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豐富自己,讓情有所系
四、豐富自己,讓情有所系
如果還對異性抱有好奇之心,人無論多大年紀都不會枯萎。兩位單身老人在經年累月的交往過程中,如果產生強烈的傾慕,對彼此的優點、能力、人品、修養頗為欣賞,就有可能會義無反顧地投入對方溫暖的懷抱。這時心有所動的老人會擔心,兒女是否同意?戀人會質疑這份好的感覺真到了一起是否還能保持?甚至想到萬一他/她走在自己前頭,又會如何。
兒女有兒女的生活,用兒女之情填補自己晚年的孤單心境,很難奏效,父母的付出與得到難成正比。漸入老境之後,一個人的世界是否可以再上演一出黃昏之戀?無論兒女持什麼態度,老年自己確有這種權利。俗話說,滿堂兒女,不如半路夫妻。
一位大姐這樣說:「我今年已經退休了,有一個兒子,他現在在國外讀書。我是個單親母親,難的時候已過去,我已經把孩子帶大。現在我衣食無憂,孩子拿到獎學金,經濟上不必我負擔。家裡房子不缺,我父親給我們娘倆留下了房子及一些存款。我原來在銀行工作,收入穩定。我並不需要找一個男人,並依靠他生活。
「可是退休之後,我總覺得老了要是能有個知冷知熱的伴兒,彼此相互照應,陪伴後半生是一件不錯的事。可是再婚市場的情形不容樂觀。2016年第四次中國城鄉老年人生活狀況抽樣調查報告顯示,全國近兩億老年人中有三分之一是離異、喪偶的單身老人,而其中又有三分之二是女性。且空巢老人又占老齡人口的半數,這麼多單身女性、空巢老人,到哪兒去尋覓可心的男人?」
男性總希望找個比他年輕的來襯托自己的魅力,這是幾千年的中國文化的影響,這種意識與男性的征服欲有關。中老年女性再婚困難是事實。現在大家都很現實,找對象的順序最好是「沒結過婚的」,其次是「離異無孩」的,再者「孩子跟對方」,再不濟「有個女兒」,最差的情況是「帶個兒子」。因為嫁女兒是一次性開銷,而兒子的開銷是不斷的。這種算計,讓人碰在一起,冷靜得一塌糊塗,到哪兒去找激情?就算開始有些激情,能保持到結婚的少之又少,能最後走到一起的只剩了不到5%。
退休之後,一到晚上,她便覺得無比寂寞。有一天,她一個人在家,半夜發現旁邊的老房子遭賊了,慌得不敢開門,也邁不開步。她想,如果是兩個人,就不會那樣。她不想消極對待,於是決定上網試試。
上網不久,她就和一個人觸電了。雖然他們兩個人語言不通,但是可以用翻譯軟體聊天。母親把這事告訴了兒子,兒子沒有阻攔。雖然兩個人不會彼此的語言,溝通不易,但是還是能聊到一起。他們有共同的愛好,都喜歡音樂。他們之間沒有金錢上的糾紛。這個男人沒給過她什麼,當然她也不會去討要什麼,但是她還是感覺得到他們之間有一致的情趣或情調。有時他們會共同欣賞一首樂曲,一起陶醉。有了對音樂的相同愛好,浪漫不期而生。這讓她心中有一種震撼,甚至覺得是對年輕時缺失的一種補償。人之將暮,也許的確該豁出去了。可她又有點豁不出去,那片土地對她是陌生的。兩個人的文化背景迥異,如果接受他的求愛,她能適應異國他鄉的生活嗎?他比她大,萬一他走在前面,自己會進退兩難嗎?這些都讓她不安。網路的世界畢竟不真實,她十分猶豫。
能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彌補自己的缺失,應該說挺積極的。找到的這種感覺的確挺美好的!能把愛的情調調到最大音量和最高意境並不容易。如果調度得恰如其分、恰到好處,是彌足珍貴的人生一頁,和自己喜愛的人在網上情深意長一次,是一件幸福的事!這能使人把孤寂、單調、枯燥、乏味、憂愁、失意等拋到九霄雲外,能得到一種心滿意足的感覺。彼此怦然心動地往來、真誠無邪地親近、互為樂趣地和睦相處,是人生之樂事。缺少真誠,網戀就不可能走入現實。
當然,網戀很容易見光死。兩個人在網上愛得一塌糊塗,見了面之後就分道揚鑣,這種概率很大。網路本來是虛擬的世界,彼此原本陌生,沒有心理負擔,所以有什麼想說的小秘密可以互相傾訴,久而久之就會產生一種親近感,彷彿已經走進對方的內心。因為只是聊天,沒有實際相處,所以很難暴露各自的缺點,互相看到的只是對方的優點,又能偶爾排解寂寞,所以覺得對方越來越有吸引力,於是網戀。
網戀了,當然會設想現實生活中可不可以在一起。經過初步了解,覺得還不錯,就該約著見見面。在這一段時間,不要吝惜對對方的關愛和殷勤。這並不是委曲求全,這不算有失尊嚴和不設下限的愛,而是在用聰明的方式,敏銳地觀察與關愛對方。
這裡牽扯到如何看待生命,怎麼看待婚姻的問題。如果追求的是穩定,是要從一而終,白頭偕老,那麼慎重是必要的。假如已經進入生命的黃昏,活力對老人而言已經進入減法。現在擁有,在暮年之時是否比天長地久更為時不我待呢?如果這份好感是對長期以來缺失的一種補償,是否應該更珍惜一些呢?
至於在異國他鄉,有沒有不適應之處,答案是一定的。別說文化、生活背景不同,就算一致,走到一起也得彼此就合。說婚姻是相互扶持,不如說是在對方的世界里,彼此做留有底線的迎合。如果有一方失去了迎合的姿態,剩下的那個就會在婚姻里孤獨無依。
婚姻和愛情是有區別的,不同在於,談情說愛是在尋找一個彼此相愛的人,婚姻則是努力做一個彼此相宜的人。無論您生活在哪裡,和誰在一起,婚後的生活都沒有原則,只有底線。只要不超出您預設的底線,所有的委屈您都不會覺得是委屈。如果您一點兒將就的念頭都沒有,希望保留目前這種無拘無束的生活姿態,那就不必接受求婚。這年齡段找伴兒,不求轟轟烈烈的愛情,但求說得來、合得住、吃得慣,兩人一起開心不煩。
如果您想永遠自在瀟洒,對自己的慣性不做任何改變,那您最好僅僅停留在網戀的世界,只要他也同意。只戀愛,不結婚,也挺好。因為只要結婚。和您結婚的人,一定會對您、對婚姻有所期待。婚姻需要用小的讓步,換來大的圓滿。婚姻需要接受的人有一种放下絕對自我的謙遜。也就是我愛你,尊重你,關心你,要是能讓你感覺更舒服,我樂意做出改變。這是必要的前提,得有這種準備。
如果您是單身老人,會希望有一個貼心貼肺、知冷知熱、能準確而深入理解您的知己在身邊,跟您溝通與交流。這樣就不至於孤單、寂寞。孤單的人偶爾心中也會有汩汩的清泉流出,遇上眼神與眼神的交流,會心中溫熱。
人到晚年,在一個人的寂寞生活之中,突然得到了一種深切的關愛,是幸福的。這愛是有熱度的,是溫暖的,這份溫情會溫暖喪偶之後孤寂的老年生活。如果您覺得可貴,希望保存這小小的火種,但不等於您的兒女也同樣有此願望。而他們有自己的事業和家庭,並不寂寞,沒有如孤獨的父母親般強烈的情感需求與渴望。沒有了父愛,還有母愛,抑或相反。要兒女從體貼的角度接受其他異性帶給父母的情愛,對兒女而言,並非易事。
李老師說,他妻子過世已經有幾年了,兒子也已成家立業。他好不容易才慢慢從悲痛之中緩了過來,適應了一個人冷暖自知的生活。妻子得的是心血管病,卧床多年,照顧她的那些年,他覺得身心疲憊,總算是盡心儘力地服侍她走完人生的最後一程。
他沒有奢望過再有人能噓寒問暖,沒有想過再得到體貼入微的關懷,只想安靜地度過晚年。沒有想到,在學書法的老年課堂里,他遇到了一個對他特別體貼的一起學習的同窗。她老伴兒也病逝了,兒子已經結婚生子。現在她一個人單過。不知怎麼的,他們好像特別談得來。他們都到東北兵團插過隊,都曾碼過麥垛,起過蘿蔔窖,彷彿是熟識多年的老友,同時又輕輕撥動了那不知在哪裡沉睡、未曾想去撩撥的心弦。
李老師知道她願意和他待在一起,願意聽他條分縷析地品評一幅字畫、一幀作品,抑或談談社會時政。他似乎也願意和她在一起,甚至邀請她去家裡做客。她會變出一些食材,他們一起把這些化作佳肴。她甚至希望時光定格在那一刻。
或許母子心有靈犀,孩子能體會到母親的情緒變化。有一天她兒子問起,做母親的也沒有瞞著兒子。她滿懷期待地想聽一下兒子的意見,沒想到兒子比較拒斥這件事。兒子沒有直說。過了些天,他對媽媽說,現在孩子小,花錢的地方多,他們又都掙的有限。母親問他需要多少支持。他說能不能把家裡房租的摺子給他。母親聽完有點兒發矇。
她家的確在城裡還另有一處住房,那是她丈夫單位分的。她現在住的,是自己單位分的房子,那處住房租出去,租金的摺子一直在她手裡。母親心寒了,她明白兒子是不願意她再情有所系。李老師從來沒有惦記過別人家的家產,更是從來沒有想過他的兒子會參與到別人家的遺產繼承之中。僅僅是兩個人彼此頗有好感而已。她自己也沒有否定過兒子有繼承權,可是沒想到兒子現在就要,總感覺應該是在自己百年之後吧。房子是父母一生辛勞所得,父母傾心把兒子養大。可以說,在他獨立之前,父母對他的付出一直都很多。兒子娶妻生子,母親都竭盡全力地幫助。怎麼母親還沒閉眼,他就會想到來分割財產呢?她覺得寒徹心扉,心情很糟。她自覺後退,不想和李老師跨越雷池半步。這讓李老師很是失落。
不少兒女覺得若有其他人和他分割父母的愛,會從心裡不願意接受。他們覺得父母只屬於自己,不想被別人分享。如果是原配家庭,父母本都是他的,不存在割裂。而如果現在老父老母的心另有所屬,他會不那麼高興。即便從父母的角度考慮,他不能阻攔,但情緒上的反感與敵對是會不自覺地流露的。父子兩人所處的位置不同,心態自然也會不同。
的確也有人能做到以父母的需要為先。比如徐志摩的兒子。他母親張幼儀,新中國成立前夕移居香港,與鄰居中醫蘇紀之有了感情,結婚前寫信徵求兒子意見。徐積鍇回信說:「母親生我養我,守節三十年,恩比天高。而母親一生,很少快樂。您也需要撫慰。誰能安慰您,誰能陪伴您,如果您找到這樣的人,我定會把他當作父親一樣侍奉。」她的兒子能體察她心裡的苦。
至於說到親情與財產繼承,如果父母不再婚,並不存在分割財產一事。如果兒子一旦知道父母的心已另有所系,就會擔心原來鐵定的財產繼承會出現變更,擔心家中的財產另有分割。出於利益考慮,他可能會說出一些讓父母覺得傷感情的話,做出一些令父母難堪的事。這是再婚時可能遇到的事。如何處理與子女的關係,是在決定再婚之前要想清楚的。
從法理上講,夫妻一方死亡后,夫妻共同財產並不是全部歸另一半所有,而是要將夫妻共同財產做分割的。配偶如果想擁有所有的共同財產,除非配偶生前有遺囑贈予,明確寫明財產只歸另一半,不然就存在遺產分割。配偶一方只有共同財產的一半,其餘的是被繼承人的遺產。兒子有權提出財產分割,這是法理允許的。兒子現在索要房租的摺子,是他在與母親做財產分割之事。這是他的權利,只存在比例與遲早的問題。
從情義上講,父母把全部的愛給了兒女,而他們未必會完全從父母的感情需要出發,愛父母之所愛,體察父母之需。做不到,父母會傷心,但應該理解。做父母的期望值不必過高,不要理想化地要求兒女,盡量換位思考,心情會好一些。當然,真打算再婚,簽訂一份婚前協議,寫明現有財產的分割,讓兩邊的兒女都放心,也不失為一種辦法。
如果相愛的兩人並未惦記對方的財產與住房,也不必誰對誰承擔養老送終的責任,那就在生命的這一段時光彼此燭照對方,未必一定要走法律程序,可以考慮同居。
按一些法庭的統計,在所有老人的離婚案件中,再婚老人離婚比例佔到80%至90%,因此,再婚一定得慎重。導致再婚老年人離婚的因素較多,老人生活習慣相對定型,互相接受起來有一定的難度。如果一方是在「找保姆」,另一方是「找依靠」,這種婚姻更脆弱。加上雙方子女與財產分配出現糾紛,再婚離異就很普遍。專盯老人的財產,以結婚的名義搜刮錢財,就更別提了。
人上了年紀,很容易因年老體衰而變得灰暗、沉寂,而愛情、親情、兩性之間的肌膚之親,可以把人從孤獨寂寞之中拯救出來。兩性相悅可以讓人興奮、愉悅,有安全感、有信任感,愛的感受能驅除衰老和疾病。沒有比這個更愉快、更有意義的事了。不必把是否履行法律程序看得太重,兩個單身的老人相戀,本身最值得珍惜。
假如選擇同居,也被稱為「走婚」,有可能避免許多麻煩。好就在一道,不好就兩便。當然,雙方沒有婚姻關係,沒有同居期間財務支付的相關證據,是無法獲得法律保障的。這點在做選擇的時候也得想清楚。利弊兼而有之。
此外,兒子對母親所愛之人不信任,也情有可原,親情可以日後慢慢培養。兩人認識時間較短,了解還不那麼充分,還是不必倉促成婚,一起生活「磨合」很難。別太在意子女的肯否,跟著自己的感覺走,彼此多多接觸,相互關照、相互理解是最為重要的。
愛情是一種相依為命的感覺,是身處寂寥卻不感寂寞,是路漫漫,卻願意與你一道走過……世界很大,人生苦短,拉住一個人,隨時隨地能握住你的手,就擁有此生幸福。人生難得知己,千萬惜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