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2.解僱員工態度要和藹
502.解僱員工態度要和藹
總經理在解僱員工時,態度要和藹,並要注意以下情況:
(1)應該以人性化、合情合理的方式解僱員工。
(2)不可趁機咆哮、虛張聲勢,或是以刻薄尖酸的話互揭瘡疤。
(3)必須給對方一個合理的交代或理由。
(4)避免爭執。
(5)寧願讓氣氛變得傷感一些,也絕不要摻雜憤怒的情緒。
(6)如果被解僱的一方開始飲泣,我們就可以給他這個發泄的機會,同時應在不損及雙方尊嚴的情況下為之。
(7)這種面談的時間愈短愈好。
(8)此時也是向對方表達支持與同情的適當時刻,否則至少也應感謝對方對公司所做的貢獻。
(9)如果被解僱的一方希望這項消息能嚴守秘密、不讓其他人知道的話,就應該儘可能地尊重他的意見。
(10)應該儘早把這不幸的消息通知被解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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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藹的態度更能讓員工接受被解僱的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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