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少見的馬車

第十一章 少見的馬車

過了很久,洛克才緩緩地道:「你殺不了我,我卻一定可以殺了你。」

「我就是那個殺人的人。」

他好像充滿了信心。

楊風的槍還在手中,槍口還是對著他的眉心,子彈隨時可以射出槍膛。

他的手依然是很穩,黑洞洞的槍口,一動也不動。

他笑道:「這是我聽過最好笑的笑話,沒想到你原來這麼幽默。」

洛克很認真地道:「這不是笑話,我也不會拿自己的命開玩笑。」

楊風還在笑:「我也喜歡開玩笑,可是我的子彈卻聽不懂玩笑。就算你的笑話再好笑,它也一樣會要你的命。」

洛克道:」你真的確定?「

這句話還沒有說完,一瞬間他的人就躍起,像一頭髮狂的野獸一樣,向楊風撲了過去。

楊風的槍也響起。

沒有人看清是洛克先躍起,還是楊風手中的槍先響起。

兩個人好像同時動作。

洛克的動作快的就像射出的子彈,可是子彈卻已經先打在他的腿上,帶走了一大塊皮肉,飛濺的鮮血讓他身後的人都閉上眼。

子彈沒有打中要害。

洛克的拳頭卻已經重重地打在楊風胸口。

這一拳的力量遠比子彈更可怕。

楊風聽到自己肋骨碎裂的聲音,然後整個人就飛出去撞在牆上,不停地咳嗽,嘴角不停地流血。

槍又到了洛克手上。

楊風身上不止一隻槍,他想掏出另外一隻,可是卻有一隻腳踩在手上。

是他的右手。

洛克的腳踩住了這隻手。

然後腳底就傳來一陣骨頭碎烈的聲音,右手的骨頭在他的腳下踩的粉碎。

已經不可能再握槍。

汗珠從楊風額頭滾落,他卻沒有吭一聲,只是看著自己那隻已經變形的右手,不說一句話。

洛克慢慢地後退,退到一張椅子上坐下,冷冷地看著他。

他還有左手。

楊風伸出左手,從口袋裡掏出一塊白色的手帕,擦乾嘴角的血跡。

洛克忽然笑了,道:「你的左手還可以動,為什麼不掏出槍,我知道你身上一定不止這一把槍。」

楊風居然也笑了,笑著道:「這是我的秘密,你怎麼會知道。」

洛克道:「我在你擦筷子的時候發現,你的左手有傷,而且傷的很嚴重。」

楊風道:「可是我一直右手握槍,並沒有用過左手。」

洛克道:「可是我還看出你是一個左撇子。一個左撇子卻用右手握槍,說明你的左手已經握不住槍。」

楊風不說話。

洛克道:「你是一個流浪江湖的殺手,卻突然做了杜嘯山的走狗,這件事也讓我很奇怪。」

楊風道:「哪裡奇怪?」

洛克道:「一匹流浪草原的狼忽然變成一條看家護院的狗,難道這還不夠奇怪?」

楊風苦笑著,道:「確實很奇怪。」

洛克道:「其實也一點不奇怪,如果這匹狼不能再去流浪,當然只能做一條狗。」

楊風道:「這匹狼為什麼放棄流浪?」

洛克道:「因為他左手有傷,右手的速度卻又不夠快,只能像一條狗一樣活著。」

楊風嘆了一口氣,道:「這個秘密就連杜嘯山也沒有發現,沒想到竟然會讓你看出來。你這頭野獸不但可怕,而且還很精明。」

他嘆息著繼續道:「流浪的狼雖然危險,卻活的有尊嚴,其實我一直想離開這裡過那種生活,可是沒有勇氣。」

「不能有尊嚴的活著,希望你能讓我有尊嚴的去死。」

這是他唯一的請求。

洛克點頭。

楊風伸出右手,從后腰上掏出另外一支槍,槍口頂在自己頭上。

他的身上果然不止一把槍。

他看了洛克一眼,忽然笑了,笑的非常溫柔,非常親切。

似乎在向一個朋友告別。

槍聲響起。

楊風死在自己槍下,死的很有尊嚴,臉上還帶著笑容。

洛克脫下身上的衣服,蓋在他的身上,伸出手合上他的雙眼,然後轉過身。

大廳中只剩下一個人。

如玉。

燈光下,如玉那凹凸玲瓏的軀體,看上去更讓人心跳。洛克走過去,道:「穿上衣服跟我走。」

門外停著一輛馬車。

白色的駿馬,黑色的車廂,車輪在月光下閃著光。

英俊的車夫穿著筆挺的禮服坐在車前,看到兩個人出來,優雅地行了一個禮,道:「請兩位上車。」

這是一輛豪華的歐式馬車。

寬敞的車廂,柔軟的錦墊,車廂里非常舒適。坐進車裡,兩個人誰也沒有說一句話。

安靜的車廂。

月光從窗外透進來,照在洛克身上,就像一尊大理石雕像,突出的臉部輪廓,緊閉的雙唇,看不出一絲緊張。

一聲鞭響,馬車離開妓館。

很快轉過街口。

沒有過多久,白五就帶著人趕到妓館門前。

還沒有進門,他就嗅到到很濃的血腥。

楊風還躺在牆角下,身體里的血已經流干,在地上凝固成紫黑色。

粉紅色的燈光,紫黑色的血跡,白五的踩著地上的血走進大廳。

大廳里的人早已跑光,只有幾具屍體還躺在那裡。

他的目光看到地上有一件很奇怪的東西

——兩隻手槍像麻花一樣絞在一起,看的出這是有人用手擰成這個樣子。

——什麼人會有這麼一雙可怕的手。

一定是洛克。

白五嘆息著。

他開始後悔在公園裡做的事情。

安靜的大廳。

大廳中有一張很大的桌子,桌子上鋪著很大的桌布,雖然聽不到聲音,卻可以看到有東西在動。

桌布在抖動。

門敞開著,卻沒有風吹進來,桌布為什麼自己會動?

因為下面藏著人。

而且還不止是一個人。

白五大聲喝道:「都從桌子下面給我滾出來。」

桌布不動了。

過了一會,有人輕微撩起桌布一角,偷偷地向外窺視,可以看出那是一雙女人的眼睛。

這雙眼睛充滿恐懼。

看到白五,恐懼變成驚喜,眼淚就立刻流出來,一邊哭一邊向外爬。

白五幾步就跨過去,一把抓住她的衣領從下面拖出來,大聲道:」什麼人乾的?「

這個女人嚇得說不出話,只是顫抖著說出幾個字:「洛···洛···洛克」

「果然是他乾的。」白五冷笑著。

他看著這個已經嚇得尿濕褲子的女人,突然臉色一變,大聲道:「如玉姑娘在哪裡?」

他忽然想起自己還沒有見到如玉。

大廳里的屍體,沒有看到有如玉。

桌子下藏著的人已經爬出來,也沒有看到有如玉。

一個保鏢居然也和一群女人從下面爬出來。

這個保鏢臉上帶著愧色,道:「如玉姑娘已經讓這個洛克帶走了。」

白五看了這個人一眼,冷笑著:「看來養你們也不是沒有一點用處,至少還能活著給我報信。」

這個保鏢的臉瞬間漲成像豬肝一樣的顏色。

他忽然為自己感到羞愧。

在桌子下出來的時候,他就已經想好,只要天一亮,他就捲鋪蓋回家去啃老玉米,知道這裡再也不會有他的位置。

鄉下的日子雖然清苦,卻沒有這麼危險。如果習慣了,也許會活得更舒服。

郝順道:「你也不要太責怪他,至少這個人還等在這裡給你報信,其他的人早已不知去了哪裡,連個影子也看不到。」

只是簡單的一句話。

這個保鏢的眼裡,卻充滿感激的淚水。

他看著郝順,忽然又不想回鄉下老家,還想留在這裡,想為這個替自己說話的郝七爺效力。

他想報答他這句話,

白五道:「其他的人都在哪裡?」

這個保鏢道:「除了地上死的幾個,其他的兄弟好像都已經跑了。」

白五道:「也就是說沒有人知道洛克跑去了哪裡?」

沒有人說話。

郝順看著大廳里的人,大聲道:「你們難道就沒有一個人,看到這個狗娘養的洛克是怎麼從這裡走的?」

還是沒有人說話。

一個人囁嚅著終於開口:「他們好像坐一輛馬車離開。」

他也是這裡的保鏢,剛從門外溜進來,混進人群中。

白五一把抓住這個人的衣領,扯到自己面前,道:「什麼樣的馬車?你如果說不出來,我就掐出你的卵黃來喂鳥。」

這很像郝順說出的話。

看來一個人發怒的時候,說出來的話也都會差不多。

聽到這句話,郝順笑了。

沒想到平時那麼冷靜的一個人,竟然會為了一個女人發怒,而且快要失去控制。

這個女人看來對他很重要。

「一輛黑色的馬車,兩匹白色的馬拉著,很高大的白馬,趕車的還穿著洋裝。」

這個保鏢不理解,一個趕車的臭把式,穿著為什麼還要那麼講究。

他當然不會理解。

白五沉吟著,過了好久才慢慢地開口:「一輛黑色的馬車,兩匹白馬拉著,車夫還穿著洋裝,這樣的馬車好像並不多見。」

郝順點頭。

這樣的馬車確實不多見。

可是這不多見的馬車,他家裡就有一輛。

這輛馬車,是他花了大價錢,從一個破產的俄國商人手來買來,卻一直也沒有坐過。

他還是喜歡坐汽車。

白五繼續道:「這樣的馬車,只有那些洋鬼子才喜歡坐,據說只有貴族才有資格坐這種馬車。」

這也是郝順買這輛馬車的原因。

雖然不喜歡坐,卻還是要買。因為他也聽說這種馬車只有貴族才可以坐。

他不懂什麼是貴族。

問過很多人後,才有一個讀過書的年輕人告訴他,貴族就像是中國的皇親國戚。

貴族不多,才會顯得尊貴。

這座城市裡的貴族就更少,這樣的馬車更不多見,大概也就兩三輛。

郝順家裡就有一輛。

白五盯著他,道:「好像你的家裡就有一輛這樣的馬車。」

郝順一怔,然後立刻跳起來大吼:「你這個狗日的是在懷疑我做的這件事?」

白五立刻道:「我沒有這個意思。」

郝順的火氣很大,聲音也很高,他本來就是一個脾氣很火爆的人。

「狗日的白五,如果不是幾十年的兄弟,我才不會管你這檔子閑事。那個騷娘們兒你覺得是塊寶,在我眼裡只不過是一隻雞,這樣的雞哪裡都有的賣,何必弄出這麼大動靜。」

他說的有道理。

這樣的女人,在這個城市裡很多,比她漂亮的也有不少,他確實沒有必要這麼做。

而且,他也不會為了女人,做出這種事情。

女人在他的眼中,就像一件衣服,穿過了就很快扔掉,再換一件新的。

女人如衣服。

兄弟才是手足

郝順是那種為了朋友,為了兄弟,什麼都可以拋棄的人。

不會為了一個女人做出這種事情。

白五道:」我不是這個意思。「

郝順的氣還沒有消,聲音還很大,道:」你是什麼意思?「

白五道:」這輛馬車這麼少見,走的時間也不長,應該有還有很多人記得。應該很容易追上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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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怒的野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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