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南方的信息
坎坷的路途,終於留在身後了。
確定精細的年代是困難的,人們只是記住:
12世紀前期,南戲形成;
13世紀前期,元雜劇形成。
這兩種高級戲劇形態的形成,標誌著中國戲劇的完全成熟。真正的戲劇時代,開始了。
中國戲劇新紀元的曙光,首先升起在地處東南的溫州。乍一看,這簡直是異軍突起。溫州並沒有像汴京、臨安那樣大的瓦舍、勾欄,更沒有類似於《東京夢華錄》、《夢粱錄》、《都城紀勝》、《武林舊事》那樣的資料記述過它的戲劇活動情況。如果說,自漢以後,我們對北方的戲劇發展情況只能勾勒出一條斷斷續續的虛線,那麼,對南方的戲事就更加茫然不知了。後代的戲劇史家在收羅宋金戲劇向元雜劇突變的信息時,他們的目光長久地盤桓在華北都城,然後追索著朝廷南渡的路途,移向臨安。但是,剛移到臨安,卻受到了干擾,因為在更南的方位,有更早的光亮吸引了他們的視線。而當他們急切地去探求這道光亮的由來時,似乎已為時過遲,沒有太多的蹤跡可供梳理的了。
明人曾對南方這種戲劇的形成期作過簡單的考索。祝允明(1460—1526)《猥談》稱:
南戲出於宣和之後,南渡之際,謂之「溫州雜劇」。余見舊牒,其時有趙閎夫榜禁,頗述名目,如《趙貞女蔡二郎》等,亦不甚多。
徐渭(1521—1593)《南詞敘錄》稱:
南戲始於宋光宗朝,永嘉人所作《趙貞女》、《王魁》二種實首之,故劉后村有「死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唱《蔡中郎》」之句。(應是陸遊《小舟游近村,舍舟步歸》詩中句:「斜陽古柳趙家莊,負鼓盲翁正作場。死後是非誰管得,滿村聽說蔡中郎。」)或云:「宣和間已濫觴,其盛行則自南渡」,號曰「永嘉雜劇」,又曰「鶻伶聲嗽」。其曲則宋人詞而益以里巷歌謠,不葉宮調,故士夫罕有留意者。
宋光宗朝(1190—1194)既已出現了像《趙貞女》、《王魁》這樣成熟的劇目,顯然不會是南戲的起始之年。估計應如祝允明所說,它大體形成於宣和年間(1119—1125)、南渡之際(1127),或者更早一些。
說南戲淵源於「里巷歌謠」而致使「士夫罕有留意者」,是可信的。大體是,村坊小曲、講唱藝術,加上宋雜劇的影響,鑄合成一種演劇方式,先在鄉民集資舉辦的「社火」(范成大《上元紀吳中節物俳諧體三十二韻》註:「民間鼓樂謂之社火,不可悉記,大抵以滑稽取笑。」社火活動的興盛是南方農村經濟繁榮的表徵,在宋代,浙江、福建、蘇南等地都有過盛大熱烈的社火活動。)活動中一次次呈現,然後被吸收到溫州等城鎮,受到由下層文士和藝人組成的書會的加工處理,並開始演出「書會才人」所編撰的劇本。南宋時溫州的九山書會,就是其中比較著名的一個民間藝術機構。這時所演出的戲劇,就是在歷史上留下響亮名字的南戲(或稱戲文)了。
南戲先在近處蔓延,然後來到離溫州並不太遠的都城臨安(杭州),在瓦舍、勾欄中謀取一席之地,成為一個劇種。但是,它的生命史中的關鍵階段,還應該算是在溫州度過的。
宋代的溫州,經濟和文化都比較發達,尤其作為一個重要的通商口岸,市民眾多,風氣開通,構成了戲劇成熟的客觀條件。戲劇史家錢南揚(1899—1986)說:
溫州與海外通商,至遲也應在北宋中葉。溫州既是通商口岸,自然商業發達,經濟繁榮,市民階層壯大。由於他們對文化的需要,當地的村坊小戲即被吸收到城市中來。這種又新鮮又有生氣的劇種——戲文,大為市民所歡迎,便在城市中迅速的成長起來。(錢南揚:《戲文概論·引論第一》。)
南戲戲文很快從溫州推向浙江的其他地區。陸容(1436—1494)《菽園雜記》說:
嘉興之海鹽,紹興之餘姚,寧波之慈溪,台州之黃岩,溫州之永嘉,皆有習為優者,曰「戲文子弟」,雖良家子不恥為之。(陸容:《菽園雜記》卷十。)
與緊鄰朝廷的都市不同,這些地區的商市處於一種更為自然和自發的狀態之中,市民生活更加靈活、散漫,藝術形態更富民間色彩,而這一切又都不大可能被記載下來。尤其是當時活躍在南方的程朱理學不喜歡民間戲劇活動,設置過一些障礙。(本書第一章第四節「溫柔敦厚」中曾有提及,朱熹於紹熙元年漳州知事任內,約束當地演戲。史料見《漳州府志》卷三十八。朱熹的學生陳淳曾上書傅寺丞,言及禁戲事(何喬遠:《閩書》卷一五三)。)這些障礙當然無法阻止一門新興藝術的產生,卻有效地遮掩了不少當地文人投向南戲的目光。徐渭說南戲「語多塵下,不若北之有名人題詠」,(徐渭:《南詞敘錄》。)是合乎實情的。因此,南戲只能悄悄生長,當人們不能不注意它的時候,它已經是個「大人」了。
這種在主流文化之外悄悄生長的南戲,是一種在形式上比較自由,在內容上比較輕柔的戲劇樣式,與後來元雜劇的嚴整和高亢,形成鮮明的對照。
在大結構上,南戲根據內容,可長可短,短至數出亦可,長至數十齣無妨。在聲腔意義上南戲也稱「南曲」,來自於村坊小曲,里巷歌謠,本無宮調,只須順口可歌,便能連綴起來。(徐渭:《南詞敘錄》。)演唱的時候,獨唱、對唱、輪唱、合唱,可交相替換,唱詞押韻,也不嚴格。其格調,雖也豐富多樣,終以柔婉為主。其題材,很少英雄豪氣,多涉倫理情愛。以朝野關係論,它是平民化的;以南北關係論,它是南方化的。
對於早期南戲的劇目,我們今天獲得的材料還是零碎的。留下的名目不少,留下的劇本卻很寥落。不過,由於中國戲曲在題材上的沿襲性,大半留下名字的劇目,我們還是可以考知其本事的。其中,比較有影響的有以下一些劇目。
一、《趙貞女》
此劇流行於宋光宗紹熙年間(1190—1194),是當時戲劇舞台上的翹楚,可惜沒有留下劇本。其內容,是寫一個被稱為蔡二郎的青年上京趕考,得中做官,從此不再理會家鄉的父母,父母終於在一場飢荒中餓死;他又喜新厭舊,把妻子趙五娘休了,最後甚至放出馬來把趙五娘踹死了事。蔡二郎如此「棄親背婦」,喪盡天良,終於觸怒天公,被霹靂轟死。人們常用「馬踹趙五娘,雷轟蔡伯喈」來概括《趙貞女》的劇情。(徐渭在《南詞敘錄·宋元舊篇)中則概括為「伯喈棄親背婦,為暴雷震死」。)
蔡伯喈(133—192)是東漢時期的歷史人物,與劇情中的那個人沒有關係。這個名字,可以說是民間藝人隨手拾來的。上文曾經提及,詩人陸遊坐了小船到附近村莊去遊玩,見講唱藝人演述這個故事,頗為蔡伯喈不平,發出過「死後是非誰管得」的感嘆。
二、《王魁》
《王魁》戲文,也沒有留存完整的劇本,我們只能看到幾段殘文。整個故事,可以從宋人張邦基《侍兒小名錄拾遺》中的引述中知道大概。
青年王魁,與桂英恩愛同居,上京趕考前還與桂英一起發誓永不相負,但等到考中狀元,卻與別人結婚,桂英憤而自盡。後來,桂英的鬼魂便索了王魁的命。
三、《王煥》
據劉一清《錢塘遺事》載,戊辰(1268)、己巳(1269)年間,「《王煥》戲文盛於都下」。據說,一個倉官的許多妾,看了這齣戲文,都紛紛逃走,追求婚姻自由去了,可見影響之大。
《王煥》的故事大致如下:汴梁人王煥,客居洛陽,結識了妓女賀憐憐,決定結為夫妻。半年之後,王煥的錢財被妓院榨盡,鴇母就把他踢出了門,並把賀憐憐嫁給了邊關守將高邈。但是,賀憐憐心中只有王煥,她暗約王煥扮作一個賣零食的小販來見面,給他路費,勉勵他到邊關去立功。王煥到了邊關果然立功,升任西涼節度使,而高邈因挪用軍需款項被問罪,全家受累。官府在處置高家人員時問到賀憐憐,賀憐憐說自己本是王煥之妻。於是,王煥和賀憐憐得以團聚。
四、《張協狀元》
又是一出題材類似的戲。而它,終於讓我們看到了一個完整的南戲劇本。20世紀20年代初,我國一位學者在英國發現了一卷散佚在外的《永樂大典》(第13991)卷,上有三種戲文,《張協狀元》即是其中之一。據考證,三種戲文中,《張協狀元》應是宋代的劇本,其他兩種(《錯立身》、《小孫屠》)則是元代的作品。
《張協狀元》說的是,富家子弟張協上京趕考,半途被強盜竊掠打傷,在山神廟遇到一個姓王的貧苦女子照料,並成婚。張協在京考上狀元,被太尉王德用的女兒看中,張協婉拒,太尉女兒羞愧而死。但張協也不滿意妻子王女,不僅趕走了前來尋夫的王女,還在途經山神廟時加害於她,王女傷而未亡。
失去了女兒的太尉調任張協的上司,在山神廟見到王女收作義女。後來他要把這個義女嫁給張協,張協以為王女已死,不料成婚之日見到新娘竟是自己的妻子,弄清真相后兩人言歸於好。
這出南戲,因最終混淆了是非善惡,原諒了邪惡之人,給人的感受非常複雜,卻也真實地反映了一種無可奈何的社會生態。
《張協狀元》還讓我們詳細地看到了早期南戲的結構和體制,這比劇情更為重要。
此劇開頭,先以講唱藝術的方法,讓一個角色上場介紹部分情節,一直介紹到張協被盜受傷,便停止講唱,對觀眾說:「似恁說唱諸宮調,何如把此話文敷演?」因而戲正式開場,張協扮演登台。在演出過程中,曲、白、科(介)相互穿插,比較充分地體現了戲劇藝術的綜合性,但綜合的純熟度還不很高,無論是唱(獨唱、對唱)、念白、動作,均還未獲得充分發揮。在角色的分配上,生為張協,旦為王女,此外還有末、凈、丑三種角色,扮演的人物多達二三十個。全劇結構,流轉自由,不受約束,長達五十幾場,顯得冗長瑣碎,缺少必要的規範制約。
《張協狀元》在冗長散漫的結構中,令人注目地穿插著大量輕鬆詼諧或嬉謔不經的片段性場面,有的與劇情有關,有的與劇情支離。對這些部位,許多戲曲史家都提出非議,其實並不十分公允。
某些詼諧片段,在舞台表現手法上出奇制勝,例如——
張協被強盜竊掠打傷之後,來到山神廟躲避。山神廟中泥塑的山神、判官和小鬼,分別由三個演員扮演。見有人來,山神便命令判官和小鬼,變作兩扇廟門。張協推門而入,怕強盜再來滋生事端,便慌忙把廟門關上,而且還找了一根木棍從裡面把廟門拄上。木棍正好拄在小鬼所變的那扇廟門上,於是小鬼就對另一扇廟門——判官發牢騷了:「你倒無事,我倒禍從天上來!」山神怕張協聽見,壓著嗓子喝令小鬼:「低聲!門也會說話?」小鬼向來不怕山神,回嘴道:「低聲!神也會唱曲?」
不久王女上場,她是久住山神廟的,突然見到廟門被關上了,非常奇怪,便舉手敲門,正好又敲在小鬼變的那扇廟門上。小鬼無奈,嘴裡發出「蓬蓬蓬」的聲音,當作敲門聲。旁邊扮作另一扇門的判官樂了,他調侃小鬼道:「恰好打著二更。」王女又要舉手敲門了,而且又敲在小鬼變的那一扇上,小鬼終於嘀咕了:「換手打那一邊也得!」
張協和王女成婚之日,前來山神廟慶賀的只有李家公婆和一個傻小二。山神廟破殘荒落,沒有桌子擺酒菜,小二便彎下腰去,兩手撐地,以背部代替桌面,新郎、新娘和李家公婆就圍著這張「桌子」吃喝說笑。
吃著吃著,「桌子」突然唱了起來:「做桌底腰屈又頭低,有酒把一盞與桌子吃!」——「桌子」在討酒喝了。李大公喝令「桌子」:「你低聲!」新娘不知內情,聽到小二的聲音,不見小二的人影,便問:「小二在何處說話?」小二立即回答:「在桌下。」說著竟然站起身來了,於是,「桌子」突然不見了。李大婆驚問:「桌哪裡去了?」小二說:「那桌子,人借去了。」(本段介紹,由本書作者從《張協狀元》劇本中提取複述。)
在這些滑稽片段中,演員和道具互相轉換,使整個舞台充分生命化。這也初步展示了正在形成過程中的中國戲劇的舞颱風格。
五、《宦門子弟錯立身》
這也是《永樂大典戲文三種》之一,是一出產生於元代的早期南戲。現存的這本戲文,是節略本。
這部南戲的故事令人愉快。高官子弟延壽馬愛上了劇團女演員王金榜,但是,家裡不僅反對,還把他禁閉。他逃出來后,四處闖蕩尋找王金榜。終於找到,他與王成婚,並投入了流浪戲班的演劇生活。他唱道:「背杖鼓,有何羞?提行頭,怕甚的?」
做高官的父親失去兒子后又悔又急,一天在某地為了解悶去看戲,見到了兒子和兒媳婦,遂得團圓。
從劇情可以知道,這戲標題里的那個「錯」字,是反話。
六、《祖傑》
這是一出不知其名的南戲,《祖本》的劇名是我們擅擬的。這出南戲,產生於宋元之交,與當時溫州地區的一場重大的社會鬥爭緊密相連,並在這場鬥爭中起到了關鍵性的作用,充分地展現了早期南戲的社會效能。周密(1232—1298)的《癸辛雜識別集》中記述了這場鬥爭和這出南戲。
事情是這樣的:
溫州樂清有一個叫祖傑的惡僧,把自己慣常糟踐的一個女孩嫁給一個姓俞的青年,作為遮掩。青年攜妻逃避,祖傑砍掉他家的墳木。青年告到官府,反被誣陷入獄。青年繼續上訴,祖傑殺了他的全家。後來祖傑因賄賂官府的證據暴露而被捕,但他立即又派人到京城行賄去了。
溫州百姓看到祖傑有可能再次漏網,立即把此事編成戲文到處演出,由此激起公憤。官府見「眾言難掩」,便處決了祖傑。
祖傑被處決后的第五天,朝廷對他的赦免令果然下達了。可見,如果沒有那些演出,善惡還會顛倒下去。
這是戲劇的驕傲,儘管我們連那齣戲的劇名都不知道。
正在南戲流行的時候,北雜劇也正式形成並快速走向了成熟。北雜劇的形成比南戲晚一些,但一旦形成,它的光亮和聲響卻都比南戲大。及至元統一中國,北雜劇與南戲短兵相接,北雜劇明顯地佔了上風。徐渭說:
元初,北方雜劇流入南徼,一時靡然向風,宋詞遂絕,而南戲亦衰。(徐渭:《南詞敘錄》)
南戲,遇到了自己強勁的對手。
我們的目光,又需要回到北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