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姐妹花繼父被殺案 (4)
晚9點整,市廳會議室,李炳雄被殺案案情分析會。
法醫科長徐行二悶坐皺眉看著手中的屍檢報告,似乎要將那張紙看穿。
吳錯道:「我先說說對外圍的走訪情況吧。有目擊者看到嫌疑人在凌晨4點之前跑進死者家所在的2單元,沒過多久又跑了出來,據目擊者回憶,嫌疑人當晚穿著一身深色衣服。
另外,死者的社會關係十分簡單,妻子去世以後,他就打點零工,還撿過廢品,周圍鄰居對他印象不錯,都覺得他一個人拉扯兩個繼女不容易,除了近期因為拆遷補償與開發商僵持,就再沒有能稱得上仇家的人了。」
吳錯話音剛落,閆儒玉就接道:「嫌疑人穿一身深色的衣服,那天晚上李美也是一身黑衣,這應該不是巧合。」
說完,閆儒玉就將一台筆記本電腦推到了吳錯面前,筆記本電腦上正在播放從網吧拷貝回來的監控視頻,視頻中李美的確是一身黑衣。
「所以你懷疑李美?」
「我不懷疑任何人,只是有線索指向她。」
「什麼線索?」
閆儒玉搖了搖頭,「還差最關鍵的一環,有個問題我始終沒想清楚,先說你們的信息吧。」
吳錯繼續道:「今天對現場的勘察有一個發現,也是一處疑點。」
投影儀投射出現場拍攝的照片,局促的廚房,廚房地面上大片暗紅的血泊,有刑警起身關了會議室的燈,血跡越發生動。
「死者被人接連捅了數十刀,現場卻幾乎沒有噴濺狀的血跡,這不符合常理。
從現場的血跡來看,死者似乎一下子失去了反抗能力,直接倒地不起,然後兇手居高臨下地又補了數十刀,整個過程中死者幾乎沒有掙扎。
所以……還是徐科長先說說屍檢情況吧。」
徐行二終於開口道:「死者後腦部位有一個鈍器擊打所至的創口,不足以致命,但有可能使人昏厥,結合現場血跡來看,死者似乎是先被兇手擊打頭部至昏,后被兇手在胸腹部捅了24刀致死。但是……」
徐行二的目光掃過,與閆儒玉、吳錯短暫交匯,「死者並不是死於胸腹部的24處刀傷。」
「什麼?」
會議室內,眾人短暫地交頭接耳了一下。
徐行二繼續道:「對屍體內臟及胸腹部表面的創口進行檢查,除了6處位於肝臟、心臟、肺部的創口有較弱的生活反應,其餘創口都沒有生活反映……也就是說,被捅24刀的時候,李炳雄應該是……剛剛死去。」
「你是說……他先死了,然後才被人捅了24刀?那他的死因是什麼?」吳錯的語氣中充滿了吃驚,閆儒玉倒是眼睛一亮,點起了一根煙。
「死因是失血性休克,死者身上還有一處傷口,也只有這處傷口能夠導致他失血過多,一開始我以為這道傷口是與兇手搏鬥造成的,後來不得不重新考慮……」
徐行二說話間,死者右臂的照片被投影投射了出來,小臂內側有一道13厘米長的傷口,傷口很深,能看出死者右臂的靜脈被割斷了。
「這處傷口有明顯的生活反映,由此可以推斷,兇手先將死者擊昏,然後割破死者的靜脈,用一定的方法防止靜脈傷口自我結痂止血,使得死者失血過多陷入休克,卻又在死者即將死亡的時候連捅了他24刀……這個過程,實在是……太複雜,太不合常理。」
會議室陷入了短暫的沉默。
閆儒玉點起了第二根煙,「死亡時間能確定嗎?」
「死者在死之前經歷了一段時間的休克,消化功能衰退,無法根據胃內容物將死亡時間精確到一小時以內,只能確定死亡時間在凌晨2:00到5:00。」
吳錯皺著眉道:「死亡時間和死亡地點有矛盾,這個時間,即便是被害,死者也應該是死在卧室,而不會是廚房。這麼晚了,他去廚房幹什麼?還是說,他是被兇手從卧室挾持到廚房的?」
「不是挾持,如果是從卧室挾持到廚房的,卧室的被子不應該是疊好的。」閆儒玉道:「或許這就是兇手想要的,掩蓋真正的作案時間。」
「什麼?」
眾人的目光齊刷刷地看向閆儒玉,閆儒玉也顯得很興奮。
「掩蓋了真正的作案時間,李美就有了完美的不在場證明。她的作案過程是這樣的:
晚上9:30以前,李美趁李炳雄不注意將其擊昏,然後在李炳雄的右臂割出傷口,致使李炳雄失血休克,喪失反抗和自救能力。
接著李美若無其事地出門上班,任由李炳雄在家慢慢死亡。
到了凌晨2:35,李美從網吧衛生間的窗戶離開——那扇長年不開的窗戶被提前做了手腳,有照片,等會兒你們可以看看——離開網吧以後,李美抄近路回家。
或許當時時間太緊迫,她根本來不及確認李炳雄是否已經死了,又或許是李炳雄還有微弱的生命跡象。總之,李美對李炳雄連捅了24刀。
想想看,一個小姑娘要在極短的時間內殺死一個中年男人,這本身已經夠有難度了,還要保證不驚動周圍的鄰居,這就更不可能了,如此一來李美就有了近乎完美的不在場證明,」
閆儒玉的描述乍一聽實在太過匪夷所思,可仔細想來卻又邏輯嚴謹環環相扣,眾人一時間都沉浸在這段分析中,不知該做何反應。
還是吳錯率先打破了沉靜道:「可是她的動機呢?」
「因為恨。」
「恨?為什麼?」
「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李美工作的網吧離家那麼近,她卻選擇住宿舍而不願意回家。還有,工作2年間,她從來沒跟同事提起過繼父,甚至她的同事都不知道她家在這麼近的地方。
這一切都很反常,雖然不知道具體的原因,但這些行為都透露出李美對李炳雄的反感。」
「可我們沒有證據。」吳錯又道。
「搜查李美的住處,或許能找到線索。你記得嗎,網吧的監控視頻里李美穿著一身黑,第二天中午她急匆匆地趕回家,卻換了一件灰色的羽絨服。
換衣服,或許是因為那件黑色上衣沾了血跡。畢竟,在原本就血跡斑斑的狹小廚房裡連續捅李炳雄24刀,難保自己身上不會粘到一點血跡——這也就解釋了為什麼她要穿一身黑,因為黑色衣服即便粘到血跡也不會太明顯,她得順利上完那個夜班,不能被人發現異樣。」
吳錯不再猶豫,當下就布置任務道:「老楚和小劉今晚去蹲守嫌疑人,確保嫌疑人不逃跑即可,明天一早我就帶搜查令過去。其他人今晚好好休息,明天跟我去搜查嫌疑人宿舍。」
「是!」
就在眾人認為即將結案而稍有一絲放鬆的時候,一句老話應驗了:計劃趕不上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