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鶡冠子
十六、鶡冠子
此書歷代著錄,篇數頗有異同。《漢志》:道家,「《鶡冠子》一篇。楚人,居深山,以鶡為冠。」《隋/唐志》皆三卷。《四庫》所著錄,為宋《陸佃注本》,卷數同。《提要》云:「此本凡十九篇。《佃序》謂韓愈讀此稱十六篇,未睹其全。佃北宋人,其時《韓文》初出,當得其真。今本《韓文》乃亦作十九篇,殆後來反據此書,以改《韓集》。此注則當日已不甚顯,唯陳振孫《書錄解題》載其名。晁公武《讀書志》則但稱有八卷一本,前三卷全同《墨子》,后兩卷多引漢以後事;公武削去前後五卷,得十九篇。殆由未見《佃注》,故不知所注之本,先為十九篇歟。」按《漢志》只一篇,韓愈時增至十六,陸佃注時,又增至十九;則後人時有增加,已絕非《漢志》之舊。然今所傳十九篇,皆詞古義茂,絕非漢以後人所能為;蓋雖非《漢志》之舊,又確為古書也。第七、第八、第九、第十四、第十五諸篇,皆稱龐子問於鶡冠子,第十六篇稱趙卓(悼之借字)襄王問於龐暖,第十九篇稱趙武靈王問於龐暖;則龐子即龐暖,鶡冠子者,龐暖之師也。全書宗旨,原本道德,以為一切治法,皆當隨順自然。所言多明堂陰陽之遺。儒道名法之書,皆資參證,實為子部瑰寶。
《博選》第一此篇言君道以得人為本,得人以博選為本。
《著希》第二此篇言賢者處亂世必自隱,戒人君不可不察。
《夜行》第三此篇言天文地理等,皆有可驗。「有所以然者:然,成也。隨而不見其後,迎而不見其首;成功遂事,莫知其狀。故聖人貴夜行。」夜者,暗昧之意。第十九篇「《陰經》之法,夜行之道」,同義。《管子·幼官篇》,「若因夜虛守靜」之夜,亦當如此解。
《天則》第四此篇言「天之不違,以不離一;天若離一,反還為物」。「人有分於處,處有分於地,地有分於天,天有分於時,時有分於數,數有分於度,度有分於一。」「列地而守之,分民而部之;寒者得衣,飢者得食,冤者得理,勞者得息;聖人之所期也。」「同而後可以見天,異而後可以見人,變而後可以見時,化而後可以見道。」蓋言天地萬物,同出一源;然既為萬物,則各有其所當處之分;各當其分,斯為至治。物所當處之分,出於自然;能知其所當處之分,而使之各當其分,斯為聖人。合天然與人治為一貫,乃哲學中最古之義也。
《環流》第五此篇言「有一而有氣,有氣而有意,有意而有圖,有圖而有名,有名而有形。」「物無非類,動靜無非氣。」「物極則反,命曰環流。」蓋古哲學中宇宙淪。又云:「一之法立,而萬物皆來屬」,「言者,萬物之宗也;是者,法之所與親也;非者,法之所與離也。是與法親,故強;非與法離,故亡。」亦人事當遵循自然之意。又云:「命者自然者也;命無所不在,無所不施,無所不及」,「命之所立,賢不必得,不肖不必失」,則定命機械之論也。
《道端》第六此篇原本自然,述治世之法,與第八篇皆多明堂陰陽之言。
《近迭》第七此篇言當恃人事,不當恃天然之福,而人道則以兵為先。頗合生存競爭之義。然云:「兵者,禮義忠信也。行枉則禁,反正則舍。是故不殺降人,王道所高;得地失信,聖王弗貴。」則仍仁義之師,異夫專以殺戮為威者矣。
《度量》第八此篇言度量法令,皆源於道。
《王》第九「王」二字,義見首篇;此篇中亦自釋之。此篇先述治道,亦法自然之意。後述治法,與《管子》大同。
《泰鴻》第十此篇言「天地人事,三者復一」。多明堂陰陽家言。
《泰錄》第十一此篇亦言宇宙自然之道。又曰:「神聖之人,後天地生,然知天地之始;先天地亡,然知天地之終。」「知先靈、王百神者,上德,執大道;凡此者,物之長也。及至乎祖籍之世,代繼之君,身雖不賢,然南面稱寡,猶不果亡者,其能受教乎有道之士者也。不然,而能守宗廟、存國家者,未之有也。」按《學記》一篇,多言人君之學。《漢志》以道家為君人南面之術,觀乎此篇,則可以知古代為人君者之學矣。
《世兵》第十二此篇大致論用兵之事。
《備知》第十三此篇先言渾樸之可尚,有意為之則已薄,與《老子》頗相近。繼言功名之成,出於時命,非人力所可強為。因言「費仲、惡來,知心而不知事;比干、子胥,知事而不知心。聖人者,必兩備而後能究一世。」蓋其所謂備知者也。
《兵政》第十四此篇言兵必合於道,而後能勝。
《學問》第十五此篇載龐子問「聖人學問服師也,亦有終始乎?抑其拾誦記辭,闔棺而止乎?」鶡冠子答以「始於初問,終於九道」。蓋學問必全體通貫,而後可謂之有成。此即《大學》「物有本末,事有終始」,《論語》「一以貫之」,「有始有卒,其唯聖人」之義也。
《世賢》第十六此篇借醫為喻,言治於未亂之旨。
《天權》第十七此篇先論自然之道,而推之於用兵。亦多陰陽家言。
《能天》第十八此篇言安危存亡,皆有自然之理。又曰:「道者通物者也,聖者序物者也。」又曰:「聖人取之於勢,而弗索於察。勢者,其專而在己;察者,其散而之物者也。」與第四篇義同。
《武靈王》第十九此篇亦論兵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