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美國棄婦反擊戰:因離婚而成名
一、8.4美元改變命運
傑拉爾丁·詹森是俄亥俄州人,25歲嫁給了心上人斯蒂芬·格哈特,沒想到這段承諾託付一生的婚姻只維持了5年。她帶著一顆破碎的心和兩個年幼的孩子離開生活了5年的家,丈夫-準確地說應該是前夫,每周給她50美元撫養費。雖然並不寬裕,還能維持生活。但意想不到的是,他支付了6個月後停止了。詹森幾乎找遍了城市的每一個角落,連個人影也沒看到。他好象帶著他的錢包從地球上蒸發了。
詹森開始拖欠物業費,水、電、暖氣也因欠費被停掉了,最後,她連房租也付不起,只好帶著兩個兒子回到家鄉,寄居在父母家中。她不分白天、晚上拚命做工以維持生活,同時想盡一切辦法找到前夫。這樣的生活沒能堅持多久,詹森累病了,她躺在病床上,兩眼望著天花板,淚水慢慢涌了出來。她已經32歲了,全部財產只有12美元,冰箱里有半磅麵包。
詹森絕望了。記得她喜歡的一位撞球明星曾說過,如果他在全美的排名超過他的年齡,他就宣布退役。現在,詹森兜里的錢竟然比自己的年齡還少,這真是太失敗了!詹森忽然想,也許她應該從人生這個大舞台退役了?
是兩個兒子給了詹森勇氣。她找到地方檢察官,想藉助法律的力量索回前夫拖欠的1萬美元撫養費。但是,檢察官的回答是NO,他態度傲慢對詹森說:就憑你自己,很難要回拖欠的撫養費,除非你能找一群女人一起來做這件事。
詹森做了。她從僅剩的12美元中拿出8.4美元,在報紙上刊登了一條廣告,讓其他被拖欠孩子撫養費的女人和她聯繫。廣告登出后,詹森忐忑不安地守在家裡,不知道等待她的命運是什麼?就聽這時,有人敲門,郵遞員送來一封信,然後是第二封,一天內她就收到9個女人和一個男人的信。這些因為拿不到贍養費而陷入困境的離婚受害者,聚在詹森那臨時棲身的簡陋的家,商量對策,加強孩子撫養聯合會-也就是後來名揚全美的ACES,就這樣成立了。
詹森總算明白了自己該做什麼,明白了自己的法律權利。她利用電腦搜尋前夫的蹤跡,最終在愛荷華州找到了他,要回拖欠的一萬美元撫養費。她用自己的經驗和熱情幫助那些和她同樣境遇的女人,找到那些試圖逃脫的「前夫」們,要回被拖欠的撫養費。
在一次次追尋並成功地要回被拖欠撫養費的過程中,詹森成長了。她不再是一個束手無策的弱者,不再是一個身陷困境的棄婦。她那象花崗岩一樣堅硬的意志和像聯邦調查員一樣嫻熟的追蹤技能,讓她成為「前夫」們懼怕的女人。她對官僚制度的衝擊和她利用法律尋求依據的決心,讓她成為法庭懼怕的人物。但是對那些孤獨無助、身處危機中的單身母親,她像親人一樣受到歡迎。她的名字越來越廣為人知,她應邀去電視台做節目,她在各種場合演講,要求政府加強法律力度,保護那些單親家庭孩子們的權利。她在演講中說過的那句話-子女撫養費的支付必須是自動的、不可抗拒的,就象死亡和納稅一樣,成為美國的流行語。
1998年,詹森做為ACES-這個主要有私人資助的組織,現在已擁有超過5萬對父母成員-的創史人,飛往華盛頓,見證總統柯林頓簽署拖欠撫養費的父母懲罰法案。這一法案規定,拖欠孩子的撫養費超過一年或累計金額超過5000美元,就是重罪,將面臨25萬美元的最高罰款以及兩年監禁。當詹森走進白宮,親眼目睹柯林頓總統在法案上簽字,不禁感慨萬千。14年前她用最後12美元中的8.4美元,去報社刊登那則廣告時,無論如何也想不到會有今天這樣的壯舉。她真不知道應該感謝上帝,還是感謝那改變命運的8.4美元。
二、第一任妻子俱樂部
與詹森漫長、充滿艱辛的奮鬥歷程不同,瑪麗琳·肯尼從她那富有的前夫手中討回巨額撫養費而一夜成名。肯尼居住在紐約,受過良好教育,在嫁給傑弗瑞·尼古拉斯之前是一位出色的地產代理。婚後辭去工作,相夫教子,度過一段平靜、快樂的時光。可惜好景不長,隨著朝夕相處產生的疲倦感和尼古拉斯在職場上的飛黃騰達,兩人感情亮起了紅燈,終導致婚姻解體。
離婚後,尼古拉斯很快再婚,娶了一位年輕漂亮的太太。而肯尼則孤身一人,撫養破碎的婚姻留給她的孩子。尼古拉斯每月付給她和孩子8000美元生活費並支付房子貸款。但他只付了幾個月就開始拖欠,理由是公司遇到財務危機,但這並不妨礙他買漂亮汽車,外出度假。甚至在他累計拖欠58萬美元的撫養費時,還帶新太太去夏威夷遊玩,並給前妻寄來一張明信片,上面寫著:「玩的很快樂,真高興你不在這裡。」
這張明信片是和銀行摧款單同一天寄到的,因為拖欠房屋貸款,銀行下了最後通令:限本月底交還貸款,否則將收回肯尼居住的房子並依法排賣。肯尼被激怒了。她給自己找了位律師,一紙訴狀把前夫告上法庭,並將此事公之於眾。這回,尼古拉斯高興不起來了,收到傳票后第二天,他就將拖欠的58萬元撫養費送到法院。儘管不情願,但別無選擇,如果不付支票,就得付自由-他可不想在監獄里呆著。這是自1992年兒童撫養防禦法案通過後,涉案金額最大的一起案例。肯尼一夜之間成了紐約的名人。
成名后的肯尼四處演講,以身說法,幫助那些獻身於家庭、後來又被丈夫拋棄的前妻們,讓她們認清自己的權利,從已結束的婚姻中爭取屬於自己的財產,以及如何重樹生活信心。1999年,肯尼在紐約創立了第一任妻子俱樂部,使自己多年熱衷的「幫助前妻行動」組織化、系統化,隨著俱樂部的影響日益擴大,現已成為美國家庭正義聯合會的分支機構。
第一任妻子們為爭取自身權益運動越演越烈,引起現任妻子們的不滿和抱怨,最終導致第二任妻子俱樂部成立,這是與第一任妻子相抗衡、保護和爭取第二任妻子權益的組織。她們指責那些前妻們過份貪婪,利用孩子的撫養費攫取金錢,過著不勞而獲的高消費生活。她們的行動獲得了回報,有6個州以立法的形式允許法庭在計算父親為第一次婚姻的孩子支付撫養費時,應預先扣除其第二次婚姻中養育孩子的費用,並成功抵制了父母對孩子的贍養義務擴展到21歲的提案。
這場妻子與妻子之間的鬥爭還在繼續,一時還難以斷定誰勝誰負,不過媒體與公眾大都站在第一任妻子這邊。無論第二任妻子們怎樣爭辯,畢竟她們是既得利益者,就算沒有親自動手搶,至少是得到了一個現成的丈夫。而第一任妻子們卻是歷經甘苦、犧牲自己培養了一個丈夫,她們把一生中大部分時光、熱情和愛,都貢獻給了曾經賴以生存的婚姻和家庭。正如僱員年老時可以從公司領取豐厚的退休金,第一任妻子也應該從過去的婚姻中獲得應有的補償。
「不要和我們對抗。也許有一天,你也會成為前任。」在一次電視辯論中,瑪麗琳·肯尼如是說。
三、溫特家的CEO
洛納·喬根森·溫特是一個典型的上層階級妻子,她衣著華貴,舉止優雅,時常穿著從巴黎定製的晚禮服,出現在紐約上流社會舉辦的各種酒會,與全美各大公司的CEO及政界要人交往,應酬,並暗暗記下他們的名字,特長,愛好,以便提醒她那地位顯赫、精通生意卻不善交際、總是記不住人名的丈夫。她知道自己受到邀請不是因為她是洛納·喬根森,而是因為她是加里·溫特-通用電氣金融公司總經理-的夫人,因此不能自行其事,必須以丈夫為中心,盡一個妻子應盡的職責。
做一位CEO的妻子不是件容易的事,更何況溫特是從培養CEO開始的。那時他們剛剛結婚,加里在哈佛商學院攻讀MBA,溫特獨自承擔起養家的責任。為此,她不得不中斷學業,白天出去教授音樂,維持兩人的開銷,晚上幫加里查資料,列印論文。直到他完成學業,事業漸漸有了起色,溫特才退職回家,成了一名全職太太。
在長達30年的婚姻生活中,溫特從沒有因家務瑣事讓加里分心。即使孩子生病,她也一個人帶他們去醫院。有一次下水道堵塞,弄的房間里到處都是水,她都沒有驚擾丈夫,自己想辦法清理「戰場」。不僅如此,她還要經常陪丈夫參加商務旅行,出席各種酒會,邀請他的同事和生意夥伴來家裡舉行Party。有一次在生下女兒8天後,加里打電話說有12個人來吃晚飯,她忙了一天,連午飯也沒吃,總算趕在他們來之前準備就續。
時光進入90年代。與傳統妻子們不同,現代妻子開始專心於發展自己的事業,爭取有朝一日成為公司CEO,而不是像傳統妻子們那樣,僅僅充當自己家的CEO,溫特開始感到內心的不平衡。丈夫功成名就,兒女也都長大成人,離她而去,她感到一種深深的失落感。她想重新定位自己的價值,先是加入了一個音樂愛好者俱樂部,又報名參加由協會組織的野外生存訓練,先後幾次赴實地探險。在這些活動中,溫特找到了生活的樂趣。但是她的樂趣與丈夫的商務活動發生碰撞,她拒絕妥協,丈夫開始不滿、抱怨,終於在他們結婚的第30個年頭,向她提出離婚。
溫特並不想離婚,她只是想要一點兒自己的空間,30年來她為這個家付出了一切,難道連這一點要求都不能滿足嗎?但加里決意已定,並提出給她800萬美元的贍養費。這下溫特火了。她當了30年溫特家的CEO,清楚家裡的財政狀況,他們共有價值一億美元的財產,而分給她的還不到10%。兩人爭執不休,只好由法庭來決定。溫特提出依據平等原則,要求得到一半的財產。
然而法庭並沒有支持她,經過沉長的審判,上訴,洛納·溫特最終獲得2000萬美元。與其說是這一判決,不如說是離婚過程中經歷的一系列痛苦紛爭,使她番然醒悟。30年來她一直以為,妻子和丈夫只是分工不同,但地位相等,現在才知道,這是一個多麼大的錯誤!
與詹森和肯尼一樣,洛納·溫特也成了一位因離婚而成名的女人。她經常出現在媒體,發表演說。她告訴那些準備結婚的女人,在帶結婚戒指之前應學習一些金融知識。婚姻其本質是經濟的產物,而非愛情的結晶。她還用離婚時分得的2000萬美元做啟動資金,創立了「婚姻平等協會」,協會宗旨是爭取婚姻中的夫妻平等、重視妻子的價值,以及為離婚前待在家裡的配偶爭取權益。這是一個不錯的創意,並且出自一位被從「妻子職位」上解僱的人之手,這一細節頗具幾分諷刺意義。
四、炒丈夫魷魚的女人
與那些被丈夫拋棄、滿腹怨言、一心想要報復的棄婦們不同,維拉·赫頓·戈德曼是主動辭去妻子一職的。在度過33年的漫長婚姻生活后,她炒了她那位富有而傲慢的銀行家丈夫的魷魚,並成功地從他們共同擁有的8600萬美元財產中分得一半,使「夫妻財產平等」不再是一個枯燥的法律條文,她也因此成了一位「創造歷史」的名人。
維拉·赫頓29歲時與羅伯特·戈德曼相識,與其說是感情使他們走到一起,不如說是現實與實用主義促成了這場婚約。維拉到了談婚論嫁的年齡,而在所有的候選人中,戈德曼條件最好,於是,她嫁給了他,並一起生活了33年。像許多全職太太一樣,她不僅是他的妻子,還是他不付薪水的秘書、保姆、廚娘、護士、旅伴,在最初經濟拮据的日子,她甚至還為他理髮。而他則是她的老闆,主人,決策者,他總是用命令的口氣和她說話,把她當成家裡的女僕。在忍受了33年附屬、被支配的命運后,維拉決定對自己的人生做一次改變,她提出了離婚,要求分得夫妻共同財產的一半。
幾乎沒有人相信維拉會得到一半財產,甚至她的律師也建議她這一比例做適當修改,但她拒絕了。她對長期以來在離婚財產分配時、在外工作的丈夫比在家操持家務的妻子具有優先權這一現象痛恨不已,決心全力爭取自己的權益。在法庭上,她丈夫的律師指責她並沒有對家庭財富做出直接貢獻,她只是做了些次要的、輔助性的工作,因此無權分得一半財產。但是曼哈頓高級法院的法官最終做出開創性的公正判決-維拉·赫頓得到了屬於自己的一半財產。「結婚33年,他們的財產已經很難分清到底屬於誰了。」這位法官如是說。
離婚後,維拉·赫頓開始了嚮往以久的自由生活,而羅伯特·戈德曼則情況不妙,33年來他已經習慣了被人照料,他連自己的襪子在哪都不知道。維拉離開他不久,便撒手人寰。他的過早離世對維拉是一個無言的責備。無疑,如果她不離開他,他會活的更長久一些。對此,維拉並不否認,她對家人說:「是的,我很內疚,但不後悔。我一直過著以他為中心的生活,我想要自己的生活。」
維拉·赫頓過上了自己想要的生活,她使用自己的姓氏,擁有自己的信用卡,自由支配自己的時間和財產,再也沒有人對她發號司令了。離婚讓她獲得了自由,獲得巨額財產,並獲得了前所未有的名聲。全美各地的女人紛紛給她寫信,請教關於婚姻或離婚方面的問題。她幾乎每信必復。有一段時間,讀信、寫信成了她生活的主要內容,當然,她的付出並沒有東流,這些信件最終促成《離婚技巧》一書的寫作和出版。這本書是她在離婚5年之後-2003年出版,一出版就登上排行榜,使維拉·赫頓躋身於暢銷書作家之列,這可是當初離婚時沒有預料到的。
女人擁有自己房子的最大好處是:你不必委屈自己、把自己排在男人後面。比起住男人房子的女人,你更有資格擁有一個純粹的自己,一個完整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