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份中俄邊界條約
第一份中俄邊界條約
中俄尼布楚條約(《尼布楚議界條約》)是中國和俄羅斯之間簽訂的第一份邊界條約。
1689年9月7日,索額圖在清政府的任命下同沙俄全權使臣戈洛文在尼布楚(今俄羅斯涅爾琴斯克)簽訂中俄《尼布楚條約》。條約明確規定了中俄兩國的東西邊界,確立黑龍江和烏蘇里江流域包括庫頁島在內的廣大地區屬於中國領土,而貝加爾湖以東原屬中國的尼布楚土地讓給俄國,這份條約的內容後來以滿、漢、蒙、俄和拉丁文五種文字刻成界碑。
這份條約的簽訂,在客觀上遏止了沙俄繼續向東擴張。清史專家戴逸先生說:「《尼布楚條約》保障了中國東北邊境一百多年的安定和平,為清王朝後來平定西北、西南地區的叛亂提供了穩定富饒的大後方,對於清朝的發展和繁榮、康乾盛世局面的出現,具有非常關鍵的作用和非常重要的歷史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