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57章 最寶貴的東西
桃潔還想再逛逛,但孩子不喜歡逛商場提出抗議,也只得作罷。
桃潔一手拎鞋盒一手挽起我的胳膊,我則牽著孩子的手,一同走向停車場。
「老公,你還記不記得,談戀愛時第一次給我買衣服的情景?」
「嗯,記得。」
「那時你真喜歡打扮我啊。」
我看著她,這麼多年,我看著她從百里挑一的美女一步步變成姿色平平的中年婦人。她原本白嫩如瓷的臉上有了淡淡色斑,原本幼滑緊繃的皮膚已略顯灰暗鬆弛,原本明眸善睞的大眼睛有了似有似無的眼袋。
一句話:走在街上,她再也無法吸引路人以前一樣那麼多艷羨的目光。
不管我們之間曾有多少不快,她最美都是給了我的。
就憑這個,我一輩子都得感激她照顧她。這是我作為男人的義務。
男人最寶貴的是什麼?
是承諾。
所以,我將用我最寶貴的,報答她最寶貴的。
若把這樣一個女人棄之不顧,對不起良知。
「鬼妹允許你對我這樣?」桃潔問。
「不僅允許,而且還總是要我對你好。」
「那她還真不一般。換做我,肯定會不舒服的。」
「呵呵,那你就自尋煩惱了。」
「那她跟她老公怎樣,你也不問嗎?」
「我幹嗎要去自尋煩惱呢?」
「那你對她愛的不夠。」她下斷言。
「不。」我答道,「只是我區分清了愛與佔有慾的界限。愛本身是令人愉快的事,沒必要把它變得糾結。
我通過行動體驗愛的快樂,但同時避免佔有慾得不到滿足的痛苦。凡是分不清愛與佔有慾的人,不是拎不清,就是想不開。」
「那萬一她離婚不成你怎麼辦?」
「我會安靜地走開,衷心祝她幸福。」我點了支煙,「而且只要她需要,我隨時會出現在她身邊,無論任何時間、任何地點、做任何事。」
「你就不會因沒有回報而恨她?」
「完全沒必要。真愛一個人,就沒必要講回報。若她不離婚,那也是她的選擇,愛她就意味著尊重她的選擇。愛情不是做生意,不能以銷定產。」
「可你以前要求我回報你。」她不滿道。
「那是我不成熟之處——你不覺得現在我不再向你索取什麼了么?」
「是,你現在寬容多了。我說過,我更喜歡現在的你。」
「人總是要成長的,從狹隘變得寬容就是成長。」
「你以前談過的女人,跟鬼妹這樣想的人多嗎?」桃潔又問。
「極少。大部分沒到這步我就判定不適合了,少數到了這步的也不接受。」
「那你怎麼辦?」
「結果你不都看到了嗎?直接踹,呵呵。」我笑道。
「喲,老公為了維護桃潔而放棄重尋幸福的機會?」她撇撇嘴笑道。
「其實不是。我這輩子,最恨被人訛詐,最恨強迫我做違心的事——和這種強迫症病人在一起我肯定不會幸福。無論何時,我絕不會為取悅任何人,違背道義與良知做事。我離婚後遇到的第一個女人——你見過的那個模特——知道後來為什麼我踹了她?就是因她強迫我跟你一刀兩斷,而且還屢次慫恿我把孩子踢給你,說要為我再生一個。我不答應,她就又哭又鬧尋死覓活,說她不能接受二人世界里有別人。
可她算老幾?我怎能為她割斷我十幾年的記憶?也根本做不到。在我眼裡,她就像個有強迫症的神經病,實在討厭。後來她感覺我下決心離開,又來央求說只是鬧著玩,可我已經鐵石心腸了。
信用在我這裡只有一次有效期,沒了就沒了。從那以後我為自己立了條規矩,無論誰膽敢要挾我對你不好,二話不說、一票否決。」
「可女人,大都會跟她想的一樣。」她說。
「我覺得你們女人很奇怪。」我說,「我對你的態度,若是不相干的女人肯定覺得我很厚道,可一輪到自己面對,就恨不得慫恿男人對前任斬盡殺絕。
你們怎麼不想想,自己若哪天淪到『前任』時,後任要對你們也斬盡殺絕會怎樣?都是女人,何苦互相為難呢?」
「唉,女人都這樣的。」
「不過跟那模特相處我倒也有收穫。」我說,「以前只遇到你,跟你搞不好就覺得換個人肯定會搞好。
遇到她一開始我很投入,可很快發現她也有這樣那樣的問題,這才發現有些毛病是女人的通病,才去反思自己以往是不是有些地方錯了。而知道自己的錯,也就放下了你的錯。」
「你這兩年變化真大。」桃潔說,「學會了寬容,也學會了自省。」
「遇的多了,心**自然就寬。而人要想成長,就必須敢於面對自己的錯誤,而不是文過飾非。每克服一個錯誤,我就會成長一步,內心也就越發強大。」
「既然你這麼想,幹嗎還不復婚?」
我又深吸一口煙,道:「此一時彼一時,成長也是有代價的——我再做不到年輕時把你看做我的唯一,真的做不到。」
「對了。」桃潔問,「記得我那個要離婚的同學嗎?」
「當然記得。他們離了沒?」
「沒離,好啦!她老公搬回來住了。而且她老公要離開的原因,就是你說得那些。」
「哦,是嗎?」我反有些驚喜,「真的好啦?」
「千真萬確。前幾天還給我電話,他們兩口子想請咱倆吃飯表示感謝,我跟她定在大年初三。她說很感激你——給了她最正確的建議。她曾差點放棄,而一旦放棄就徹底無可挽回了。」
「哦,好。」我笑,「算我又積陰德一件,死後肯定不會住十八層地獄了。」
晚上帶母女倆游泳。
孩子喜歡玩水卻又怕水。儘管穿著游泳圈救生衣,可她不敢進深水區,只願在兒童區玩。我與桃潔勸了她多次,可她還是不敢。
「不到深水怎麼學游泳?」我勸她,「來,老爸保你不會有事。」
「不,我不去。」她站在岸邊看了看深水,既嚮往又害怕。
「這麼膽小怎麼行?」桃潔不耐煩了,聲音提高了八度,「你怕什麼?」
我說,「這事得慢慢來。」
「這樣她永遠學不會游泳!我不同意你事事都順著她,小孩得管。把她扔進去嗆兩口水就好了!」
說完,桃潔一把抱下孩子往深水區丟。
孩子掙扎尖叫,嚇得歇斯底里大哭,小手拚命抓住欄杆往岸上爬。
我推開桃潔,讓她上岸。又跟上去為她擦乾眼淚安慰了幾句。
小傢伙止住哭,說:「爸爸,讓媽媽走,讓她回去,我不要她了。」
「行啦行啦。」我繼續哄,「你媽也是為你好。你去兒童區玩吧。」
我返回深水區。
「你太慣著她了。」桃潔還在生氣。
「小孩怕水很正常。」我說,「再說,你若想讓他學東西,必須先培養她的興趣——興趣才是最好的老師。有了興趣,不用你管她自己都會迷上游泳。」
「你那方式太費勁了。小孩子就得管,不管不成器。」
「管是要管,但得尊重她。你不尊重她,她也不尊重你。你這樣把原本很有趣的事變成折磨和恐嚇,真是毛病。」
「你這樣她學不會游泳的。」桃潔不服。
「我能。算了,不用你你教她,我來。你游你自己的吧。」
我爬上岸,進兒童區陪孩子玩水。
一晚我片刻不離左右,跟她打水仗、划船、比賽憋氣。
孩子忘記了剛才的不快,邊玩邊「咯咯」地笑:「老爸,你看我厲害不厲害?」
「厲害,寶寶是游泳健將。」
「我有沒有鯊魚游得好?」
「有,絕對有。」
電梯里孩子說:「老爸,今天我好開心。明天還要游泳。」
「沒問題!」我得意地對桃潔擠擠眼,「瞧,她喜歡上游泳了。」
桃潔翻翻白眼沒回答。
進門時出了狀況——待我進去,孩子「咣當」一聲把桃潔關在門外。
「你這是幹嗎?」我詫異道。
「我不想讓她進咱家。」孩子說。
「為什麼?」
「她總這樣吼我,你都看到了。」
「你怎麼能這樣!」我說,「她也是想你快點學會。」
「不止這次!每天她都吼我,幹什麼事她都吼。還有那兩個老傢伙,也吼我!」孩子抬頭看著申辯道。
我忽然覺得小傢伙很可憐——是我的錯。我明知桃潔全家脾氣暴躁,連我自己尚不堪忍受,卻借口把孩子丟給他們。我可以想象孩子在他們身邊受過多少委屈。
「孩子」我說,「你媽媽是愛你的。她養育很不容易,為你付出很多。但她脾氣急,方式可能有問題,我也承認。這樣,你先放媽媽進來,她的問題我會說她。」
孩子手按門鎖,眨眨眼認真地說:「爸爸,我雖是小孩,但小孩也要被尊重。」
「我當然尊重你。」看著小傢伙一板一眼認真的樣子我忍不住想笑,「其實你媽也尊重你,只是表達方式不對,她性子急,恨不得你馬上跟她一樣體會做大鯊魚的快樂。現在打開門,我跟她好好談談,可以嗎?」
「不,我不要。我不想看到她。」孩子堅持。
「這就是你的不對。要想讓我尊重你,你也得尊重我吧?可是我想讓她進來,我希望你尊重我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