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難當
(1)
2012年12月22日中午,我接到110指揮中心轉警,稱轄區一高中女生在家中被人「綁走」。
重大警情全局聯動。交警上路設卡堵截,特警也登車候命,我和同事按照報警人提供的車輛情況全城搜索。
搜索中途,接到指揮中心電話,稱有人在國道延長線上看到了綁匪車輛,我們立刻調頭準備出城。走到一半,指揮中心又打來電話,說交警隊已經找到車了,在國道延長線上,涉事車輛與一輛越野車相撞。
等我們趕到現場,就看到一台「志俊」翻進溝里,一台越野車橫在路邊,車頭已經報廢。
「人質」在車禍中受傷,四名「綁匪」也掛了彩,其中一名「綁匪」滿頭鮮血,躺在地上不省人事,正在等候120救護車。
「槍打的?」我問現場的同事。
「不是,車撞的,翻車的時候這小子從車裡飛了出來,腦袋撞到馬路牙子上了。」
越野車車主是皮外傷,正在接受交警的初步詢問。
車主名叫高明,同車的女性是他的鄰居,是被「綁架」的女高中生的媽媽。中午高明正在家中做飯,鄰居突然來敲門,火急火燎地說女兒小秋被人帶上一輛無牌「志俊」綁走了,求他幫忙開車一起追。
高明想都沒想就同意了,兩人開車邊找邊追,走到318國道延長線上,剛好發現了那輛無牌「志俊」從小路上拐進來。高明駕車上前試圖截停「志俊」,不料雙方在糾纏中撞到了一起,「志俊」翻進了路邊溝里。
「我們兩家很熟,我和小秋媽媽以前還在一個單位工作過……兩家住上下樓,你說這麼大的事兒我能不管嗎……我就是想把車攔下來……你說這事搞的……」車主高明還未從剛才的驚慌中緩過勁來,有一句沒一句地跟交警申辯著。
說話間,120救護車趕到,醫生下車一看躺在地上的「綁匪」,便皺著眉頭說:「完了,這個救過來也傻了。」說著輕輕扶起「綁匪」的腦袋,我一瞥,正看到有糊狀物從傷口處流出。
(2)
必要的醫療處理后,三名「綁匪」被帶進了公安局辦案中心。
經審訊,四人共同受雇於一名叫陳平的貸款公司老闆,專門負責「要賬」。
陳平在本地有些名氣,「兩勞」人員出身,出獄后從事放貸多年。雖然被相關部門打擊過多次,但依舊活躍於地下貸款行業。找他貸款的,既有「趕本」的賭徒,也有大大小小急等用錢的小老闆。陳平經驗豐富,善於規避各類風險。他的「借款」利息並不比銀行同期的利率高出多少,但名目繁多的「手續費」「保證金」數額卻極為驚人。
小秋的父親成大海在市郊開了一家塑料製品廠。半年前,因資金臨時周轉困難,向陳平借款40萬元,約期三個月償還。成大海用一輛30多萬元的新奧迪車作價15萬元抵押,加上在本市有實業,陳平同意借錢,但扣除「頭期利息」「手續費」「保證金」等后,成大海實際得款僅32萬元左右。
雖然明擺著是個「坑」,但其他途徑確實一下籌不到這麼多錢,成大海咬咬牙,還是簽了字。
成大海本來打算著自己在外還有60多萬元的貨款沒收回,三個月內收回貨款後足以償還這40萬元借款,沒想到天有不測風雲,眼見三個月期滿,欠自己貨款的人先是表示無錢可還,隨後便人間蒸發,成大海這下慌了神。
先是把奧迪車以抵押價轉給了陳平,成大海仍欠款20多萬元。隨後,剩餘的借款加上逾期后按天計算的「滯納金」「違約利息」,數額越來越大,成大海發現自己陷入了陳平的圈套。
陸陸續續又還了一部分錢之後,成大海一時再也拿不出錢來償還越滾越多的借款。陳平便開始派人收賬,逼迫成大海還錢。
有時是廠子玻璃被砸,有時是送花圈,有時是家中大門上被紅色的油漆寫上「欠債還錢」。後來,收賬的「小弟」開始頻繁進入成大海家,與他同吃同住。
12月初,眼看成大海借款的各種「複利」「違約金」「罰息」「車馬費」加在一起,竟然滾到了60萬元,陳平交代收賬的,年底前務必把賬要回來,不然就想辦法把成大海的塑料製品廠搞過來。
成大海的廠子前後投入100多萬元,堅決不同意轉讓,陳平便指示收賬的三番五次去騷擾成大海,成大海無奈,只好停了工,暫時躲了出去。
小弟們四處找不到成大海,眼看年底將至,擔心拿不到陳平的「年終獎」,便加大了催討的頻率。22日中午,一伙人來到成大海家,依舊尋不到成大海的蹤跡,見女兒小秋一人在家,便連蒙帶騙地拉著小秋「回公司」,逼成大海露面。
四人帶著小秋下樓上車,車子剛剛發動,正巧遇到匆匆趕回的成大海妻子,司機一腳油門跑了出去,成大海妻子一邊報警一邊找鄰居高明幫忙,之後便發生了文章開頭的一幕。
「老闆讓我們這樣乾的,我們也是打工的。」其中一個收賬的小弟辯解道。
(3)
陳平歸案以後,毫不隱瞞與成大海之間的借款關係。
「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嘛,你看合同都在這兒,成大海自願簽的字,我又沒逼他。」陳平不屑一顧地說。
「那你們可以去法院告他,由法院執行部門來找他要錢啊。」我擺出教條式的談話項目。
陳平的眼中劃過一絲戲謔,但轉瞬即逝。
「法院?打官司?那得猴年馬月判下來!警官你跟我開玩笑的吧?」
「那也不能綁人!你膽子夠大的,曉不曉得自己判幾年?」我呵斥陳平。
「那是收賬的個人行為,我只讓他們要債,沒讓他們綁人。」陳平回答。
「之前往成大海廠里送花圈、潑油漆、砸玻璃這些事也是你讓乾的吧?」我追問。
「不知道,我從沒讓人這麼干過,即使是我這邊收賬的乾的,那也是他們的個人行為。」陳平把自己推脫得一乾二淨。
回頭去審三個小弟,結果三人誰也證明不了陳平明確說讓他們去綁成大海的女兒。
「那你們綁人家女兒做什麼?腦子讓門擠了?」我氣不打一處來。
「我們就是想著逼成大海還錢,不帶他女兒回公司,他死活不露面啊。」一個小弟解釋道。
「老闆是說讓我們『動動腦子』,有啥事兒他來擔待,咋現在不認賬了呢?」另一個小弟抓著頭皮抱怨。
我心裡暗罵這三個收賬的,但由於沒人能證明陳平所說的「動動腦子」的意思就是綁架成大海的女兒,我們折騰了大半天,也不能把陳平怎麼樣。
陳平反而問我們:「警官,聽說有個收賬員傷了是吧,這個事情和我無關哈,得撞他的那個人負責,你們得依法辦事對吧?」
我十分生氣,狠狠地瞪了他一眼。
得到消息的成大海也從藏身地匆匆趕來派出所,一進門就急切詢問女兒小秋的情況,同事把大體情況跟他說了一下,同時讓我取一份成大海的筆錄材料。
筆錄過程中,我問起成大海借款的原因,成大海也是一肚子惱火和怨言。「你以為我願意借他陳平的錢啊,我好幾個朋友都是找他貸款貸的,現在買賣也沒了,人也跑了。但我有啥辦法呢?廠子周轉不過來啊。」
「銀行貸款啊。」
「難啊,像我的這種小廠子,銀行給的額度低不說,就是真同意放款,就他們那套手續和速度,等錢放下來,黃花菜都涼了!」
「那現在你那『黃花菜』還熱著呢?」
成大海苦笑著搖搖頭。
「他們砸玻璃、送花圈、潑油漆的時候,我也報過警,當時派出所也出了警,但沒啥用啊,過不了多久,那幫人又回來了,還鬧得變本加厲了!」
成大海說得沒錯,兄弟單位確實為了成大海的事情出過不下十次警,但無奈這些專業的收賬團隊都具備一定的「法律經驗」,從不打砸貴重物品,也不暴力傷人。因而行為即便違法,公安機關也只能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對其進行最長15天的治安拘留,等到拘留期滿,這些人便又捲土重來。久而久之,不少受害者怕遭到報復,遇事反而不願報警求助。
(4)
現在情況最棘手的,反而成了高明。
對於他的行為性質,局法制科同事之間產生了爭論。一部分人認為四人的行為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建議按照交通肇事對高明立案,由交警部門辦理;另一部分人認為高明涉嫌故意傷害,建議先執行拘留,之後聽取檢察機關意見;還有一部分人認為這是一起綁架案,高明屬於見義勇為,不應追究其法律責任。
因此,高明行為的定性關鍵在於收賬人的行為是否構成綁架。但從審訊結果來看,四名「綁匪」既沒有暴力脅迫又沒有直接索要贖金,不但夠不上綁架,甚至連非法拘禁都因時間過短不能成立。
最終,經過一番商討,局法制科只能採納了第一種說法,將高明移交交警部門處理。三個收賬的小弟因涉嫌「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當晚被送往市拘留所拘留。高明則聯繫自己的保險公司先行墊付傷者的治療費用。
臨走前,高明委屈得不得了。「你說這事兒和我有啥關係?我就是想救人而已,搭上自家的車不說,還得另外賠給人家錢,冤死我了。」
成大海夫婦也對結果表示不滿,成大海的妻子激動地說:「明明就是他們綁架了我的女兒要挾我老公給錢,怎麼就成了『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了?」
同事解釋了半天,高明和成大海妻子還是想不通,怪警察不通情理。「這麼小的女孩子,真被他們帶走了,萬一出點兒啥事怎麼辦?」我也不知說什麼好,只能先安慰他們說,高明畢竟是為了救人,交警部門在處理時會考慮這些因素,最大限度地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實在感覺委屈,還可以向上級主管部門提出申訴或者要求複議。
一行人聽罷,也只好悻悻離開了。
送走高明等人,想起還有一名受傷的「綁匪」在醫院躺著。我驅車來到市中心醫院,負責看管的同事說傷者重度顱腦損傷,剛動完手術,送進了ICU病房,情況不樂觀。
傷者名叫劉大軍,35歲,「兩勞」人員,討債公司「馬仔」兼司機。
家屬聚在醫院走廊里,看裝束打扮應該是市郊鄉村的農民,劉大軍的父母年近七旬,坐在醫院走廊的長椅上一言不發。老頭見到我,站起來小心翼翼地問該怎麼辦。
我告訴他:「一切按照法律程序處理,無論是涉及綁架還是交通肇事,雙方都需要各自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老太太抹著淚說,兒子是家裡的頂樑柱,受這麼重的傷,以後可怎麼辦。我問二人知不知道兒子平時做什麼工作,老倆說只知道兒子給別人當司機,具體什麼職業他們也不清楚。
我們找到主治醫生詢問傷情。醫生說現在尚未脫離危險期,但依照經驗來看,這麼重的顱腦損傷,即便救活,人也廢掉了。
同事感嘆說這是報應,我也點點頭。
交警部門的事故責任認定如期下達,判定雙方同等責任。高明算是稍稍鬆了一口氣。同等責任,也就意味著自己免除了牢獄之災。相關的賠償也可申請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好在高明之前購買的保險保額較高,此次費用全部由保險公司代為賠付。
傷者經過全力搶救,總算保住了性命,但變成了痴獃,生活基本無法自理,更別提再去為陳平要賬了。
陳平的其他小弟看到傷者的慘狀,也都心生畏懼,暫時放鬆了對餘款的討要。成大海家為感謝高明的出手相助,東拼西湊為他送去了3萬元謝禮,但被高明謝絕。
一場高利貸引發的衝突算是暫時告一段落。之後警方再次對陳平一夥進行立案調查,試圖從涉黑、敲詐勒索等方面著手打掉這一高利貸團伙。
(5)
原以為此事就這樣了結,但沒想到,時隔一年,又生出了新的事端。
2013年11月15日清晨,指揮中心轉警稱轄區某公司有人鬧事。
我和同事驅車趕往現場,剛到現場便看到這家公司的大門口掛著一條白色的條幅,上面用墨水寫著:
「撞人不賠我家生活困難,為富不仁欺凌弱勢群體。」
條幅下有不少人在圍觀,我們撥開人群走進公司大院,工作人員趕緊迎了上來。經了解,高明是這家公司的合伙人之一,而鬧事的不是別人,正是之前受傷的要賬人劉大軍一家。
劉大軍一家坐在高明公司辦公樓的一樓大廳里,旁邊堆放著他們帶來的被褥、鋪蓋、衣物、臉盆、飯鍋等一應生活用品。
「這是幹啥?搬到這裡來住嗎?」我詫異地問劉大軍一家。
沒人理我,劉大軍的父母依舊低著頭,看都不看我一眼。劉大軍傻呵呵地坐在地上,眼神獃滯,半張著的嘴角上掛著口水,頭上有一塊明顯的疤痕。
高明從一旁走出來拉住我說:「警官,咱借個地方說話。」
我和高明來到他的辦公室里坐下,高明開始向我講述事情的經過。
事情還得追溯到上次高明救人的那起交通事故,事後交警部門出具了事故責任認定書,劉大軍一家未對事故責任提出異議,高明支付了規定的賠償金之後,雙方一拍兩散。
但沒過多久,劉家不知從何處得到消息,知道高明與別人合夥開了一家公司,是「有錢人」,便開始轉頭找高明要錢。
開始時,只是劉大軍的父母或者老婆來公司找高明,說家裡揭不開鍋了,讓高明可憐可憐他們。高明不堪其擾,陸續三百五百地給過幾千塊錢,但後來發現劉家人沒完沒了,便拒絕再掏錢。
這下劉家人不願意了,開始守在高明的公司門口、家門口,車來攔車、人來拉人,死活要求高明繼續出錢「接濟」。高明報警求助,警察來了把劉家人勸返,但警察前腳走,他們後腳又回來了。
就這樣僵持了幾個月,雙方都精疲力竭。一周前,劉大軍的老婆來到公司,跟高明說家中生活困難,希望高明能夠一次性再補償劉家一些錢,雙方就此兩清,他們也不來鬧了。高明受夠了騷擾,也想花點錢一次性把問題解決,便問劉家想要多少。
劉大軍的老婆估計受了「高人」指點,只說要「救濟」卻不說數額,等著高明出價。
「我本來想著他們如果要個一兩萬,我直接給他們算了,但她一直不談數額,等著我『出價』,後來我都給到五萬了,她還是不滿意!」高明恨恨地說。
「你中圈套了,你知道為啥她不開價?」
「為啥?」
「這種情況她開口要錢,如果達到一定數額就可能涉嫌敲詐勒索,我們就能法辦她!」
高明這才恍然大悟。
雙方談不攏,今天早上,劉大軍和父母便搬到了高明公司的大堂里。
「你有沒有告訴他們,不服責任認定的話,可以去申請複議或者直接去法院打民事官司?」我問高明。
「說了,但估計他們知道責任認定書提出複議的時限早就過了,去法院打官司也贏不了,白花訴訟費,所以採用這種辦法來找我要錢!」高明說。
我無奈地搖搖頭,出門打算找劉大軍父母談一談。
然而口舌費盡,劉大軍的父親始終只對我說一句話——窮,幫幫忙。
之後,劉大軍的父親便不再作聲了。劉大軍依舊傻呵呵地坐在一旁,彷彿所有的事情都跟他無關。
(6)
就這樣僵持了一天,我聯繫公安局法制科,看是否能依法處理此事。法制科同事無奈地告訴我,按照現行法律,劉大軍的父母已經年滿75歲,即便行為構成違法,也只能裁定「拘留不收監」。
聯繫醫院,要求他們派救護車到現場以備強制帶離時的不時之需,但醫院建議我慎重行動。劉大軍的父親是醫院的老病號,有嚴重的心臟病,強制帶離過程中誘發了心臟病可不是鬧著玩的。
再聯繫劉大軍所在村的村幹部前來協調。村幹部如約而至,好話說盡,劉大軍父母不為所動,村幹部無功而返。
眼見天色已晚,劉大軍一家沒有走的意思,我只好找高明商量,先在辦公樓里騰出個地方來讓他們睡一晚。湖北的11月,已經寒氣濃重。
高明不同意,擔心一家人就此在他公司里住下。我無奈地說:「他們就這麼睡在大廳里,萬一夜裡出個三長兩短你真的就說不清了。」
高明想想也是,只好吩咐保安把公司的雜物室騰出來讓他們暫時住進去。
回派出所的路上,同事說這事真的難辦了。我點點頭,一直痴獃的劉大軍和他年邁的父母在高明的公司里要錢,而劉大軍的老婆始終沒有出現過,估計她擔心自己出面鬧事會被依法處理,所以一直不敢露面。
我協調村幹部找過劉大軍的老婆,她表示「靜坐」是公婆的個人意志,她毫無辦法。之後便拒絕同警方溝通。
劉大軍一家就這樣在高明的公司里住了下來,他們白天在公司辦公樓大廳里席地而坐,晚上就回雜物間里睡覺。
高明雖然恨得要命,但除了一遍遍地報警沒有其他辦法。派出所民警出警后,也只能對劉大軍父母好言相勸,到了這個年紀的人,法律的威懾作用已經大打折扣。
高明幾次來派出所找我,試探著說過自己打算「想個辦法」把劉大軍一家「弄走」。我明白他的意思,但只能嚴肅地警告他,別做違法的事情。
高明憤然說:「劉大軍以前不就是用那種方法找成大海追債的嗎?」
「他這不遭報應了嗎?」我說。
高明悶悶不樂地離開了。
(7)
雙方又僵持了一個多月,2014年1月初,一批日本投資商將要來公司洽談合作事項,合伙人要求高明迅速解決劉大軍一家的問題。高明一方面天天跑派出所,另一方面繼續和劉大軍一家交涉。
高明公司已經成了轄區的一處治安隱患點。幾經考慮,上級部門協調城管、街道辦、劉大軍一家所在的村委會、市中心醫院和派出所進行聯合行動,全力解決高明公司的問題。
就在聯合行動即將展開的前夜,高明突然打電話給我。
「警官,事情解決了。」
「解決了?什麼意思?」我詫異地問高明。
「我說給他們20萬,他們同意了。」
「我們馬上就要進行聯合行動,你再堅持幾天!」
「算了,算了,我服了這家人了,生意事大,我花20萬買個平安吧。」高明在電話中無奈地說。
第二天,高明和劉大軍一家來到派出所,我和同事接待了他們。劉大軍的老婆也破天荒出現,拿到錢,掩飾不住心中的喜悅。
我卻遏制不住心中的怒火。
「這分明就是敲詐勒索,20萬,已經達到數額較大了!小石(單位同事),別讓他們走了,控制起來帶走做筆錄!」我不願就這麼放過劉大軍一家。
「算了,算了,警官,我不報案行不行?我服他們了行不行?我自願扶貧行不行?這錢算我送給他們家了行不行?」高明一看事態有變,一連說了四個「行不行」。
我怔怔地看著高明,劉大軍一家也趁機急匆匆地離開了派出所。
「明天合作商就要來我公司調查,我實在不敢耗下去了。」高明苦著臉小聲對我說。
我無言以對,心中為高明鳴不平。雙方一言不發,高明給我點了一支煙。
「這好事做的,真他媽窩囊!」高明憤然地甩下一句。
「真他媽窩囊!」同事忍不住也小聲啐了一句。
點燃一支煙,狠狠地吸了一口。我知道,同事的這句「窩囊」,多半是在說我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