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4章 番外:過去(二)
第一次聽到「你是不是喜歡余單麓啊?」這句話的時候,薄初還在念初三,正是拼搏高中的階段。那個時候她微微愣住,耳根開始泛紅。她差點都忘記了,她的「余哥哥」已經是一個十五歲的少年,她也是長成了大姑娘了。
她一直沒有意識到自己在長大,大概就是因為他從六七歲的時候,就對她如一的好吧。
好到,她都已經快成為一個高中生了,還覺得她是一個小姑娘呢。
喜歡?
在那個年紀確實有很多情竇初開,有很多悄然心動。在同學們的眼裡,哪怕余單麓學習再好長得再帥,也總是冷著一張臉,只有那個和他一起來上學的姑娘才能讓他臉上多出一點表情來。不少人不言而喻,他倆就是青梅竹馬,兩小無猜。
洛倫高中錄取的分數不低,要求是8A1B,最低也要7A才能上。薄初知道余單麓已經穩了,他是全A,初二生物和地理會考的時候,他就以兩科全百的成績被校領導表揚了。
但她就不一樣了,她是踩著A線過的,而且她的物理最多也只考過兩次A,平常都保持在七十五分左右。她經常頭疼得不行,覺得物理課就是最變態的科目,尤其是看到地中海的物理老師瞪著她的模樣,她就瑟瑟發抖。
她大概這輩子和物理老師犯沖吧,從初中起物理老師就看她不順眼了。
「你哥哥不是余單麓嗎?怎麼你就只能考這麼一點,人家九十八起步呢?」
「老師,這是智商的差距。」
沒等薄初回答劉老師,旁邊就有人開始起鬨了,接著全班都哄堂大笑了起來。她倒是臉不紅心不跳,反正她沒有餘單麓能力強,這點她承認。
但——
憑什麼那個只考六十分的都能嘲笑她了!
「我……」她下意識地想要解釋,余單麓不是她哥哥,自己考差了也和他沒什麼關係。
但劉老師一聽到下課鈴就走了,下一節課還要給尖子班上課呢,他可不在這裡耗了。
而劉老師剛走沒多久,長發的同桌白芝就湊了過來,滿臉笑意地看著她:「你們不是兄妹關係吧?」
薄初當然是想都沒想就反駁她:「我們當然不是兄妹了!」
白芝朝她擠眉弄眼:「是啊,生物學說過,近親不能結婚。」
「……」
她終於明白白芝同學的意思了,她覺得自己和余單麓以後會結婚,這八字都沒一撇呢。沒等她想出如何回答白芝的時候,她雙腿翹在一起,一副對全年段八卦都了如指掌的模樣,開口道:「其實吧,根據我的觀察,這麼多談戀愛談著玩跟過家家似的小年輕里,我最相信你們能成。」
薄初生怕給余單麓帶來不好的影響,連忙湊過去捂住她的嘴巴:「大小姐你少說一句行不行!」
白芝舉起雙手作投降狀,薄初才慢慢鬆開手,她卻一臉壞笑地繼續道:「我可是行走的八卦情感導師,根據我和我媽常年學心理的經驗來看,你哥……哦不,余大神呢,他是個可靠的男人。」
「他是男孩!」
薄初險些和她爭得臉紅脖子粗,男人這個詞用在余單麓身上太重了,他年輕有為,是個五好青年!
白芝點點頭:「行行行。」
白芝的媽媽已經當了十年的心理老師了,在當心理老師之前,她在醫院裡也當過心理醫生,但後來還是主動來到學校里當老師,負責給青少年們作心理輔導課程。白芝從小耳濡目染,從不輕易戀愛,即使她爸算得上是個乖巧的好男人,她也堅信:大部分早戀都是鬧著玩的。
一個不小心把自己全搭進去,那可就完了。
她總是學老劉那副語重心長的模樣,勸著情竇初開的少女們:「最甜的果子,要在最合適的時候摘。」
「我不知道,他喜歡不喜歡我……」薄初將頭靠在窗邊,儼然一副憂鬱少女的模樣。
事實上,她平時也沒少看文藝文學,但裡面的結局大多是不歡而散,尤其是早戀的孩子們。余姨和樓下的阿姨們聊天的時候,也是說早戀會耽誤青春,大多數都沒什麼結果,還會傷害身體和心靈呢。
彼時,她還不懂得許慈慧嘴裡的「早戀」指的是新聞里一對十七歲就墮胎誤入歧途的青少年情侶。男生不負責,女生還認不清現狀和父母吵架要嫁給他。這樣的新聞可能一年都能出不少條,在他們初中也曾有過傳言,但最後都沒探出個結果來。
「那你喜歡他嗎?」
這是白芝第二次問薄初這個問題了,她喜不喜歡余單麓呢?
喜歡。
喜歡。
很喜歡啊。
她的喜歡大概就像是,她是他身旁的一顆星星,而他卻是最明亮的月亮。她站在他的身邊只能借得到他的光,卻不敢妄想他的光永遠只屬於自己一個人。哪怕伸出手來能夠嘗試摘到他,她也不敢。
所有人眼裡的薄初,是配不上余單麓這樣優秀的男孩的。她除了長得有優勢之外,似乎也沒有什麼優勢了,常年和余單麓排在年段成績榜單的第二名,就是尖子班裡最漂亮的姑娘鄧爽爽,雖然沒有她那麼好看,但人家的成績好啊。
「我配得上喜歡他嗎?」薄初煩躁地躺在桌上,只露出半張臉,卻沒想到自己心裡的話已經脫口而出了。
「以我看人的經驗,余大神是那種不會隨便喜歡一個人的人。他家教良好,做人正直,像他這種死正經的人呢……」
白芝還沒有把話說完,薄初就立馬起身瞪著她:「什麼『死正經』,不准你提那個『死』字!」
「行行行,就你這樣的脾氣,他真是受得了你……」白芝也是開玩笑的,她知道薄初內心是個很溫柔的小姑娘,只是看上去有點凶。
她這樣很好,能夠保護好自己,至少沒有人能夠輕易讓她吃了虧去。直到薄初和余單麓結婚之後,白芝刷到了關於他們的帖子,還淚流滿面地卡住她男朋友的脖子,一把鼻涕一把淚地說:「看老娘這眼光,絕了真的是!」
「好男人啊真的是好男人!」白芝還在顧自感慨,完全忽略了當時臉都黑下來的男朋友。
白芝自詡看男人的眼光絕對隨了她媽媽,總是誇她男友哪哪都好,那是她男朋友第一次看到白芝又哭又笑,不斷地誇另一個男人。
她直到那時候,都不知道薄初當初身處水深火熱,自卑膽小的時候,是余單麓一點點把他的小姑娘帶得勇敢熱烈,敢於追逐自己的夢想。他是她的翅膀,同樣,她也是他唯一敢低頭依靠的人。
後來白芝再分析余單麓的話,她也沒有聽進去了。薄初在想,她的脾氣很不好嗎?
她記得余單麓一直教她不能隨便被人欺負了,久而久之,為了不讓余單麓總是出面保護她,她學會了裝成一副很兇的模樣嚇跑那些欺負她的孩子們。她慢慢地學會成為一個自信的人,因為背後總是有她的港灣在為她撐腰。
中考之前最後一次測試的成績出來了,全年段1539個人里,余單麓排第一名,薄初努力考了有史以來最好的成績,第五十九名。她當時看到成績單隱隱鬆了一口氣,那是她中考前物理考得最好的一次,八十九分。
薄初從人群里擠了出去,才看到站在人群外的余單麓,她愣了愣,頭腦發熱地問了句:「你也要看成績?」
他還需要看成績嗎?
那不是鐵定第一名嗎?
薄初剛說完就想扇自己一巴掌了,她果然是因為考得太好腦子都糊塗了。她揉了揉眉心,再次抬頭看向余單麓的時候,他已經張口表揚她了:「這次進步很大,晚上回家的時候,給你買一杯草莓汁。」
「嗯?為什麼不是草莓冰淇淋?」
這麼熱的天,她只想吃冰淇淋啊。
余單麓的臉色沒有任何變化,淡淡道:「因為冰淇淋吃多了對身體不好,現在臨近中考,你要照顧好自己,不要這會貪涼生病了。」
「嘖,明明平時也不讓我吃,還拿中考當擋箭牌……」薄初低聲道,她早就看清楚這個人的目的了!
余單麓被戳穿之後,耳根有一瞬的發紅,但他還是清了清嗓子道:「不能吃,反正現在不能。」
前幾天班裡就有人貪涼鬧肚子了,被班主任罵了一頓,說這是關鍵時候,不能隨便生病。
余單麓就記了下來,冰淇淋這些的本來就要少吃,他不想她鬧肚子不舒服。
「好啦,聽你的還不行嗎?」
回家的路上,薄初忽然想起了一件事,她緊緊咬著下唇,眉心皺成一團。想了很久,她停下了腳步,手往前伸拽住了余單麓書包的帶子。
余單麓回頭:「怎麼了?」
薄初那雙水靈靈的眼睛盯著他看,一個十五歲的小丫頭,心裡像是藏滿了事情。
幾秒后,她看著他,吸了吸鼻子:「我要是沒考上的話,鄧爽爽是不是就又要變成你們尖子班的一員了?以後你就每天和鄧爽爽上課下課,我就只能去隔壁的二中一個人放學了。」
夕陽下,小姑娘低著頭,眼眶微微泛紅,她的手卻還是緊緊地拽著他書包的帶子。彷彿她現在不鬆手,他就一輩子不會離開她一樣。
如果是這樣,她不要中考了,不要高考了,什麼都不要了。她要做個「傻子」,只要他在身邊,不要別人搶走他……
「怎麼突然這樣了?」余單麓走了過來,從校服口袋裡拿出了一張紙巾遞給她。
她不接,扭過頭去,拚命忍住自己的眼淚:「劉老師說以我的成績,上了洛倫高中也是倒數的。」
她抬起頭,眼淚在眼眶裡打轉,喉嚨漫出一絲哭腔,鬆開緊咬的下唇:「他說鄧爽爽這次肯定還是年段前三,他說你們上學才是最佳拍檔,我就是丟你的臉!」
說完,她見余單麓的眉心都緊擰起來,她乖巧地鬆開了他的書包帶子,沒等自己的「對不起」說出口,他拉住了她的手腕:「等等。」
像是碰到了燙手的山芋一樣,他紅著臉鬆開了手,抿了抿唇:「不是這樣的。」
迫於解釋的他,差點忘了姑娘家家的手不能隨便牽了。
即使身處尖子班,男生間的八卦也不會少,隔壁班的誰誰誰喜歡咱班裡的誰誰誰,這種流言在初高中不少見。總有人圍在他身邊說:「單麓,你對哪個姑娘比較有印象啊?咱班花爽爽和你可是很配呢。」
「嘖,你不會喜歡你『妹妹』吧?」
他手一施力,圓珠筆劃破了草稿紙,他抬起頭來,周遭的氣場陡然冷下來。
他斂眸:「她不是我妹妹。我對這些事情沒有興趣,別再打擾我了。」
鄧爽爽在旁邊看了很久,周圍圍著她巴結的女生也都開始安慰她:「爽爽,余學神只是不喜歡他們話癆而已,你別往心裡去。」
鄧爽爽卻笑了笑:「我知道他不是不喜歡話癆,只是他喜歡的話癆,不會是我們之中的任何一個人。」
中考前,鄧爽爽學會了人生的第一件大事:早日放手,學會為自己努力,而不是為了別人。
夕陽餘暉下,薄初還在吸著鼻子,余單麓卻忽然說出了一件讓她頗為震驚的事情:「鄧爽爽高中要去國外讀。」
原來,鄧爽爽曾想為了余單麓留在洛倫高中,可是她慢慢地明白了。這三年哪怕是朋友他們都做不了,即使再為了他把前程搭進去三年又四年的,他也不會正眼看她。鄧爽爽明白,他的眼裡只有看見一個女孩的時候,會忽然亮起來。
這種光,哪怕是他拿年段第一無數次的時候,她都沒見過。
「笨丫頭。」
「你凶我!」
「我沒有。」
兩個人三言兩語過後,余單麓笑著從口袋裡拿出了一支筆,目光灼灼溫柔無比:「帶著它上考場吧,我們洛倫高中見。」
薄初的眼眶泛紅,微怔過後還是接過了他的筆。她一直以為,余單麓從來不會聽八卦。大家都說大考之前沾沾學霸的氣息,用他們用過的筆考試,會加分的。
余單麓起初也不信,但後來他還是買了一支新筆回來,想要送給她。
這隻筆他只用來寫過一次,只寫過一個字:初。
他會如初地陪伴她,也會如初地喜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