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chapter 5.紐約·開始(2)

第28章 chapter 5.紐約·開始(2)

安德森很快就出來了,他滿臉笑意以為今晚是個美妙的夜晚時,他看見我已經換回了來時的外套,臉色驟變。

「對不起。」我說。

安德森仍舊不語,臉色有些難看。

「對不起,安德森,我應該回去了,畢竟我們昨晚剛認識。」

他倒吸口涼氣,過了好一會兒才講:「那我送你回去。」

他開保時捷送我回去時,一直冷著一張臉,眉頭擰成一團。我猜他一定以為我是在欲擒故縱。不可否認的是,他長相英俊,年輕有為,跟女生在一起的時候知道為她開車門。所以無論怎麼看都是個值得交往的人。

雖然他的把妹的手段很一般,但跟他交往,女孩們並不會吃虧不是嗎。

可我還是做不到。

我已經沒有辦法在Jay的陰影下跟一個剛認識的人發生關係。

車子比我想象中還要快到家,安靜的車廂里我能聽見他此起彼伏的呼吸聲,肚子突然叫了一聲,我努力恢復情緒:「去吃點宵夜嗎?」

「不了,還有事情,你早點休息。」

「好。」

我沒有強求,儘管我知道他並沒有事情。

我等待了兩秒,他仍舊坐在副駕駛上不動。

「謝謝你,再見。」

我在倫敦的酒吧混了四年,可我還是不知道該如何處理男女關係,沒有人教過我,我總是自己琢磨,可是我唯一的那段戀情,教會我的是不要相信幼稚的男人。

紐約入秋了,從車子里下來到進門,我的腳踝被凍的沒有了感覺。

我躺在床上,被子前兩天剛曬過,還留有蟎蟲的味道,我總覺得這是幸福的味道。我躺在裡面,睡了一個很長的覺,做了一個很長的夢......

今天我休息,沒有接老闆的電話,一個人去法拉盛擁擠的超市買了些蔬菜。售貨員塞給了我十幾個購物袋,我拿著它裝了芹菜、紅蝦、豬肉末。秋天真的到了,街面上的商鋪收起了「我愛紐約」的白色T恤,掛起了同款式的衛衣。

我拎著購物袋進了其中一家店鋪,因為這家的裝修比其他幾家要乾淨,白熾燈明晃晃的亮著,老闆娘從竹椅上起來招呼我,說的是清一色的中文。

「看一下啦,東西都很不錯的啦。」

「這個多少錢?」

「這件一百。」

「美金?」

「當然啦,這裡是美國嘛,帶一件『我愛紐約』回去很有意義的。」

「便宜點。」我頭一次嘗試還價。因為布魯克斯跟我說過,這些私營商鋪賣旅遊紀念品總是愛抬高價格。

「姑娘我們這不講價的啦,你長那麼漂亮買一件嘛。」

「六十賣不賣?」

「哎呦,姑娘呀,我們這裡質量很好的......」老闆娘一直同我講她的店在這裡開了十多年,靠的都是信譽等等。

我打斷了她的喋喋不休,說:「六十,你同意我就買。」

老闆娘臉色差了許多,低頭喃喃起來:「哎呦,姑娘我看你漂亮,那就賣給你好啦,但是你不要跟別人說你只花了四十就買這件衣服奧。不然我沒法做生意嘞。」

她拿出一個廉價、質量很差的白色包裝袋替我裝上。

「謝謝。」

我付了錢,拿走了這件白色衛衣。

黃姓老闆又打電話給我了,問我晚上要不要跟他一起去一個飯局,說那裡有很多的有錢人,但我婉拒了他。

我吃著被湯水煮的露餡的餃子,手機里正播放著譚詠麟的《一生中最愛》,這是那天去染髮時聽到的歌,才想起自從換了手機,我再也沒聽過這首老歌了。

我是廈門人,可是我特別喜歡吃餃子,但是我包的餃子永遠沒有母親的好,她的總是餡兒多而且不會破,我怕餡兒多了會破,於是餡兒就包的很少,可是放下去煮,總是要破皮。我吃水餃也不喜歡蘸醋。超市的速凍水餃跟我的大拇指一樣,我一口能吃下兩個,但肉是不新鮮的,總有股姜味,於是我開始自己包餃子吃。

我很少吃披薩了,也很少吃西餐。起初總是不習慣的,但是足夠多的時光用了無限的耐心讓我去習慣這些。

吃完飯,我又將包里的零錢和衣櫃里藏著的現金全都數了三遍。一共兩千多美金,加上未發的工資,也才五千。

我查看了去倫敦的機票,又查了去巴黎的機票,我幾乎每隔三天就要看一下這兩地的機票有沒有漲價。

《一生中最愛》聽膩了,我想換一首,可是新手機的新歌單里竟然只有三首曲子,還都是手機自帶的。我才發現來到紐約后,我一直在忙著找工作或者工作,已經很少像在倫敦時一樣坐在圖書館里聽歌看書了。

忽然想起安德森那晚問我那首曲子《Theendoftheworld》,於是我切換到了這首曲子。

我聽的有些熱淚盈眶。

實在抱歉,我不知道自己怎麼回事,總是能為小事感到感動而悲傷。那個時候我還不知道有個詞叫『抑鬱症』,或者說,我也沒想到我會得這種病。

安德森再也沒找到我,也許他覺得我會在那夜後主動跟他聯繫,再次曖昧不清,於是他在等我。或者他以為我在等他的聯繫。

他不找我,我繼續一個人生活。就當我漸漸要將他淡忘掉時,他又找到了我,還是在我上班的地方。

「來吃飯?」

「來找你。」

這次他再也沒有拉我出去,而是問我:「要不要出去走走?」

一出門,秋天的風就吹到了我的臉上。

下班后我換了一套衣服,是那天在華人超市附近店鋪買的那套『我愛紐約』的廉價衛衣,不過我的脖子還掛著他送我的Tiffany項鏈。

這次他穿的就比較生活化了,一件黑色的開衫和灰色的運動褲。

「想去哪?」

「都行。」

「法拉盛沒什麼好玩的,要不我們去曼哈頓?」

我的心輕微一動,想起了那年晚上的跨年。

「好。」

等我們開到曼哈頓已經晚上十一點了。他在星巴克買了兩杯咖啡,我們捧著咖啡在並不擁擠的街道上一直走。

「不上班嗎?你好像很閑的樣子。」

「Hua,之前的事情很抱歉。」

我有些差異,咖啡差點噴了出來。

「你確定?我一直以為該道歉的是我。」

「不。」

他固執的眼神真有點可愛。

「哦。」我笑著應。

「你見我的第一次,是不是覺得我很紈絝。」

「是。」

「那你是不是覺得我有過很多女人。」

「是。」

「你能換個詞嗎?」

「可以。」

他有些垂頭喪氣,我拍拍他:「有話好好說。」

他振作精神,「我曾經交往過兩個女孩,但她們都主動跟我提了分手,而且她們的口徑都很相似,都認為我不懂得如何愛別人。」

「呃......」

「Hua,我覺得你比我成熟,所以我想問你,如何才算能夠愛別人。就像我們認識的過程,我試圖用這種方式去學習,可是我學不會。」

他站在風裡,站在第五大道的亮著燈的商鋪玻璃前,我好像看見了Jay。

「對不起,我沒有辦法回答你的話。因為我也不懂如何愛一個人。不然我不會來到美國。」

「那算了。」

我們都沒什麼興緻在這裡再待下去。

安德森送我回去,我們道別前,他又問我:「Hua,我的爸媽告訴我,真正的愛是平淡的。你願意過平淡的生活嗎?」

「我不知道。」我用迷茫的眼神望向他。

我真的不知道。

「但是有一點可以確認,我不喜歡你,我不喜歡比我幼稚的男孩。」

也許我的話有些傷人,可我不想再跟異性曖昧不清了。

「那我們可以做朋友嗎?」

「當然了。」

「謝謝你願意,晚安!」

天哪,他的眼神真天真,帶著誠實的光芒。

他們真的很像。所以這是生活給我的教訓,不要愛上一個比自己幼稚的孩子。

十二月份接踵而至,紐約不知道下了幾場大雪了,節日的氛圍越來越重。安德森問我要不要去阿拉斯加,我拒絕了他。真正的理由不是我怕冷,而是我沒有錢。

聖誕節過完我也收到了今年的最後一份工資,三千五美金外加兩百的獎金。老闆問我要不要去他家過跨年,他收藏了很多紅酒,也會做一桌豐盛的中國菜。

我照舊拒絕了他,這下他終於發脾氣了,將辭職信甩給了他,留下一句:「老娘不幹了。」然後離開了這家餐廳。

是的,我失業了。

這個一直想吃我豆腐的中年油膩男我忍了很久,終於待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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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只擁有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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