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章

第 7 章

正午的炙熱到了下午六七點就已經消失得無影無蹤,太陽雖然還牢牢掛在空中,但在晚風的吹拂下,穿短袖走在街上,甚至能夠感到些許寒意了。

一陣風刮過,蘭欽不由地攏了攏領子,但李澤芬卻似乎並未覺得有任何不適。

兩人此時此刻正在沒什麼人的街上走著,街道兩邊稀稀拉拉地開了幾家麵館和雜貨店。店鋪的生意似乎很一般,連招牌上的「面」字上掉了一橫,都沒有花錢修理。

從別墅中尋找到的毛髮、唾液與體..液,早在中午送去了司法鑒定中心。檢測結果是幾個小時前出來的,它們的DNA與舌頭的完全相符。而警方也已經從達火娛樂處得到證實,住在那棟別墅里的,的確是汪歌。

也就是說,第二位生死不明的受害者的身份,已經確定了。

特偵隊順理成章地申請到了搜查證。因為達火娛樂在此之前有著毀滅證據干擾搜查的嫌疑,所以這一次,他們請來的律師並未能將警察在門外攔上多久。特偵隊將別墅和達火娛樂的辦公樓地毯式偵查了一遍后,對與汪歌和范昌相關的工作人員進行了問訊。

對於試圖隱瞞汪歌失蹤,達火娛樂的工作人員將之解釋為了:「汪歌畢竟是女性藝人,失蹤的事傳出,怕是會引發不好的謠言,影響她的前程。」

而對於闖入別墅的黑衣人,達火娛樂則稱「毫不知情」。雖然李澤芬從火堆中撈出的紙片里,有著指向當年的選秀節目背後隱藏強迫參賽者.賣.身.的字眼,但因為被當場逮捕的疑犯本就有著入室偷盜的前科,還一口咬定事情全是自己一人所為,燒日記也只是心血來潮,所以,特偵隊並沒能夠從這個方向找到突破口。關於選秀節目的調查,也被移交給了打.黃.掃.非.隊。

至於汪歌的失聯,據金季稱,他們是在八月二十七日上周四上午,前往汪歌家接她去錄綜藝的時候,發現她失蹤了的。別墅中空無一人,電飯煲還處於跳閘后的自動保溫狀態,飯沒有動過。轎車和山地車都停在車庫中,看樣子像是深夜步行離開的。電話無人接聽,微信沒有應答,聯繫與之關係好的朋友,也沒有人知道她的去處。

特偵隊調取了別墅群的監控,發現在八月二十七日凌晨兩點多的時候,一個疑似汪歌的身影,拿著手機,匆匆忙忙從正門走了出來。一路上左顧右盼,看一眼手機又看一眼周圍,似乎是在擔心著些什麼。

因為這個高檔小區地處長安西城郊,除了小區與公路,就再無別的監控攝像頭了。所以,警察很快就從監控中跟丟了汪歌。

好在通過金季提供的手機號碼,蕭朗悅對汪歌的手機進行了定位,這才一路從西城郊找到了這個與鄰城交壤的定位消失的地方。蘭欽和李澤芬就是來這裡進一步尋找線索的。

但這裡也不愧是兩不管兩城交界處,放眼望去,除了店家標牌上還會寫著「長安」二字外,已經沒有半點與作為唐國首都的國際化都市——長安相似的地方了。就連布滿長安城大街小巷的監控攝像頭,到了這兒,也只剩下左手邊雜貨店裡裝的半個。之所以叫做「半個」,是因為那視頻的像素,基本與上個世紀的科技媲美,人臉看起來和馬賽克沒啥區別。

而因為手機定位消失的時間,是八月二十七日凌晨五點多,住在這裡的人不同於長安別處的矜矜業業,講究著早睡晚起的悠哉生活。所以,一路找著人問下來,別說有沒有看見「汪歌」了,連五點左右醒著的,都一個也沒有。

兩人繞著街道走了一圈,除了灰突突的馬路,就是灰突突的店面和困兮兮的人,沒能找到丁點有用的信息。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從頭「抱歉」到了尾,也沒將蘭欽那擰在一起的眉頭拉松上稍許。

「實在抱歉吶,幫不上二位的忙。這裡的民風就是比較悠閑,所以別說凌晨五點了,就是早上九點,除了路過的車輛,街上也沒人的。」對著準備打道回府的二人,民警小王還在說著抱歉的話。

「路過車輛?」蘭欽想到了些什麼。

小王:「對啊,三公裡外有個高速出口,下來的車一大半都會經過這裡。這也就是為什麼這裡明明和繁華搭不上邊,卻有那麼多餐飲店。」

「高速出口,」蘭欽的眼睛亮了,「走!」

李澤芬只疑惑了半秒,就立刻想明白了蘭欽的打算。

他一定是想通過調取高速出口處的監控,確認那晚路過此處的車輛,然後聯繫車主,試圖從行車記錄儀中找到些線索。

——————

兩人從高速出口辦完事,回到調查局時,時間已經快到晚上十一點了。當日路過該處的車主名單已經篩選出,聯繫車主索要行車記錄的任務,被交給了辦公室的民警,特偵隊的主要成員則再次聚集到了會議室,進行今日的集中討論。

「說到手機,」說話的人是馮弈弘,「我們之所以沒能在范昌的兩個住處以及他身上找到手機,是因為達火娛樂懷疑他當初的住址泄露與手機定位有關,所以在他搬去詠月苑前,收了他的手機。而昨晚從達火娛樂拿回的手機內容沒有任何線索價值,不排除手機在上交前,已經被清理過一次的可能性。東西今早送去技偵了,看看能不能復原出些什麼。」

「嗯,」蘭欽點了一下頭,「彭友這邊呢?我剛剛看到他來了局裡。對於范昌原住址曝光,他是怎麼說的?」

「那小子承認是自己乾的了,」張卓斌回答道,「說是為了讓范昌住進自己的房子,這樣房子可以升值什麼的。但要我看來,這事有些蹊蹺……又一時半會兒說不上是哪裡。說到底,那小子看起來也不像是……」

一陣手機鈴聲打斷了張卓斌的話。

「抱歉抱歉抱歉。」馮弈弘連著三個抱歉,接通電話走出了會議室。

李澤芬趁著大家目光移向馮弈弘的瞬間,將自己的電腦連上了會議室的顯示屏。顯示屏中出現了兩個3D模型。

「這是……」蘭欽收回了目光,「刀具模型?」

「嗯,兩把刀,割下舌頭的與切碎舌頭的。」李澤芬點了點頭,「在找到實物后,可以用作對比,在法庭上或許也能起到些作用,但對於縮小範圍尋找嫌疑人,用處不大。因為兩種刀都太常見了。」

這傢伙從中午在別墅碰到后開始,一直都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是什麼時候做的這個?印象中鑒定中心那邊,在沒有特殊要求的情況下,並無製作道具模型的流程吶。蘭欽疑惑了一下。

「東西我已經發到特偵隊雲盤裡了。」說完,李澤芬蓋上了電腦,然後又道,「除此之外,有一點值得在意的。先跳過進入小區這一點,兇手是如何進入范昌家中的?門鎖窗鎖並無損壞痕迹,現場也並無掙扎痕迹。」

「所以才推斷是熟人作案。」蘭欽道,「與范昌相熟,且知道他新住址的人。」

「一定得是熟人嗎?」李澤芬卻說,「按照那個房間的構造,范昌所使用的卧房距離玄關有一定距離。如果關上房門,聽不見客廳動靜也不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說,犯人只要有鑰匙,就可以在不留下打鬥痕迹的情況下進去。之後再通過什麼方法……比如說刀或者槍,讓范昌聽命行事。」

「有鑰匙……的確。」毛麗贊同道,「從這個角度進一步推測的話,監控、門禁與目擊者都一無所獲,或許是因為犯人本就是可以隨意進出K單元,且不會被懷疑的人。如果是物業和同一單元的業主,想要知道範昌的搬入並不困難。他畢竟是明星,長著張解析度很高的臉。至於鑰匙,詠月苑標配房門的鑰匙,是很容易復刻的類型。不少用戶在房門外又加了一道防盜門,也是因為這個原因。」

「物業和業主,復刻鑰匙……」蘭欽正摸著下巴要說些什麼,馮弈弘就推門走了進來。

「蘭隊,」喚道,「技偵通過對手機已刪除記錄的復原,找到了范昌的一個社交網站小號的賬號密碼,發現了些東西,」說著,走到電腦前敲了幾下,然後,將東西投到了顯示屏上,「就是這最後一條私聊。在這前後,賬號接連申請了十七次註銷,但都因為登陸設備、登陸地點、手機綁定等等原因沒有成功。」

私聊的對象似乎是范昌的粉絲,對話的前部分,基本就是那毫無新意的,粉絲的花樣式告白,以及范昌有一句沒一句的教科書式寵粉。

但不知從什麼時候起,粉絲的發言就逐漸成了令人細思極恐的「哥哥你今天穿的紅色衛衣好好看」、「哥哥你今早怎麼只喝了一杯牛奶」、「哥哥你昨晚蹬被子了」……

然後,范昌開始不再回復,粉絲髮送的內容也變成了關於他和汪歌關係的質問。

直到最後一句:「是不是我殺了汪歌,哥哥你就會回到我身邊?」

發送日期,八月二十四號凌晨四點半,正好是汪歌失蹤的三天前。

「這賬號的IP呢?」蘭欽扭頭問。

「查了,是在24小時開放的皇家圖書館。」馮弈弘回答道,「我已經叫人去按照賬號登陸時間與圖書館監控進行交叉對比。但……最好不要太抱有希望,因為那裡周圍有著三所大學,是學生們聚集地,基本一天從早到晚都座無虛席。」

「等等,八月二十四號,」蕭朗悅突然問,「范昌搬家是幾號?」

「八月二十九號。」毛麗回答。

蕭朗悅:「而他的住址曝光是在八月二十八號,汪歌失蹤的一天後……是不是太巧了些?」

「會是這個人嗎?」方威指了指顯示屏,「綁架了汪歌,然後通過什麼方式,將汪歌被綁架、乃至遇害的消息告訴了范昌。范昌沒能如其所願,變回他的『哥哥』,所以才對范昌展開了報復。」

「當明星還真他媽是個高危行業。」馮弈弘感嘆了句。

蘭欽沒有接這個話茬,而是直接吩咐起了分工:「張哥,麻煩你和萬威從詠月苑住戶與物業方向展開調查,奕弘你繼續負責圖書館和社交網站的事,毛麗和小蕭試著看能不能再從達火娛樂挖出些什麼,」然後,看向李澤芬,「小李你跟著我,將尋找汪歌下落作為主要目的。」

「……是。」李澤芬不動聲色地放下了正將包收拾到一半的手,打消了準備會議結束后打道回府的念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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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案子算是熱身,會留尾巴。

(今天更了明天就沒了,下一更在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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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影[刑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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