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還記得嗎?

第十四章 還記得嗎?

「快醒來,夜傾權。」我在迷茫中似乎聽到了有人在叫著我的名字,很熟悉,我睜開眼,那是一道白光。

「還記得嗎?你的承諾。」聲音再次響起,婉轉柔和,我蹣跚著走去,看到了那道聲音的來源,是一個男子,很英俊,只是臉色蒼白,白色的襯衫,手上好像拿著一本不知名的書,我認識他,他是孟華。

「好久不見了?」我笑道,很是洒脫。孟華也是微笑對我。

「還記得嗎?你的承諾。」孟華的聲音像風一樣,在我身邊環繞,我有一瞬間腦子一片空白。

「承諾?」我問道,陷入了回憶。

............

「我活不久了,如果可以,我希望你能夠代替我的位置。」

「你,能做到嗎?」這句話就像是一句魔咒,從我懵懂時,就印在了我的心裡。

「我做到了,高中三年,大學四年,一共七年,我為了你保護了她七年連自己都沒有談戀愛,你呢?是時候回來了吧。」我說道,孟華似乎只會笑,這只是一個夢,但是我還是質問他,自己喜歡的女孩為什麼自己不來守護,卻要一個旁觀者在一旁暗暗守護!

「夜傾權,謝謝你。」孟華再一次說道,帶著無盡的滄桑,轉身一步一步的走遠,離我而去,我飛奔而去,但是只是一道白光照進了我的眼睛,那似乎是一個人。

「林......」我低聲說道,也不知道是在喊誰的名字,像是一個無助的孩子。

夢散了,人醒了。

「我要辭職。」林熙面對公司的老闆,義正言辭的說道,自己的清白差點受到了玷污,怎麼可能還留在這家公司。原本這種事是對組長說的,但是那個張勝天林熙是一點都不想看見了。

「林熙小姐,我們同意你離開,但是我希望能將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當然了,我們公司會對此進行賠償,無需擔心。」老闆很是沉著冷靜,這事其實並不少見,對於他來說幾乎每月都會發生,當然,拿了一點小錢,自然能解決。林熙握緊了粉拳,很想一拳打在這個人面獸心的老闆上。

面對這種事情的發生,居然是想著包庇員工,和公司的顏面!林熙對於這個公司是越來越失望了。

「不行,我要告發你們,除非張天勝受到他應有的懲罰!」林熙大叫,周圍的人開始在門外聚集,老闆沒想到這個小女孩居然如此剛烈,便是沒有了好臉色給這個女孩看。

「那麼,你就要承擔起違約金的賠償,十二萬!而且我們會以誹謗的罪名起訴你!」林熙驚住了,惡人先告狀,這種慘無人道的事居然也能在她身上體現!林熙憤怒,很是憤怒。

可她並沒有那麼有錢,她只是一個打拚的年輕人而已,十二萬?談何容易。林熙放鬆了全身,還是決定了放棄,這個世界還是那個,多得是你無法得償所願的事。

「等等,王總,這件事應該還有餘地。」門被打開,走來一人,身穿純白西服,而且價格不菲,身上儘是名牌,一步一步的走到了林熙的面前,像是蓋世英雄一樣的站在了林熙的面前,和她同進退。

「這不是小樂總,什麼風把您吹來了?」被稱為小樂總的人笑了,那笑容在林熙看來就如同清風徐來一般,很柔和。小樂總發話了。「我已經聽到了,對於這個張天勝,如果你們公司不將這個人開除,我們將停止合作!」小樂總的話不容反抗,無比絕對。

「這?」老闆有些沉默,但是想到了一旦合作停止所損失的利益,臉上馬上就像一朵花綻放了。無比燦爛。

「可以,自然可以,開除,馬上開除。」

林熙看著眼前的男子,很英俊,點頭謝道。

「謝謝先生。」小樂總卻是笑了笑,將手放在林熙的頭上,慢慢的撫摸,彷彿林熙是一頭小貓一樣。

「林熙,好久不見。」林熙突然抬頭,看著男子,似乎有種熟悉的感覺。

「嗯哼。」小樂總咳嗽一聲。「現在有請大一新生林熙和大二蔣樂共同演唱歌曲:曾經的你。」林熙這才想起。

「蔣學長!怎麼是你啊。」

早餐店,我點了一份油條,一碗豆漿,這家店我常在周末來,這天正好是那周六,趁著早上沒什麼客人,來照顧一下生意。

「小夜啊,慢點吃,別噎著。」老爺爺說道,這是這家早餐店的老闆,他的老伴很早就死了,自己的女兒在外打拚,我又是他的常客,也把我當他的兒子看,老人家姓高,我就叫他高大爺。

「高大爺,您這早餐可真是一絕啊!」我說道,隨後猛喝起來,高大爺很高興。

「你可是我兒子,怎麼可能怠慢了你,我可是又偷偷加了料,絕對好喝。」我點頭,然後再次狼吞虎咽起來。

吃完后,我去結賬,我會偷偷的在錢里包著五枚硬幣,然後自己放在了錢櫃里,當然是趁著高大爺去收拾的時候,每次都會多給五塊,老人家了,做點小生意也不容易。我擺手告別,高大爺也是對我微笑。

等我走後,高大爺走到錢櫃前,拿起了那包在紙幣里的五枚硬幣,分類好,笑了笑。

「臭小子,有錢沒地花。」高大爺拿出手機,撥通了一個電話。

「喂?對,是我。小夜來我這吃飯了,精神不錯。」

「挺好的,可以,行行行,就這樣了。」

電話掛斷了,高大爺看著錢櫃里的硬幣,笑了笑。

「多麼善良的小夥子,」高大爺再轉身看著那張照片,正是和自己老伴的照片,那上面的兩人還很開心,老人們都露出了最為快樂的笑臉,高大爺的眼睛,一直看著自己坐在旁邊的老伴,兩人當初肯定立下了山盟海誓,要一起到老,可是事與願違,有一個人先離去了。

「為了已經逝去的人,請您好好活著。」這是在十年前,夜傾權對剛失去老伴的高大爺說的話,很難想象,一個十幾歲的孩子居然懂得這麼偉大的人生哲理。

「老婆子,這孩子,可是我認的親兒子,你可沒那個福分啊!哈哈哈哈!」

高大爺笑了,先是失落了一會,又笑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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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之溪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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