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三年一度的點蓮會乃是這金蓮縣最熱鬧的盛事,鄰近幾個縣都趕來不少人觀看,各個妓館也張紅批彩,盼著這屆能取得一個好成績,
這金蓮縣的頭頭腦腦,官兒富商也都齊聚一堂。
明盛蘭幾人自是也打聽好了地方,跟著去。
他們雖無意爭人目光,奈何有個齊眉在,這點蓮會除了各妓館的妓子、小倌,哪裡還有人家的女子在,齊眉這一出現,可是出盡風頭。
「哎,那是哪家的媳婦呢,生的還是不錯的,就是年紀大了點,怕有二十三了吧?」
「不過這風韻還是不錯的……」
齊眉得意的撩了撩頭髮,絲毫不為那人說她年紀大而生氣,畢竟,那人猜的可是二十三。這位大姐,三十三都有了。
還沒等齊眉把這得意勁向韓雁起炫耀,接下來的話令她顏色大變。
「風韻不錯有何用,你看看她的腳。」
「……哎喲,怎麼是個大腳呀,嘖嘖,這也有男人家肯娶她?」
「你沒見她梳的是未嫁女的髮式?恐怕是到現在還沒嫁出去呢,可憐可憐啊……」
可憐什麼啊!齊眉黑著臉,咬牙切齒,不纏足就活該嫁不出去了?哪裡來的道理啊!
齊眉是憤慨了,可人家照樣議論,而且隨著看見她的人多,嘲笑的話語也不斷傳入她耳中,人言可畏啊,齊眉不得不把腳藏進裙底,低調的躲在韓雁起他們身後。
明盛蘭搖了搖頭,嘆氣道:「唉,像齊大姐這樣的女人都怕了。我想那些纏足的少女,恐怕有些初時也不願意纏足,只是大家都纏足,都認為纏足好看,不纏足就丑了,所以才跟著纏足的吧。真是人言可畏。」
韓雁起深以為然的點頭,道:「就像以前時花樓的姑娘們,一個漂亮的穿了哪種裙子,於是大家都學,本來不喜歡那種裙子的也不得不穿,最後整個揚州都在風行那種裙子。」
正是這麼個理啊,世人多活在他人眼中,為了別人的眼光而活著,這種失了本心的做法,真是害人害己,百害而無一利。
那邊點蓮會也開始了,一個個塗脂抹粉的小倌上了台,走起路來既慢且晃,都各自坐在了椅子上。這些小倌都坐女人打扮,生的本就是清秀的,再塗了粉梳了髻,穿著衣裙,活脫脫的少女模樣。
隨著一聲「撩裙」,這些小倌齊齊將裙擺拎上來,露出了穿著低幫繡鞋的小腳。
那繡鞋尖尖的,小小的,上面綉了各式花樣,真是漂亮。
內行的看門道,外行的看熱鬧,齊眉幾個倒覺得那鞋子真漂亮,腳真小,真扭曲,可其他的圍觀人員都「噓」了起來。
男人畢竟是男人,再怎麼裹,這腳啊,還是大了那麼點,腿也要粗些。只有那麼兩個年紀尚小的,裹起來還算小巧。
這些見慣金蓮的百姓,自然不把他們放在眼裡。
「這還嫌大?」齊眉驚訝的道。
韓雁起道:「看來好戲還在後頭,我看後面的人,恐怕走不出來了。」
齊眉道:「為什麼?怎麼會走不出來呢,難道有人為難她們?」
韓雁起道:「這後面的都是姑娘,走是走不出來,但絕沒有人為難她們,而是因為腳太小,走不了啊。」
齊眉道:「什麼?還有這樣的?小到走路都走不了,這是什麼腳啊!」
韓雁起猜測的不錯,這些男子很快灰溜溜的下去了,無人喝彩,看來今次的點蓮會,小倌們註定是再敗一回了。
而後面上來的女人,不少都是些「抱小姐」。
因為足裹得太小,進進出出都是靠人抱的,這就叫抱小姐。也是排排坐在椅子上,然後聽令,幾十個俏媚的妓子撩起了裙擺,露出她們初綻荷角般的三寸金蓮。
台下一片嘩然,男人們臉上儘是陶醉之色,不時伴著兩聲喝彩。
「好腳!」
「噗。」齊眉還是忍不住笑了出來。
明盛蘭也是忍俊不禁,道:「我倒是沒看出來這腳哪裡好了。」
韓雁起喃喃道:「這些腳扯了裹腳布一定很臭……」
明盛蘭笑的更厲害了。
韓雁起道:「我說的是實話啊……」
明盛蘭邊笑邊道:「正是因為你說的是實話我才想笑啊。」
再看台上,觀形已過,又是幾個裁決人上去,挨個的嗅那小腳。邊嗅邊記分,完了后又是幾個人,來捧著那小腳,在手心裡是捏了又捏,看了又看,頓時台上的妓子都是面色潮紅,讓下面的人大飽眼福。
齊眉道:「也不嫌噁心,嘖。」
她指著一個女人道:「你們看那個女人的腳,還沒人手掌大呢!」
那個妓子的腳正被人拿在手中,這麼一看,果然是極小極小的,盈盈不堪一握。
其實按照韓雁起的說法,這麼比,比不出什麼真好貨色來,必須脫了鞋襪,不然這穿了鞋襪,誰知道你那三寸金蓮是不是早漚成三寸臭蓮了。可女人的腳太隱秘,即使是妓子,也不願意在大庭廣眾把鞋襪脫了光著腳比試的。
這麼一來,看著那些滿臉垂涎,只等著點蓮會結束后拿著名蓮的繡鞋飲酒的達官貴人們,韓雁起就是一陣寒顫。
美女不少,可腳真正漂亮的太少。
這點蓮會最後評比出的獎項還不少,有什麼最小金蓮,最香金蓮,最軟金蓮,還有最完美金蓮等等,這最完美的那個,自然是今日點蓮會最大的贏家,看她所在妓館的老鴇那笑得合不攏嘴的樣子就知道了。
這就是搖錢樹啊!
自今日後,她那雙腳,就是看上一看,也要價錢飛漲了。
台上有人笑著高聲宣布,今日評出的,金蓮縣最美的金蓮出荷姑娘,要陪遠道而來的沈千醒公子!
這位沈千醒公子到金蓮縣也好幾天了,在縣裡也傳遍了,只因這位沈公子,家裡那可不是一般的有錢,乃是天下第一富商。
他作為萬貫家財的繼承人,來到了金蓮縣,那是真引人注目,不少人家都願意讓自己家的女兒自薦枕席,嫁去沈家可就是一輩子穿金戴銀,那錢財,可著勁花也能夠你花上十輩子。
況且沈公子年少風流,生得是一表人才,儀態不凡啊!是天下都知名的美男子,他這一來,可是牽動不少金蓮縣少女的心。
最重要的是,聽聞這位沈公子,對三寸金蓮,也是頗為喜愛的呢……
本來每次的點蓮會選出的最完美的金蓮,都會被縣裡的高官或富商帶去共度*,這也是不成文的規矩了。這回沈千醒一來便抱得美人歸,因他家中勢力,也沒人說什麼,甚至還是大家主動奉送的呢。
只見人群中站出一個身形修長,年輕俊俏的男子,沖在場的人團團一揖,笑道:「沈某幸得佳人,實乃諸位給面子啊,這裡多謝了。」
他笑意盈盈,態度誠懇又不失幽默,在場的人都十分給面子的鼓掌,這麼會做人的年輕公子,誰能不喜歡啊。
沈千醒走到了台上,伸手攬住了那位出荷姑娘,頓時鬨笑聲、掌聲更熱烈了。
韓雁起卻是猛的前傾,死盯著沈千醒看。
明盛蘭奇怪他怎麼忽然盯著沈千醒看,方才沈千醒說話時,他也不見異常啊。便問道:「怎麼了?沈千醒有什麼不對?」
韓雁起半天才回過神來,吶吶的道:「沒什麼不對……而是太對了。」
明盛蘭道:「這是怎麼了?」
「唉,我原本以為這個點蓮會沒什麼看頭,沒想到還是有的,不過不是與會姑娘,而是抱得美人歸的嫖客……哈哈。」韓雁起指著沈千醒,低聲道:「他方才站上台我才發現了呢,你仔細看他的腳,看他走路的姿態。」
明盛蘭莫名其妙的道:「走路?走的很瀟洒啊。」
韓雁起道:「不是,難道你不覺得他走路的姿態,十分嫵媚嗎?就像踏在荷葉上,輕盈若飄絮。」
明盛蘭好笑的道:「那是因為他練過輕功。」
韓雁起憋屈的道:「不是!明明是他身懷金蓮名器『度香』!」
明盛蘭道:「什麼叫『度香』?」
韓雁起解釋道:「便是名器的一種,指的就是天生秀足,香軟秀麗,窄樣銷金。走起路來飄絮浮萍之態。古籍中記載,度香穿過的鞋,用來盛酒,則酒更清洌,且飄異香。」
明盛蘭目瞪口呆,道:「喝……喝酒……」
韓雁起篤定的道:「我絕對沒認錯!」
明盛蘭半晌才哭笑不得的道:「那可是個男人啊!」
韓雁起撓了撓頭,道:「對啊,我看見了啊。」
明盛蘭道:「一個男人,怎麼可能有……天啊,你是不是看花眼了?」
韓雁起信誓旦旦的道:「絕對沒花眼,而且誰說男人的腳不能是名器了?」
明盛蘭剛想反駁,又想起昨夜裡自己看著韓雁起的腳發獃的事情,好半天才勉強道:「他的腳一點也不小……」
韓雁起笑道:「誰說一定要小了,但凡金蓮名器,都以未纏過足的為最佳,天然去雕飾嘛。」
明盛蘭啞然。
齊眉探頭道:「你們在說什麼呢?」
韓雁起嘿嘿一笑,道:「我說,那個沈千醒今夜裡要是用出荷的鞋子喝酒,一定會被熏死。但是他若是用自己的鞋子喝酒,一定會醉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