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我在找她

第102章 我在找她

「那不可能!一定是你們驗血弄錯了!」江芳芷脫口而出,完全拒絕何遠之的說法。

說完馬上又說:「我從來就沒有驗血,你們從哪裡弄到的血樣?——肯定不是我的!」

何遠之也不說話,微微笑著看著江芳芷,眼神清澈平靜。

江芳芷在他的眼神下,臉色漸漸蒼白,額頭冒出細密的汗珠,慢慢垂下了頭。

她明白過來了。

看來還是那天讓姜宜凝給燦燦做手術的時候,她被燦燦一腳踹到流鼻血。

是姜宜凝給她止的血。

她還以為自己夠謹慎,動作夠快,可還是被姜宜凝得手了……

何遠之靜靜地打量江芳芷,過了很久,才說:「江同志,你先休息一陣子,好好照顧孩子。至於鏘鏘,你還是不要插手了,他不是你兒子。」

江芳芷閉了閉眼,眼角流出幾滴眼淚。

借著低頭整理頭髮的機會,她用手背順勢抹去了眼角的淚,點了點頭,低聲說:「好,請代我向姜大夫說對不起。」

「……不知者不為罪,你也是被人騙了。」何遠之話里話外還是挺向著江芳芷說話的。

江芳芷心裡好受些,起身出去了。

……

正月十五的前一天,霍平戎終於從首都回來了。

他一回來,就先找到何遠之,皺著眉頭問道:「……到底是怎麼回事?江芳芷怎麼能亂說話?這種事能亂說嗎?她是當我是死人?」

撒謊的話,除非霍平戎死了,死無對證之下,當然是她怎麼說怎麼行。

可霍平戎活得好好的,她這是幾個意思?

何遠之用手點點自己的辦公桌,示意霍平戎坐下,給他遞了一支煙,才說:「這件事我覺得還是有蹊蹺的。」

「願聞其詳。」

「……江芳芷說是四五年你們還在老蔣那裡當地下工作者的時候。說是那一年抗戰勝利,十月十日,舊政府的高官顯貴在舊都市舉行盛大慶祝宴會,你當時喝醉了……」

霍平戎這時臉色有些異樣。

他一隻手夾著煙,並沒有點燃,一隻手撐著頭,靜默成一座雕塑。

何遠之見他這個樣子,心裡咯噔一聲,心想難道是霍平戎記錯了?他其實跟江芳芷有夫妻之實?

這樣想著,不免更仔細地對霍平戎察言觀色。

他起身走到牆邊的立櫃前,拿下竹制外殼的開水瓶,給霍平戎泡了一杯茶,端過來放在他面前。

霍平戎回過神,拿起桌上的火柴,劃開點燃了煙,深深抽了一口,搖頭說:「我記得那一天,我沒喝醉,就是裝醉脫身而已。我裝醉上了樓,在房間理住到晚上退房,連夜北上,去了解放區。當時組織上招我回來,說可能要跟老蔣打起來,不能讓我跟自己人廝殺,就早早做好準備,讓我歸隊。」

「所以你那天喝醉了,其實是裝醉……組織上招你歸隊,就在那一天?」

「嗯,我早就想回陝北。老蔣那邊稍微有點良心的人都待不下去。——那是一群髒得不能再髒的人,只能用兩個字形容:噁心。」

「這我能理解,要不怎麼大家最後選擇了我們組織呢?——往淺了說,我們不過是一群有良知的人,想做一些靠譜的事,不讓這個社會,繼續噁心下去。」

霍平戎深以為然地點點頭,手指往煙灰缸里撣了撣,沉聲說:「因為那天是計劃好的歸隊行為,所以從我裝酒醉進房間開始,就有很多同志在為我做各種掃尾工作。比如有個老同志,一直掛著箱子在走廊上賣香煙。半夜也是她給我引開的X統特務。」

何遠之「哦」了一聲,振作起來:「有人證?!那就好!你不知道,江芳芷還說,那天晏復生親眼看見她從你房間出來。晏復生就是她的人證。如果你也有人證,而且比她多,那這件事就板上釘釘跟你沒關係。」

霍平戎想了一會兒,眉頭漸漸皺了起來:「……當時接應我的人,都已經犧牲了。那個賣香煙給我放哨的老同志,是我親戚,解放后我就開始找她,可是到處找不到。」

何遠之有些遺憾,「……都犧牲了?那太可惜了。至於你的親戚,和你關係怎麼樣?很親近嗎?」

霍平戎點點頭,「非常親。」

「那就更不行了,這種很親的親戚做的證詞,是不能採用的,而且需要迴避。」何遠之嘆了口氣,「平戎,不是我不信你,但是你沒有人證,江芳芷有人證。所以並不能說明你一定跟江芳芷沒有夫妻之實。不過姜大夫給他們驗了血,確定你和江芳芷的血型既生不出鏘鏘的血型,也生不出燦燦的血型。所以,你肯定不是江芳芷孩子的親生父親。」

霍平戎苦笑著扯了扯嘴角,「對,我現在是沒有人證,但是我做沒做過,我還不知道?我現在既沒妻子,也沒女友,我也不怕別人說我有作風問題,我為什麼要騙人?」

「站在你的角度,你可以問心無愧。但是站在我的角度,我只認證據。」何遠之收斂了溫潤的笑容,神情嚴肅,「但是血型的證據,又比一切人證都靠譜,所以我相信你。」

霍平戎把煙摁滅在煙灰缸里,從自己的手提包里拿出一份文件放在何遠之面前,淡定地說:「這是我的結婚報告,組織上已經批了,但是你是政委,所以你也得簽字。」

何遠之飛快地瞥了一眼那份結婚報告,突然瞪大眼睛:「……姜宜凝?!你居然已經打了結婚報告,要跟姜大夫結婚?!」

「……嗯,她還沒答應,我是未雨綢繆。如果她不答應,這份結婚報告當然就沒用。但如果她答應,我可以馬上跟她登記。」霍平戎拿起筆遞給何遠之,「快簽。」

何遠之從來沒有想過,他會在這樣一份結婚申請上簽名。

手上的筆好像有千斤重,他握了好一會兒,還是沒簽。

把那份報告推給霍平戎,微笑著說:「既然姜大夫還沒同意,你著什麼急?先放著吧,只要姜大夫同意了,我隨時給你簽名,行了吧?我又不會跑,你幹嘛這麼急吼吼的?」

「這怎麼叫急吼吼?我只是先把我這邊一切搞定,至於她那邊,我很放心,她會答應的,遲早會答應的。」霍平戎胸有成竹地說。

……

傍晚時分,霍平戎回到自己在長盛弄的家。

快一個月不在家,家裡收拾得還挺乾淨。

他的勤務兵不錯,至少內務整理得很清爽。

回到自己家,匆匆洗了個澡,霍平戎就帶著自己從首都買的禮物來到隔壁姜宜凝家。

今天是正月十四,夜空一輪皎潔的月,在種著白玉蘭的庭院里灑下一片清輝。

姜宜凝的家裡,一樓的客廳和餐廳都亮著燈。

霍平戎拎著一盒蛋糕,一盒巧克力,還有一個看上去很精緻的大包裝盒,摁響了門鈴。

姜宜凝從客廳窗口看了一眼,霍平戎修長挺拔,站在門口的月光下,高冷又清雋。

可算是回來了……

姜宜凝心裡不由自主感嘆,匆忙推門出去,給他打開院門。

霍平戎抬手給她看看手裡的東西,笑著說:「過年的時候不巧在首都開會,沒有陪你們過年。這是補上的年禮。」

「霍司令員可太客氣了。」姜宜凝讓開身子,請他進來。

兩人一起走進客廳。

鏘鏘拿著那把霍平戎送他的木製小□□跑出來,仰頭看著霍平戎,胖胖的小臉露出一絲困惑的神情。

姜宜凝含笑說:「怎麼了?才一個月不見,鏘鏘就不認識人了嗎?」

鏘鏘忙點頭說:「認識認識!霍司令員過年好!」

一本正經的小模樣讓霍平戎忍俊不禁。

他蹲下身,把那盒蛋糕和巧克力疊在一起送到鏘鏘手裡,說:「春節禮物,希望鏘鏘喜歡。」

他也是把鏘鏘當大人一樣說話。

鏘鏘不好意思笑了笑,悄悄抬眸,看向站在一旁的姜宜凝。

姜宜凝點點頭,「還不謝謝霍司令員?」

這是允許鏘鏘收禮物。

鏘鏘大喜,點頭如搗蒜:「謝謝霍司令員!」

說完就抱著兩盒禮物,咚咚咚咚跑到廚房。

姜宜凝忙跟了過去,給他打開盒子,先把蛋糕切成八小塊,然後給他面前放了一塊,又加一塊巧克力。

鏘鏘拿著調羹,興高采烈吃起來。

姜宜凝回到客廳,霍平戎又遞給她一個盒子。

這個盒子非常大,但是設計和用料卻特別精緻。

關鍵是那橘紅的底色和馬車造型,一看就太明顯了。

姜宜凝幾乎尖叫。

她用手捂在嘴邊,驚訝地說:「……愛馬仕?!居然是愛馬仕?!」

霍平戎偏頭想了想,用法語說:「Hermes……嗯,翻譯過來就是愛馬仕。」

說著,他打開包裝盒,露出裡面一隻女性手袋,精緻的黑色皮質在燈光下熠熠生光,像是極品黑曜石。

姜宜凝倒抽一口涼氣:「……KellyBag!」

居然是大名鼎鼎的愛馬仕凱莉包!

這可是後世著名的一隻包就夠大城市好地段一套房子首付的著名奢侈品包包!

「你在哪兒弄到的這個包?!」姜宜凝的眼睛都快紅了。

霍平戎疑惑地看看自己手裡的手袋,又看看姜宜凝,不太自信地說:「……這個包叫Kelly?我朋友說是Hermes的HautàCourroies手袋。他給我發了好幾張照片,我挑了這一款。」

姜宜凝連忙兩手在毛巾上擦了擦,才小心翼翼接過那支看起來精緻到完美的手袋,激動了半天,才想起來,KellyBag這個名字,要到五一年才出現。

就在這一年,摩洛哥的王妃Kelly在公眾場合用這種手袋擋在自己懷孕的腹部前面,顯得優雅又大方,讓這個包一炮而紅,被大家叫做KellyBag。

這個包原來的名字,就是霍平戎說的HautàCourroies,倒是沒人記得了。

而KellyBag這個名字,要到七七年,才被愛馬仕官方採用,正式給這個手袋命名。

現在才是五零年陽曆二月份,這個手袋,還處於「養在深閨人未識」的狀態。

聽霍平戎說了始末,姜宜凝豎起大拇指贊他有眼光,「真是買得太值了!這手袋明年肯定會大賣!如果你朋友還能買到,不如幫我再買幾隻?」

而且聽霍平戎說了價格,也不算貴,雖然也是奢侈品,但是比起後世那個價格,目前對姜宜凝來說只是中等價位。

霍平戎見她這麼喜歡,笑著說:「沒問題,我明天就給他打電話,讓他再幫我買一個。」

「這個手袋是禮物,我收了。可是第二個手袋,我自己出錢,你可不能不要。」姜宜凝不想占霍平戎便宜。

霍平戎本來是想自己出錢的,但是姜宜凝極力要自己付賬,他也沒有繼續堅持。

兩人說定第二個手袋的顏色,話題就轉到江芳芷那個烏龍上。

姜宜凝的語氣不免有些酸溜溜地:「霍司令員,您得跟江專員說清楚這件事。我們小老百姓,經不起這麼折騰。」

霍平戎笑著說:「我會跟她說清楚的,我已經跟何政委說清楚了。對了,你不是驗血了嗎?血樣已經證明我的清白了。」

「血樣只證明鏘鏘和燦燦都不是你和江專員親生的,但是證明不了你到底跟江專員有沒有……那種關係。」姜宜凝撇了撇嘴,仔細把Kelly包重新包起來。

這麼好的包,在這個年代,最好的去處就是束之高閣。

霍平戎嘆了口氣,把在何遠之那裡說的話,又說了一遍。

而且因為是姜宜凝,他說得更加詳細:「……那個在酒店走廊上賣香煙的老太太,是我很親的親戚,準確地說,我從小父母雙亡,是她帶大我的,是我姑姑。」

聽說霍平戎也是孤兒,姜宜凝覺得兩人的距離好像一下子拉近了。

她忙問:「那你姑姑呢?她在哪兒?現在革命勝利了,你也算是位高權重,怎麼不把她接來一起過日子?」

霍平戎的聲音有些傷感:「我在找她,還沒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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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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