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初識

第十章 初識

那男子聞言,眉眼間已是毫不掩飾地流露著憐憫的神色。瞧著眼前姑娘的模樣端正,應當是鍾靈毓秀之輩,未語時是楚楚美人,怎麼一開口,宛如蚩蠢之流。

若非大周官員,誰家裡能有朝中官服?

他挑眉,勉強忍著笑意,「若我不算京兆衙門的官差,那這身衣服便是偷盜而來,按大周律法,輕則入獄重則流放,我可沒有那般膽量。」

薛絳姝這才緩過神來,自知慚愧露怯,忙錯開話鋒問道,「昨日寺中僧人的命案,如今京兆衙門可有定論了么?」

傅鴻禧搖頭,「昨日的命案,若半日便有定論,京兆衙門的官差們早就升了官,我今日也不必再跑來一趟。」言罷又起疑心,反問道,「不過,死了人,世人往往怕身上沾染晦氣,避之不及。姑娘為何對此樁命案如此上心?」

薛絳姝也不隱瞞,直言道,「昨日發覺此案的人,正是民女。既是知曉開端,若無後續,民女心下實在難安,今日便又來查探。大人如今既是在查案,那民女不耽擱大人的公事,請大人自便。」

言罷要走,卻聽那人輕笑出聲。放眼望過去,果見那人的神情似笑非笑,彷彿是聽了什麼笑談,緩緩道,「原是你。昨日京兆尹大人問起僧人的死狀,住持師父曾道是一位姑娘先發覺的死人,亦是那姑娘命人請的僧人下山報官,衙門裡人人稱道此人有廟堂之量,卻不想,竟然是你。你看起來,倒不像是尋常的閨閣貴女。」

薛絳姝聞言輕嘲似地勾唇,頗為挑釁道,「敢問大人是如何對京中各府女子的性情了如指掌?又怎知民女與旁人不同。」

語意雖不疾不徐,然而言語里已添了些許挑釁反駁之意。傅鴻禧聽聞忽地一愣,旋即失笑,「大周女子以《女則》戒己,如你這般年紀的尋常女兒,雖有伶牙俐齒之輩,卻少有如此咄咄逼人的氣勢,更沒有看見死人仍舊鎮定自如,次日反而主動來尋的膽量。譬如方才…」

說到此處又忽然咽回,彷彿有不可告人的秘聞。薛絳姝不解,聽聞此處腦中猛然念起蘇靜月來,蹙眉追問道,「方才什麼?」

傅鴻禧抱拳不語。二人這般僵持一瞬,他方才直起身子,道,「半盞茶之前,也有一位女子前來,與你一樣繞著假山涼亭尋了一圈兒,最後無功而返。不過她不似你這般的從容自若,反倒是紅著眼來、涕淚連連地離去,怎麼,你認識那人?」

薛絳姝連連搖頭。她聞言心底的疑惑愈發明顯,連帶著蘇靜月的閨名也在她的腦中飛快閃過,某一個真相答案似乎就在她所疑心的一團迷霧中,呼之欲出。

只是如今無憑無據,喪命之人是佛門子弟,既是和尚,又怎會與慶國公府的姑娘相識,縱然相識,也不該熟絡,一樁命案怎會與尋常女子有關。她趕緊稱否,借著撇清關係的功夫,一暗自境界自己,不可隨意猜測。

她自認否認的乾淨,卻是不知神色已盡數落於傅鴻禧的眼底,看者見狀心下已然明了,見她稱否也不追問,只將話鋒轉開,又問道,「姑娘既是發覺與報官的人,那在下敢問姑娘一句,對此事有何見解?」

薛絳姝一愣神,見那人正往自己這廂靠近,不動聲色地側過身子躲著恰好的距離,迂迴道,「我雖是發覺命案之人,不過是巧合罷了。除了我,旁人若是看到了,亦會關心此案。聽聞京兆衙門的人個個聰明絕頂,數年來護衛京城與百姓的安危,處理大小案件不計其數,如今又怎會問起民女來呢?民女愚鈍,恐怕無法回應大人所問。」

傅鴻禧嗤笑,彷彿未曾注意道她的細微動作,大步越過她的身形,來到涼亭前,方才回她,「護衛京城、處理案件確實是京兆衙門的職責,處理案件時詢問旁觀百姓亦是分內之職,故而在下方才之問雖有唐突之處,卻並非越矩。何況,」

他轉身面朝著薛絳姝,微微笑道,「依照姑娘所言,此事既是與姑娘無干,姑娘今日又為何再次涉身?這幾日來寶華寺借住的外人皆是為慧明大師的法會而來,此時正是慧明大師講經的時候,若姑娘心中沒有一絲的疑惑或是定論,又怎會隻身出來,不顧旁人?」

見她不語,唇角的深意愈發加重了幾寸,「姑娘放心,在下是官差,並非歹人。姑娘若是發現什麼蛛絲馬跡與在下說明、助在下抓捕人犯,是為京中百姓除去禍患,何樂而不為?」

他彷彿總是有許多歪理,直叫薛絳姝聽聞后無奈反駁,「大人是官,拿著朝廷俸祿,自然應當為聖上、為百姓做事,而民女身上,卻沒有這職責。」

蓮步輕移,她如今已比方才摞下了些許戒備之意,直言道,「大人再來此處是為查探,昨日落了一日的雨,那僧人的屍身上該有的痕迹都已被雨水毀了大半,何況地上。縱然尚能留下什麼證據,也不過是殘餘,昨日仵作前來驗屍時,大人們便應當將該看到的盡數收走,又怎會等到今日再來。而大人您今日如此反常,可是因為此事在京兆衙門裡已有了定論,只是大人不信,故而只身前來查探?」

如今雖是盛夏,好在昨日落過一場雨,連帶著今日也有了陣陣清風,這假山後本就僻靜陰涼,此時清風乍起,她雲鬢間的珠釵隨風泠泠作響,與自她口中徐徐吐出的詞句映襯起來,恍如仙樂。

薛絳姝的眉眼又生的好,桃花眼波光瀲灧,望入眼底只叫人深陷其中,不忍自拔。這雙眼睛直直望進傅鴻禧的心底,方才所言亦字字擊在他的腦中,只叫他一陣恍惚,半晌未曾接住這話鋒。

良久,方才緩過神來,頷首贊道,「姑娘方才自謙愚鈍,依在下看,姑娘若是愚鈍,恕在下再難信旁人的聰慧之處。此處既只有你我二人,姑娘不妨將自己的定論與在下道明,此地偏僻,既是殺了人,人犯早該逃走,一不會周而復始,姑娘也不必擔憂隔牆有耳。」

薛絳姝抿唇一瞬,反問道,「那民女倒想要先問一句,不知各位官差大人是如何定論此事?那僧人死狀凄慘,可不是自盡。」

傅鴻禧也不瞞她,直言道,「府衙里的定論是與人爭執而結仇,故而亡命,而爭執的緣由,則是水酒。」

薛絳姝聞言皺眉,「佛家子弟斷七情、禁六欲,又怎會再碰酒肉之物?」

傅鴻禧道,「若是按照佛門戒律,姑娘所言不差。不過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有些人縱然削髮出家,看似守清規戒律,但酒肉之物亦一樣也未曾斷過,除了沒了頭髮,其餘的是與在俗世里毫無差別,此又俗稱為酒肉和尚。

昨日在驗屍時,我已詢問過這寺中的監寺、以及與那死者相熟的僧人,人人皆道他生前嗜酒,應當是在山下賒酒、買酒時與商販起了爭執,方才斃命。他的衲衣上、屍身上皆有酒漬,姑娘昨日發覺他時,未曾發覺么?」

薛絳姝凝眉道,「我是聞著那酒味,不過也正是這股酒味,才叫我疑心。寶華寺乃是大周國寺,寺中僧人無論輩分高低,皆是有頭有臉的師父。慧通住持與慧明大師又皆是墨守成規之輩,怎會容得下屢屢觸犯規矩的人。倘若那僧人果真是貪杯之流,也必定是在夜間避開眾人耳目,躲在此處貪酒,在此處喪命倒是無妨。但,既是貪酒之輩,必定是恨不得將手中的酒水盡數飲如腹中,又怎捨得淋至滿身。」

停頓一瞬,又斟酌道,「若說是在偷飲酒時,被昔日結仇之輩偷襲,掙扎打鬥的過程打翻了酒壺,那大多也是灑在地上、或是衲衣上、草履上,到處借是、淋漓不止。若日那死者只有上半屍身上沾染了酒氣,依民女看,倒不像是他自己失手,反倒是有人故意製造這番假象、惑亂人心。

寺中師父作證他素來貪杯,大抵他果真是六根不凈之人,往日里也沒少貪杯,但終究不是前日或是昨日,而是旁人故意為之,最終連任何盛酒的器皿皆未曾留下,彷彿是故意叫人發覺破綻。民女以為,此案的人犯,絕不會是尋常結仇之人,其中深意不可小覷。」

言罷覺得口乾,方才想起自己是在素不相識的外男面前談吐,當下心中暗惱,等抬眼望向那人時,只見傅鴻禧拿眼直直盯著她,已不似方才一般還知避嫌,如今二人彷彿皆忘了男女大防。

她不動聲色地後退半步,斟酌著開口,「大人,這般凝神直視,並非君子所為。」

傅鴻禧這才失笑,拱手禮讓,「在下唐突,只是方才聽聞姑娘高見,在下心中佩服至極。姑娘分析的頭頭是道,句句定在要緊之處,要比京兆衙門裡的一些人強上數倍,此案若是由姑娘來破,必定會極早抓捕到人犯,府衙里的那些人,也不必整日愁眉不展了。」

薛絳姝聞言哂笑,直身在太陽底下立著這一會兒,已覺得身上懶怠,於是沿著涼亭徐徐走動幾步,應付道,「大人說笑了,民女不過是將昨日親眼所見轉述罷了,稱不上大人口中的誇讚。何況,民女方才的賣弄之言,大人心中應早有定數,這也是大人放心不下,今日周而復返的緣由,不是么?」

傅鴻禧不由得挑眉。無論是自幼在家中、或是如今行走官場,接觸過無數人,其中亦不乏尋常女子。這些女子個個鐘靈毓秀,亦有伶牙俐齒之輩,然而那些伶俐口舌卻並未曾有一回被使在正處上,如眼前此人一般,頭頭是道地分析著案件,將玲瓏心思展露無遺。

只是不知,此人到底是哪家的女兒,又是何等家教,教養出這番心思。他心下思忖,笑意已於不自覺間勾上唇角,「姑娘心中的疑惑必定不只這一點,若還有什麼疑心之處,但說無妨。」

薛絳姝也不假意推脫,反問他,「敢問大人,昨日仵作來驗屍時,可確定那僧人是何時喪命的么?」

傅鴻禧道,「淋了雨的屍身與尋常的不同,腐爛的更快些。身上的殘痕也被這雨掩去大半,若要確切分辨,委實有些費力。不過,大概還是能猜出些的。尋常細雨落在屍身上,影響並不重,也只有雨落的急時才有如此效果。昨日寅時方落的雨,卯時下的最大,若當真要除痕,也只有那時,僧人便是那之前喪命的。不過腳印…」

說到此處忽然頓住,抬眼望向薛絳姝。只見此時薛絳姝已在涼亭前蹲下身子,仔細打量著台階四周的泥地,聽聞他話未完便頓住,詫異回眸,問道,「有何不妥。」

傅鴻禧垂眸搖頭。上前幾步,反問起薛絳姝來,「發覺不妥之處的,不是姑娘你?」

薛絳姝一愣,旋即意識到他的意思,忙起身錯開幾步,道,「我方才想,昨日此處被那屍身擋著,故而縱然有再大的雨,他身後的台階石縫裡是容不下的。大人方才道雨水衝去屍體上的痕迹,這身後卻未必。若仔細查看這一處,說不定能發覺一些蛛絲馬跡。不過,這皆是我胡亂猜測罷了,大人不可當真。」

「姑娘既說的在理,在下又怎敢裝作充耳未聞。」傅鴻禧凝眉,「此處在下方才已查看過,可惜,並無痕迹。若要查明是誰在暗中作案,還是要仵作從屍身上下手,只憑此處憑空分析,終究不成定論。」

「大人言之有理。」薛絳姝頷首,「方才大人提及那腳印,可有不妥之處?」

聽她提及,傅鴻禧微微勾唇,接著道,「與姑娘方才分析貪酒一樣,應當也是有人故意留之。」

薛絳姝挑眉,面色疑惑。又聽他分辨,「倘若是失手殺人,心下擔驚受怕,必定走的匆忙,留下的腳印或深或淺,更應在各處皆留下痕迹,這腳印應當順著此處一直延伸至寶華寺的角門或是牆根兒、亦或是寺中哪一處的廂房住所方才可斷,如此也證明人犯慌亂逃走。

但昨日的腳印只在假山前的那一處便斷了,那本應逃走之人宛如遁地消失一般,再往外逃走的痕迹毫無半分,而那些腳印又盡數踩的極重,里裡外外有進有出,給看客營造著一種此處曾有人掙扎打鬥的假象,只不過,若當真有二人打鬥掙脫的痕迹,那這泥地上應當是一片狼藉,甚至看不出腳印的大小。但那些腳印雖看似雜亂無章,仔細瞧還是能看出是有人故意為之的結果,而且其中竟沒有一個腳印是與亡命人的腳掌大小相同,顯然,皆是一人所為,只是迷惑人心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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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女為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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