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必也正名乎——生物的學名從哪裡來?
人類的語言有一種特殊的魔力,可以潛移默化塑造我們的認知。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吧,如果問一個普通的中國人:「山羊和綿羊是同一類動物嗎?」他多半會回答:「是。」並且覺得問這個問題的人是白痴:「山羊、綿羊不都是羊嗎?」但如果問一個英國人,他多半會回答:「不是。」並且也會覺得問這個問題的人是白痴:「山羊是goat,綿羊是sheep,差著十萬八千里,怎麼能一樣呢?」
從語言學角度解釋,之所以會出現這種差別,是因為漢語是「孤立語」,而英語是「屈折語」,兩者在造詞法上有根本的區別。那麼拋開語言學上的解釋不談,單純從動物分類學角度上說,山羊和綿羊是同一種動物嗎?答案是否定的。山羊屬於牛科下的山羊屬,綿羊屬於牛科下的綿羊屬,只能算得上是遠親。
「屬」是生物分類學的一個概念,它僅僅比「種」高一層,比其他的分類層級都要低,同一個屬的動植物都可以看作近親屬,比如說老虎、獅子、金錢豹和美洲虎都屬於豹屬,這麼看來,山羊和綿羊的親戚關係可能比老虎和獅子還要遠。不過「屬」實際上是一個人為規定的單位,不同屬之間無從談論親戚遠近。說到底,山羊和綿羊是兩種動物,就像獅子和老虎是兩種動物一樣。
可能有人會說了,生物分類學出現在18世紀,goat和sheep這兩個名字出現得肯定比它要早得多,英國人顯然不是根據這個區分山羊和綿羊的。當然是這樣沒錯。從邏輯上講,英國人的祖先可能很早就發現山羊和綿羊不一樣,所以用了兩個不同的詞——goat和sheep來區分它們。後來的生物學研究也證實了它們的不同。
不過英國人也有吃癟的時候,英語中葡萄是「grape」,而葡萄乾是「raisin」,這就造成一個後果:大多數英國人不知道葡萄乾就是葡萄晒乾后的製品,而我們中國人呢,聽名字就知道它們有關係了。
英國人同樣把牛分成了公牛(bull)、母牛(cow)、牛犢(calf),以及一般性的牛(cattle),但是他們所指的牛都是同一種動物,卻並沒有按生物分類法把水牛和黃牛這兩種不同屬的動物區分開。這說明我們人類祖先給動物命名的時候,主要是根據它們的形態特點和用途,而不是基因。當然,現代發現的動物新種不是這樣的。
我國古代對馬的命名就是這種方法的登峰造極之作:黃色的馬叫「驃」,黑色的馬叫「驪」,青黑色的馬叫「騏」,毛色蒼白混雜的馬叫「騅」……這類「馬」偏旁的字足足上百個,古人這樣不厭其煩給馬兒取名字是閑著沒事幹嗎?當然不是。
馬在古代的用途非常廣泛,既是交通工具,又是戰場利器,更是貴族用來裝點自己的最好的外飾。做一個可能不算太恰當的類比,我們現代人家用的汽車也分轎車、SUV(運動型多用途汽車),兩廂、三廂,A級、B級、C級,同樣的車也分成德系、日系、美系不同的品牌,甚至同一款本田公司出品的雅閣轎車都還分8代、9代、10代……如果從古代拉一個人看這些汽車品牌,他一樣會覺得暈頭轉向,就跟我們看著那一大群馬一樣。
不管是中國人,還是英國人的祖先,在給動植物命名的時候,都有一點點隨心所欲,並沒有一套完整的規則。很多生物的名字也變得千奇百怪,同一種生物有多個名字,或者不同生物共享同一名字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比如說肉豆蔻和草豆蔻,兩種香料的名字如此相似,實際上卻是八竿子打不著的遠親。
如果再加上各種語言之間的轉譯疏漏,名字就更讓人摸不著頭腦了。比如說美洲地區生活著一種大型貓科動物,英語中稱作「jaguar」,翻譯成漢語的時候不知道出了什麼岔子,有的人管它叫「美洲虎」,也有人管它叫「美洲豹」。事實上,這種動物確實長得有點像豹子,但壯碩的體形更接近老虎。那它到底是虎還是豹呢?都不是!它就是它,jaguar而已。不過你可千萬別弄混了,「美洲獅(puma)」又是另外一種動物,體形比jaguar小得多,也跟獅子完全不一樣,看它的別名「美洲金貓」就知道其實它是一種體形稍小的貓科動物了。
到了18世紀,隨著國際學術交流日益頻繁,生物學家和博物學家們發現,建立一套完整、統一、規範的動植物命名方法已經刻不容緩了,不然的話,各國科學家聚在一起談了半天,卻發現聊的根本不是一種生物,那得有多尷尬。發明現代生物分類法的是一個叫卡爾·馮·林奈(CarlvonLinné,1707年5月23日—1778年1月10日)的瑞典人,他創造了一個用拉丁文命名的通用方法,把生物按照親緣遠近分成了界、綱、目、屬、種,現在所有生物的學名都必須應用這一套體系。如果這種生物原名是其他語言,那至少也要用拉丁語處理一下,讓它看上去像是拉丁語的單詞,而且還要寫成斜體字。比如說林奈先生本人的名字,寫成拉丁文就是:Linnaeus。
拉丁語是當年橫跨亞歐大陸的羅馬帝國官方語言,但是在林奈的時代,已經僅僅存在於古代典籍當中了。那為什麼林奈還要用這種已經「死去」的語言來作為生物命名的基礎呢?原因大概有兩個:一個是因為歐洲是當時世界的生物學學術中心,而歐洲地區或多或少都曾經受到過羅馬帝國的影響,對拉丁語並不排斥;另一方面,拉丁語的「死亡」反而是它的優勢,因為已經沒有人在生活中使用,所以也就不會再出現大的變化,生物的名字也就可以保持穩定了。
林奈的命名方式略有一點複雜,簡單舉個例子吧。比如說,我們中國人叫的「狗」,英國人叫「dog」,但是它的學名只能是拉丁文寫成的Canislupusfamiliaris。第一個單詞是它的屬名,第二個是它的種名,第三個是它的亞種名。另外在學名最後還需要在括弧里加上這種生物的命名者名字以及發現年份,不過學名寫出來的時候命名者和年份可以省略。事實上,大多數極其常見生物的命名者都寫的是林奈本人。
有了這種固定的命名方式,我們一眼就能看出來誰跟誰是一類,誰跟誰不是一家了。比如說上面提到的美洲虎和美洲豹,學名都是Pantheraonca(Linnaeus,1758),那它們就是同一樣東西。而美洲獅呢,學名是Pumaconcolor(Linnaeus,1771),一看就是另一種動物,再也不會混淆了。當然,我們絕大多數人也不會去查它們的拉丁文學名。
不管是身高兩米凶神惡煞的藏獒,還是可愛迷你的貴賓犬,不管是呆萌的哈士奇,還是小巧玲瓏的泰迪犬,它們在生物分類學上都是同一種東西:Canislupusfamiliaris,完全沒有任何差別。不管是白種人、黑種人,還是黃種人,不管是大鯊魚奧尼爾,還是美少女楊超越,都屬於Homosapiens這個物種,完全沒有區別。這個結論我們現在接受起來很容易,因為我們可以出示它們的基因圖譜來證明,但是對於古人來說,就比較難以理解了。
到底什麼樣的兩個動物可以認定為同物種呢?有的時候我們很容易辨認出來,比如說狗和貓一看就是不一樣的兩種動物,藏獒和泰迪第一眼看上去也完全不一樣,我們怎麼才能知道藏獒和泰迪是同類呢?其中當然有一些生物辨識學的技巧,不過對所有動植物來說,又有個通用的標準:它們可以在自然條件下生出能夠繼續繁殖的後代,也就是說,不同物種之間存在生殖隔離。
所謂生殖隔離,並不是說兩種不同的動物不能交配,事實上,兩種完全不同的物種自然條件下交配的案例非常多(千萬不要去百度「大象強暴犀牛」),也不是說它們交配后不能生孩子,而是說自然條件下生出的後代沒有生殖能力。最經典的例子:馬和驢子生出的騾子就是沒有生殖能力的。
這種辨別方式在20世紀初才最終確定下來,而在此之前,很多生物分類全靠觀察和直覺,或者說靠蒙。林奈老先生在這方面就犯過錯誤,他一直認為狗和狼是完全不同的動物,把狗認定為獨立物種,命名為Canisfamiliaris。而狼的拉丁學名則是Canislupus。這是因為科學家一直認為,狗的祖先應該不止一種野生犬科動物,除了狼可能還有亞洲胡狼。但是到了1990年,科學家通過基因監測才發現,傳統的猜想是錯誤的,狗和狼是完全一樣的物種,狗就是狼,狼就是狗,所以狗被歸類到了狼種的下面,成了一個「家犬亞種」,學名也改成了Canislupusfamiliaris。
另一個例子是我們常見的荷花和睡蓮,因為它們的花朵和葉子很相似,生活習性也很相似,所以以前人們一直認為荷花和睡蓮在親緣上很接近,把它們歸類到了同一科。但是最近的研究表明,其實它倆的親緣相當遙遠,睡蓮是最原始的幾種被子植物之一,所以它們被分開成了不同的目,甚至不同的亞綱,當然,更是不同科了。
當然,最誇張的還是水母和櫛水母,由於長得很像,所以長期以來,它們都被認為是近親,現在研究發現,它們竟然連同一個門都不是,櫛水母自成一家,單獨劃出了一個「櫛水母動物門」,它們可以說是完全的陌生人,只能說造化非凡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