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歌舞小戲
歌舞小戲是一種初步的戲劇形態。
巍巍唐代,收穫了熟透了的詩歌之果、散文之果、繪畫之果、音樂之果,也收穫了雖未成熟,卻也清脆可啖的小說之果、戲劇之果。
讓我們看看兩個比較著名的歌舞小戲。
《踏搖娘》
《踏搖娘》又稱《談容娘》,唐天寶年間的常非月曾以一首詩描述過這個歌舞小戲演出時的情景:
談容娘
舉手整花鈿,翻身舞錦筵。
馬圍行處匝,人簇看場圓。
歌要齊聲和,情教細語傳。
不知心大小,容得許多憐!(見《全唐詩》(七)。)
這個演員舉手整了整頭上的花鈿,就在露天劇場的戲台上起舞了。觀眾擁擠著,連騎來的馬匹也在場外圍成了圈。台上的歌吟,觀眾大聲應和;劇中的情緒,演員婉轉傳達。對此,詩人不禁感嘆了:這麼多觀眾的同情和愛憐,演員的心域究竟有多大,能不能容得下?
《踏搖娘》的演出內容大致是這樣的:北齊時有一個姓蘇的丑漢,(有的典籍記為「後周士人蘇葩」。)很要面子,沒有做官,卻自稱「郎中」。每次喝醉了回家,總是毆打妻子。妻子長得很美,挨打之後只能向鄰里哭訴,鄉親們對她非常同情。
演出時,扮妻子的演員徐步入場,唱述心中的憂鬱。她的步履,是技巧性很高的舞蹈性踏步,踏時搖頓其身,構成了這個小戲的典型特徵,因此人們也就稱之為「踏搖娘」。「踏搖娘」在邊踏步邊歌唱的時候,旁邊有人伴唱,每到一個小段落,伴唱者齊聲應和道:「踏搖,和來!踏搖娘苦,和來!」(這裡的「和來」是一種和聲詞,沒有什麼意義。)後來那個醉醺醺的丈夫上場了,夫妻毆鬥,丈夫雖凶,卻醉步踉蹌,醜態百出,引起觀眾笑樂。
起先,妻子也是由男演員扮演的,後來改由女演員扮演。據記載,一個叫張四娘的女演員就擅長於演《踏搖娘》,她能歌善舞,扮相也好。
《踏搖娘》的演出,多種典籍都有記載,可互相參證比勘。其中最著名的是唐代崔令欽《教坊記》中的一段:
《踏北齊有人,姓蘇,鼻,實不仕,而自號為「郎中」。嗜飲,酗酒,每醉輒毆其妻,妻銜怨,訴於鄰里。時人弄之:丈夫著婦人衣,徐步入場,行歌。每一疊,旁人齊聲和之云:「踏搖,和來!踏搖娘苦,和來!」以其且步且歌,故謂之「踏搖」;(《唐書·音樂志》稱作「踏搖娘」,文曰:「妻悲訴,每搖頓其身,故號『踏搖娘』。」《劉賓客嘉話錄》載:「隋末有河間人鼻酣酒,自號郎中。每醉必毆擊其妻,妻美而善歌。每有悲怨之聲,輒搖頓其身,好事者乃為假面以寫其狀,呼為踏搖娘。今謂之談娘。」《太平御覽》引《樂府雜錄》:「妻悲訴而搖其身,故號《踏搖娘》。」本書從「踏搖」說。)以其稱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則作毆鬥之狀,以為笑樂。
以近代戲劇觀念來看,這樣一個小戲,實在是夠簡單的了。但是,它不僅長時間地出現在審美水平絕不低下的唐代,而且大受歡迎,這是什麼原因呢?事實上,《踏搖娘》自有其獨特的歷史地位。後世中國戲曲的不少美學特徵,在《踏搖娘》中已可尋得端倪。
第一,《踏搖娘》的簡約格局,對應著寓言化、類型化的美學風致。
中國古代思想家在思辨方式上有形象性的要求,而中國古代文學家對藝術形象則有「載道」的追求,兩相遇合,決定了中國文藝在總體上的寓言化傾向。藝術形象常常是某種觀念形態的濃縮賦型,具有明顯的比喻性,因此又大多是類型化的。李漁(1611—1680)在《閑情偶寄》中說:
傳奇無實,大半皆寓言耳。欲勸人為孝,則舉一孝子出名,但有一行可紀,則不必盡有其事,凡屬孝親所應有者,悉取而加之。亦猶紂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一居下流,天下之惡皆歸焉。(《閑情偶寄》卷一。)
這種情況,我們在《踏搖娘》中已可看到。這個歌舞小戲包含著多重濃縮對比,例如那個丈夫就是丑的集中。有的記載只籠統地說他「貌惡」、「貌丑」,有的則進一步說明,他丑在臉部最正中、最重要的部位:鼻子生瘡。他內心之丑,可由冒名、酗酒、毆妻三事濃烈地渲染出來。這正是李漁所說的「悉取而加之」的寫法。恰恰他的妻子極美,(崔令欽《孝坊記》沒有直接說蘇妻美貌,但在記述《踏搖娘》的演員張四娘時卻說「善歌舞,亦姿色,能弄《踏搖娘》」。可見女演員的姿色也是扮演此戲的重要條件,由此可以推斷蘇妻這一角色的外貌要求。《唐書·音樂志》直說「其妻美」;《劉賓客嘉話錄》也說「妻美而善歌」。)這又構成一種兩極性集中,這對夫妻也就形成了一個類型化的關係。
大美、大丑的集中造成了特殊的效果。《踏搖娘》讓兩方結成夫妻,體現了隋唐年間人們對於家庭倫理關係的嚴峻思考,但思考的方式是概括和象徵的,因此成了一個寓言。
事約義遠,是寓言的基本特徵。從這個意義上看,《教坊記》的作者崔令欽不贊成《踏搖娘》加入「典庫」情節,頗可理解。崔令欽說得很簡單:「調弄又加典庫,全失舊旨。」據考證,大概後來《踏搖娘》演出中加入了典庫(典庫的確切含義還不甚清楚,可能與「質庫」同義。宋代吳曾:《能改齋漫錄》二:「江北人謂以物質錢曰解庫,江南人謂為質庫。」)索債的內容。戲曲史家任半塘甚至設想,典庫是以丑角登場,前來索債的,他還會對蘇妻有所調弄,調弄內容,無非滑稽取笑,甚至低級趣味。這一加入的情節,從積極方面論,「劇情乃由家庭擴為社會,劇中人不但受配偶間乖忤之磨折,且受經濟壓迫,而遭外人之侮辱」;從消極方面看,聽到調弄的穢鄙言詞,「觀眾不免一番鬨笑,反將原來悲劇情緒沖淡」。(任半塘:《唐戲弄》下冊。)這種揣想猜測,倘若果然如此,那顯然是敗筆。問題不在於悲劇情緒的沖淡,而在於寫實性因素吞噬了寓言化風致。幸好有人反對。
第二,《踏搖娘》演出時的當場應和,開始了中國戲劇家善於承接、反射、強化舞台情緒的傳統。
《踏搖娘》演出時在旁齊聲應和的人,很可能是由司樂者兼任的。這種應和,介乎演員和觀眾兩者之間,恰似一堵審美上的回聲屏障,把演出的情緒效果和觀眾的心聲回蕩一氣。
希臘悲劇演出時也列有歌隊,那是一種抒情詩合唱的遺留,所唱內容雖與演出內容緊密配合,卻也有自己的相對完整性。因此,在希臘悲劇中,合唱隊的抒情成分和戲劇成分是兩個可以分拆開來的組成部分。《踏搖娘》的齊聲應和並不具有自身完整的抒情意義,不能從演出活動中離析出來。後來中國戲曲中有些劇種如川劇還保留著幫腔、伴唱,當然比《踏搖娘》中的齊聲應和複雜,卻也只是舞台情緒的延長。
第三,《踏搖娘》已初步體現了中國戲劇「情感滿足型」的審美基調。
《踏搖娘》是可憐的,但由中國民間藝術家來表現,就出現了一種調和、平衡的原則。惡丈夫雖然有毆打的力氣,踏搖娘卻擁有著美貌和同情。在唐代觀眾眼前,惡丈夫是在醜陋、虛榮、醉態中蠕動,而踏搖娘卻在一片應和聲中歌舞。面對這樣的演出,觀眾雖有不平,卻不會產生徹心的悲痛和狂怒。希臘悲劇甚至要憑藉恐懼來宣洩觀眾情緒,中國戲曲卻讓觀眾早就在全過程中隨處宣洩,隨處滿足,不追求撕肝裂膽式的悲劇效果。
與此相關的問題是,《教坊記》說,最後惡丈夫毆鬥妻子時,觀眾「笑樂」了。如果是一出純粹的悲劇,這種效果是不可思議的。為了疏通這一矛盾,有的戲曲史家提出了另一種解釋,認為這裡所說的「笑樂」不是指觀眾,而是指那個惡丈夫。惡丈夫喝了酒,毆打老婆,作為笑樂,這樣,丈夫越顯得猙獰,妻子越顯得悲慘。其實,細讀《教坊記》,很難贊同這種解釋。(任半塘在《唐戲弄》中闡釋前引崔令欽《教坊記》中那段話時指出:「觀眾……以對面一婦人之痛苦為笑樂,尚成何世界!」崔記謂『以為笑樂』,乃指其夫乖戾,目擊妻因被毆而益增悲苦,反以為笑樂。不能將原文『時人弄之』,與『以為笑樂』,遙遙相接,而謂時人蓄意於此類劇情中尋樂也。(第423頁)本書認為,《教坊記》中所謂「及其夫至,則作毆鬥之狀,以為笑樂」,是在描述一般的演出形態,並無夫作毆鬥之狀后目擊妻悲而反為笑樂的意思。倘要疏通文義,大致應是:及其夫至,(兩人)作毆鬥之狀,以為(觀者)笑樂。這是這類一般記敘性文體常有的省略。)笑樂的,還應該是觀眾。觀眾同情踏搖娘,但民間藝人讓他們邊同情邊「出氣」。「出氣」的方式是一路搓捏惡丈夫,使他醜態畢露,讓觀眾不斷用笑聲懲罰他。最後,他醉步踉蹌地毆打妻子,妻子雖然力弱,卻清醒而機敏,未必完全被打——對此,觀眾正可笑樂。
這種用笑樂方式了斷悲哀事件的做法,是「情感滿足型」的一種體現,符合中國民間的審美模式。
從以上三方面可以看出,《踏搖娘》在中國戲劇發端史上的美學意義頗為重大。如果說,《東海黃公》以情節化假定性標誌著戲劇美的初步凝聚,那麼,《踏搖娘》又進一步勾勒了中國戲劇的審美雛形。
《蘭陵王》
《踏搖娘》所勾勒的審美雛形當然遠不是完滿的。就在當時,另一出歌舞小戲《蘭陵王》便作出了重要補充。
與款款怨訴不同,這裡出現了鏗鏘刀兵。
與盈盈舞姿不同,這裡出現了獰厲假面。
在《踏搖娘》中,**之力遭到否定,醜陋的面容受到嘲弄;在《蘭陵王》中,**之力獲得肯定,醜陋的面容竟被歌頌。
比之於《踏搖娘》,毫無疑問,《蘭陵王》在追求著另一種美。
《蘭陵王》的故事同樣是既簡單又有趣的:蘭陵王高長恭是北齊文襄王的第四個兒子,膽氣過人,勇於戰鬥,似乎是一員天生的赫赫武將。可惜,他長得太漂亮了,白皙的肌膚、柔美的風姿,簡直像個女人,他自感很難以威嚴的氣貌震懾敵人。於是,就用木頭刻了一副獰厲的面具,臨打仗時戴上,與敵鏖戰,所向披靡,勇冠三軍。(崔令欽《教坊記》載:「大面出北齊,蘭陵王長恭,性膽勇而貌若婦人,自嫌不足以威敵,乃刻木為假面,臨陣著之,因為此戲;亦入歌曲。」《唐書·音樂志》:「代面出於北齊,蘭陵王長恭,才武而貌美,常著假面以對敵。嘗擊周師金墉城下,勇冠三軍。齊人壯之,為此舞,以效其指揮擊刺之容,謂之『蘭陵王入陣曲』。」葉廷《海錄碎事》載:「北齊蘭陵王體身白皙,而美風姿,乃著假面以對敵,數立奇功。齊人作舞以效之,號『代面舞』。」《北齊書》中有《蘭陵武王孝瓘傳》,載:「蘭陵王長恭,一名孝,文襄第四子也,累遷并州刺史。突厥入晉陽,長恭儘力擊之。芒山之敗,長恭為中軍,率五百騎,再入周軍;遂至金墉之下。被圍甚急,城上人弗識,長恭免胄,示之面,乃下弩手救之,於是大捷。武士共歌謠之,為《蘭陵王入陣曲》是也。……及江淮寇擾,恐復為將,嘆曰:『我去年面腫,今何不發?』自是有疾不療。武平四年五月……飲葯而薨。……長恭貌柔心壯,音容兼美。」)
《蘭陵王》究竟怎麼個演法,現在已難於確知。但在唐朝,這是一個很普及的節目。不僅許多文獻都提到它,而且從多種跡象判斷,它上演的機會很多。據《全唐文》收錄的一篇皇家碑文(鄭萬鈞:《代國長公主碑文》,見《全唐文》卷二七九。)記載,當唐玄宗李隆基還只有六歲的時候,幾個兄弟姐妹曾在祖母武則天跟前演過幾個節目。李隆基跳了一個舞,他的弟弟李隆范只有五歲,就表演了《蘭陵王》。
這篇碑文在用詞上,區分了《蘭陵王》的演出與舞蹈節目的差別。如說李隆基是「舞《長命女》」,兩位公主是「對舞《西涼》」;獨獨說李隆范是「弄《蘭陵王》」。一個「弄」字,可包含多種意義,此處應該是指扮演。
人們對《蘭陵王》扮演情況的揣想很多:可能有一個主要演員扮演武將高長恭,以金墉城下為背景,演出率領兵卒與敵軍搏戰的情景;可能這些將士們邊舞蹈擊刺,邊唱和著「蘭陵王入陣曲」……總之,不脫歌舞小戲的基本格局。
《蘭陵王》演出中,今天最能確定、也最有特色的藝術因素是面具。按照情節,面具的功用是掩美增威,因此,其凶丑凜然的形貌可以想象。
清人李調元(1734—1802)說:
世俗以刻畫一面,系著於口耳者,曰「鬼面」,蘭陵王所用之假面也。(李調元:《弄譜》。)
今人董每戡(1908—1980)說:
……蘭陵王的「鬼面」並非系著於口耳者,雖和「套頭」有別,卻是「假面」連結在胄之前覆的邊緣之際的,跟一般的「假面」稍異。「假面」形相以奇醜猙獰為主,凡出於我們常見的臉相以外的怪模怪樣,就想象製成「假面」。……還是我們南戲故鄉溫州的方言最正確,叫作「獰副臉」。(董每戡:《說「假面」》,見《說劇》。)
《蘭陵王》的這個「奇醜猙獰」的面具,後來也就被看作是「大面」戲(亦稱「代面」戲)的代表。在習慣上,人們稱「大面」、「代面」,往往也就是指《蘭陵王》。
奇醜猙獰的面目出現在《蘭陵王》中,並不僅僅是為了「避刀箭」,(戲曲史家周貽白在《中國戲劇史長編》第一章中就認為這個面具的功用只在於「臨陣著之以避刀箭者,不必即為長恭貌美之故」。這種觀點只強調了面具出現在戰場上的物理功用,而沒有看到它出現在演出中的美學功用。)而且還不經意地完成了一項美學使命。它「否定」了長恭真實的相貌之美,「否定」的理由來自於一種與血火刀兵相伴隨的歷史力量,更來自於人們勇對危難、不避邪惡的自身力量。唐代是這兩種力量互滲的燦爛成果,因此已經具備把奇醜猙獰當作欣賞對象的能力。但是,這種欣賞也包含著對於被它遮蓋的真實的相貌之美的潛在稱讚,結果所謂「否定」也就成了對比。
這種對比,既有象徵性,又有戲劇性。美國著名戲劇家尤金·奧尼爾(1888—1953)指出:「面具顯然不適用於以純現實主義術語構思的戲劇」,「面具是人們內心世界的一個象徵」;「面具本身就是戲劇性的,它從來就是戲劇性的,並且是一種行之有效的進攻性武器。使用得恰到好處,它比任何演員可能作出的面部表情更微妙、更富於想象力、更耐人尋味、更充滿戲劇性。那些懷疑它的人盡可以研究一下日本能劇中的面具、中國戲劇中的臉譜或非洲的原始面具!」(尤金·奧尼爾:《關於面具的備忘錄》。)奧尼爾所說的與「以純現實主義術語構思的戲劇」不同而具有象徵性和想象力的戲劇方式,是中國戲劇、東方戲劇的重要特徵。在《蘭陵王》中,我們已可尋得這些特徵的早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