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鄰居的證詞

第2章 鄰居的證詞

A小區雖說進入很難,需要經過嚴格的登記,可出來只需要按通關口的一個開關即可,典型的嚴進寬出。這就需要排查更長時限的車輛進入記錄。因為兇手很可能進來后在小區里躲藏幾天再找準時機下手。薛輝到A小區物業出調了從案發日之前十天的所有進入小區的外來車輛記錄。

薛輝拿到記錄就傻了眼,沒想到短短十天,進入這個小區的外來車輛就達282輛。

通過逐一排查,有一輛破舊的麵包車浮現在大家面前。這輛七座白色麵包車通過監控可以看出已到了瀕臨報廢的邊緣,前後車牌也因為泥土的覆蓋而看不全。最重要的是,根據來訪人登記的車牌查出來這不是一輛麵包車,是一輛黑色本田雅閣車。薛輝很快聯繫上了黑色本田車主,也查看了車上的行車記錄儀,發現本田車並未去過臨安區,最近一段時間的行駛軌跡都在雨花區,因為車主的家和工作單位都在雨花區。

邢浩宇一行人來了興緻,認定這輛白色麵包車有重大作案嫌疑。由於車牌被泥土遮擋,只好按照沿途監控按圖索驥查找它的去向。讓人失望的是這輛車從小區出來就直接開出了城,很快進入了大片大片沒有監控的小道。

「5月18號下午一點過,他們給我送柜子來安裝,家裡東西越來越多,放不下,我就訂做了一個衣櫃。」戶主指著一個白色花紋的衣櫃說著。

「他們一共來幾個人?」

「兩個,柜子比較大,他們兩個配合著安裝的。」

「他們幾點裝完的?」

「差不多四點半,因為他們剛離開我就出門接女兒去了,女兒五點放學。」

邢浩宇隨即看了手機里的照片,登記簿上顯示,進入的時間是一點十七,駛出的時間是四點三十四,到訪人數:2人。除了車牌不真實,其他信息都是正確的。

下樓走到地下車庫準備取車,迎面走來一個女人牽著一個小女孩,小女孩面部有大片的傷疤,幾乎佔據了半邊臉,傷疤扯得臉部有點畸形。張越目不轉睛的看著小女孩,心裡一陣發酸。女人沒理她,牽著女兒往電梯口走去。

「哎,那個小女孩真可憐,這麼小,臉就成那樣子了。」

「還是大人照顧不周,現在的大人照顧小孩,只顧看手機,小朋友經常面臨這樣那樣的危險。我們好像辦過這類因為小朋友受傷,大人鬧離婚鬧到自殺的案子。祁峰案你還記得吧?」

「當然記得,小朋友因為媽媽的疏忽走丟了,小朋友的父親要跟她離婚,一夜之間失去了兒子和丈夫,想不開自殺了。你說這些人,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張越利索的跳上車。

「是啊,早知如此,何必當初呢?」

車剛開出A小區地下停車庫駛入臨江路南段,薛輝打來電話。邢浩宇把電話開啟外音,倆人嚴肅的期待著針對麵包車的調查能有新進展。

「頭兒,那輛麵包車主找著了,行車記錄儀我也看了,沒問題。那天去A小區的時候,是個新員工開的車,把車輛的車牌記錯了,寫錯了一位號碼。整體情況我都核對過了,沒有問題。」

「好,我知道了。到廢棄停車場徹底核實過了嗎?」

「核實過了,那輛白色麵包車我也找著了,核實了其車牌號,確實是司機在進入A小區的時候把車牌寫錯了。同樣,在廢棄停車場這裡登記的車牌也是錯的,登記的車牌跟A小區登記簿上的一樣。這證明司機一開始就記錯了車牌,才導致兩處都登記了一模一樣的錯誤車牌。」

「好,你先回局裡吧!」

「哎,今天又白跑一趟。」張越猛的靠向車的靠背,雙手放到頭下。

「怎麼會白跑一趟呢?」

「並沒有發現什麼可以線索啊!」

「至少我們排除了一種可能性啊,那就證明我們離成功又進了一步。走,吃飯去!」

一周過去,A小區室內謀殺案依舊沒有一點進展。分局每周的例行大會上,局長柴文詢問案件的進展情況。

邢浩宇直言不諱的說案件毫無一點進展,可對於這一周所做的海量工作卻隻字未提。這是邢浩宇的個性,所以在柴局那裡,邢浩宇不是很受寵,即便領導知道他是一塊當刑警的料,思維敏銳,能吃苦。可就是嘴上不饒人,迎合他人的本事懸殊於破案的能力。

張越自然不甘心,站起身來把這一周刑警二隊所做的工作如數家珍的全部詳細說了一遍,才滿意的坐下。

「那會不會是自殺,不是謀殺呢?」其他隊的警員也開始參與到討論之中。

「我也覺得,基本的可能性你都已經排查了,沒有任何線索,沒有任何被殺的動機,那麼大概率是自殺。」卜添附和著。

「不可能,死者不會切菜切到一半去自殺,死者丈夫常用的水果刀作為兇器不會只有死者而沒有死者丈夫的指紋。這一切都不合乎常理!」說完,邢浩宇起身離開了會議室。這是邢浩宇常有的姿態,大家也都見怪不怪。

邢浩宇坐在辦公室的角落裡,把門反鎖,又開始了冥想:為什麼砧板上的菜只切了一半?切到一半的時候兇手來了?切到一半之後死者就被殺害了?兇器是什麼?經過法醫李曼鑒定那把水果刀就是兇器無疑,可為什麼沒有其丈夫的指紋呢?即便兇手是戴手套做的案,那把水果刀柄上也應該有死者丈夫的指紋才對啊!戴手套作案?那要是兇手沒有帶手套作案呢?那麼兇器上就會有兇手的指紋殘留,有指紋殘留他就會清洗水果刀,隨即死者丈夫留在刀柄上的指紋也就一起被洗掉了?這種情況下,只要兇手把洗過的水果刀給死者握一握,那麼這一切就合情合理了。可是,兇手到底是誰呢,作案動機又是什麼呢?邢浩宇開始不斷的抓頭髮。

案發一周,警方還沒破案,小區的人開始質疑臨江分局的破案能力,兇手一天不落網,生活在A小區的人都人心惶惶。每天都有人打電話到分局詢問案件偵破情況,這無疑形式上給分局刑警特別是刑警二隊的成員帶來了不小的壓力。

沒有任何嫌疑人的線索,查不到任何被殺動機,偵破工作陷入了停滯狀態。邢浩宇只得從A小區物業調回了所有的監控錄像,近一個月的,兩個月的,半年的,海量的視頻擺在刑警二隊所有的警員面前,大家傻眼看著這些磁碟,面面相覷。

「頭兒,這些全都得看完啊?」薛輝不敢相信的看著邢浩宇。

「當然!」

「案發小區一共18棟樓,從地面、入戶大廳、地下停車場一共算下來98個攝像頭呢。就是我們不吃不喝也得看幾個月吧?」薛輝瞪大了眼睛,張越也覺得這個任務來得太誇張。

「快進著看,沒有張小凡出現的畫面一律快進,重點留意有張小凡出現的畫面,把有張小凡的視頻從她進小區到回家、離開家到出小區,一律把這些視頻截出來,仔細的看。她跟小區里的哪些人接觸過,說過話,特別那種不止一次說話的人,全部列出來!」

邢浩宇話音剛落,一組人像打了興奮劑一樣的開始看了起來。有一個情況大家還比較欣慰,A小區的監控攝像頭去年底經過全面的升級,雖比不上網路視頻的清晰度,可比一般的監控視頻清晰多了。

凌晨兩點,刑警二分隊的辦公室里依然燈火通明,50平米的辦公室里煙霧繚繞,為了驅散疲倦和困意,大家不約而同的選擇了同一個辦法:吸煙。張越就比較可憐,一邊困得不行,一邊還要忍受二手煙的傷害。

邢浩宇看看錶,走到張越工位面前。

「這麼晚了,你先回去吧。」

「沒事,我還不困。」

「你眼皮都開始打架了!」

「案子沒有進展,我回家也睡不著啊。」

「那就回去閉目養神。」

「回家,來迴路上就要折騰一個多小時,就沒多少時間可以休息了。」

「那你去隔壁的警員宿舍躺會兒。」

「好吧。」張越本想拒絕,可看著眼前上司烏黑嚴肅的臉,還是答應了。

緩步走出辦公室,伴隨著電腦滑鼠瘋狂點擊的聲音。

張越醒來看看手機,屏幕顯示九點二十一分,慌忙跳下單人鋼絲床,走進刑警二隊的辦公室,大家還在不斷點擊著滑鼠,不用說,這群人,又是通宵未眠。

張越有點心疼這些並肩作戰的同事,特別是一同進警局的邢浩宇,走出警局,買回兩大包早餐。

「吃早餐了,都快停一下,吃飽飯再接著干。」

大家這才緩緩站起身,伸直腰桿,坐著伸展運動,活動活動已經酸疼的脖頸和手臂。之後,拿起熱氣騰騰的包子和豆漿,吃起來。

「話說這女人還真愛打招呼,不是說她內向嗎?不善言辭嗎?那還跟小區那麼多人打招呼,增加我們工作量。」薛輝一臉不悅。

「死者只是跟固定的幾個鄰居打招呼,除了這幾個鄰居,很少和小區里的其他人打招呼。」邢浩宇則很冷靜。

「那問題就簡單了,重點排查她經常打招呼那幾個人,兇手不可能無緣無故闖到一個陌生人家裡殺人。」張越邊喝著豆漿,邊振振有詞。

「話是這樣不假,但視頻還是要看完,保不齊就能在視頻里看到某一天,張小凡在小區里跟一個以前從未交談過的鄰居講話。」邢浩宇依然堅持看完所有視頻。

「說的不無道理,頭兒。」

連續幾個通宵達旦,大家終於羅列出在小區公共場合跟張小凡經常有交集的人群。邢浩宇一行人把這些人分為了兩組,第一組是跟張小凡很熟,每次見面必打招呼並且還會站著一起聊天的人;第二組僅限於認識,僅限於每次見面打完招呼后基本不會多談的人。

第一組人包括:張海景一家,系死者丈夫的表親,平時張小凡喚張海景為表姐,難得在小區里能有個親戚,所以兩家的關係很親密。

李舒一家,A小區剛交房的時候,張小凡一家是最早裝修的一批,那個時候遇到了也裝修的李舒,兩個女人年齡相仿,遂經常相約一起看材料、傢具、軟裝,到現在兩家都還保持著很好的朋友關係,時不時還會一起聚個餐。

鄭苗苗一家,鄭苗苗是張小凡的高中同學,老家在一個地方,從小一起長大。兩人同一年結的婚,不同的是鄭苗苗是奉子成婚,結婚那年就生了一個美麗健康的女兒,現在都四歲了,名喚桐桐。張小凡因為自己沒有孩子,有時會和鄭苗苗一起帶著孩子在小區樓下玩耍,桐桐還喚張小凡乾媽。

第二組人包括:凌星一家,他們家的小朋友樂樂是桐桐的玩伴,小朋友經常在一起玩耍。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交集。

謝芳芳一家,他們家的小朋友琦琦也是桐桐的玩伴,通過小朋友而相識。

樊雙一家,這家的男主人跟李奎恩都是體育愛好者,還相約一起跑過宜市舉行的國際馬拉松比賽。

邢浩宇一行人分別對這幾個家庭做了詢問,看是否能通過不在場證明排除一些家庭,從而縮小範圍。

「5月20號晚上六點到八點,你在哪裡?」張越和邢浩宇看著張海景,一臉嚴肅。

「那天下午五點過,我接了欣雨回到家,我就開始張羅晚飯。直到差不多快七點,欣雨爸爸回到家,我們吃飯。吃完飯欣雨爸爸洗碗,我帶欣雨下樓玩耍。我們下樓差不多七點二十多,八點零幾分回的家。」

「還記得那晚你給丈夫和孩子做的什麼吃嗎?」

「清蒸黃魚、蒜薹炒肉,還有西紅柿雞蛋湯。」張海景略微想了想,答道。

「記得這麼清楚?」

「因為那晚小凡死了,小凡父母連夜趕來,住的我們家,把他們安頓好后,我在餐桌邊坐了很久,才用保鮮膜把剩菜封好放進冰箱,所以記得很清楚。」說完,這個女人面露出悲傷的神情。

「你做飯的時候,你女兒在做什麼?」

「看動畫片。」

「什麼動畫片?」

「熊出沒,欣雨很喜歡看這部片子。」

「你們下樓碰到鄰居或者你女兒的玩伴了嗎?」

「碰到了,碰到西雅在小區的滑滑梯玩耍。我女兒就是跟西雅玩到了八點左右,上樓的。」

「你先生呢?洗完碗沒下樓?」

「沒有,最近他公司比較忙,洗完碗在家裡加班忙工作上的事。」

「好,謝謝。」

另外一邊,薛輝和徐良對張海景丈夫陳松的詢問也在有條不紊的進行。為了避免他們串供,兩邊同時進行著詢問,警察們問的都是一些不起眼的細枝末節的問題。

「5月20號晚你幾點到的家?」

「七點左右,我沒看錶,但估摸著就是那個時間。我每天到家差不多都是那個時候。」

「回到家你的妻子女兒在做什麼?」

「妻子在廚房做飯,女兒在看動畫片。」

「看的什麼動畫片?」

「熊出沒,我女兒很愛看這部動畫片。」

「晚餐吃的什麼?」

「我得想想,有點記不清了。」陳松沉思片刻,答道「清蒸黃魚?」我記不起來了。

「吃完飯你們做了什麼?」

「我洗碗,妻子帶著女兒下樓玩去了。」

「妻子和女兒什麼時候回家的?」

「八點過點。」

「你呢,洗完碗又做了什麼?」

「加班做公司的事,最近一段時間我都在加班。」

張海景七點二十以後,能證明不在案發現場。陳松七點以前能證明不在案發現場,邢浩宇調了監控,確認陳松是當晚六點五十八進入小區的。兩人的證詞沒有漏洞,也沒有矛盾之處。

「頭兒,我覺得他們沒有問題,這女的是真傷心,不像是裝出來的。」張越把臉湊到邢浩宇面前。

「目前沒有證據說明他們就是兇手,但也沒有證據使他們徹底擺脫嫌疑,所以請你不要妄下結論!」

說完,又奔去找了李舒。

「5月20號晚六點到八點,你在做什麼?」

「那天是周五,我跟丈夫約好下班去看電影。」

「在哪個影院看的?」

「就在離小區最近的萬達廣場。」

「哪個場次,看的什麼電影?」

「晚上六點二十到九點,看的是:摔跤吧,爸爸。」

「這部片最近好像很火。」

「對,我也是周邊人推薦才去看的。」

「平時喜歡看印度片嗎?」

「不經常看。」

「六點二十這個時間有點尷尬,下班後來得及吃晚飯嗎?」

「不,我們沒吃晚飯去看的,買了爆米花和奶茶,我晚上一般不吃米飯。」

「電影票根還在嗎?」

「電影票根不在了,但我那天發了個朋友圈。」隨即李舒拿起手機翻找起來,一分鐘后把手機遞給了張越,一張雙人自拍照和女方手裡的電影票映入眼帘。

「看完電影就直接回家了?」

「是的,我們差不多九點半左右到的小區,回來就發現出事了。」

「你平時跟張小凡關係怎麼樣?」

「挺好的,我們是裝房子認識的,從那個時候就是朋友了。」

「你們裝修完,交集多嗎?」

「偶而還是會相約一起逛街、買菜、聚個餐什麼的。」

「她在你的印象里是個什麼樣的人?」

「善良、不善交際。」

與此同時,針對李舒丈夫的問詢也同一時間展開。

「5月20號晚六點到八點,你在做什麼?」

「和我妻子在電影院看電影。」

「時間。」

「晚上六點二十到九點。」

「片名。」

「摔跤吧,爸爸。」

「那天你妻子穿的什麼顏色的衣服?」

「天藍色長裙。」男子稍微回憶一下說道。

「票根還在嗎?」

「應該不在了,我們沒有保留電影票根的習慣。」

「你們一家跟張小凡一家熟嗎?」

「不熟。」男子咽了口水補充道「基本沒有交集。」

「但聽說你妻子跟她很熟。」

「也沒那麼熟,也就是裝房子的時候倆人一起結伴買過材料。」

李舒和丈夫在與死者張小凡熟不熟的問題上出現了明顯的矛盾。妻子說與死者很熟,偶爾還會結伴逛街買菜。而丈夫卻說自己的妻子跟死者完全不熟,幾乎沒有交集。

「這裡面必定有一個人在撒謊,會是誰呢?為什麼撒謊呢?」

「很簡單為擺脫嫌疑!沒有被詢問人會為了增加自己在警方那裡的嫌疑而撒謊,再說,這可是殺人罪。」邢浩宇冷靜的說。

「這麼說你認為是男的在說謊?」

「大概率是這樣。」

「對,為了幫妻子擺脫嫌疑!」

「是這樣!」

「愚蠢的做法,證詞存在矛盾會給他們帶去不必要的麻煩,竟然還敢撒謊!」

「去電影院查查監控就一目了然了。」說著,邢浩宇猛踩了一腳油門。

電影院的監控顯示,這對夫妻六點十五進入影院大廳,在自助取票機前取了票,慌慌張張的檢票進了觀影區。而那天,李舒確實穿的一條藍色長裙。電影院沒有其他的出口,要齣電影院,必須原路返回。直到九點零四分,兩人再次出現在監控視頻中。自此,兩人確定不在案發現場。

接下來是鄭苗苗一家。

鄭苗苗顯然還沒從張小凡的去逝中平復過來,神情很悲傷。

「5月20號晚六點到八點,你在做什麼?」

「我七點十分左右回到小區,回小區看見我媽帶著桐桐在樓下玩兒,我在那裡逗了一下桐桐和其他小朋友就回家了,到家差不多七二十。」

「桐桐跟哪些小朋友在玩耍?」

「樂樂和琦琦。」

「家長都在嗎?」

「琦琦外婆外公在,她的爸爸媽媽在外地工作,所以不在。樂樂的媽媽沒在,說是有點急事,把孩子留在小區的滑滑梯處跟其他小朋友玩耍,讓我媽幫忙看著。」

「你先生呢?」

「他出差去了。他5月18號出差去了帝都,23號回來的。」

經過核實,鄭苗苗的丈夫確實出差去了帝都,案發時不在宜市。但,鄭苗苗七點二十回家出了電梯門這段時間沒有不在場證明。

接下來邢浩宇等人又詢問了凌星。凌星兩年前與丈夫離異,離異后就一直獨自帶著女兒租住在A小區。

「5月20號晚六點到八點,你在做什麼?」

「我帶著樂樂在樓下玩耍,差不多七點左右,離開了小區,去,去辦了點事。」凌星有點不願提及到底是什麼事,吞吞吐吐的。

「能具體高速我們什麼事嗎?」

「這是我的私事,我不想透露,抱歉。」

「那你去了多久呢?什麼時候出的小區又什麼時候回的呢?」

「我在樓下帶樂樂到七點,出的小區,回到小區的時候差不多七點四五十吧。」

「去了哪裡,這個可以說嗎?」

「可以,去了萬達廣場,對了,我為了快點,來回我都打滴滴去的。」說著,凌星掏出手機,點開了滴滴APP,給張越看了看那晚的打車記錄,確實跟凌星說的一致。

小區出口的監控也拍到凌星5月20號晚七點零三分走出了小區,又在七點四十八分的時候進了小區。並且通過當晚和樂樂母女一起玩耍的琦琦外公外婆和桐桐外婆的證實,凌星是在晚上七點離開把樂樂交給他們照看的。

謝芳芳和老公鄭淼都在離宜市五百多公里之外的水城工作,半個月才回來一次。同事和家人都證明5月20號倆夫妻沒有回宜市。

對樊雙一家的詢問也有了結果,兩人案發時正在旅行,根本不在國內,倆人不可能有作案時間。

自此,這些與死者張小凡平時有接觸的鄰居都被問詢了一遍,李舒夫妻、謝芳芳夫妻、樊雙夫妻和凌星沒有作案時間,嫌疑被完全排除。其餘的被詢問人,不在場證明都不完整,不能排除作案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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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途之不在場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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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鄰居的證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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