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涅槃

鳳凰涅槃

鳳凰?

林稚水雙手交疊在頷下,唇角抿直。腦子瘋狂運轉:鳳凰可以寫的東西……性情高潔?被寫爛了。仁義禮智信?被寫爛了。見則天下大安寧?被寫爛了。鳳凰涅槃?被寫爛……等等!

林稚水猛然坐直。

鳳凰涅槃!這個絕對沒有人寫過!

嚴格來說,是這個世界,沒人寫過。

作為一名胎穿的穿越者,他清清楚楚記得,華夏的鳳凰並不會涅槃,「鳳凰涅槃」一詞始於現代詩人郭沫若的捏造,之後因著傳播影響力,成為某種「偽常識」。

既然那邊的華夏對此接受良好,就證明「鳳凰涅槃,浴火重生」所象徵的意向,適合華夏民眾的理解與吸收。

能寫。

林稚水執筆,在白紙上工工整整寫下題目——

鳳凰涅槃。

鏘——

落筆剎那,遙遠天邊傳出碎玉般清悅鳴叫,火紅虛影大張羽翼,如同彤色柔紗,斜斜甩向雲霄。

萬里白雲暈染金紅。

院子的家禽抬首望向一處,山間的飛鳥不約而同朝一個方向,迎著雲中碎出的日光飛去。閃爍金芒的翅膀於天跡織出千百條金色軌道。

人族皇城,當代帝王目視天空異象,顫動的手拿不穩手裡玉璽,這枚皇權象徵重重砸在地板,發出的一聲悶響只換來他隱忍激動的嗓音:「百鳥……百鳥朝鳳啊!我人族的守護圖騰,竟有復活的一天!」

「來人,傳朕口諭——立開朝會!」

家中吃早飯的左相迅速放下筷子入宮,中氣十足訓斥兒孫的右相急忙出門,差點絆倒門檻,有入朝資格的大儒們不論正做著什麼事情,都立刻停止,前往朝會。

文武百官到位后,帝王第一句話就是:「找到他!保護他!決不可讓妖族發現他的存在!」

左相出列:「陛下,不知他是?」

「朕不清楚他是男是女,只猜出他今日必寫了與鳳凰相關的文章,溝通天道,使鳳凰神獸憑空多出浴火重生的威能。」

「什麼!」左相失聲。

帝王不計較左相的御前失儀,畢竟他自己也很驚詫。要知道,儘管人族寫出的文字有靈,但數千年歷史,能引動天道的,僅寥寥數人,孔聖人的「子不語怪力亂神」便為其一——短短七個字,鎮壓妖族數百年,直至孔聖去世,方再次出現能化形的妖獸。

可縱然是孔夫子,那也是被尊上聖位之後,萬人皆知之時,才做到以文字溝通天道。而「鳳凰涅槃」一說,在它應驗之前,竟然沒人聽說過?

左相:「非萬人真心認可,甘願傳播他人的理念,怎會傳達進上蒼耳目!聞所未聞,見所未見,簡直……」僅存的理智讓左相將最後的「荒謬」吞回口中。

太顛覆人族幾千年摸索出來的規律了!

*

林稚水寫完文章,檢查幾遍,確定沒有錯別字之後,放下筆,提前走出考場。一抬頭,被無數雙黑亮眼睛盯著,條件反射停住腳步。

考生的親朋把院門圍得水泄不通,見到林稚水提前離場,眼睛瞪得像銅鈴。

「怎麼提前出來了?」

「棄考?」

「我認得他,林大善人的兒子,剛從傻子清醒沒兩天,居然敢參加考試!怪不得沒等結束就離開。」

聽著耳邊的竊竊私語,林稚水無奈地走向人群前方的妹妹,心知自己的行為大概和高考提前出考場差不多,怪不得別人驚訝。

妹妹踮腳,舉起水壺:「哥哥,水。」她沒問成績,也沒問為什麼提前出來,眼裡滿滿的對林稚水的信任。

林稚水咕嚕咕嚕大喝幾口白水,一抹嘴巴,「走,回家。」

——他當然也不擔心成績。十年前他可以考第一,十年後照樣行。

考場在縣南,林家在縣北,從南到北,容易碰到人。周屠戶剛從首飾店裡走出,大拇指套的瑪瑙扳指瀲灧流光,他高興地用牙齒去咬,笑得見牙不見眼,配上林稚水打出來的滿臉青紫,極其滑稽可笑。

另外那隻手的大拇指也有一枚扳指,相對來說比較舊。

妹妹的目光往舊扳指上停留,突然渾身綳直,用盡全身力氣去瞪他,喉嚨里含糊出幾聲呼嚕,彷彿小貓嘰里咕嚕地罵人。

林稚水低頭:「怎麼了?」

「阿娘買給阿爹的扳指!」小女孩眼眶發紅,倏地撒開林稚水的手,如小炮彈般撞過去。

肚子遭到猛烈撞擊,周屠戶「哎呦」一聲,踉蹌後退,沒來得及反應,就被兩顆小尖牙狠狠咬進手腕肉里。隨後響起小女孩嘶啞的聲音:「還我阿爹的扳指!」

「嘶——」周屠戶抽疼,看清是誰后,用力將人從手腕上撕下,抬腳踢過去:「小畜生!」

旁邊恰巧有小販擺餛飩攤子,十分別出心裁地用紅桌布鋪木桌子,林稚水飛快拽住桌布角,揮手甩向周屠戶。

大紅桌布從天而降,兜頭蓋臉,周屠戶動作一頓,把遮擋視線的桌布扔開,再瞧向小女孩,她面前已經擋著眼熟的少年。

「林稚水?你們兄妹倆發什麼瘋!」周屠戶眼角環視周圍,發現不少人注意到這邊后,表情登時改變,氣憤填膺中飽含委屈:「是,我曾經對不起你們,可你也將我打得特別狠啊,我腦門現在還有血痂沒掉呢!一報還一報。那天後,我沒冒犯過你們了吧?可不可以放過我?」

說著,他的嗓門慢慢加大:「而且,再憤怒也不能犯罪啊!你們家缺錢,難道就應該搶我的扳指嗎!」

路人不明真相,只看到小女孩撲過去咬人,遂點頭附和:「搶東西確實不對。」

「挺乾淨的小姑娘,怎麼做的事情那麼不乾不淨呢。」

妹妹仰坐地上,試圖爭辯:「明明是他……」

周屠戶:「哎呦,小姑娘牙齒還挺利,我的手啊!是不是出血了!」裝模作樣喊完,再裝模作樣檢查手腕,齜牙咧嘴的模樣,不知道的還以為他被咬掉一塊肉。

周圍人看小女孩的眼神都不對勁了。

妹妹大聲:「他先偷的我家東西!」

周屠戶:「小姑娘別亂說話,我有正經的營生,每天殺豬賣肉,多多少少能賺好幾吊錢,偷你家東西幹什麼?你和你哥哥身上還穿的粗布衣服,我偷你家東西?偷麻布嗎?」

周圍人冒出幾聲竊笑。

他們旁若無人地議論:「小小年紀就會撒謊,長大后肯定要不學好。」

「周大官人脾氣太好了,還擺事實講道理,如果是我,早幫他們爹娘教訓他們了。」

妹妹:「我不是……我沒……」到底歲數小,遇見這種情況,根本不知如何是好,文文氣氣的小姑娘,快被氣哭了。

林稚水將人拉起,從口袋裡拿出帕子,拍去她身上沾的塵土。出於各種各樣的原因,這個世界對於男女大防方面沒有太多嚴苛戒律,親兄妹間偶有親密舉動,並不算出格。

妹妹抱住林稚水的胳膊,好像抱住自己的支柱,委委屈屈地申訴:「哥哥,我沒騙人,他帶的真的是阿爹的扳指!他經常來我們家搶東西,我、我搶不過他!」

如果沒有周屠戶經常過來搬他們家的古書古畫,搶他們家的值錢東西,他們家哪裡會缺錢到需要妹妹自己賣自己。

「我相信你。」林稚水輕輕拍了拍妹妹的腦袋,安撫她,「看哥哥的。」

然後走到周屠戶面前。

周屠戶腦袋傷口一疼,下意識後退半步。

林稚水嗤笑——他受不得氣,又不代表是傻子,現在動手,不是平白無故留下話柄,將輿論優勢推到周屠戶那邊嗎。

發現自己反應過於激動,周屠戶有一百個不爽——簡直像他怕眼前的小兔崽子一樣,「光天化日的,你敢打人?」

「我不打人。」少年的笑容萬分平和,語氣同樣的平和,「五天。」

周屠戶皺眉:「什麼?」

林稚水:「五天時間,足夠你把從我家拿走的東西全送回來了。」

「我不知道你的意思。讀聖賢書就是讓你隨便冤枉人的?」

林稚水再次沖周屠戶笑了笑,沒有多說什麼,轉身拉著妹妹從他身側走過。

周屠戶腦海里不停顯現那個笑,心驚肉顫地回憶過往行動是不是哪裡有紕漏,留下證據在林家?

一通苦思冥想,周屠戶確定沒有任何事物能證明自己強搶過林家東西,除非他撞到腦子,主動去承認罪行。

——那小兔崽子,肯定是想嚇唬他。

身心放鬆的周屠戶繼續每日出攤賣肉。某天。聽見不遠處的鑼鼓喧天,笑問從那邊過來的人:「誰家辦喜事?」

那人高聲回他:「你還不知道咧,那林稚水以甲上的成績,拿到了學試第一!百年來,第一個甲上啊!」

哪怕周屠戶沒上過學,也清楚甲上意味著什麼——本地縣官肯定已經親自到林稚水家祝賀了。而如果林稚水想要收拾他,不過分的情況下,縣官必然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咚——

周屠戶腿一軟,直接跪了下去。

算算時間,離他從首飾店買新扳指那天,不多不少,正好五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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