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這特么的就尷尬了

第十一章 這特么的就尷尬了

我的手在他身上到處點火,他的呼吸明顯粗重起來。我正要把手探進他腰間的時候,他抓住了我的手。

「休息一會兒,你昨兒宿醉,又受了傷。」他的語氣挺認真的,把我抱在懷裡,但很快就又恢復了調笑的語氣,「你這麼貴,我可不想剛買回來就玩壞了。」

我們做這一行的,很少被男人當人看。我一個小姐妹兒說的,之前有一個男人包養她,結果意外懷孕,做完人流的第二天男人就要上她,而且還說剛做完手術不會懷孕,不用戴套感覺特舒坦。

這不是個例,當年我和渣哥在一起的時候,從未想過男人還可以對女人這樣溫柔。連他身邊的狐朋狗友全加起來,我也沒見過一個這麼把女人當人的。

這樣的嘴臉我見得多了,所以越發的覺得金禹坤是難得的一股清流。這麼一個簡單的表達,我就沒出息地被他感動得一塌糊塗。

這人,要真是我男朋友就好了,要是能嫁這麼一個男人,我寧可折壽十年,不,二十年三十年都行。

大概是真的累了,我抱著他,讓他靠在我懷裡,他很快就睡熟了。但剛睡了那麼一小會兒,秘書就打了電話過來,他起來簡單地洗漱一番,又去了公司。

臨走的時候叮囑我說書房有書,廚房有食物,或者我也可以自己出去走走。

這意思大概就是,我在他家裡是相對自由的。

其實我挺擔心的,要是哪天他再拿一個什麼古董來給我看可怎麼辦。我這個謊撒大了,而且事情往往是這樣,第一個謊撒出來,就註定要用更多的謊言來填補。

我決定亡羊補牢,他既然涉足這一行,書房裡肯定有一些這方面的書,我臨時抱佛腳,充充電,也好過一無所知。

早餐已經擺在桌上了,大概是傭人準備的。我先吃了點東西,然後就溜進了書房裡。

書房很大,裡面有兩大排書架,而且是那種實實在在的實木書架,裡頭滿滿當當的全是書,分門別類的放置在上面,看起來應該有上千本之多。我湊過去,逐一看去,果然在上面看到了數十本和古董鑒賞考證的書籍。

我從中取下一本和青銅器有關的,坐下來,正要翻開看,抬頭卻忽然看見了牆上的一副字。

那副字寫得龍飛鳳舞,幾乎難以辨識,但我認得他寫的是「江春入舊年」,落款蓋著一個紅紅的印章,我放下書,湊過去,看清那印章上面果然是篆書的「金裕海印」四個字。

我並沒有那麼高的文化修養能認識草書和篆書,只因為這幾個字對我來說太熟悉,這幅字我也見過那人寫同樣的,他一向對於這幾個字非常自豪,所以他偶爾心血來潮要練書法的時候,幾乎也就寫這麼幾個字。

我心裡升起一種不祥的預感,而這種預感折騰得我幾乎坐立難安。

我再也看不進什麼書了,在家裡干坐著等金禹坤回來。

他今天回來得挺早,估計這個二世祖上班下班時間也比較隨意,不像員工必須那麼朝九晚五。我手心裡捏著一把汗,扭著小腰迎上去,一面給他遞拖鞋,一面接過他的外套掛起來,笑盈盈地說道:「禹坤,我今天在書房裡看見一幅字,寫得很有氣勢,是別人送的嗎?」

「一幅字?」他似乎花了一點時間才想明白他書房還有這東西,然後漫不經心地應道:「哦,那個啊,是我爸寫的。以後你要是見著他,就知道了,他這人挺喜歡附庸風雅的,統共就那麼幾個寫得好看的字,逢人就送一幅,還非得讓人說寫得好,不然他就跟你急。」

我原本還抱著一點僥倖的,可沒想到,事實那麼殘忍。

他沒放在心上,可我的心一點一點地沉了下去,這對於我來說簡直算得上是一個噩耗。

因為金裕海,就是那個六年前帶我離開羅縣的老闆,那輛賓利的主人。在剛剛來到北陵的時候,我為了尋求庇護,被他短暫地包養過一段時間,他是我曾經的恩人,也是客人。

我並不了解他的家庭情況,他當初很少跟我提起。在北陵這個地方姓金的不少,所以我一開始就沒有把金禹坤跟他聯想到一塊兒去。

世界如此之小,這他媽的就尷尬了。

即使那件事已經過去好幾年了,可我現在,讓我怎麼去面對他的家庭,面對他?如果金裕海知道我現在又跟了他兒子,他一定恨不得把我撕成碎片,然後生吞了我的血肉。

現在我又能怎麼辦?我媽肯定已經把錢還給盛老大了,我說什麼也沒法把那筆錢再還給他然後離開他了。我只能做一個受人唾罵的壞女人,我幾乎可以想象到以後別人怎麼罵我,罵我父子通吃,水性楊花。

金禹坤看我有點出神的樣子,問道:「怎麼了,還是不舒服嗎?」

我連忙掩飾,眼波流轉,綻放出一個魅惑的笑容,「都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我原來不信,總想著一天時間,隨便化化妝做個美容就過去了。到現在才知道,古人誠不欺我,現在一天不見你,就心裡發慌了。」

不管是真話假話,反正好聽的不嫌說太多。果然這話哄得他高興,摟著我的肩膀,「走,帶你出去吃大餐,附近有一家法國菜很不錯。」

我一點也不喜歡吃西餐。對於我來說,西餐分量小,還總淋上一些味道奇怪的醬汁,根本就吃不飽。

我就是一個整個成長過程都很接地氣的女人,我媽給我創造的條件不算優越,少女時代也頂多就算是溫飽級別,根本不習慣去那些高檔的場所。

雖然在華苑混的這幾年裡也接觸了不少有錢有勢的人物,可是我又不出台的,平時有客人請吃飯什麼的,我知道他們不懷好意,所以也沒怎麼赴過約。

可金主說吃法國菜,我不僅得去吃,還得表現得非常愛吃,讓他覺得花錢買到了我開心。有錢人往往就有這麼一種心理,拿錢施捨了別人以後,總要看見受施捨的人感激涕零,額手相慶,心裡會有一種特殊的滿足感。

就像喂寵物,喂一隻圍著你又蹦又跳討食物的狗,往往比喂一隻對你愛答不理、眼高於頂的狗更讓你覺得開心。

我深諳這個道理,於是開心地挽著他的胳膊,「真的?禹坤,你太好了!」

上一章書籍頁下一章

深夜給我一杯酒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言情穿越 深夜給我一杯酒
上一章下一章

第十一章 這特么的就尷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