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培根
弗朗西斯培根(1561~1626)英國著名的唯物主義哲學家、科學家和教育家。
古往今來,關於人生,關於生命,有許多著名的論斷。而培根關於人生的論述對人類產生的影響最為深遠。他第一個提出「知識就是力量」,竭力倡導「讀史使人明智,讀詩使人聰慧,數學使人思維精密,哲理使人深刻,倫理學使人有修養,邏輯修辭使人善辯。」
培根的一生是追求知識的一生,也是追求權力的一生。作為一個兼哲學家、文學家、法官和政治家於一身的培根,其思想複雜多變。
培根生平
1561年1月22日弗朗西斯培根於出生在倫敦一個官宦世家裡。父親尼古拉培根是伊麗莎白女王的掌璽大臣,他曾在劍橋大學攻讀法律,信奉英國國教,他思想進步,反對教皇干涉英國內部事物。母親安妮是當時頗有名氣的才女,她熟練地掌握希臘文和拉丁文兩種語言,是加爾文教派的信徒。良好世家的家庭教育使培根較早地成熟,並在各方面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才智。因此,當時他是聞名於全國的「神童」。
據說有一次,五歲半的小培根坐在自家花園的橡樹下做算術,伊麗莎白女王來到他跟前,問他幾歲。他回答說:「比陛下就位的年齡小兩歲。」老培根嚇得直拉著小兒子的耳朵責備說:「你敢這樣跟陛下說話!還不跪下求陛下寬恕!」女王當即阻止老培根的行為,並高興地說:「如果英國的孩子都像他這樣聰明,國家何愁不強大!」
12歲時,培根和14歲的哥哥安東尼培根一同被送入劍橋大學三一學院深造。在校學習期間,他對傳統的觀念和信仰產生了懷疑,開始獨自思考社會和人生的真諦。
在劍橋大學學習三年後,培根作為英國駐法大使埃米阿斯鮑萊爵士的隨員來到了法國,在旅居巴黎兩年半的時間裡,他幾乎走遍了整個法國,接觸到不少新鮮事物,汲取了許多新的思想,這對他的世界觀的形成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1579年,也就是在培根十八歲時,父親突然病逝,但未能給培根留下什麼錢財,培根的生活開始陷入貧困。在回國處理完父親的喪事以後,培根不得不為生活作打算,經過深思熟慮,他住進了葛萊法學院,一面攻讀法律,一面謀求職位。
1582年,二十一歲的他終於取得了律師資格,並找到一個律師的工作。
1584年,培根當選為國會議員。1589年,成為法院後補書記,然而這一職位竟長達20年之久沒有出現空缺。這段時期,雖然他有高朋貴親和出眾的才華,但是伊麗莎白女王拒絕委任予他任何要職,或有利可圖的職位。其理由之一是他在議會中果敢地反對女王堅決支持的某項稅務法案。再加上他平時生活奢侈,揮霍無度,「借」債累累,無所顧忌。因此,儘管他四處奔波,卻始沒有任何結果。
1597年1月《培根哲理散文集》第一次出版,雖然僅有如《讀書》、《言談》、《禮儀》、《消費》、《養生》、《榮譽》等十篇短小精悍的散文,但其優美的文筆讓培根的才華嶄露頭角,真是不鳴則已,一鳴驚人,當時就很受讀者的歡迎。
此時,培根在思想上更為成熟了,他決心要把脫離實際,脫離自然的一切知識加以改革,把經驗觀察、事實依據、實踐效果引入認識論。這一偉大抱負是他的科學的「偉大復興」的主要目標,也是他為之奮鬥一生的志向。
1602年,伊麗莎白去世,詹姆士一世繼位。由於培根曾力主蘇格蘭與英格蘭合併,因而受到詹姆士的大力讚賞。因此,在詹姆斯統治期間,培根在英國**里平步青雲。1602年受封為爵士,1604年被任命為詹姆士的顧問,1607年被任命為副檢察長,1613年被委任為首席檢察官,1616年被任命為樞密院顧問,1617年提升為掌璽大臣,1618年晉陞為英格蘭的大陸官,授封為維魯蘭男爵,1621年又授封為奧爾本斯子爵。
但此時的培根,把他的大部分的才能和志趣都放在對科學真理的探求之上。這一時期,他在學術研究上取得了巨大的成果。並出版了多部著作。
俗話說,樂極生悲,不幸的事還是發生了。1621年,培根被國會指控貪污受賄,其原因是當面接受訴訟當事人的「禮物」。在當時,作為一個法官,這樣的事情雖然非常普遍,但卻顯然違反了法律。他在議會中的政敵正好抓住這個機會,並決心要把他趕下台去。在這次指控中培根被高級法庭判處罰金四萬磅,並監禁於倫敦塔內。不久,國王就將培根從獄中釋放出來,並免除了對他的罰款,但他被逐出宮廷,終生不得任議員和官職。培根因此身敗名裂,政治生涯也就此告終。
從此,培根專心從事理論著述。1622年培根出版《亨利七世傳》、《自然與實驗史》;1623年出版拉丁文《學術的進步》;1625年,《培根哲理散文》第三次修訂增補出版,內容增加到58篇。
1626年3月底,正是培根潛心研究冷熱理論及其實際應用問題的時候。一次他坐車經過倫敦北郊。在一片雪地里,培根宰了一隻雞來做實驗,他把雪填進掏空內髒的雞肚裡,以便觀察冷凍在防腐上的作用。但由於他身體孱弱,經受不住風寒的侵襲,支氣管炎複發,病情惡化,於1626年4月9日清晨病逝,享年65歲。就這樣培根把他老弱的生命獻給了自己熱愛的科學事業。
培根死後,人們為懷念他,為他修建了一座紀念碑,亨利沃登爵士為他題寫了墓志銘:
聖奧爾本斯子爵
如用更煊赫的頭銜應稱之為「科學之光」、「法律之舌」
培根著作
培根的主要著作有:
《論說文集》(1597)
本書也稱《論說隨筆文集》,是培根發表的處女作。他在書中將自己對社會的認識和思考,以及對人生的理解,濃縮成許多富有哲理的名言警句,本書文筆優美、語言凝練、寓意深刻,最能體現培根的寫作風格。這本書中的文章從各種角度論述了他對人與社會、人與自己、人與自然的關係的許多獨到而精闢的見解,使許許多多人從這本書中獲得熏陶指導。
《學術的進步》(1605)
培根於1605年完成的兩卷集《學術的進步》是用英語寫的,它可以看作是培根原打算撰寫的一部六卷本百科全書式的著作――《偉大的復興》中的第一部。這是一部以知識為其研究對象的著作,也是培根聲稱要以知識為其領域,全面改革知識的宏大理想和計劃的一部份。
在這本書中,培根提出一個有系統的科學百科全書的提綱,對後來十八世紀的狄德羅為首的法國百科全書派編寫百科全書,起了重大作用。
《新工具》(1620)
該書是《偉大的復興》中的第二部份。是培根最重要的哲學著作,它提出了培根在近代所開創的經驗認識原則和經驗認識方法。這本書與亞里士多德的《工具篇》是相對立的。
《亨利七世本紀》(1622)
《亨利七世本紀》是培根在結束其政治生涯后寫的,完成這本書,培根僅用幾個月時間。而這部著作卻得到後世史學家的高度評價,被譽為是「近代史學的里程碑」。
《新大西島》(1623)
《新大西島》是培根生前尚未完成的一部烏托邦式的作品,在他去世以後的第二年由羅萊首次發表。在書中作者設計了一個稱為「本色列」的國家,並描繪了一幅自己追求和嚮往的理想社會的藍圖,在這個國家裡,科學主宰一切。這正是培根畢生所倡導的科學的「偉大復興」的思想信念的集中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