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

——《關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的說明》等文中引用

■解讀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面文章,那制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如何保證「法之必行」?說到底還是要讓法治成為「全民信仰」,正如十八屆四中全會所提出的,人民權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權威要靠人民維護。習近平同志曾說,「人心是最大的政治」;從這個角度說,人心也是最大的法治。「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這16個字,是法治中國建設的衡量標準,也是保證法律得以實施的關鍵所在。只有黨依法執政,政府依法行政;領導幹部增強法治思維,在法治軌道上推動各項工作;全體公民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才能形成良好的法治環境,為法治中國打下堅實的基礎。

■原典

臣等竊聞堯之命舜曰,「詢事考言,乃言底可績。」皋陶之論治曰,「率作興事,欽哉,屢省乃成。」蓋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不難於聽言,而難於言之必效。若詢事而不考其終,興事而不加屢省,上無綜核之明,人懷苟且之念,雖使堯舜為君,禹皋為佐,恐亦難以底績而有成也。

——﹝明﹞張居正《請稽查章奏隨事考成以修實政疏》

■釋義

「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是張居正上疏明神宗實行「考成法」時提出的觀點。意思是說,大凡國家大事,制定法令條例並不難,難的是有法必依。

作為富有經驗和智慧的傑出政治家,張居正深知有法必依的重要性及法律執行當中的困難。他在全國範圍內推行「一條鞭法」,改革賦稅制度,使明政府財政狀況有所改善,但由於政令難以完全貫徹,致使改革措施受阻,不能達到預期效果。在他看來,當時明朝的法令條例已經足夠多了,國家之所以內政不修,不是法律制度不健全,而是沒有依照所立之法辦事。為此,他上疏神宗皇帝提出了著名的「考成法」,主張「尊主權,課吏職,信賞罰,一號令」。「考成」,即考核官吏的政績,採取定期考勤和隨事考核的綜合辦法,檢查名實,施行賞罰,獎廉懲貪,以此整治官吏爭權奪勢、玩忽職守的不良風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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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用典(第一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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