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鬱的熱帶
憂鬱的熱帶
第一次見到「巴拉拿」這個地方名字,是讀博赫斯的自傳文章,博赫斯寫他的父親,是在巴拉拿誕生的。這位老人家讀很多書,而且自己寫小說,他寫了一部小說,印了五百本,送給朋友看,在書裡邊,他每次提及自己的家鄉巴拉拿時,排字的先生總是排了巴拿馬,以為是老先生把字拼錯了。老先生覺得倒也有趣,就由得那個字一直留在書中,沒有改正。這部小說,老先生臨終時希望兒子替他重寫一次,這,也就是博赫斯晚年寫作的計劃之一。
第二次見到巴拉拿名字的出現,是因為翻閱法國人類學家李維史陀[列維-斯特勞斯(ClaudeLévi-Strauss)]的《憂鬱的熱帶》(TristesTropiques),這是他在巴西逗留了五年對當地土著研究和觀察的實錄。巴拉拿,是巴西中部的地區,傍著巴拉拿河,也是巴西土著加杜維奧人聚居的地方。
李維史陀本來是學哲學的,後來又改習法律,但他對自己花了許多年月學習得來的知識感到不合理想,結果,毅然擺脫了從前走的路,轉到人類學上來。他到巴西去研究時,是三十年代的中期,當時的土著,還過著非常原始的生活,他們偶然穿穿巴西政府或傳教士送給他們的衣服,日常生活的用品只有斧頭、刀和縫紉針,以及自己做的簡陋藤籃和陶器。政府為他們建造了房屋,但他們寧願跑到空曠的地方睡覺,本來政府希望把他們聚居在一起,建立起小村落來,但他們紛紛四散,沒入樹林,仍然過他們一貫的漁獵生活。他們把為他們預備好的床拆散,把床板劈碎,當作柴燒,然後,大伙兒照舊睡在地上。政府給他們牛群畜牧,他們由得牛隻到處遊盪,不去打理,據他們的反映,他們不喜歡吃牛肉,又不喜歡牛奶的氣味。
關於土人不能適應文明人生活的情況,李維史陀也記錄到另一件例子:有一名印第安人,神跡地經過一次大屠殺而倖存,許多年來,在加州大城市生活,不為人注意,手中仍握著打獵用的箭鏃,後來,野生動物漸漸絕滅,於是有一日,他被發現在郊區某地,赤裸裸地,將近餓死。最後,他倒過了些平靜的日子,因為他當了加州大學的守門人。
讀李維史陀的作品(這裡的書店,除了《憂鬱的熱帶》外,尚有他的《野蠻的思想》及《結構主義人類學》),是因為讀過蘇珊·桑蒂[蘇珊·桑塔格]的《反例釋》[《反對闡釋》],她在書中第二卷第五章寫這位「英雄的人類學家」,提到《憂鬱的熱帶》於一九五五年在法國出版時,普遍受到注重,但一九六一年英譯本面世,竟被忽略了。這本書,她認為,一如弗洛伊德的《釋夢》[《夢的解析》],同樣是本世紀重要的著作之一。
李維史陀在《憂鬱的熱帶》中記錄了螞蟻似的南比華拉族、華麗的保洛洛族、彩繪的加杜維奧族等,但他的成就並不局限于敏銳深刻的報道上,而是以他個人的經驗,反映新舊世界的對比、物質的欠缺、旅程上的種種反省;既寫夕陽沒落,亦寫現代,寫文化與權力的關聯。
有一天,在巴西一個城中,李維史陀曾步入一所法庭聽審,這還是他第一次進入法庭參觀。當時,出庭的被告是一名農夫,由於和人爭吵,在爭執中竟然咬了對方的耳朵,咬下一塊肉來。於是,原告、被告和證人滔滔不絕地用克里奧耳方言辯說,他們的話,由翻譯傳譯給三位在座的法官聽;法官們穿著厚厚的紅色鑲皮草長袍,熱得滿身汗,衣服里在他們的身上彷彿染血的繃帶。關於咬耳朵這件案件,一共只花了五分鐘來裁決,判了那名壞脾氣的農夫八年監禁。
李維史陀說,他一直對公正判決抱尊敬但懷疑的態度。一個人的命運,竟可以在這麼短短的五分鐘內決定下來,而又可以如此漫不經意地判刑,實在令他驚訝。
所謂「憂鬱的熱帶」,指的並不只是憂鬱,而是廣義地包含了悲愴與痛楚。在李維史陀的眼中,憂鬱熱帶的魔鬼是歷史,通往那些神秘而和諧的種種結構,如今都在眼前崩潰了。以巴西南族土著來說,在一九一五年時還有二萬人,到了一九三八年只剩下兩千。過了這麼些年,他們都變成了愁苦、醜陋、患病的人,並且面臨絕種。所以,李維史陀說:讓我們去研究這些原始人吧,趁他們還沒有消失。唉,原來人類學就是訃聞。
南比華拉族是巴西印第安人中最矮小的土族,男子大約一點六零米高,女子則高一點五零米,皮膚也比一般土人黑。不過,南族的少女非常美麗,由於整日在地上打滾,又有天生古銅色的皮膚。土族無論男女都不穿衣服,女子喜在腰際或項頸上掛一串貝殼珠鏈。這一族人的血液都是O型的。
南族人的生活和他們的季節有關,在他們,一年只有兩季:雨季和旱季。十月至三月是雨季,大家住在溪流上的山脊,他們種一些玉蜀黍、煙草、棉花或豆類。到了旱季,他們離開村落,過漁業生活,除了漁獵,他們還搜集各種可以吃的食物,包括蜘蛛、蟋蟀、蛇、蜥蜴、幼蟲,以及果子、種子和野蜜,總之,幾乎什麼都吃一頓。他們獵獸的武器包括一大批尖竹,用來插傷野獸,讓它流血而死。在武器中,他們有一件扁釘鎚,並非狩獵和戰爭用,而是用來驅趕風暴,趕樹精,只象徵式在空中揮舞。
一般的土族自己有獨木舟,南族人沒有,他們習慣游泳過河。他們出獵時,會把一切都帶了出發,他們的用具都是極原始的,如獸骨、植物纖維、樹上取下來的和果殼等,當他們帶了這些東西在樹林中魚貫而行,彷彿一隊螞蟻。
在巴西印第安部落中,南族的生活最原始,他們都睡在泥地上,由於寒冷,所以都擠在一起。南族人並沒有很多兒童,許多夫婦都沒有小孩,最多小孩的家庭也只有兩個。已婚夫婦要等第一個孩子長大才能生第二個小孩。因為每年有六個月要在野外林中生活,照顧小孩一來不方便,二來影響母親工作,所以,全族人都懂得節育,有時婦人懷了孕,也會用藥草自己墮胎。
南族人非常愛孩子。李維史陀說,他從來沒有看見成年人打小孩。小孩都自己玩耍,沒有特別的遊戲,只學成年人打獵射箭。女孩子則跟著母親,穿貝殼項鏈,睡懶覺。南族人也非常喜歡飼養動物,既養猴子、鸚鵡,又養雞、狗、豬和野貓,他們並不吃這些動物,因為他們是寵物,他們反而吃蛇或蚱蜢。
巴西印第安人有不同的種族,在身形、生活習慣上也有不同的區別。加杜維奧族習慣一群人居住在同一間大室內,但保洛洛部落的人就不同了。整個部落的人會建造一列大約二十多間的房屋,圍成一個圓圈,屋子分立在圓周上,在圓圈的中心,則建了一座比較大的屋子,稱為「男人的房子」,這間房子只有男子才可以進去。族中的男子如果不用出外去打獵捕魚,就住進這間屋子裡,那些有了妻子的男子,如果不高興回家,也可以到屋子來。已婚的女子禁止進入「男人的房子」,如果是還沒有結婚的少女,倒不禁止,不過如果少女走到了屋子附近,就會被人們捉進去。即使小心翼翼避開屋子的少女,一生中也得有一次要自願到「男人的房子」去,表示願意和未來的丈夫結婚。
保洛洛的男子所以要住在一所特別的房屋中,也許是因為他們自己根本沒有房屋,圓周的那些房屋都是婦女的,婦女從小在哪一間屋子誕生,哪一間屋子就由她承繼,到了結婚,也是丈夫住到妻子的家中去。這個做丈夫的,可能和妻子的一家人合不來,所以,可以自由住到「男人的房子」去。事實上,「男人的房子」也不僅僅是一群男子起居的地方,在屋子裡,他們固然可以唱歌、吃喝,但主要的還是一同做漁獵工具,聚會或舉行宗教典儀。
保洛洛族人特別喜歡飼養一種長毛小鸚鵡,因為這類鳥的羽毛非常美麗,可以拔下來做帽飾。在巴西印第安人中,保洛洛族是個子最高、身體最強健的,他們都有圓的頭顱,蛋形面孔,但女子則比較矮小。男子並不穿衣服,整個人連頭髮在內都塗上油,然後畫上彩繪,非常華麗。女子在膝蓋、手腕、手臂上扎布條,身上穿最簡陋的泳衣式服飾。
土著的葬禮很特別,他們把死者放在村落中間的基地,蓋上樹枝,等到肌肉都腐爛,就把骨頭取出來,拿到河中去洗乾淨,然後在骨頭上畫上彩繪,黏上羽毛和彩石做裝飾放進籃里,再一起放在溪流或湖底。保洛洛族人認為,失去一個人是大自然對他們負了一次債,所以全族男子出外打一次獵,要獵一頭大野獸回來補償。
巴西加杜維奧族土人屬於蒙古種,身軀矮橫、扁面顴骨顯著、眼部線條傾斜,黃皮膚、直黑髮。他們習慣一同居住在一間大室內,即使一座房子有許多房間。在大室內,無論日夜都生了一個火,大家圍著火生活,白天則圍著火吃馬鈴薯,把馬鈴薯放爐灰里煨熟;晚上則圍著火睡覺,地上鋪了一層薄薄的玉蜀黍莖葉。睡覺的時候,大家都把雙腳對著火,圍成一個圓形。部落的財產全放在室內的地上,不過是些斧頭、刀子和針線,有時候有幾個瓶子和一把雨傘。傢具方面,有木矮凳、木桌子。用具方面有麵粉篩、陶碗、木研砵和瓢。
加杜維奧土族的男子通常穿一件破爛的襯衫,和一條陳舊的長褲,女子則單穿一件布衣裙或在身上圍一條毛毯,至於小孩子,就完全赤裸了;但是每個人必定戴一頂闊草帽,這是部落最出色的手藝。李維史陀曾在土著的家中見到他們的陶器,想向其中一位老婦人購買一個,老婦人願意賣,但她說,這些陶器不是她的,也不屬於她的丈夫或兄弟或兒子,原來一切的陶器都屬於她的孫女兒—一個三歲的小女孩。李維史陀不但要付一筆錢,還要附送戒指和胸針,才能換得一件陶器。
原始人類擅長描繪生活中的所見所感,初民在山洞內壁就畫過牛隻和各類野獸,繪畫的原因有各種不同的意義。根據記錄,於一八五七年時,有一艘歐洲戰船馬拉卡哈號駛至巴拉圭,船上的水手於第二天醒來時,看見當地的土人滿身畫滿了船錨的圖案,其中一人身上畫的竟是船上軍官的制服,那制服畫得十分相似,不但有紐扣、條紋飾邊,還有劍帶。這不但證明了土人的觀察力和寫生技巧,而土人這樣做,可能也和先民在山洞壁上畫牛的出發點相同。
巴西土族生活簡陋,他們的藝術才能發揮在彩繪文身和歌舞上,李維史陀很重視他們的彩繪圖案,認為它們使人想起西班牙巴洛克藝術風格,他認為,土人一定受過西班牙那些發現新大陸的征服者的影響。
巴西的土著都喜歡在軀體上彩繪,尤其是一張臉。只要有空,婦女們整日不停替別人畫面譜。加杜維奧族土人對於彩繪特別重視,在他們的部落里,男子都是雕刻家,婦女則是畫家。空閑的時候,男子用木頭來雕刻,刻人,刻馬,或刻鴕鳥;婦女們則替別人彩繪頭臉和軀體。彩繪的工作都由婦女擔任,年長的老婦人,繪得尤其出色,她們並沒有範本,也沒有固定的模式,圖案方面多數是十字筆觸及螺旋紋樣,可是畫在臉上的面譜,沒有一個相同。李維史陀一共搜集了四百多個面譜,最初,他用攝影的方法,可是,攝影是昂貴的,於是,稍後他決定用紙來自己臨摹,到了最後,他想出了一種更好的方法,乾脆請婦女們替他直接繪在紙上。他在白紙上先畫一張臉,然後交給她們去畫,而擅長彩繪的婦女,果然替他一個一個面譜畫起來,而且畫得很好,彷彿人的臉和紙上的臉一樣,並沒有因為是畫在紙上而遜色。
她們多半手拿一條竹枝,蘸在一種「簡尼巴蒲」植物的汁中,液汁本來無色,但經過了氧化會變成藍黑色。十八世紀時,傳教士拉布勒多曾經在當地和土著生活過一段時期,看見他們把自己塗得滿身都是花紋,不禁搖頭嘆息,認為他們竟然把時間浪費在這種事情上,但主要的還由於他們「對上帝的創作不敬」,他認為,把好好一個自然的美麗軀體塗污了,又把人的臉破壞了。他試過尋求解釋,是不讓敵人認出他們嗎?是壓抑飢餓的痛楚嗎?他於是去問他們。他們說:在身上繪畫是必須的,如果保留原來的模樣就和野獸一樣了。原來土人彩繪自己,是為了想和野獸不一樣。對於他們來說,這可是一種文明的表現了。
即使傳教士不贊成土人彩繪文身,但他不得不承認,婦女們的藝術技巧,遠勝土耳其華麗的地毯。李維史陀則認為,在繪面譜上,普通人全繪,部落的貴族只繪額前,顯示了社會學上的功能。再說,把自己彩繪成另外一個樣子,難道不是為了和上帝不一樣嗎?
據說,任何地方的土人都不肯讓外來者為他們攝影,以為一旦被照相機在他們的面前那樣咔嚓一響,他們的靈魂就會被攝走了。但這情形後來可能有了改變。曾經聽過馬朗先生述說他早些年在南美的生活,說他因為帶了一架即攝即有的照相機,到了原始的部落,為他們拍了照,一拍之後,就立刻有照片拿出來,而且是彩色的,使得土著大為驚異,於是紛紛排隊圍聚,每一個人都要他為他們拍照。由於手中有一架這樣的照相機,當地的土人幾乎要擁護他為酋長。
李維史陀到巴西去的時候,並沒有帶即攝即有的照相機,事實上那時候也沒有這樣的照相機,不過,當地的土人對攝影並不反感,而且可能由於外來者對他們來說也不再陌生了,到底二十世紀不同於十八世紀,土人都願意讓李維史陀為他們拍照,但是,他們讓他拍照,可要收錢。起初,人們對初出道的人類學家驚告道:土人怕拍照,因為拍照會攝走他們的靈魂。李維史陀當然有點擔心,哪知道,事情剛好相反,不但沒有人不肯拍照,反而幾乎所有的人都跑來要求拍照,因為他們根本不理會拍照是怎麼一回事,不過站在那裡由得你咔嚓一聲,他們就可以收錢了。要求拍照的人是那麼多,令李維史陀大傷腦筋,他又不能夠胡亂浪費菲林。於是,這位年輕的人類學家也不得不欺騙他面前的土人了,他只假意拍照,不旋菲林,咔嚓咔嚓地按響快門,當然,他雖然節省了不少菲林,錢包是不能緊按不動的。
即使是成群結隊地跑來叫李維史陀拍照,那也是一件好事,因為土著並非一年四季都在固定的地方居住,每年總有好幾個月,整個部落的男女老幼會一起沒入樹林去狩獵,沒有人知道他們到底隱沒在哪裡,也不知道他們在樹林中如何生活,直到幾個月後,他們才從密林中出來。所以,對於李維史陀來說,一群人纏著他拍照,雖然要自己不斷派錢,總比整個地方一個土人也不見的好。除了金錢,婦女們喜歡的還有項鏈或指環等等的首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