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一周后,天空蔚藍。
「今天是八公里武裝越野,我沿途會跟你們在一起。當然,我的鞭子是不認人的。」
「任我行」的鞭子是用一種熱帶植物做成的,有些像藤條,但又有區別。它更軟,鞭打在肉身上由里到外生疼。彭傑是最有發言權的,因為他的背上全是地圖,這都歸罪於他那超標的體格。有時候,胖真的是一宗罪。
警校坐落在東郊,而我們的越野方向是城北。我和彭傑一組,而我們的負重就是肩上的厚實的木頭。它起碼有150斤,相當於內地210斤,這越野的艱難可想而知。
開始的四公里我們的隊形保持得還不錯,可過了拉薩河的郎木橋,隊形就開始拉長了,我和彭傑不由得就成了拉後腿的。「任我行」的鞭子開始在我身上招呼了。說實話,我從小到大還沒遭受過這麼大的罪,這不但是身體上的,更是心靈上的。彭傑也一樣,他壓根都沒想到在文明社會會有如此不文明行為。這哪是什麼訓練,簡直就是摧殘。
「啪!」
又是一聲清脆的鞭哨聲。前面的彭傑一個趔趄,我肩上的木頭一陣晃動。
「快點,跟上前面!」
「任我行」還是一如既往的瘋狂,也許在他眼裡,我們和牲口沒有區別。
「走不動了,歇歇行嗎?」
彭傑的聲音近乎是祈求,不知為什麼我聽了心裡怪難受,當初要不是我,他也不用上高原遭這份罪,就他的體格,哪是特警隊員的人選!
「不行,記住你是一名警察,要做的就是服從。」
「任我行」的口吻不容置疑。
對於「任我行」,我一直都在忍。但這個時候,我已經忍不下去了,心底一股無名之火「騰」地冒了起來。我不是為自己感到不平,而是為彭傑感到不值。
「我們不幹了!」
我索性停了下來。彭傑看了我一眼,雖然眼神里有不解,但動作倒也很配合我。我倆把木頭往地上一摔,就準備離開,卻被「任我行」擋住了去路。
「警察是你們說不幹就不幹的嗎?」
「我管不了那麼多,我們就不幹了。彭傑,走!」
我伸出了小指,向「任我行」做了個鄙視他的手勢,就拉起彭傑走開了,留下了「任我行」一臉錯愕。
走了一陣,彭傑就站住不走了。
「羽哥,我們真不幹了?」
「不幹了!」
「真不幹了?」
彭傑的追問讓我有些遲疑。毀約的事情我從來都沒想過,但今天不知為啥,就從嘴裡蹦了出來,但走回頭路也不是我的風格。我把手搭在彭傑的肩上,佯裝瀟洒地說道:「不幹了,愛誰誰干。咱們去要飯都比這個強,起碼自由。」
我的話明顯是帶有安慰性質的。彭傑撇了撇嘴,坐到了一邊的石頭上,眼光留在了西邊的山樑上。我不確定他在想什麼。但可以肯定的是,他開始陷入了迷茫。
而我呢,只能是不去想,因為這樣可以減少煩惱,我最討厭煩惱,我實在不知道該怎麼去面對卓瑪,我讓她失望了。我沒想到興緻勃勃地來到西藏,卻是這個結果,一個字,煩!我不知道這是我的原因,還是警察這份職業本就不適合我,過於強調自由的我也許本就不屬於官場。
在路邊待了半小時,我拉起了彭傑。
「走了。」
「我們去哪?」
「先離開這裡再說,待在這裡可不是個事。」
彭傑無奈地看了看我,點了點頭,和我向市裡走去。
大約走了半小時,一聲清脆的聲音傳了過來。
「砰!」
是手槍的聲音。對於一個愛槍的人來說,對槍聲是特別敏感的,是五四式手槍,五四式手槍:口徑7.62毫米,有效射程50米,是我國仿製蘇聯TT1930式手槍而來的,1954年定型,具有威力大、穿透能力強的特點,且價格便宜,是一款很實用的武器。
「走,我們去看看。」
我快步向響起槍聲的地方趕過去,後面的彭傑不由分說,也跟了上來。
開槍的地方是一個坐落在山坡上的獨立藏式小院,灰白的圍牆裡是一幢兩層高的小樓。我趕到的時候,剛好看到兩個年輕人從裡面走了出來。他們身材中等,都是身著黑色風衣,靠左的男人手上拿著一個綠色的畫筒。我下意識地以為這是搶劫。
我朝身後的彭傑做了個準備行動的手勢,然後進行了簡單的分工,我左他右。這個時候我並沒有時間去思索行動的難易度。
「上!」
說完這句話,我像豹子一樣沖了出去。身後的彭傑雖然稍慢,但也沒拖泥帶水。
提包的年輕人顯然沒有料到我的突然到來,還沒反應過來,就被我勒住脖子。他想反抗,但我的手如同鐵柱,他根本就沒機會掙脫。但旁邊的彭傑卻是另外一幅景象,兩人在地上扭成了一團,歹徒手中的槍已然拔出。在這關鍵的時刻,我來不及思索,將我手中的歹徒重拳擊暈,然後快步趕到彭傑身邊,但還是慢了。一聲槍響,彭傑就蔫了下去。
彭傑倒地的同時,開槍的歹徒也倒了下去。他的咽喉吃了我重重一拳,痛暈了。
「胖子,你怎麼樣?」
我扶起彭傑,才發現他的左腿被子彈擦破一塊皮,並無大礙。
「羽哥,我中槍了,我中槍了。我會不會死?」
彭傑近乎是哭腔。
「不會的,你這只是小傷,我馬上帶你去看醫生。」
我的話剛說完,院子外邊就響起了密集的腳步聲。我心裡一緊,趕忙將彭傑扶到小樓里,同時沒有忘記將那個綠色的畫筒拿在手上。我隱隱覺得這個畫筒沒那麼簡單,它說不定就是一個護身符。這是犯罪心理學上講過的,無論在什麼樣的情況下,歹徒都喜歡找所謂的籌碼來謀划自己的後路,我也順便借用了過來。
從外面進來的是五六個身著黑色衣服的男人,其中有一個年紀稍大,中等身材,一身黑色的中山裝,讓他看起來多了幾分文雅。他目光銳利,臉色沉靜,很顯然就是領頭的。他們在外面嘀咕了一陣,就朝屋裡走了過來。令人不安的是他們大多數人手裡都有槍,我發現我無意中進入了一個危險的遊戲。我想到了報警,一摸褲兜,才發現穿的是體能作訓服,手機根本就沒帶在身上。我又在屋裡快速搜尋了一遍,也沒發現電話,反而看到了一具屍體,屍體的眉心有個血洞,顯然是一槍斃命。
「裡面的人聽著,趕快把包交出來,我們就算了,要不然別怪我們不客氣。」
我打開畫筒一看,才發現裡面是一卷古舊的布畫。我後來才知道這叫唐卡,是西藏文化的活化石。
西藏是一個文物大省,我在警校聽教官講過,這裡的文物走私、盜竊現象很嚴重。如果我猜得不錯,外面的就是一群文物走私分子,而我手裡,很可能就是價值連城的東西。而我身邊躺下的陌生屍體,就可以反映出這群文物走私分子的猖狂。
我該怎麼辦?給他們,他們未必會放過我們,殺人滅口可是黑幫最起碼的原則。可不給,他們很可能衝進來,我們同樣生存渺茫。我的槍法雖然准,但奪來的手槍里只有三發子彈,根本就不夠我開銷。
彭傑也沒見過眼前的場面。他死死地咬著嘴唇盯著我。我做了個手勢,示意他要冷靜,這個時候需要的就是冷靜。
「交不交?」
外面又傳來了一陣吼聲。我知道他們之所以沒有衝進來,只因為他們還不了解情況,這也是我目前的優勢。我定了定神,對著窗子外面問道:
「我們交了你們是不是就會放過我們?」
外面的中年人思索了一陣,點了點頭。
「只要你們交出來,我們就放過你們。」
「我憑什麼相信你?」
「你們現在別無選擇,只能選擇相信我。我再給你們一分鐘的時間考慮,要是不交,別怪沒人給你們收屍。」
外面的中年人開始變得急躁。畢竟,時間拖得越久,對他們越不利。
「羽哥,怎麼辦,他們就要衝進來了,你把東西給他們吧。」
彭傑被濃烈的恐懼籠罩了。他已經顧不上腿上的傷口,神色慌張地看著我。看來遇見我真的是他一生的錯誤。
「胖子,待會外面無論發生什麼情況,你都不要出來,知道嗎?」
彭傑看了看我,小聲說道:「你要幹嗎,你可別出去,他們殺人不眨眼的。」
我淡淡地笑了笑。自從母親去世后,我其實對世界並沒有幾分留戀。我現在要做的,只要能保住彭傑的命就行。
「沒事。你記住,只要我們人一離開,你就趕忙離開這裡。另外把這個東西帶在身上。」
我從畫筒里拿出唐卡,交給了彭傑,就準備起身。
「羽哥!」
彭傑用手想攔住我,卻被我拂開了。
「胖子,不要怕,沒什麼大不了。」
我立起身,把手槍別在腰上,然後將畫筒拿在手上,看了彭傑一眼,就打開門,走了出去。
外面的人顯然沒想到我會如此膽大。在他們眼裡,可能還沒見過如此不要命的人。
「你是誰?你幹嗎要多管閑事?」
中年人看了看畫筒,然後把目光又瞄向了我。
「我只是一個普通人,也想揀一點便宜。不過現在看來,我沒那個福氣。」
我略略停頓了一下,將畫筒搭在肩上,然後大聲說道:
「給你,接著。」
我把畫筒向中年人面前一扔,趁他們視線轉移之際,一個箭步,快速繞到他的旁邊,掏槍、瞄準,動作一氣呵成。中年人剛接到畫筒,就被手槍抵住了他的腦袋。
「你想怎麼樣?」
「不想怎麼樣,只要你陪我走一截。」
這個時候周圍的嘍啰顯然反應過來,紛紛把槍對準了我。
「你們別過來,過來我就打死他!」
我聲色俱厲,倒也起到了嚇唬的作用,歹徒們都沒敢上前。我拖著中年人一步步地向門口走去。
十秒、四十秒、一分鐘……時間在一秒一秒向前移,我們也離藏式小院越來越遠。我的手心全是汗,腦袋一陣陣發涼。我想過以後會面對這樣的局面,因為當了警察,就註定要和歹徒你死我活,可我沒想到來得這麼快。
「小子,你手可別發抖。要不然我死了,你也活不了。」
「活不了就拉倒,大不了就是個死,老子還真沒怕過。」
話是這樣說,我還是想為自己尋找一點生存的機會。這個時候,我剛好來到一條山溝的上面。我瞄了瞄山溝的深度,起碼有兩百米,從這裡掉下去,活下去的幾率恐怕等於零。但我顧不上那麼多了,我朝中年人的屁股踹了一腳,中年人就被動地向那群歹徒撲去。我趁他們慌亂的當口,身子一躍,就跳進了山溝。可還沒滑到十米,後面就響起了槍聲。
我多麼希望子彈與我無緣,可我還是失望了。一顆子彈瞬間鑽進了我的肩胛骨,巨大的疼痛讓我變得恍惚。臨到溝底的那一剎那,我只感覺雙眼一黑,就失去了知覺。
「羽哥!」
「羽哥!」
我慢慢睜開了眼睛,映入我眼帘的是一片迷濛的白色。
「醒了!」
重重的鼻音,肯定是彭傑,我才確定,一張大臉就擋住了白色。我的視線也慢慢清晰起來。
「靠這麼近幹嗎,搞斷背啊!」
「嘿嘿,醒了就好,醒了就沒事了。大夫,醒了!」彭傑縮回了頭,對著外面喊道。
我吃力地看了看周圍,很快明白了,這是醫院,那濃濃的碘酒味,一聞便知。
「你躺了兩天,終於醒了。」
我側頭一看是卓瑪。
「兩天?」
我欲坐起來,但頭部一陣刺痛。卓瑪趕緊扶住了我的身體。
「你別動,你傷得很重。」
卓瑪的聲音很柔,我點了點頭。
「我檢查一下。」
這個時候,一個戴著眼鏡的中年醫生走了過來,先是檢查了我的心跳,後來又看了看我的眼睛,最後對卓瑪說道:
「度過危險期了。以後好好休息,配合好醫生的治療就行了。」
待醫生走後,彭傑又湊了過來。
「羽哥,你的命可真大。從那麼高的地方摔下去居然還能活著,九尾狐都沒你命長,真得謝天謝地。」
經彭傑一提醒,我想起了昏迷前發生的事情。我居然能活下來,不能不算一種奇迹,看來上天還是對我比較眷顧。
「沒辦法,誰叫我命大,閻王爺是不敢收我的。」
「都這個時候了,還嘴硬,我看你不躺一個月就別想下床。」
我的戲謔,換來了卓瑪淺淺的責怪。
「對了,你真不當警察了?」
卓瑪低下頭,眼神在我臉上停留了幾秒鐘,我從來沒和卓瑪靠得這麼近,她身上的體香我都能聞到,我心跳不由得加快了幾分,臉上也感覺火辣辣的。
「怎麼可能?」
「誰說我不當警察了?」
卓瑪站起了身,滿滿一笑。
「這還差不多。我把你帶進高原了,可不想再把你送出高原。對了,我還得回去給領導彙報,你自己好好休息吧,過幾天我再來看你?」
話一說完,卓瑪就走了出去。
「胖子,笑啥?」
彭傑這個時候站在我旁邊一個勁地偷笑,那猥瑣的表情使我有種扁他的衝動。
「你臉紅了。」
「怎麼可能,那肯定是這房間有點熱。」我辯解道。
「熱?這是秋天,才十幾度啊,會熱?是不是喜歡上了卓瑪,不過她可是我們的上司哦,這該叫什麼來著?姐弟戀,不對,叫……」
彭傑還想繼續發掘新詞,被我打斷了。
「滾!」
「好,我滾,我滾了看有誰給你端水送飯。」
彭傑並沒有如他所說的「滾」。他黏上了這個醫院,這裡不用出操,不用上課,還有工資拿,出入也自由,這種好事上哪去找?人都是會撿便宜的動物,胖子雖然認真,但那認真也是被逼出來的。
卓瑪走後,彭傑給我講了後面的事情。原來我昏迷后不久,「任我行」和隊友就趕過來了,救了我一命。但可惜的是,讓那伙歹徒逃走了,案子也移交給市局跟進了。
「羽哥,你把丟失的國寶拿了回來,你說學校會不會給你記功?」
「不大可能。」
「為什麼?」
「道理很簡單。假如你是學校領導,你會給一個逃兵記功嗎?」
「逃兵?什麼是逃兵?誰是逃兵?」
彭傑一臉無辜地看著我。
「你個奶奶的,你腦袋是糨糊的啊?」
「哎呀……」
我想給彭胖子一拳,可手剛舉起,一陣劇痛就傳了過來。我兩眼一黑,又暈了過去。
待我第二次醒來時,已是第二天上午。
「羽哥,羽哥!你可醒了,擔心死我了。」
胖子那破嗓子,再加點分貝,就可以將住院大樓吼塌了。結果是引來了病人的一陣騷動,紛紛在我病房門口駐足。
「你是想把我氣死才對,有沒有水?我口渴。」
「有,有,大大的有。」
彭傑轉身就從飲水機里接了半杯開水,兌了半杯冷水,然後小心翼翼地端到我嘴邊。由於我不能活動,彭傑只能將水一滴一滴地往我嘴裡倒。用了將近兩分鐘,我才喝了半杯水,但身體感覺格外舒暢。要不是上次有教訓,我定然要活動活動手腳。
「羽哥,你是我的救命恩人。以後有你一句話,我胖子上刀山,下油鍋……」
「打住!」
我打斷了彭傑的信誓旦旦。
「你還是管好你自己。再說了,誰救你了,你可別沒事獻殷勤。」
我救彭傑是我該做的,但如果讓他感覺我是他的救命恩人,我反而不習慣。我喜歡不虧不欠的生活,越簡單越純粹越好。
在病房躺了一周,陳豪帶著隊友還有「任我行」來看我了。他們來得自然,我應對得也很自然。短短的幾分鐘,都是在融洽的環境中度過的。
臨走前,「任我行」拍了拍我的肩膀,笑著對我說道:「好樣的,你不當警察真是浪費,我想這一屆會因為有你而變得生動,我會記住你的,譙羽。」
我沒想到十天前不快的過去竟然會如此的淡然。有些事情也許就這樣,想來想去,其實沒什麼大不了的。因為我們誰跟誰都不是天生有仇,時間會讓我們淡化一切。
住院的生活是單調和枯燥的。我竟然有些留戀學校那些吵吵鬧鬧的日子,沙啞的喇叭、吵吵鬧鬧的飯堂、怒目圓睜的教官……由於活動空間有限,所以大多時候,我就躺在床上,看著窗外的遠山。我想到了大學,想到了那些荒誕卻又真實的生活。那個時候,我們頂多是意氣用事,誰都沒想過要人家的命,但身處社會才知道,錢可以泯滅人性,單純原來對於我們已經很遙遠了。
我開始討厭晚上,以前那種在大學一躺就是二十小時的日子我再也找不回了。我經常在夢中醒來,繼而是失眠,一個人面對黑漆漆的四周發獃。以前也受過傷,但兩天一過,又是一條好漢。可這次,我卻距離死神如此的近,沒有經歷過死亡是不能體會那種感覺的。它讓我想到了生命,想到了人應該怎麼活的問題。這個被自己恥笑為最無聊的問題開始縈上我的腦海,我難道真要這樣無謂地生活下去嗎?我又想到了母親,想到了那年家裡發生的一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