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05:老公五年不工作賺錢
不工作的人是沒有早起這個概念的,結婚五年何勝一直沒有上班,別人都以為他是個富二代,不用工作也有大把的錢可以花,但這是別人以為的。沒人明白他每月問母親要錢時的心酸和煎熬。
有幾次被陳貞怡不小心聽見婆婆在電話那頭的咆哮,你們兩難道都沒錢了嗎?!
當然不是。自結婚那天起,陳貞怡和何勝就心照不宣的分開管理各自的經濟狀況。明面上說好聽點是新時代各自經濟獨立,免得為錢吵架傷感情。這種理由也就自己聽一聽,說白了是還沒有夫妻一條心,兩人都打了一筆自己知道的小算盤。
婚禮結束那天,陳貞怡本想同何盛把錢伙在一起,但當時收了頗多禮錢的何勝拒絕了。他沒幾天就換了新電腦,後來又被陳貞怡得知他花了一萬塊買了個遊戲賬號。幾個字母和數字就值一萬塊?為什麼有傻子上這樣的當?
虛擬的世界她不懂,現在想來,幸好是拒絕了。
何勝一家原本是縣城人,上小學時隨著父親工作的調動來到城裡。言語中還殘留著幼時熏陶過的鄉土氣息,外表被城市的大染缸洗禮的一表人才,但骨子裡的東西不曾消失和掩埋,肚子里有沒有貨一開口便知。
城鎮之間開車也就四五十分鐘的距離,但思想差距的跨度還是挺大的。這一點在結婚幾年後陳貞怡才越發的體會深刻。
她是土生土長的市中心姑娘,從家走到最著名的步行街和百貨大樓也就五分鐘,正經兒的素質教育,民主平等在靈魂中生了根。
吵架時她偶爾對著何勝喊,你們農村怎麼這樣!
這種表達並不是嫌棄,也不是看不起,只是氣不過鄉鎮繁多的禮數和自以為是的狂妄態度,還有婆婆的無盡要求,轉而將火全撒在老公身上。
無知者無畏。
縣城裡娶老婆,最看重的不是文憑和素質,也不是相貌和家世,而是會不會生孩子、做飯和做家務。
那裡的人觀念似乎還停留在舊社會,崇尚女子無才便是德,會生孩子會做飯才是王道,文化是個屁,吃不了用不了,連包手紙都換不到。
女碩士女博士都不好使,只要會做飯會拖地會洗衣服,那這媳婦才娶得光宗耀祖,全家臉上都有面子。
誰誰家的媳婦能做一桌子可口飯菜,成了了不得的大本事,再能生幾個大兒子,那更是了不得,這樣的媳婦在家裡有地位,可以捧上天,要啥給買啥,大金鏈子大金鐲,生一個買一對,生兩個買兩對。
陳貞怡玩笑說何勝家是想娶個保姆或者保潔阿姨,還是不要工資白乾的那種,管飯就行。
就算結婚的時候陳貞怡家下血本陪嫁的是輛寶馬車,也比不過何勝表嫂柏妮進門時啥也沒有隻會做飯。
柏妮做飯的手藝是從小練出來的,爹不疼娘不愛,哥哥又懶,家務活全丟給了她,過年過節輕輕鬆鬆一個人能做一大桌菜,味重料多,醬油不要錢似的一頓倒,黑乎乎油膩膩的肥肉適合村裡人口味,吃過的人都誇她手藝好。
這事兒被陳貞怡的婆婆說到了好幾年,總羨慕二嬸的兒媳婦會做飯。殊不知二嬸還羨慕她媳婦的娘家陪送輛價值不菲的車給姑爺開。
何勝身邊所有的親戚朋友娶老婆都沒這待遇,就憑這一點,陳貞怡覺得自己不該在婆家當女傭。這樣的比較不公平,廚子可以花錢請,沒必要為了吃飯專門娶一個廚子。
她結婚五年都沒想清楚,為什麼自己風光大嫁,卻被婆婆因家務活逼的想離婚。
家家有本奇葩錄。可能是從小順風順水慣了,遇到這麼個死結就是想不通,會做飯真的有這麼重要嗎?
亦舒說,女孩子最好的嫁妝是名校文憑,帶著它嫁人,夫家不會欺負有學歷的兒媳。
這句話放在村鎮婆家的字典里根本就行不通,文憑算什麼?能吃?吃喝?能給生兒子?
洗衣機結束工作后發出悠揚的音樂,整理家務的陳貞怡放下手中的活,走到洗衣機前,心不甘情不願的掏出甩乾的衣服,一件件掛在衣架上,順手又將晾乾的衣服取下來,疊好放進柜子里。
這活以前都是親媽做的,每每幹活她都會很想媽媽,全天下或許只有親媽會把自己女兒當公主,捨不得她的芊芊玉手洗衣做飯。
五年了,老公不賺錢,婆婆百般刁難,陳貞怡忍到現在也就是為了女兒,她也把自己的女兒當公主,讓她在溫室里無憂無慮的長大。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優點和缺點,何勝不賺錢,陳貞怡從來沒因為這點跟他吵過鬧過,也沒因為這一點提出過離婚,在外還維護著他假富二代的身份,知道老公手頭緊還主動吃飯付錢,義氣情分還是有的。但何勝絕不是渣男,他有錢的時候對娘倆很大方,情人節也會給陳貞怡發1314的大紅包。
陳貞怡從來不開口討要,自尊心使然,老公給了她自然是高興的,老公不給她也覺得沒什麼大不了。對於錢財她看得開,從不攀比世俗。
何勝的優點在於他特別會帶孩子玩,兩人在一起總是歡樂無比,笑聲連連,甘願做了女兒奴。不上班的他把一天二十四小時分三份,除了睡覺和網游,剩下的全是陪孩子,沒有工作自然也不存在什麼推脫不開的應酬,可比大多數父親捨得給女兒花時間。
是不是好老公不重要,他絕對是百分百的好爸爸,陳貞怡最滿意的就是這一點,她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和自己一樣有個快樂無憂的童年。由此,她可以包容何勝不工作、熬夜玩遊戲、抽煙等缺點。
陳貞怡自己不是十全十美,也不幻想老公十全十美。但婆婆卻幻想媳婦十全十美。這是非常難處理的家庭矛盾關係。自從兒媳婦嫁到這個家裡之後,婆婆把對自己老公和兒子的勁頭全用在了媳婦的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