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6 章
九月的正午,高照的艷陽讓油柏路冒出絲絲熱氣,熱氣飄到空中,竟然扭曲了照入眼睛的光線,讓行人不由地有了種看見海市蜃樓般的恍惚感。
蘭欽就這樣在半開的車門前停了一會兒,眯著眼睛望了望遠處的「海市蜃樓」別墅群,然後,鎖上車,和萬威一前一後走向了別墅所屬物業的服務中心。
在蕭朗悅和網安隊兄弟的共同努力下,特偵隊通過汪歌社交網站賬號的IP地址,篩選出了六處疑似汪歌住址的地方。其中一處,就是蘭欽與方威眼前的別墅。這個別墅群與馬路對面的高檔小區同屬一家房地產公司,據說別墅群里環境較好靠近後山的幾棟並未出售,名義上是老闆留給自己的,但實際上卻經常會出租給不少影視業相關公司,用於拍攝或居住。
蘭欽和方威此行,就是希望看看能不能夠通過物業了解到別墅的住戶信息,從而判斷汪歌是否住在此處。至於特偵隊的其他人,除了「下落不明」的李澤芬外,則都分別去拜訪其餘幾處地址了。
這個別墅群的物業,也不虧是能與娛樂圈打交道的,蘭欽和方威亮著執法證走進去,軟磨硬泡了將近半小時,還是被對方已「沒有搜查令」為由,攔得死死的,沒能得到業主名單以及半點相關線索。無奈之下,蘭欽只好提出了「進去參觀一番」的要求,試圖通過肉眼觀察,看看能否發現些什麼。
說是「進去參觀」,蘭欽與方威其實也並無進入任何一家別墅內部的權利,他們只能冒著炎炎烈日,在分隔別墅與別墅的小道上慢慢走著。屁股後面還跟了個腰間插著警棍、眼睛瞪得老大的保安,也不知到底是在護送警察,還是在監視小偷。
兩人繞到了一家最靠里的別墅前,它那與眾不同的用單向玻璃製成的落地窗,立刻就吸引了蘭欽的注意。蘭欽放慢了腳步。
忽然,只聽「啪」一聲,一個黑色的身影破開大門,從別墅內飛奔而出。看見蘭欽、方威與保安的瞬間,不知為何繞了路,逃命似的往外頭跑了去。
「欸你誰啊?!」或許是因為對方帶著黑色口罩和鴨舌帽吧,保安立刻就有了反應。他抽出警棍,給蘭欽和方威留下了個警告的目光后,立刻就追了上去。
方威在蘭欽的示意下,緊隨其後。蘭欽正要趁這機會伸長脖子,透過門縫往別墅內瞅瞅,又一個帶著鴨舌帽和墨鏡的身影破門而出。
蘭欽出於刑警的本能,追過去對著那人的胳膊就是一個擒拿。對方竟然腳步一滑,側身躲過了,空著的左手還順勢對著蘭欽的下顎來了一拳。蘭欽連忙後仰,讓拳頭擦著鬍渣掃過,然後借著對方重心前傾的機會,逮住胳膊就想來個過肩摔。
在蘭欽的分析中,以對方的身手完全是可以躲過這一招的,他甚至都想好了過肩摔失敗后的對策。可誰知,那人竟然在抬頭看了眼他的臉后,突然收了手,嘴裡叫了聲:「蘭……」
蘭欽沒能聽完後半句話,因為過肩摔的動作已經停不下來了。
啪!
對方被重重地摔在了地上,鴨舌帽和墨鏡順勢飛到了一米開外。
蘭欽憑著習慣,趁對方倒地未起之際,完全不顧這炎炎夏日地板的滾燙,單膝壓在後腰,一手將對方的頭側著摁在地上,一手將其左臂反扣在了後背。
「警察!」報上了家門。
「……我也是。」
或許是地板燙得臉疼吧,李澤芬非但嘴角的上翹弧度不見了蹤影,就連寒冰般的淡藍雙眼,在一剎那,竟然變得有些像完全燃燒時的藍色火焰。但好在她的語氣還是足夠平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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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小時后,李澤芬冰敷著右半邊臉,站在了警戒線外,看著裡頭忙忙碌碌的痕檢員。
「你是怎麼查到這裡是汪歌的住址的?」也不知道是出於歉意,還是只單純地關心下屬,蘭欽將一瓶冰可樂遞到了李澤芬空著的手裡。
「多謝蘭隊,」李澤芬接過了可樂,「是從一個朋友那兒打聽到的。」模稜兩可地回答了蘭欽的問題。
「朋友?」蘭欽差點以為自己幻聽了,這種警察廢了老半天功夫才勉強縮小範圍到六處的地址,她李澤芬竟然問個「朋友」就知道了?
「一個對娛樂圈比較熟悉的朋友。」李澤芬淡淡地補充了一句。
「……」行吧,這一點就先放過你,「所以你就一個人來了?」
「嗯,這裡的別墅正好還有在出售的,就進來看了看。中途引開物業的人,繞到了這邊。剛走到後頭,就看見陽台門開了條縫,裡面有人在燒東西。裡面的人一看見我,就扔下東西往外跑了。我追了進去,從火里救出了那些。」用目光指了指不遠處正在與痕檢員作鬥爭的灰燼。
「我趕過去時,東西大都被燒得差不多了,只取出了幾片能取的,然後用鍋蓋滅了火。」
後面發生的事情,就算李澤芬不細說,蘭欽也明白了。她救出東西以後,追著黑衣人跑出來,隨後便被蘭欽當做同夥摁在了地上。
等等,將東西從火里撈出來……
「用手撈的?」猛地扭頭看向了李澤芬的手。
「嗯?嗯,」目光觸及的瞬間,李澤芬就立刻將手藏在了身後,「沒事,剛剛醫療隊也檢查過了。」
既然李澤芬已經這樣說,蘭欽自然也就沒了追究的理由。只是,雖然剛剛只瞄到了一眼,但蘭欽好像在李澤芬的掌心看到了些不一樣的什麼……總不能把人家的手抓起來看吧?況且,醫療隊剛才的確檢查過她。
「我很快地看了一眼,」李澤芬將話題轉了回來,「被燒的東西好像是一些照片和日記。」
「嗯,」蘭欽看了眼室內,「卧室和書房被翻得一片狼藉,或許就是為了找到並銷毀這些東西。保險箱也被打開了,現金和珠寶被取走了不少。用來燃燒東西的便攜爐子,似乎是疑犯自帶的。如果沒有你的亂入,他或許是想銷毀完東西后,帶走爐子與貴重物品,將現場偽裝成普通的入室搶劫。」
「我看這屋子安裝了報警器。」李澤芬望向了藏在門腳的一個紅色裝置,「但報警器沒響。」
「響了就會引來保安乃至警察,對方估計是不想讓這場『入室搶劫』過早被發現吧。」蘭欽說,「屋裡的指紋和毛髮已經送去檢測了,如果與舌頭的DNA匹配,基本可以斷定汪歌是第二位受害者。達火娛樂的搜查證,也可以順勢申請下來。入室銷毀證據的那個人,剛才也已經在一公裡外的廢棄工廠附近被逮捕……但願這些能夠讓調查進展有所突破。」
「嗯。」李澤芬扭開瓶蓋,喝了口可樂,沒有看蘭欽。她眉頭微微皺著,也不知道是在想這些什麼。
「但在此之前,」蘭欽突然提高了音量,「沒有配槍,沒有報備,擅自行動,私闖民宅……」表情嚴肅了起來,「回去寫一份三千字檢討,月底前交給我。」
李澤芬抬起頭對上那嚴厲的目光,皺著眉頭張了一下嘴,但卻什麼話都沒說,下一秒就鬆了眉心,低下頭,換上了頗為誠懇的語氣:「是。」
然後,走到警車旁,將可樂和冰袋隨手一放,帶上防護四件套,跨過了警戒線。一系列動作一氣呵成,似乎完全沒有意識到背後上司的灼灼目光。
李澤芬的反應讓蘭欽很是意外。擅自行動和個人英雄主意,在一定程度上算是不少新人刑警的通病。按照自身經驗,在受到上司的批評責罰后,新人刑警就算脾氣再好,也都會理論、解釋一番的。但李澤芬竟然沒有,而且她剛剛那欲言又止的表情……不是委屈或抗拒,而是失望?
蘭欽覺得,他似乎遺漏了些什麼重要的東西。
說李澤芬當時的表情是「失望」,其實是冤枉了她。因為她本就沒有過什麼「期待」,自然也不會「失望」。她之所以欲言又止,只是單純地意識到了,自己的反駁與解釋,只會引起對方更長的一段「諄諄教誨」,所以,憑藉著深刻於骨血的習慣,讓步了。
至於她擅自行動的原因……
達火娛樂如果只是為了避免十年前選秀節目的非法內幕暴露,比起如此明目張胆地隱藏汪歌失蹤的線索,他們完全有著更好的處理方式。畢竟,一個大火明星的失蹤,只能瞞一時不能瞞一世,屆時事情敗露,只會得不償失。
也就是說,他們這麼做,有著別的理由。要麼,是汪歌的失蹤與他們有關,要麼,就是綁架汪歌之人,對達火娛樂進行了某種……威脅。
李澤芬的判斷更傾向於後者,因為後者同時能夠解釋今日入室銷毀證據一事。
如若犯人當真用非法內幕相關證據對達火娛樂進行了威脅,並與達火娛樂保持著某種形式的「交易」,那麼,警察如此大張旗鼓地出現在汪歌住處,找出汪歌失蹤的證據,出具搜查令,只怕會打草驚蛇,致使犯人和達火娛樂徹底聯手,甚至一不做二不休,殺了汪歌……如果汪歌還活著的話。
李澤芬以私人身份來這裡,就是為了在展開進一步調查的同時,避開達火娛樂的耳目,讓警方能夠在這場博弈中佔得先機。
但現在……事已至此,該發生的眼睛發生,該暴露的也暴露了。警察能做的就只剩下儘快找出汪歌,逮捕真兇。李澤芬解不解釋自己的舉動和推測,警方要做的事都不會變。而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比起將半小時花費到口舌上,再被頂頭上司的一連串情緒波動波及,李澤芬更傾向於那期限一個月的三千字檢討。
她向來是不喜歡解釋的,因為二十七年的人生經歷教會了她,「解釋」是一個多麼空虛且無用的辭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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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彼方之謊》寫串了,特偵隊打成了監察隊……
指不定哪天李澤芬就變成王洛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