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花瓶和玫瑰

13、花瓶和玫瑰

有一段時間,我們真的是非常要好的,可惜後來……呵,女人間的友誼,你懂的,好起來好得掏心掏肺,壞起來也能壞得撕心裂肺,一點辦法都沒有的事情。

後來,發生一些事情,跟深藍的關係,不再親密。其實,道理都一樣,再好的人,也經不起太深的相處。

但是不管怎麼樣,所有這些事情,都曾是快樂的,曾是真心的。「曾經」是個很悵然的詞,總有朱顏辭鏡歡好不再的味道。

深藍的日誌寫得很美,有生活細碎處最動人的東西,喜歡或者不喜歡都直截了當,不虛設。大概也是因為這樣,不容易被人親近。細究起來,在與她的關係相處中,我才是可笑的那個。

現在我特別喜歡情景喜劇中的關係模式,任是怎樣性格的人,都可以成為朋友,只要不存在刻意傷害,便沒有什麼是不能接受的。比如《生活大爆炸》裡面的謝爾頓,他都神經成什麼樣了,大家都還那樣愛他。

我也愛他。

所以有時候我會想,如果跟深藍能夠重新認識一次,情況會不會不一樣。

誰知道呢。

襪子住處門口走廊的角落裡有一隻很漂亮的花瓶,閑置著積灰塵,特孤單特寂寞。

起先我以為是破的,所以才扔在那裡不用,後來仔仔細細端詳一陣,發現根本不破,完好無缺著,好驚喜!於是跑到廚房裡去找襪子,問她能不能把那個花瓶送給我。

她頭也不回:行,拿去!

這樣大方,弄得我直想找點什麼來歌頌她一下,我說:襪子,那花瓶很漂亮的,你不心疼?

她還是在那裡搗鼓著弄吃的東西,頭也不回說:心疼,但也送給你了,儘管拿去!

真感動啊,狠狠亮起嗓子唱了兩句。

等我感動完了,也歌頌完了,襪子突然回眸一笑,說:難道你就沒發現,那個花瓶,是你自己的嗎?你去杭州之前搬不走,寄存在我這裡的。

我恍然大悟!

難怪我一看見那花瓶,就特喜歡,原來根本就是我自己按自己的審美眼光買來的!

她說:是啊,就因為是你的審美眼光,所以那花瓶擱哪都礙眼,誰看誰不順眼,只好扔門口積灰塵。

……

管她怎麼說,反正花瓶我喜歡的很,趕緊高高興興撿起來洗乾淨拿回自己屋裡。

拿回屋裡卻也是閑置,心裡總想著什麼時候自己去買束花來插,可不是嫌花店遠,就是嫌花太貴,一直空著,真對不起那花瓶長那麼好看!

但後來,那花瓶真的起到過用處,用來安放玫瑰還有百合,可惜沒能盛一場愛情。第二年的情人節,有個小我七歲的男孩送來大束的玫瑰和禮物,我用快遞把禮物退回去,但是留下了玫瑰。我喜歡玫瑰。我也真的很希望能夠和那個男孩好好談一場戀愛,可惜沒有談成,也不知道自己到底哪根筋搭得不對,每天嚷嚷著想談戀愛,真的有男孩來敲門,卻仍是把自己關在門的裡面。

我一直都以為離婚對我來說沒有半點影響,只不過是生活方式和生活地點的改變。

其實是錯的。

真的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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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子的青春: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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