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歌手?偶像!
林海打量著大島曉美。
大島曉美一襲黑色套裝——不是職場女性常見的套裙,而是褲裝——眉毛因吃驚而高高挑起,就像兩把太刀,看上去英氣逼人。
正因為她的衣著和氣質,林海才會誤會她是警察。
大島曉美臉上的驚愕並未停留太久,重新被好奇取代,她很好奇究竟是什麼原因,讓眼前這個少年做出偷渡這種冒險舉動。
是的,之前因為光線關係看的不真切,還以為對方的聲音天生如此,仔細打量,才發現對方居然還是個少年。
「你今年多大?」
「十六歲。」
「十六歲?」
大島曉美興奮起來,意識到自己這是撿到寶啦!
因為職業關係,大島曉美接觸過很多歌手,在她看來,演唱技巧是可以通過練習提高的,嗓子卻是天生的。之前聽林海唱歌的時候,她唯一遺憾的就是對方音域雖寬,音色卻稍顯稚嫩,本以為是技巧的問題,現在看來,分明就是還沒長成。
這麼看來,林海的演唱技巧也是極好的,已經達到了職業水準!
想到這裡,大島曉美眼珠一轉,慢條斯理道:「Rin——我可以這麼稱呼你吧?」得到肯定答覆后,她繼續道:「你來日本的時間應該不短了吧,你以後有什麼打算?」
林海搖了搖頭。
老實說他也沒想好接下來怎麼辦,只能走一步算一步。
大島曉美見狀幾乎要歡呼起來,她按耐住激動的心情,耐心說道:「其實你現在的最大問題就是沒有合法身份,解決了這一點,剩下的事都好辦。」
「你的意思是?」
「我可以幫你,前提是你得答應我一個條件。」
「什麼條件?」
「請我做你的經紀人。」
「哎?」
「聽我說,你的嗓子很好,簡直就是天生為唱歌而生的,去做歌手肯定會紅……先別說話,聽我說完——」
大島曉美不給林海說話機會,繼續道:「但是只有好嗓子是不夠的,想要成為一名歌手,你還有很多東西要學,打個比方,你的吉他彈得實在太爛了……不光樂器,還有樂理,這些都需要專業學習,另外,還需要建立人脈,爭取更多的演出機會,退一步說,沒人引薦的話,你想加入大型公司是不可能的,而這些都需要經紀人幫你打理,所以……」
大島曉美停下喝了口水,問道:「你覺得呢?」
「你真能幫我解決身份問題?」
林海問了一句,見大島曉美點頭,於是道:「你說的我沒意見,不過……」
「不過什麼?」
「相比歌手,我更希望成為偶像。」
「哎?偶像?為什麼?」
……
林海不知道該怎麼回答大島曉美的問題。
有些話沒法和別人說,說了只會被人當成笑話。
比方說J-POP的沒落。
現在是1998年,在這一年,盛極一時的小室家族轟然倒塌,從此再也不復昔日輝煌。
這一年同時也是J-POP由盛轉衰的標誌性一年。
在這之後,雖然幾位新生代歌姬一度掀起熱潮,雖然每年仍有不少優秀作品問世,但是音樂市場整體走向衰敗是不爭的事實。
這也不是日本樂壇一家的問題,而是全球音樂人共同面臨的問題。隨著網路時代的到來,大眾的娛樂方式迅速變得多元化,唱片業開始走下坡路,持續時間長達十多年,直到2015年前後才重新復甦。
而在這段蕭條期里,有的音樂人選擇吃老本,有的頭鐵硬抗,有的想方設法倒貼影視綜藝,有的則乾脆改行,總之日子都不好過。
林海自己就是個很好的例子。
他前世之所以火不起來,拋開外國人的身份,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公司的經營策略發生了變化。
從兩千年起,艾回就開始逐步從實體音樂公司向綜合娛樂企業轉型,旗下藝人越來越「多才多藝」,音樂人的定位也越來越模糊。
當然,堅持音樂創新、既叫好又賣座的也有,不過大都是個例,而且相比音樂才華,話題性、娛樂性等綜合指標才是走向成功的關鍵。
沒辦法,樂壇不是自嗨平台,想要成功,就要去迎合市場需求。
正因為清楚這些,所以大島曉美說的「一定會紅」,在林海看來只是個笑話。
就算能紅極一時,未來呢?
身為職業音樂人,林海很清楚在日本做音樂有多難。
專業度高,人才過剩,樂評人挑剔,榜單競爭激烈……可以說,想要在日本樂壇登頂乃至屹立不倒,難度甚至超過歐美樂壇。
最重要的是,這裡的歌迷實在太難伺候了,他們瘋起來是真瘋,論喜新厭舊,那也是世界頂級的。
正因為有著不靠譜的歌迷,在日本樂壇,曇花一現才是常態,甚至很多紅極一時的音樂人,最終都「不得善終」。
例如松田聖子,這位昭和時代的現象級歌姬曾經火遍大街小巷,標誌性髮型引得全國女性競相模仿,然而到了花甲之年,仍不得不為了生計去拍暴露的內衣廣告。
再比如小室哲哉,捧紅過包括濱崎步在內一大票歌手,到老卻債務纏身,甚至落到被逮捕入獄的下場,讓人不勝唏噓。
類似的還有很多,大多結局更加凄涼,譬如華原朋美,在她最紅的時候,誰能想到她有一天會淪落到靠拍愛情動作片維持生計的地步?
前車之鑒,後車之覆。
重活一場,林海很清楚未來的路該怎麼走,與其強撐著不肯低頭,倒不如主動接受現實。
譬如說,成為偶像。
……
合作的前提是坦誠。
林海沒有隱瞞自己的想法,結果遭到大島曉美的強烈反對:「不行!」
大島曉美深吸了一口氣,苦口婆心勸說道:「偶像沒有你想的那麼好,雖然也能發唱片,但是通常不會獲得太好的資源,比如和金牌製作人合作之類……另外,做偶像不僅要唱歌,還要演戲,要參加各種綜藝節目,這會佔用你大量的精力,你有歌唱天賦,應該把精力都放在唱歌上……」
為了避免少年步入歧途,大島曉美也是拼了,說起話來如同機關槍一般。
光靠嘴說還嫌不夠,大島曉美掏出名片遞給林海,誘惑道:「我認識很多音樂製作人,我可以把你推薦給他們,甚至直接和艾回簽約也不是沒有可能……」
林海看了眼手中的名片,感到有些意外。
之前沒想起來,現在結合對方職業,他終於想起對方是誰。
大島曉美,《搖滾日記》的作者,在未來被稱作視覺系發展的見證者,是個狂熱的搖滾信徒。
難怪她的反應這麼大。
前世有個段子:在音樂圈有個鄙視鏈,玩古典的看不起玩爵士的,玩爵士的看不起玩搖滾的,玩搖滾的看不起玩流行的,但是所有人都瞧不起玩說唱的。
這是從音樂風格的角度來說。
如果從藝人的角度來說,還要加上一句——
玩搖滾的看不起所有人,所有人都看不起偶像。
聽起來像是笑話,卻是不爭的事實。
想想偶像身上那些標籤吧:唱功不行、演技稀爛、拉幫結夥、靠臉吃飯……
好吧,雖然有些誇張,但並非全無根據。
見大島曉美一臉怒其不爭,林海知道她是好意,但還是搖頭道:「你對偶像有偏見,在我看來,無論職業歌手還是偶像,終究要靠作品說話……」
「這不是我的偏見,而是圈內人都這麼看,換做你是製作人,會把最好的作品交給一個偶像?離了製作人的支持,還談什麼好的作品?」
「怎麼不行?」
林海不以為然道:「我可以自己寫歌。」
「你?」
大島曉美氣樂了,搖了搖頭,沒有繼續與他爭論。
現在說什麼都沒用,等這小子見識到差距,才會明白自己的好意。
……
雖然細節存在分歧,但是大方向上,兩人還是達成了一致。
大島曉美固然捨不得林海這個好苗子,林海更捨不得她這條大腿——對他來說別的都是虛的,解決身份問題才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吃過飯,大島曉美帶著林海回到了家。
「失禮了。」
林海面對敞開的房門,猶豫了一下,沒有往裡走。沒辦法,這半個月,他洗漱都是在公園洗手間解決的,為了方便跑路,衣服基本沒洗過,身上的味道堪比化學武器。
「沒事,進來吧。」
看出他的尷尬,大島曉美招呼他進門,說道:「你先洗個澡吧,衣服先穿我的,明天帶你去買新的。」
……
林海足足洗了半個小時,這才從洗手間出來。
大島曉美坐在沙發上喝著啤酒,聽到響聲扭頭看去,頓時有種眼睛被閃瞎的錯覺。
之前髒兮兮的看不出來,現在才發現,這小子居然這麼帥!
林海赤著上身,隨著擦頭髮的動作,兩側肋條清晰可見。儘管很瘦,但是居然還有六塊腹肌。順著腹肌向下看,兩條修長的腿格外引人注目,她的黑色棉布睡褲硬是被他穿出了七分褲的效果。大島曉美估算了一下,自己身高一米六八,這小子比自己踩上高跟鞋后還要略高一些,也就是說身高接近一米八。
更令人驚艷的是他的臉。
林海長得很像曾經的偶像歌手尾崎豐,只不過髮際線略低,面部線條也更柔和些。
「有這種底子,做偶像好像也不錯啊……」
大島曉美情不自禁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