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於南桑說,當她的毛都還沒有長齊的時候,她就知道男人是不能被改變的,事實上任何人都是不能被改變的,如果愛的人有你無法容忍的缺點,你要不全盤接受他,要麼徹底摧毀他,沒有第三種選擇。
她和喬孟塗在最平凡無奇的場合墜入愛河,卻遭遇生平最激烈完美的愛情,兩個人訂婚,買了一起看中的小房子,裝修的時候各住各的公寓,可是天天都膩在一起,銀行新開了一個賬戶是聯名的,各自拜見了對方的父母,生辰八字星座血型三觀都配得妥妥地沒問題。
喬孟塗有時陪她去逛街,服裝店裡總能一眼幫她找出穿上好看的裙子,而後踴躍的去付款——他那時還沒有很多錢,買不起香奈兒和迪奧,可是又怎麼樣?
人生的那段時間光明盛大,妥妥貼貼,叫人挑不出半點毛病。
直到於南桑提前一天出差回來,從機場徑直去了喬孟塗家裡,已經半夜三更,人卻不在,她太累,跑進去倒頭就睡了,半夢半醒中聽到喬孟塗開門回家,她很高興地爬起來,儘管困得要命,卻還是往卧室門外走,走到了卧室門口,卻聽到了男人在講電話,言語平淡,抵不過內容勁爆。
她光著腳站在那裡,門虛掩,一線光漏過來,剛好照在她雪白的腳背上,像一個久傷初愈的疤痕。
於南桑永遠都記得他那幾句話是怎麼說的,那幾句話曾經在長達一年的時間裡,日日夜夜出現在她的腦海里,聲如洪雷。
「我到家了,你剛才那條裙子很美,性感撩人。」
「是的,是的,以後都不能過夜了,我下個月結婚。」「不是瑪麗薩也不是晨晨,你不認識的,不要再問了。」
「我會適應結婚生活,別擔心。」
「睡吧,晚安。」
然後他推開卧室門,於南桑往後退了一步,看著他臉上不由自主地浮上恐慌與僥倖,一面伸出手來想擁抱她,叫她的名字。
她劈手拿過喬孟塗的手機,轉身扔了出去,手機砸在牆壁上,四分五裂,濺滿一地,她冷冷看了喬孟塗一眼,慢條斯理地在門口穿上鞋,提著自己的行李,走了出去,回身用喬孟塗給她的鑰匙反鎖了門,鑰匙丟在了垃圾箱里。
她託了關係,找人查喬孟塗名下國內國外三張電話卡的電話通信記錄,簡訊記錄,信用卡紀錄,郵件記錄,看到許多重複出現的號碼,看到形形色色的酒店名字,看到喬孟塗用他漂亮的英文郵件和天南海北的女人們調情與約炮。
於南桑曾經想過要一個一個電話打過去,問問她們和喬孟塗是什麼關係,怎麼認識的,現在還在來往嗎?關係有多深。跟所有被背叛和損害的女人一樣,她有一百萬個問題堵在胸口,但第一個號碼撥到一半,她放棄了。
她們會對她說什麼呢,她又能對她們說什麼呢。做什麼都無濟於事,說什麼都於事無補。
在乎就是軟弱,糾纏也是軟弱。於南桑這一輩子最痛恨的詞,就是軟弱。她全心全意地愛過,卻得不到一樣沉與深的回報,這已然是徹頭徹尾的失敗,她不能讓任何人再看到她多敗退一步。
她乾脆利落搬家離職換手機號碼,一個月後在另一個城市重起爐灶,工作比以前的還好,從五星級酒店裡偶爾撿回來的一夜情拍檔素質也高,不但秀六塊腹肌,還戀戀不捨問她電話號碼。她笑著把對方推出門去,合上眼安睡,心事寥寥。過了數年結婚,男人和婚姻都是別人夢寐以求卻求之不得的,那些心靈雞湯怎麼說來的?老天有時候拿走你的東西,只不過是因為準備了更好的給你。
喬孟塗找不到她。你存心要一個人找不到你的時候,他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你的,就像你如果存心裝睡的話,鬧鐘也無論如何沒法讓你去上班。
就這麼離別了。
她簡潔明了說完自己的故事,用一句王爾德的名言作為收梢:「當愛情走到盡頭,軟弱者哭個不停,有效率的轉頭物色新歡,最聰明那個早有預備。」
我對於南桑表示由衷佩服:「姐,你就是最聰明那個啊。」
她沒理我,沉默著過了很久,忽然自言自語地說:「啊,好想再來一杯,但還是不要了。」
起身把酒瓶放回廚房,在那裡洗我們兩人的杯子。我小心翼翼跟過去:「你沒事吧。」
她對我笑一笑,我這一次離她近,猝不及防看到了於南桑眼裡微微的淚影,她平淡地說:「傻孩子,我哪裡是聰明的那個,我是哭個不停的那個啊。」
我不明白她的意思:「我覺得你做得很對啊,你那麼愛他,他到處招蜂引蝶,你當然應該一走了之。」
「只有最強悍的女人才能走那麼徹底吧,大部分人都唧唧歪歪的不肯接受現實,耗下去不是徒勞嗎。」
於南桑好像覺得我的慷慨激昂和憤世嫉俗都很有趣,她洗好杯子,歪著頭看看我:「毛毛,你說別人的時候,態度非常堅決而且正義嘛。」
我鬧了一個大紅臉,立馬泄氣了,忽然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對我說的話:「你上次說,你沒有去戰鬥過,姐,那是什麼意思啊。」
於南桑說:「毛毛,你覺得做什麼事情需要最多勇氣?」我想了想,不是很確定地說:「去鬼屋?」
她啪地敲了我一記,打得我趕緊說出自己真正的答案:「放棄啦,放棄需要最多勇氣。」
於南桑笑起來,說:「我年輕的時候,也是這樣想的啊毛毛。」
「但我們都錯了。」
「人生需要最多勇氣的那個部分,是坦然面對無法完美的世界,牢牢保護自己想要的東西,捨生忘死地堅持下去。」
被於南桑的故事鎮住了一陣子之後,我慢慢回過神來,想起她在深圳星巴克里對我說的,人生就是不停戰鬥,前前後後想了一遍,我還是沒法想明白,到底於南桑的遺憾是什麼。
我一生只愛過傅加藍一個人,對他的愛在漫長的時間裡已經變成一種信仰,這份愛帶給我長久孤獨和不斷悲傷,讓我就像一隻架在明爐上的燒鵝,輾轉反側,最後變得外焦里嫩,看起來對什麼都不在乎了,內心卻還是柔軟嬌嫩得不堪一擊。
但他愛我也好,不愛我也好,傅加藍是一條頂天立地的漢子,他既不欺騙,也不隱瞞,我們倆除了性別之外,人生各個方面都有很大區別,唯獨在對待感情的態度上殊途同歸,都是一條道走到黑卻明火執仗從不夜行的貨。我們等待,並且忍耐,儘管各自等待和忍耐的,是完全不一樣的結果。
但喬孟塗不是傅加藍,於南桑也不是我,我們沒有可比性啊。
「我不明白,姐,你想要的到底是什麼?喬孟塗背叛了你不是嗎?難道以你的個性還能容忍一個三心二意的男人?」
於南桑坐回沙發上,將頭髮披散下來慢慢梳理,我看到一根又一根頭髮落在雪白的沙發皮面上,觸目驚心,她捻起落髮放進垃圾桶,攏起一個馬尾紮好,嘆口氣:「老了,以前頭髮多得一根皮筋都圈不住,現在要繞一下了。」
我扯了扯自己的頭髮,誠實地說:「你知足吧,你看看我,髮際線已經到了頭中央啊。」她笑著呸我,眼望著外面萬家燈火,說:「毛毛,你覺得人能改變嗎?」
我猶豫了一下,不是特別確定地說:「難說,姐你還沒回答我的問題呢。」
她點點頭;「是啊,很難說。」
我忽然領悟過來了:「你的意思是說,你覺得你可以改變喬孟塗,但你沒有去嘗試,而是一怒之下就走了,所以一直為此遺憾?」
這個太扯淡了啊,我差不多要叫起來:「但他當時不是在外面鬼混回來的嗎,你就差沒捉姦在床了,這種秉性怎麼能改啊。」
於南桑很淡定地面對我的義憤填膺,等我放鞭炮一般噼里啪啦放完,她輕輕地說:「他那天確實去鬼混了,可是那天他也做了別的事。」
關於於南桑的故事,後續是這樣的,傳奇程度比任何小說都不遑多讓:
她結婚之後,老公在國內外跑,她跳槽到現在這家公司,一開始看的是東亞業務,每兩個月要去香港公幹,有一次,朋友介紹她去銅鑼灣一家頂尖的禮服私家定製會所做衣服。
她跟朋友一起走進去,設計師出來為她填寫私人信息和量身,那個設計師看到她的名字,忍不住問:「於小姐,您認識喬孟塗,喬先生嗎。」
於南桑反問對方:「為什麼這樣問。」
那個設計師腦後拖個小鞭子,戴著畫家帽,藝術家范兒十足,但人情世故也是精通的,立刻聽出來她聲音里的警惕,於是急忙解釋:「照您的私人資料來看,應該有一條喬先生幫您定的裙子還在我們這裡,幾年了,一直沒有人來領呢。我當時在做設計師助理,這位喬先生是我獨立接待的第一個客人,所以印象比較深。」
她最後拿到了那條裙子,保管良好,深水藍色,魚尾單肩,裙長剛好過膝,穿上身玲瓏剔透。她也看到了防塵袋裡的那張紀錄卡片,中午十一點喬孟塗下的單,簽字確認,是他的筆跡,袋子里還另外有一條她的裙子,是她最心愛的一條小黑裙,因為穿上去無一處不貼合,簡直勝過定製,和喬孟塗分開后她找了很久都一直沒有找到,原來是他拿來這裡給設計師和裁縫作為參考。
於南桑從香港回到上海,在網上調出喬孟塗的乘機紀錄,在航空公司會員登入頁面輸入證件號碼時,她不假思索,一蹴而就,然後才反應過來,都那麼久了,自己還把他的林林總總都牢牢記在腦海里。
紀錄顯示他那天早班飛機到香港,晚班飛機回到上海,飛機晚點,他凌晨兩點才進門。
他那個電話是打給誰的,說的到底是什麼,他這麼虔誠去為未婚妻裁一條裙子的時候,是不是也順便和其他女人有過片刻的溫存以打發去機場前的時間,都不重要了。
重要的是,在他和於南桑之間,離別如同生死那麼徹底,中間卻只隔著一條線。
於南桑把故事說完,仰面倒在沙發上,雙手緊緊地捂住臉,我害怕得心都要跳出來,萬一她哭起來我怎麼辦,我會打自己耳光說這是做夢的做夢的你快醒醒吧,飛揚跋扈的於南桑怎麼會為了一份十幾年前的感情哭成狗啊,這不合適啊。
幸好她沒有,只是靜了一陣子,然後放開手對我挑挑眉毛:「勁爆吧,姐姐我的八卦都跟普通人不一樣。」
我鬆了口氣,搜腸刮肚還想說點場面話圓一下氣氛:「我還是覺得你做得對,你不是說他是個花花公子嗎,你們倆真的在一起,我覺得遲早出兇殺案啊。」
於南桑眼皮一挑,淡淡說:「你怎麼知道呢?」我給問得一噎,仔細想想,我的確不知道——俗語怎麼說的,世事如棋,人心似海,誰能知道誰?一個人的際遇,始終只是他和上帝之間的秘密。
她緩緩說:「我這輩子,喬孟塗之後,不知道有過多少男朋友,不管是誰,每當和他們擁抱,我就忍不住想,曾經有過一個人,我在他懷裡的時候,就算世界那一刻毀滅我都無所畏懼,因為那一刻我根本不在乎世界的其他部分。」
「毛毛,你知道這種感覺嗎。」
我點點頭,忽然就想哭了。
是的,我知道那種感覺,這個世界上每個正常人都有兩隻手,體溫都在36度到37度左右,理論上任何人帶來的觸覺,都應該大同小異。
但偏偏就只有那一個人,他的手指覆蓋在你嘴唇上的時候,全世界的煙火都在那方寸間騰空怒放,那一點點皮膚的接觸,效力如同午夜的酒或塵世的鹽,頃刻之間,就能改變一切。
於南桑凝視著我,一字一頓地說:「我把我的故事告訴你,是想跟你說,如果你的男朋友對你來說是這樣的一個人,你就得去留住他,拚命都要留,不能像我一樣,不經審判與改造,就給自己和愛的人判了死刑。」
她站起來,打了個哈欠,倦態滿滿的,她準備去睡了,我小聲說:「姐,你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回到那個時候,會原諒喬孟塗嗎。」
於南桑一秒鐘都沒有猶豫,搖搖頭:「不,我不會原諒他。」
她側著頭看著我,柳眉那個倒豎啊杏眼那個圓睜,看起來一百一的母夜叉范:「我會跟他大吵大鬧,抓得他一臉血痕不能去上班,我會開始查他的手機,控制他的護照和身份證,還有監測他的電腦,如果他還要出去鬼混,我就找個借口把他送進醫院,對他的大腦進行電擊,讓他從此以後絕情斷欲。」
我倒抽一口涼氣,心想這位姐姐可不是信口雌黃之輩,她說到做到,絕對能讓喬孟塗生不如死啊。於南桑對我的反應很滿意,這一次的笑容比較愉快了,她說:「你一定想,那最後我們一定會鬧成一地雞毛,兩敗俱傷,最後以半死之軀分開,對吧。」
我大力點頭。
她抬起手臂,深呼吸幾次,最後低下頭來,對我說:「毛毛,我想過一百萬次,那確實是最愚蠢的一種活法。」
那又有什麼遺憾可言呢。
於南桑露出嫵媚而悲傷的笑容:「因為無論如何,那都是活著。」
她指了指自己的心口,用英文說:「it'sstillbetterthandeadinside."
把我的手機丟給我,她恢復慣常的口氣,說:「打給他吧,毛毛,告訴他你要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