餐一頓,可是她也沒考慮這是誰,金首從小便在這山腳下生長,習得一身本領才在這東山採藥,豈會被這小小食人花生吞了去。

只見小不點手一揮便不知撒了啥金粉,頓時食末變成了一妙齡女子,食末也是納悶,她化個人形也得耗費些功夫,不料這小不點竟有這般能力。

食末也想抱個大腿,畢竟修這幾百年也未有結果,可是沒有對症下藥?

從那以後,他倆變成了朋友,食末告訴金首需要的葯生在何處,她果真真當了多回間諜,金首便教她控制心性,與她交流外界的八卦流語。

她也是有所成長,至少不會見得過路之人都成她的腹中之食。她還是有愧的,聽金首說好些人失去家人,或是父親或是母親或是妻子或兒女。

雖她不知這些情為何物,可也聽金首說的認真,她也得了幾分悲憐。

竟過了好些時日,金首卻也未入這山中,她也下山尋過,也未見這小小葯童,她不敢跑遠,怕金首找她之時尋不得,這小不點雖然毒舌,愛嘲諷她為妖的底線和妖格。

可是這麼就未入山中怕也是說不過去啊,食末也為金首牽腸掛肚起來,那傢伙年齡雖小所知卻也不像她活得百餘年也不知世事,金首聰慧,也不存偏見,採的藥草也是未有靈識的草本植物,從未傷得那些常常奚落排擠食末的植物妖種。

他不來,她便在這等著,這日子又如往日般的枯寂孤單。她竟又覺得孤單……

十年已過,食末也常常化作人形跑下山去見這繁華街道的點點星光,橋頭橋尾的人潮濟濟。

她也想著如果再見金首是否可以一眼認出那幼時的那個小友人,她也常常卧在別人家的房頂之上,想著是否能夠在人間有個家?

萬家燈火,人間茶棚,飯座吃食,都是她愛上的人間的一切,不過在喜歡這人間街道之前,是金首讓她憧憬著這凡塵。

後來幾日她聽得有人閑談金府公子要迎娶新妻,金府是葯府聖地,他家公子醫術高明,惹人討喜,長得也是人們茶飯之後的談資----面容俊朗,新妻是金公子父親結交的舊友之女,自然很是般配,知書達理。

自是高配。

食末坐在酒樓梁枋之上喝著小酒,聽到這便緩緩睜開了眼睛,莫不是這金府小公子是那金首小子?

他果真長成她曾想過的樣子?

食末攜著酒壺翻身落在了店桌之上,這家酒樓是食末最為喜歡的,也是山上小妖最愛常來的地方,這裡幾乎都是能人義士,不管你是啥物種,皆可以混作一處;也是便於打聽消息的好地方。

她來這也是便於知曉舊時友人身置何處。如此看來便要去那金府看他一看。忽然,門口閃過一道紅影,瞬間無影無蹤,大家也是見怪不怪,不覺驚奇。

金府里來了一個小丫頭,身著紅衣,其他丫頭都穿著淡雅的粉色,這丫頭竟是要搶了主人家的風頭嗎?

金府辦喜事,處處張登結綵。

食末便是這不知天高地厚的丫頭,她實在不知自己糾結甚,竟不敢去見那少爺。

這可不像她啊,她竟有一絲絲怕那小子不識她了,忘卻了她。

她竟怕這個,所以成了這府邸的丫頭也不敢尋他,食末穿不了凡塵的衣物,她本有皮,化成人也就成了紅衣,不然她定要穿的人間所有的華衣,這也是她是這花唯一的遺憾。

再過幾日,金府就正式迎親了。食末這些年還未見過有人娶親的喜事呢。

不管如何她都要逗留幾日,看看這人間喜事,怕不能見那小子也沒甚關係。

結親這天,食末見到了那幼時的金首,金首望見了她卻不識她,她明明與十年前的容貌無甚差別嘛,這都不識,真真是浪費了她曾口舌說他有過人聰慧,她都認出了他,容貌已有很大變換的他,食末想。

金首見這著紅衣的女子竟覺得甚為熟識,果真真是多想了。

食末見金首娶了她人,她是明白娶是何意的,就是攜手一生共白頭的意思吧。

她也曾想過若是小友人再來見她,她定求他娶她,這樣便可生活在人間而不再受這孤獨之苦,多好啊。可是等了近十年,他也未來尋她,還娶了她人。

食末這樣想著,心裡竟覺得憤怒,好似一把火燒了起來,她眨了眨眼,竟然掉了淚珠這種奇怪的物拾。

金首望著自己的小嬌妻竟開心不起來,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本來也覺得無甚大礙,本就是要娶,娶誰不是娶啊?

他本是如此想的,可是眼前竟閃過一朵紅花,還會呱噪言語的那種。

他莫不是因為最近治療城邊瘟疫病情沾染了些么?竟有些神神叨叨的。

婚禮結束了,食末才是喝的酩酊大醉的那個,因此還受了罰,在房門口跪了足足一夜。

食末見了金首便捨不得走了,金首與新婚娘子相敬如賓,她也成了他的葯丫頭,陪他四處看診,他閑不住,一閑著便覺得好似浪費了這一身手藝般的。

食末也很是歡喜可以常常伴在金首身邊,金首和小時候的性子差不多,正直善良,聰慧但言語刻薄,常常嫌她蠢笨呱噪。

她也不在意這些,有些陪伴可比她獨自一人孤單要好得多,以前她獨自一妖活了三百年也不覺有太大關係,可是如今等待十年就讓她覺得難以忍受。

原來真的,一個妖孤單多久都沒有關係,是萬萬不能存有溫暖的,不然以後的歲月便會常感寒冷,難以忍受。

後來的後來食末才知曉,金首生了一場大病,忘了十二歲以前的事,他花了很長時間才恢復過來,他四處打聽自己的幼事,知曉自己常常在東山尋草藥,卻不知自己為何定期而去。

便從來沒再去過了。

食末知曉此事已是金首六十大壽的時候了,她的容貌不變,她想著法子,換著身份留在他身邊,他應是知曉的,這長此一生都有一個容貌一致的紅衣女子出現在身邊。

食末換了很多名字,但還是最喜歡食末,她愛吃,食這個姓甚得她心;她也喜歡金首這個名字,因為金這個姓,也甚得她心。

金首八十六歲時將要辭世之際,她守在他的榻前,金首說他早就憶起以前的點滴,想起了小妖食末。金首又說不能陪她長此一生很是遺憾,他知曉她的心意,如有可能便把他帶去東山葬了吧,埋在她身邊,看看人的心臟會長成什麼,會是與她一同的品種嘛。

食末說:好。

埋了金首之後,食末便不下山了,留在墳頭天天守著看看金首會變成什麼。

三年之後,金首化成了一棵何首烏。哎,妖跟妖就是不一樣,她是食人花,而他卻是寶藏物種,哼。

食末瞧了瞧金首,嫉妒得別過頭去。

金首不會說話,綠葉偏了一偏,好想在說:這是一個二缺,多活了幾百年也沒多長點腦子,這醋也吃。

也好似嘆了一口氣說:後悔答應她要陪這個二缺長此一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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