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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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后,我出院了。因為捨身救人,我受到了英雄般的禮遇。但英雄沒當多久,分配的命令就下來了。我被分到了那曲,彭傑到了昌都,他到底也沒留在拉薩。

教室里,看著彭傑的一副苦瓜臉,我拍了拍彭傑的肩膀。

「你小子總比我好吧,起碼也是藏南,我可是藏北,無人大草原。所以,你應該慶幸才對。」

「唉,劉海那坨糞,幹啥啥不行的,居然留在了拉薩。我們比他強多了吧,怎麼就分那麼遠呢?」

「那是因為,昌都需要你,那曲需要我啊!」我的自嘲終於換來了彭傑心情的好轉。彭傑也推了我一把,笑著說道:

「是啊,祖國需要我們,我們是祖國的建設者嘛!」

「這就對了,做人要有信心。也許你到昌都就被領導賞識了呢,畢竟你可是我們這一屆的才子,人又長得這麼討人喜歡。」

我不知道我是怎麼了。我安慰別人時一套一套的,但我卻不會安慰自己。

「但願如此吧,唉!有時候,我真不知道當初我們是不是來對了,也許當村官比現在要好。」彭傑把目光投向了窗外,他應該是在想象村官的生活。

「反正分也分了,說什麼都沒用了。走,出去哥請你吃好的。我們隔那麼遠,以後天南地北的,下次想讓我請你都不知啥時候了。」

我拍了拍彭傑。彭傑反應過來,臉上出現了笑容。

「好,不醉不歸,咱們走!」

「譙羽,你等等。」

我和彭傑正準備往外走,卻看到了中隊長陳豪。

「隊長,有什麼事嗎?」

一個月的時間,和陳豪的不快已經成為過眼雲煙。眼看要走了,陳豪也變得可親很多。人就是這樣,想來想去就那麼回事,有些事不能太認真,能一笑了之就一笑了之。我們畢竟不是垃圾填埋場,什麼東西都可以放。

「走之前送你一句話吧,干一行愛一行,把警察這份工作當成事業來做,你會發現它值得你去奉獻。」

我雖然不完全懂陳豪的話,但還是重重地點了點頭。

臨走的那天,拉薩的天空下起了小雨,這有點像電視劇裡面的分別場面。

「羽哥,這一別不知什麼時候能見了,我還真捨不得你。」

「別肉麻了,到了那邊別忘了給我電話就行。」

「嗯,一定。」

彭傑拿起自己的行李,走進了大巴車。說實話,我還真捨不得他,他的憨傻是那麼可愛。但人生就是這樣,一路走下去,不缺的就是離別。

「譙羽,你們的車來了。」

卓瑪還是一如既往的忙。在車上放好了行李,卓瑪意外地上了我的車,在我身邊停了下來。

「馬上就走了。」

「是的,馬上就走了。」我重複道。

「那曲是一個美麗的地方。我想,你會喜歡上的。」

「是嘛。那畢竟是你的家鄉。」

「譙羽……」

「什麼事?」

卓瑪意味深長地看了我一眼,然後什麼也沒說,一轉身,走下了汽車。我看著她的背影,想起了在成都招聘的那一幕。從陌生到熟悉,現在彷彿又陌生了。

「天上禿鷹飛,地上石頭跑。莽莽三千里,浩瀚無煙樹。」

這就是那曲,真實的那曲。秋日的那曲就只有一種顏色,要不是能看到成群的牛羊,我還以為到了土星。土星表面和那曲的顏色很像,土黃色。

「到了。」麵包車師傅說了一聲。

我是先坐汽車到的那曲,和其他幾個同學在那曲分道揚鑣,後來我在那曲找了一輛麵包車,用了一天時間,到了我的目的地:卡當鎮。不是路程遠,實在是那「路」根本就不是路,只是走的人多了,就成了路。

臨出門的一剎那,要不是扶住了汽車的門,我猜我肯定要摔倒(有一半是風吹的原因)。這哪是一個鎮,連一個村都算不上。一眼看去,就能數清楚有幾棟房子。從東到西,依次是:小學、衛生所、派出所、鎮政府,再就是幾家商鋪。每棟房子都不超過三樓,和周圍的顏色一樣,全是土黃色。

這就是我以後工作的地方?這就是我曾經憧憬的地方?這就是老師說我能發光的地方?金子發光的地方?

我慘然一笑,忽然想起了一句話:每個人都有他的歸宿。

卡當鎮,也許就是我的歸宿吧。

提溜著簡單的行李,我走進了卡當鎮派出所。值班室里有一個四十多歲的中年人,坐在書桌前正看著什麼東西。他腰挺得筆直,國字形臉上滿是暗紅色斑點,那是長期受紫外線輻射的結果。他的頭髮不多,鷹鼻大眼,雙頰的高原紅非常明顯。

「你好!」

可能是太專註的緣故,他沒有注意到我。

「你好!」

我加大了音量。

「聲音那麼大幹嗎,我又不是聽不見。」

中年人抬起頭,看了我一眼,然後慢吞吞地說道。

「你是譙羽吧,我們所里新來的?」

「是。」我點了點頭。

「後面一樓第二間是你的寢室,你自己先過去把東西放了吧。」

「哦。」

我曾經無數次地想象,我的第一份工作會是怎麼樣?我的同事會是什麼樣?他們是不是很熱心?但殘酷的現實告訴我,人生不要期望太高。

我不滿地看了中年人一眼,走出值班室,來到了後面的兩層小樓。小樓可能是20世紀80年代的建築,白色的牆灰早就掉得差不多了,露出了灰色的土磚,玻璃成了稀奇貨,偶爾在窗棱上能看到一塊。

打開屬於我的那個房間,房間里並不像我想象中的那麼不堪:垃圾滿地、蜘蛛網橫行。相反,還比較乾淨,二十平米的房間里就一張床,一個木櫃,一副桌椅。牆壁的四周還被白紙敷過,雖然有些發黃,但和外面的土黃色比較起來,還是順眼很多。

放下行李,我在外面的井裡打了桶水,然後簡簡單單地將臉沖洗了一遍。正要回到寢室時,中年人走了過來,手裡拿了兩床被子,然後塞給了我。

「我們這地方條件艱苦,你就先忍著吧。」

「哦。」

我點了點頭,接過了被子。

「我叫竇天德,是這裡的所長。我們所里就三個人,尼瑪、我和你。到了這邊,我希望你能儘快適應。」

所長說完,就往回走,走到牆邊,又回頭說道:

「對了,晚上到我那裡吃飯。」

其實我還是有很多話想和所長說,但他壓根就沒給我機會,好像多一個我不多,少我一個不少。我就納悶了,那曲這個地方就這麼人情冷漠嗎?雖然我不在乎,但好多事我還是想知道,比如平時都幹些什麼?需要注意些什麼?還需要些什麼?我話已經夠少的,今天卻遇到一個更少的。

將寢室收拾完畢后,我就摸出了電話,準備給彭傑送去慰問。但很快我就發現一個事實:居然沒信號!

我拿著手機從屋裡走到屋外,從屋外走到街上,再從街上走到草原,但結果是恆定的,手機永遠處在搜索狀態,我徹底陷入了絕望。作為一個被數字時代引領的現代人,居然不能用手機,鬱悶的心情可想而知。

從草原回來后,我走進了廁所。當我蹲下身子時,電話這個時候響了。

「奶奶的,不會吧,廁所居然有信號,真他媽邪門了。」

我罵罵咧咧地掏出了手機,一看是彭胖子。

「羽哥,你到了沒?」

「到了,你呢?」

「我也到了,中午到的。你那邊怎麼樣,條件還可以吧?」

我不知道我是該說真話還是假話,假話對不起人,真話又太丟面子了。所以我只有選擇敷衍。

「將就吧,你呢?」

「我啊,差啊!這個鎮上只有三十多戶人家,人太少了,連個網吧都沒有。所裡面也才六個人,連車都沒有一台。這裡的條件太苦了。」

「是嗎?」

所里有六個人,彭傑的條件要比我好。因為人多就意味著舒服,這就是官場的定律,誰不往舒服的地方擠啊。

「羽哥,你們所長怎麼樣,對人還行吧?」

「還行。」

「那你們的同事呢?」

……

彭傑的啰唆是隊里出名的。我不得不一邊穿褲子,一邊打電話。可我剛走出廁所,就聽不見彭胖子的聲音了。

「喂!喂!」

「喂!」

無奈,我又回到了廁所,手機信號恢復了正常。

「喂,胖子,我不和你說了。所長找我有事,我掛了。」

「哦,那以後常聯繫!」

「好!」

「搞什麼啊!打電話還得上廁所,中國移動什麼時候變成聯通了!」

走出廁所時,我踹了一腳門板,鬱悶的心情稍稍好了一點。

天快黑的時候,尼瑪回來了。他沒回宿舍,直接就奔我這裡來了。

「你就是譙羽吧,今天早上出去的時候,就聽所長說我們這裡要分來一個大學生,沒想到還是真的。我叫尼瑪,在這裡工作已經五年了,很高興認識你。」

尼瑪熱情地伸出了手。

「你好!」

我握著尼瑪的手。他的手很大,我第一次感覺到了同志的溫暖。尼瑪長得高高大大,身體很壯實,圓圓的臉給人的感覺就是平易近人。他的漢話說得不是很標準,我也是大致能聽得出來他話里的意思。

「我們這地方條件很艱苦,你們大學生來這裡可不容易啊。不過去年也來了一個警校畢業的大學生,但不到一個月就調走了。」

「一個月?」

「是啊,可能條件太艱苦了,不適應,後來我聽說他花了不少錢才調走的。我們所長對他可好了,什麼難事都不讓他做,但最後還是沒把他留住。對了,你現在住的地方就是他以前住的,那白紙還是所長親自糊上去的。」

我看了看白色的牆壁,有點明白了所長為什麼對我有些冷淡。原來是我的前任影響了我。

後來尼瑪帶我去外面的商店買了些日常用的東西。和商店老闆交流的時候,他們說的全是藏語。我雖然學了幾個月的基本用語,但他們說得太快,我基本上沒聽懂。

回來的時候,我聽見後院有什麼動物在叫。我好奇地走了過去,看到了兩匹馬,一匹黑色,一匹黃色。可能是難得看到陌生人,兩匹馬「嗷嗷」地叫個不停。

「這匹叫黑子,那匹叫則旦。」尼瑪指著兩匹馬說道。

「這是我們的交通工具。去縣裡,或者下鄉辦事全靠它們了。」

我以前曾無數次地憧憬過背著長劍,在草原騎馬狂奔。這主要是受翁美玲、黃日華版的《射鵰英雄傳》的影響,可惜翁美玲紅顏薄命,要不然我……當然也不會怎樣,也不能怎樣,頂多就是成為一個粉絲,簽個名什麼的。

「能不能讓我騎一騎?」

「當然,以後你就要和它們天天打交道了。」

我把那匹黑色的馬牽了出來,和尼瑪走出鎮外,來到了外邊枯黃的草地上。

「馬大哥,讓我試試?」

我拍了拍黑子的後頸。黑子用它那銅鈴大的眼睛看了看我,沒有說話。

「你不說話我就當你同意了,你待會兒可千萬別把我摔下來啊!」

我在尼瑪的幫助下,騎上了馬背。雖然從小我的膽子就大,但坐在馬背上我還是有些發怵,生怕這黑子不配合,一個揚蹄,就把我摔下來。好在黑子還算配合,我坐上去后,沒有什麼反應。

「要不我牽著馬吧?」

「不用,小菜一碟。」

在尼瑪面前我也想當一回爺們。

「小菜一碟?」

尼瑪不明白我的意思。

「我的意思是很簡單,不會出什麼事的。」

「但這匹馬比較烈。」

「駕!」

尼瑪的話還沒說完,黑子就吃了我一鞭。可能是用力過猛,黑子頭一抬,不由分說就揚蹄向前跑去,身後的尼瑪大聲喊道:

「慢點,慢點!」

雖然這個時候我也想慢下來,打出那一鞭時我就後悔了,因為我不會騎馬。但我發現讓黑子停下來根本做不到,我完全沒法和黑子交流。它使勁往前跑,我就只能是使勁叫,韁繩握在手裡根本沒起作用,成了擺設。

「我的媽呀,救命啊!」

這是我第一次喊救命。以前在大學那會兒,被幾十號人追,我都沒喊過救命。但這次不同,我除了寄望於求救,沒其他路可循。黑子就像一匹受驚的野馬,視我的性命如草芥,在草原上狂奔。天邊的流雲在像身後快速退去,風灌得我耳朵都在發顫。我只得死死地抱住黑子的脖子,伏在馬背上,祈求神靈的幫助。

「駕!」

就這樣過了半小時,尼瑪出現在了我的身邊,我第一次發現祈求神靈還是有效的。他騎著黃色的則旦,宛若天神,用打好結的繩子準確地套到了黑子的頭上。黑子長嘯一聲,腳步終於慢了下來。

從馬背上下來,我眼前是無數個金星,胃裡一陣翻騰,一股難聞的液體傾口而出。我只得趴在地上,將胃裡的東西一一倒出。

「我說我牽著馬,你還不相讓。黑子的性格烈著呢,一般人是降不下來的,何況你還不會騎。」

從這次后,我對馬就有了恐懼。那種心被吊起來的滋味我想起來就哆嗦。

從草場回來,在門口碰見了所長。他看了我一眼,面無表情地說道:

「吃飯了。」

我和尼瑪簡單洗了洗,來到了所長家裡,一坐下來,我就犯了難,雖然以前說過我對吃的不講究,只要能填飽肚子就行,但眼前我的眼裡看不到一絲綠色,我還是有點不相信。我多麼渴望所長能從鍋里打碗香噴噴的白米飯,但失望的是,我連高壓鍋都沒看見。

「這是糌粑、酥油茶,由於好久沒去縣裡了,就只有這個了。」

酥油茶我喝過,以前經常和巴羅幾個喝。雖然開始覺得味道不行,但喝多了,就感覺還不錯,喝了挺舒服的。但糌粑我連見都沒見過。糌粑是以青稞磨成粉為原料,炒熟后,以酥油為黏合劑製作而成,是藏族人最重要的兩種食品之一。另一種當然就是酥油茶了,客人如到藏家做客,這兩樣東西是缺一不可的。

「你肯定沒吃過,我教你怎麼吃。」

尼瑪往自己面前的碗里放上一些酥油,沖入茶水,從旁邊的面盤裡抓了一把糌粑面,放到碗里,然後用手不斷攪勻。

「你記住,攪拌時,先用中指將炒麵向碗底輕搗,以免茶水溢出碗外;然後轉動碗,並用手指緊貼碗邊把炒麵壓入茶水中。就像這樣。」

尼瑪的動作很慢,像是在做一件藝術品。這種做法對於我來說還是太陌生。

「待炒麵、茶水和酥油拌勻后,用手捏成團,就可以吃了。」

尼瑪的示範,讓我想到一個詞:「自助餐」。這是真正的自助餐,自己加工,自己食用,最後食物的質量全看自己的手藝。

「知道怎麼吃了嗎?」

我點了點頭,喝了一口酥油茶,開始了晚餐的製作。但很不幸,我的手藝一團糟,做出來的糌粑很像小時候喜歡玩的稀泥巴,黏黏糊糊的,但我也只能咬著牙吃了下去。沒辦法,肚子是不會講究的,只要空了,絕對會毫不含糊地鬧革命!

吃過晚飯後,尼瑪在我寢室里待了一會兒,大致介紹了一下卡當鎮的情況,後來我們又聊起所長。所長是軍人轉業,老婆在那曲上班。所長從2002年就來到了這個地方。由於常年在高原待著,使他三十三歲的身體看起來有四十三歲,他實際只大我十歲。

「所長這人很好。你別看他外表冷漠,但心腸可熱了。我們這的人都叫他,阿米貢夏(上天派下來的好人)。但他要求很嚴格,你以後可要注意了。」

「他怎麼個嚴法?」

尼瑪笑了笑,故作神秘地說道:

「這個,你以後就知道了。」

不用期待以後,第二天我就發現了。

「所長,這麼早起來幹嗎啊?」

我看過手機,現在是七點半。外面的天才亮。

「出操。」

「出操?」

聽到這兩個詞,我一陣哆嗦。深秋的那曲本來就冷,這下我徹底冷到骨子裡了,我彷彿能聞到外面戰慄的寒氣。我就搞不懂了,這天高皇帝遠的,還出什麼操嘛,這是典型的自討苦吃。我在懷疑,我是不是遇到了一個從瘋人院走出來的所長。

帶著兩千個不情願,我穿上厚厚的衣服,來到了外面。

「懶惰永遠是沉淪的溫床。」

所長見我半天才出來,對著我冷冷地甩了一句,然後跑了出去。尼瑪則在一旁憨憨地笑道:

「跑吧,誰叫我們所長是軍人出身呢。他改不了這習慣,我們也就……」

我知道尼瑪下句話的意思,原來他也不喜歡跑步。我想到一句話,生活就像是強姦,反抗不了就只能享受,我現在好像只能享受。去反抗老闆,我沒那個膽量,我以後還要跟他混飯吃。這個因素還是需要掂量的,我不能跟生活過不去。

卡當鎮的東面是連綿起伏的草原,而我現在就是面朝東邊。所長在最前面,尼瑪居中,我則當仁不讓地負責殿後。

由於是帶著不滿跑操,我的姿勢有點像《舉起手來》里的潘長江:兩條腿跑步時成羅圈狀;雙手死死揣在兜里,生怕露出了點皮肉;黑色的毛線帽將自己打扮成了恐怖分子一樣,只露出一雙眼睛;上肢則是無規則擺動,像在扭秧歌,又像是在蹦迪。還好這個時候,道路上沒人,要不然,肯定會認為我是喝醉酒的恐怖分子。

所長瞅了瞅我,看到我穿那麼多,紅黑臉上滿是鄙視。但我也管不了那麼多,我是不會和我的身體過不去的。

就這樣,大約跑了兩公里后,我的步伐開始有了變化。那種流氓式的跑法畢竟傷元氣,草原上蹦迪是需要不少精力的。我開始跟上所長他們的節奏,有規律地跑起來。雖然我很不想,但我的意志明顯經不起大自然的考驗。

往回跑的時候,我無意中回頭看了一眼,就那一眼,我愣住了。那浮在玄天之下,厚土之上的絕景一下就湧進了我的眼帘:雲彩浮動,流光乍泄,東邊的天際間呈現出像佛光一樣的色彩,無數道光柱雖然獨立卻又連成一片,從容地從雲彩間的空隙投射下來,在低空形成一幕巨大的光牆,幻化不定;靜靜的草原上不再蒼茫,高低不平的草甸披上了一層金黃色的袈裟,那袈裟變幻莫測,時而緊繃,時而舒展,和天上淡金色的流雲遙相呼應。

這不是一幅絕美的圖畫,因為畫家無法勾勒出它的動態美,文字更不能描其萬一。它是大自然對藏北高原的饋贈,是上天在這塊神奇土地上的一次傑作,更是神在這片土地上的特殊恩賜。我第一次感覺到了毫無瑕疵、超塵脫俗、不加修飾、不需要付諸情感的美。它就實實在在地在那裡,不希望被印刻,不希望被定格,短暫停留後,消失於無形,下次到來時又是毫無徵兆。

我開始留戀,留戀卡當的早晨。清爽的空氣下,彷彿寒冷已經變得遙遠,這也許就是美的本質,可以讓你忘卻很多困難。就像愛情的力量之所以強大一樣,因為愛情也是一種美。

回來的時候我發現自己的頭有點不對勁,昏沉沉的,尼瑪說可能是高原反應。我就納悶了,我在拉薩都沒有高原反應,怎麼到那曲會有高原反應?後來我從其他人口中得知,我們卡當鎮的海拔在4800米左右,比拉薩要高1000米,有高原反應很正常,這樣的海拔接近無人區的海拔了。

早飯同樣是糌粑加酥油茶,我幾乎沒吃就回到了自己的寢室,鑽進了被窩。但此時的被窩不知為什麼,任憑我把被子怎麼裹緊,還是和冰窟差不多。我的頭越來越重,偶爾還會打哆嗦。尼瑪給了我拿了好幾床被都不管用。

「你感冒了。」

所長走進來,摸了摸我的頭,又號了一下脈,然後下了結論。

早上穿了那麼多,沒想到還是沒有逃脫感冒的命運。我不知道是不是那曲的老天在耍我,才給我一顆糖吃,又給了我一巴掌。

「先吃點感冒藥,休息一下。」

「不過,你這身體還是差了點,以後得加強鍛煉。在我們這裡,身體差可不行。」

我以為所長見我感冒了,以後會網開一面,不會要求我跑步了。沒想到恰恰相反,看來以後有的跑了。被窩裡的我恨不得馬上從床上爬起來,以證明自己的身體還能折騰,但是很無奈,此刻我的身體就像是棉花做的,哪裡還有力氣。

中午的時候,我的病情有了變化,一次又一次地裹著被子出現在廁所。連續的折騰,讓我知道了什麼是奄奄一息。後來我乾脆就坐在廁所邊的水泥台上,背靠著牆壁,眯著眼,等著下一次風暴的到來。我實在是連走路的力氣都沒了。

也不知過了多久,我隱約聽見了尼瑪的聲音。

「來了,來了。」

我不知道是什麼來了,更沒心思去打聽。

「譙羽,你怎麼在外面,進屋裡去啊。」

我沒有搭話。不是我不想說,而是我連說話的力氣都沒有了。

尼瑪搖了搖頭,將我扛了起來。他身邊好像跟著一個女生,我已經沒有心思去看長得如何了。

「他這是藥物中毒,又加上感冒,所以才這麼嚴重。」

「藥物中毒?」

聽了這個詞,我就知道是所長的感冒藥害了我。當時看到所長把葯給我的時候,我就帶些害怕,上面寫的保質期是2004年12月,現在都過去三年了。但當時的我已經顧不上那麼多了,只要不是假的就成。

「不過沒什麼大事,我給他開點葯,他按時服用,就可以了。」

……

尼瑪和那個女生後來又繼續交流著什麼,但我已經聽不清楚了,沉沉地昏了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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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西藏這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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