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管理者不是官銜、官位
(一)管理者不是官銜、官位
Manager一詞最直接的中文翻譯為「主管」。我們改革開放后引進這個詞時,還是帶著一定「官銜」的色彩。計劃經濟時代,工廠的老大叫廠長,服務業如食品公司、自來水公司等的老大被稱為「經理」,於是管理者一詞就成了「經理」。隨著20世紀90年代后MBA的興起,職業經理人一詞開始在中國流行。在西方,職業經理人也是包括政府部門、學校、醫院這樣的組織中的管理者的。在中國,無論是政府部門、還是國有企業,包括越來越多的民營企業,管理者的另一個稱呼是「領導」。如果說「管理者」帶有職業定位的話,那麼「領導」一詞在中國更帶有著「官銜」的色彩。
職業經理人最早起源於美國,到今天已經有170多年的歷史。1841年10月15日,美國馬薩諸塞州的鐵路發生一起兩列客車迎頭相撞的事故,社會公眾反響強烈,認為鐵路企業的業主沒有能力管理好這種現代企業。在州議會的推動下,對企業管理制度進行了改革,選擇有管理能力的人來擔任企業的管理者。美國的職業經理人大體上經過了三個發展階段:
第一個階段是從1841年世界上第一位職業經理人誕生到1925年美國管理協會成立。這個階段標誌著美國企業基本完成了從業主式(世襲式)經營企業向以聘用經理人來經營企業方式的轉換,也可以看作是職業經理人的成長期。由此,美國的企業中也基本形成了近代公司制佔主導地位的格局。
第二個階段是從1925年到20世紀60年代。隨著美國哈佛大學企業管理研究院的成立,到20世紀60年代末,80%以上的企業都聘請了職業經理人,標誌著美國職業經理人階層的成熟,其企業制度完成了近代公司制向現代企業制度的過渡。
第三個階段是從20世紀70年代至今。美國現代企業制度不斷走向成熟,職業經理人階層也隨之不斷走向完善,成了在美國社會發揮重要作用的階層。與此同時,職業經理人的培養和培訓、認證機制也相當的健全,職業經理人理論方面的研究也已經成熟並形成系統。
職業經理人在西方發達國家是一個相對統一的概念,在中國,對職業經理人的定義還不統一,一般認為,將經營管理工作作為長期職業,具備一定職業素質和職業能力,並掌握企業經營權的群體就是職業經理人。
職業是參與社會分工,利用專門的知識和技能,為社會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獲取合理報酬,作為物質生活來源,並滿足精神需求的工作。職業的含義包括以下四點:第一,與人類的需求和職業結構相關,強調社會分工;第二,與職業的內在屬性相關,強調利用專門的知識和技能;第三,與社會倫理相關,強調創造物質財富和精神財富,獲得合理報酬;第四,與個人生活相關,強調物質生活來源,並涉及精神生活。
管理者就是憑藉自己的專業知識與技能,受雇於他人(政府或是資本所有者),承擔一定的任務,被要求創造相應的績效並在此基礎上取得一定的物質回報(薪酬)或是職位的提升(精神層面)。從這點上說,無論是高層、中層還是基層管理者,他們都具備本質上的相同點,如同老師或是醫生一樣,本身是一種職業,只不過不同的老師擁有的「講師」、「副教授」和「教授」不同的專業等級職稱。像醫生、教員、工程師一樣,作為職業,醫生可以在這裡可以給患者看病,你也可以在另外一個城市的醫院坐診,如果你在一個城市裡屬於專家級的醫生,到了另外一個城市的醫院屬於水平一般,那就說明這個國家的醫生職業化水平較低,參差不齊。所以在日本等國家,形成了提供公共服務的醫生和義務教育的教師進行地區間的定期流動的機制。
卡夫食品的高管空降到IT公司任職,我們可能會問:他在食品這麼傳統的行業工作那麼多年,能懂IT這麼高大上的東西嗎?百事公司的那位「賣糖水」的老闆被喬布斯請來管理蘋果公司,這些都恰恰表明,管理者不屬於專業工作,而是職業。這兩個公司招的不是IT專業的專家,而是會管理的高層管理者,無論在什麼行業的企業組織,其管理的基本理念、思路和手段方法都具有普遍性,而作為高層管理者只要對本企業產業技術本身有個基本的了解即可。如同我們在前面提到的醫生的例子,不是說醫術高,教學、科研水平高的就可擔任醫院的管理者。
在本質上,每一項職業都有四個要素:
●任務。一項職業的特點是由要完成的特定的任務決定的。我們可以描述和分析每一項職業的任務,他們的任務都可通過教與學達到一定的水準。
●工具。完成任務所需掌握的工具是每項職業的第二個要素。對工具的熟練使用也可以通過學習來掌握。要想達到標準的專業化,最初的工具學習並不需要特殊的才能,只是需要堅持不懈的訓練。
●原則。職業的第三個要素由原則組成,在完成任務和使用工具時要遵守它們。這些原則對工作完成的質量和工具使用的效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對規則的觀察和了解無需天份,取而代之的因素是洞察力。我們需要對兩件事情有特殊的洞察力:職業的重要性和失誤帶來的風險。對原則的維護需要一定的堅持和紀律。
●職責。職業的重要性越大,實踐中伴隨的風險就越大,職責也會自然而然或迫不得已地增大,與職責密不可分的是倫理道德,這裡的倫理道德說的是每個人要對自己的所作所為和偶爾的過失負責任。
前三個要素都可以通過學習掌握,要強制一個人履行職責是不可能的。一個對自己的行動缺乏責任感或根本不負責任的人,不能成為管理者,而且永遠也成不了真正的領導者,無論他的地位多麼的顯赫,這樣的人只是一個野心家而已。
在本書接下來的內容中,我們會通過以上四個方面來介紹和論述管理者這門職業的四個相關要素。
職業的使命指的是這一職業為什麼存在的根本理由,也可說是「憑什麼讓別人雇傭你的理由」,換句話說也就是「你憑什麼吃飯」。我們閉著眼都能背出醫生的使命是救死扶傷,教師的使命是教書育人。那麼管理者的使命是什麼呢?管理者的使命是通過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和你一起去更有效率地實現組織(部門)的目標。這句話的背後有兩層意思:一是,管理者所需的職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天分」,也就是說,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通過後天的訓練成為有效的管理者的;另一層意思是,無論管理者的職位有多高,他的本事有多大,他都不可能依靠自己一個人去完成組織的目標的,他必須調動下屬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一起努力達成組織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