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篇 新生
「喂喂喂,你們聽說了嗎?咱們班要來轉校生了!」劉明宇問道。
「對啊,我那時候遠遠的看了一眼,嘿,你們猜怎麼著?是個白毛!」一旁的張文也湊過來八卦到。
「白毛?校長能允許染髮的學生?」劉明宇故作驚訝,「TNND,要是早知道這樣,老子才不留什麼寸頭!」
課間的學生精力格外旺盛,一聽到一些不尋常的事情總是忍不住去探究,很快便嘰嘰喳喳聚在一起討論了起來。
「叮鈴鈴——」上課鈴配合著文一凡特有的皮鞋的腳步聲響起,學生一改課間的旺盛精力,邋邋遢遢的坐在那裡。
「咦~這就是你的教室啊~」一個聽起來十分跳脫的好聽女聲傳來,只見文一凡身後跟著一名肩披松垮校服的女生,她留著一頭短髮,背包十分隨意地斜背著,身著一身黑色短款皮衣和超短褲,一隻耳機掛在耳朵上,嘴裡好像還咀嚼著什麼,時不時吐個泡泡,顯得十分隨意。
「這是你們新來的轉學生,她同時還是我的某個遠房親戚的女兒,現在來這裡學習,某些行為可能有些隨意,如有冒犯,還請原諒。」說完,文一凡輕輕地鞠了一躬,頓時消除了大多數人的心中的疑問。「來,做個自我介紹吧。」
「我叫文清羽,16歲,」文清羽聳了聳肩,「嗯,完咯~」
「去坐下吧。」文一凡點頭示意。
「喲吼——」文清羽蹦蹦跳跳地跑到最後一排的角落,單人單桌,顯得極度自閉……
………………
一天前……
「你要來這裡住多久?」文一凡問道。
「老師說多久我就住多久咯~」文清羽翻閱著外網上一堆的刑事案件,嗯,十件有七件都跟她有關係,「如果問我的話,那我就賴在這裡不走咯——」
「給個具體時間,多久?」文一凡一把搶過手機,粗略翻了翻裡面的新聞,有點驚訝地掃了氣鼓鼓的文清羽一眼,心想這丫頭出息了。
「一年……兩年吧!」文清羽笑嘻嘻地伸出兩根指頭,「兩年!足夠懷胎十月了!老師,要不要造人~」
「兩年,的確有點長,」自動忽略後半句話,文一凡心中略微估計著,「若是這樣的話,按照我為你擬訂的身份,你可能要跟我去上學。」
「上學?不要!」文清羽下意識地捂住頭髮,「我不要染成黑的!」
「不需要你染髮,我可以跟校長商量,你甚至可以不用穿校服,」文一凡把手機還給文清羽,「校長會同意的。」
「咦?老師為什麼這麼肯定?」文清羽好奇地問道,下一秒兩眼放光,「老師,你去綁架校長,我幫你宰了門衛,如何?」
「我說過要綁架嗎?」不輕不重地敲了一下文清羽,文一凡笑了笑,「我是那片學校最大的股東,而且在建校過程中拯救過三次資金鏈的短缺,有了這個大前提在,這點小忙校長甚至都不會去問原因,這也是為什麼我能夠一直換科目的原因,在他心中我就是一個喜歡體驗生活的富家子弟。」
「原來如此哦,但是老師當初為什麼要幫助校長這個大忙呢?」文清羽好奇地問道。
「不光是學校這方面,我在各行各業都有著許許多多的人欠著我的人情,」文一凡解釋道,「而且這些人情幾乎全是十分龐大的那種,甚至還有不少救命之恩,這些都是我為自己留下的後路,以免哪天東窗事發,自己又孤立無助。」
「老師不愧就是老師,棒棒噠~」文清羽豎起大拇指,「那既然這樣的話,我要扮演老師的女朋友~」
「不行,你扮演的是我的某個遠方親戚的女兒,」文一凡搖了搖頭,遞給文清羽一疊紙,「這上面列舉了七十二個在你跟同學或者教室聊天時,可能會遇到的關鍵點以及應答時需要答出的細節,把它們都背過,明天檢查。」
「不嘛~老師,你想想,要是扮成女朋友的話,不就不用這麼麻煩了嗎?我完全可以臨時發揮,畢竟我都已經無數次在腦海里排練了和師傅談戀愛的各種片段,」文清羽笑容逐漸變態,「而且還可以借著這個機會跟老師好好發展一下感情,比如接吻啊,牽手啊,或者一些羞羞的事情也不是不可以,更主要的是,如果哪天東窗事發,我這孤身一人,老師完全可以把所有關係撇到我一個人身上呀,大不了借著跑到國外就完事咯~」
「嗯,說的有道理,」文一凡點了點頭,「不過我還沒有發現有誰能夠威脅到我,因此不存在東窗事發的可能,所以,背過它。」
「就不!」文清羽生氣地搖了搖頭。
「我這裡最近有許多有趣的故事和案子,你要不要……」文一凡露出微笑。
「要看!」文清羽雙眼放光。
「那就背過它,明天老老實實上學去。」再一次把一疊A4紙放到文清羽手上,文一凡臉上的微笑更加和善了。
「師傅,小氣~」文清羽氣鼓鼓地接過A4紙,「我背總可以了吧!」
「嗯,跟我來吧,一起看一看手頭上的這個案子。」
文清羽:(^o^)
………………
午後的街道透露出一種忙碌的氛圍,人們匆匆下班,匆匆回家,明早再匆匆上班,不斷循環。
文一凡身著一身黑色的西裝,皮鞋擦的很亮,右手懷抱著一堆書籍,高挺的鼻樑頂著一副金絲眼睛,一副教書先生的模樣。
而位於他右手邊是一名看起來十六七歲的女孩,一頭白色短髮,身著紅白色哥特連袖群,嘴裡還吃著棒棒糖,看起來頗有一副剛參加完漫展的少女。
二人對比十分明顯,加之文清羽生的十分美麗,自然吸引了不少人的目光,而這一切都被文一凡盡收眼底。
好奇會產生探索的慾望,而這慾望則會促使人們去打聽真相,從而變得更容易接受準備好的說辭。
並不理會他人的目光,文一凡帶著文清羽徑直走向小徑之中,離開了人群的視線。
拐過幾個彎,他們到達了第一起命案發生的地點,裡面污水橫流,曾經的警戒線早已不見,血跡也被打掃得乾乾淨淨,蚊蟲嗡嗡地叫著,一股惡臭傳來。
「9.12連環殺警案,這是就是我最近在調查的案件。」文一凡遞給文清羽一打檔案,「九月十三日早晨,第一具警察屍體被發現於豐宇路東路二十一號路段的某處堆滿廢舊垃圾的小巷中,其中污水橫流,加上本是夏季,蛆蟲一類的東西滋生極快,因此當被發現時屍體產生了不小的腐敗。」
「屍體呈現大字型躺在地上,鮮血淋漓,但身上只有兩道傷口,位於心臟與喉嚨處,都是致命傷,但是殺死他的那一處傷口是喉嚨處的巨大割裂傷,這一刀傷口極深,甚至幾乎割下了整個頭顱,最終推斷為是一把刀刃長度達到15厘米的鋒利刀刃,依照傷口形狀進行推斷,應當是殺豬刀。」文一凡抽出一張照片,是關於屍體的記錄照片,「至於第二處傷口,卻不知意義何在,因此初步認定是某種變態心理或者誤導警方的行為,那就是死者的胸口也有一道致命傷口,這一道傷口長約14厘米,根據傷口旁邊的骨骼碎渣和傷口形狀判斷,兇手用的是斧子,而且一斧便貫穿了死者的胸骨,隨後粗暴地用手掏出了死者的心8臟,心臟至今下落不明。」
「既然如此,那麼兇手的形象應該是男性,身高一米八五以上且體態魁梧,易怒,右利手,而且依照這一刀割喉的利落手法,疑似是殺手,」文清羽看著照片,說道。
「不錯,兇手就是殺手,而且是一個拳腳不錯的殺手。」文一凡點了點頭。
「老師與他交過手了?」文清羽疑惑道。
「交過,彼此都沒有沾到什麼便宜,」文一凡回答,「但是經過這一次交手,我能夠肯定,若是下次執意殺死對方的話,自身面臨的危險只會停留在失血過多上面。」
「那還好,」文清羽點點頭,突然像是發現了什麼一般,輕輕地拎起裙子,皮鞋踩在污水上濺起點點水花,沾在她本來乾淨明亮的皮鞋上,「師傅快來看,這裡是什麼?」
說罷,文清羽不顧那些惡臭垃圾的骯髒,雙手將那垃圾堆扒開,露出了牆壁上一處腳印。
「果然,這一處腳印很不尋常,」文清羽輕甩手上的污穢,「這一處小巷中的牆面幾乎全部都是腳印,應當是小孩子淘氣踢上的。」
「但是奇怪就奇怪於,這個腳印太大了,而且間隔甚遠,你看,」文清羽又跑到另一邊扒開那些垃圾,果然又是一處腳印,「初步目測,鞋碼在44~47之間,跨步間距大約78~85厘米,兇手是以一種左右橫蹬的形式爬上了這個三米高的圍牆,就像這樣。」
說罷,文清羽拎起裙擺,腳下一步助跑后迅速躍起,右腳踹在右牆壁后利用相對力,左腳又踹向左槍斃,最終順利爬上了牆壁,在牆上留下兩個小腳印。
「由於身高原因,我的腳印必須要比兇手高處一截,這樣我才能爬上來,但兇手明顯不必如此,他完全可以把自己的腳印隱藏在小孩腳印中不讓人注意,」文清羽從牆上尋了處沒有污水的地方跳了下來,「但是有個奇怪的地方,為什麼他要跨兩步?」
「兩步都是整隻鞋的腳印,而非腳前掌的印記。」文一凡提醒到,然後指了指文清羽留下的腳印,「整隻腳踩在牆面上的情況,應該是直接跑上去,而非像這種左右橫跳的攀爬方式,所以,不排除造假的嫌疑。」
「老師的意思是……他其實是走的另一條路?」文清羽疑惑道,「可是,若是他從巷子口走出去,應該會鞋子上沾滿了鮮血,留下血腳印啊!」
「你作案不戴鞋套?」文一凡瞥了她一樣。
「不帶。」文清羽很實誠地搖了搖頭。
「很好,」文一凡拿出一張照片,「查一查這個人,應該會有不錯的收貨。」
照片上是一個男子,身材明明十分壯實,卻滿臉驚恐地在人群中逃竄。
照片沖印時間:2009/9/24
照片上的人,赫然是當天在極簡餐廳外驚恐萬分的……
王宏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