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供述(3)
「你怎麼知道的?」
「他暗戀我,對我一見鍾情,為了得到我,他設計把羅峰電死,他以為這樣就能跟我在一起,開始我不相信他有那麼大的本事,後來,我和梁剛柯談戀愛了,正準備結婚時,他偷拍了我和我老公約會的照片,發到我手機上,威脅我說:如果我敢和梁剛柯結婚,他就殺了梁剛柯。」
「他又把照片發到我老公的郵箱上,威脅我老公不要娶我,否則,只有死路一條,我把事情跟我老公說了,我老公說他也收到了同樣的威脅郵件,我老公說他決不會因為一封郵件而放棄我。」
「我知道我老公是真心愛我,我毅然跟我老公結婚了,還大辦婚禮,我們這等於無聲地向他挑戰,但是,我千萬沒想到他真的把我老公給殺害了……」
「根據我們對梁剛柯的郵件進行調查,沒有人發現有人向他郵箱發送你所說的威脅信。」郭小成有點不相信,他懷疑她為了推脫罪責而編造的謊言。
「王剛強是電腦軟體工程師,他的電腦技術十分高超,可以輕易地入侵任何人的郵箱和QQ,肯定是他入侵了我老公的郵箱,把郵件給徹底刪除了,他是個犯罪天才,消毀證據的事他幹得天衣無縫。」
「那你有什麼證據證明王剛強犯罪?」
「他發給我的信息和照片都保存在我手機上,你們看吧。」她打開收件箱,把手機伸過來,黃俊松走過去,把她手機接過來,遞給楊局,三人同時看著裡面的信息,這是號碼為15801234567發來的:
——請你立即停止這種瘋狂的舉動,如果你解釋說和他沒有關係時,我還可以原諒你,畢竟每個人都會犯錯,如果真的你和他是戀愛關係時,那麼你嚴重背叛了我,你必需立即終止,否則,我會讓他不得好死,我說到做到!!!
——我有權這樣做,你知道我為你付出了多少。
——你難道不知羅峰是怎麼死嗎?
——你是假裝天真,還故意在貶低我無能?
——那是刑警無能,我可不無能。
——假如我說是呢?反正說了也不妨,警察沒有證據證明我有罪。
——不要污辱我的智商,我希望能聽從我的勸告。
——結果只有一個字:殺!!!
一共有8條信息,從中可以看出這是王剛強和馮美月對話的信息,所以無法記錄下馮美月發出的內容。
郭小成說:「你能說說當時你回復他信息的內容嗎?大概說一下吧。」
「記不清了,我大概說羅峰是意外死亡,他說是他謀殺的,我不相信他有那麼高智商,他勸我不要和我老公繼續交往,我說不可能,那他會殺死我老公……應該就這樣吧。」
「你為什麼不早說?」
「我老公死後,他來威脅我,不許我把他謀殺梁剛柯的事透露給任何人,否則他會殺死我,就像殺死羅峰和我老公一樣,連警察也無能為我伸冤,我這才感到了他的厲害,為了保命,我只好遵從他的話。另外,我不愛他,我不可能把一輩子的幸福毀在他手上。」馮美月很害怕似的說。
「為什麼專案組沒有在你的通話記錄中查到他的電話?」
「他從來不用手機給我打電話,偶爾打電話給我也是用餐廳的座機打,他是個孤僻寡言的人,沒事不會打電話給我。」
「還有其它證據嗎?」
「沒有了,但我可以肯定是他謀殺了我老公,這些證據能把王剛強抓起來嗎?」
「我們可以把他監控起來,但要抓人還要更深入的調查和證據,你知道,抓捕嫌疑人要經過檢察院批准,不是說抓就抓。」
「如果你們不能把他抓捕歸案,那我的生命會有危險,求求你們立即把他抓起來吧。」她忽然從椅子上溜到地上,雙膝跪在地上,不停地叩頭,眼光十分恐懼,像半夜看到鬼一樣……
郭小成趕緊走過去,把她扶起來:「你放心,我們絕對不會讓他傷害你,我們現在去傳喚他,他住在哪裡?」
她站著不肯坐下,情結十分激動,渾身不停地顫抖說:「我從來沒去過他的住所,不過,他告訴我說他住在環城路東三里177號二樓,離佳人餐廳不過100米。」
「他身上有沒兇器?比如炸彈手槍之類的東西?」
「應該沒有,他說用武器殺人的人是最低級的方法,他用腦子殺人。」
楊局把馮美月安排在局裡的招待所里,派專案組的民警24小時保護她,以防不測。
郭小成把槍支發給四個專案組成員,帶著他們向東三里177號進發,外面的風雨已經小了很多,但的大街仍然雨水泛濫,光怪陸離的燈光照在上面,反射出迷離的光彩。
15分鐘后,他們來到樓下,房東郭全已經等候在那裡,他打開門讓民警們悄悄上樓,二樓的燈在亮著,說明王剛強還在房間里,郭小成放心了。
郭小成示意郭全去敲門,郭全敲了兩下,裡面傳來聲音:「誰啊?」
「我是房東,能開一下門嗎?我有事和你商量。」
「好,我馬上來。」
王剛強把門開了之後,轉身就向裡邊,沒一點防備,民警們一下湧進來,王剛強一看,驚訝地瞪著一雙大眼,一動不動地愣在那兒。
6
王剛強被傳訊到刑警隊,郭小成讓他在訊問室里呆著,由四個精幹的刑警在門口輪流看守,郭小成拿電話撥打15801234567手機,想證明是不是王剛強的,結果是個空號。郭小成大失所望,王剛強可以否認號碼不是他的,王剛強那麼高明,不會輕易留下把柄讓他們抓住。
郭小成和黃俊松趕到移動公司調查,結果是一張不記名卡號神州行卡,這張卡沒有向外打過一次電話,兩個多月來,只消費了1.5元,看來主人只在重要時才動用它。
卡是江北區五一橋的行動電話網點售出的。他們來到五一橋網點,接待他倆是蘭子和美麗兩個售貨員,蘭子翻開了售卡記錄,對他倆說:「這個卡號是5月14日那天出售的。」
「你們店面小,來買卡的人不多,幫我們回想一下那天來買卡的人長什麼模樣?」
「我不記得了。」
「你們一定要幫我們好好回想一下,這對我們很重要。」
「我真的不記得了,太久了。」蘭子再次搖搖頭說,眼裡還流露出不耐煩的意思。黃俊松知道她不想幫忙,靈機一動說要買手機,叫蘭子把一台雜牌子的手機拿出來給他看看,蘭子高興把手機拿給他看,出售一台手機,老闆會給她5%的提成。
黃俊松左看右看說:「咦,你們這機子是偽劣商品,既沒有入網證,也沒有保修期,你們不知道銷售偽劣商品是犯法的嗎?我們要帶你倆回公安局問話。」情況緊急,黃俊松不得不出此下策。
法律規定傳喚時間不能超過24小時,如果在24小時不能找出證據證明王剛強有罪,就必須放人,一旦放走王剛強,憑他的腦子,即便24小時監控他,也有可能讓他逃走。
「別,別,大哥,要是帶我們走,我們就沒飯吃,我媽媽還等我寄工資回家看病呢。」蘭子帶著哭腔說,郭小成乜斜了他一眼:看你把兩個小姑娘嚇成什麼了?
黃俊松想了想說:「不帶你倆也行,但要想出那天是誰來買這張卡。」
她倆坐了下來,一個雙手緊抓頭髮,一個皺著眉頭苦思冥想,忽然蘭子抬起頭來說:「哦,我想起來了,是一個女中學生,當時我叫她選號,她說不要選,因為好的號碼要選號費,她就買了尾數帶7字的號。」
「她是哪個中學的?」
「是11中的,她身上掛有校徽,她常常經過我們門口。」
「那個班級的?」
「不曉得。」
「你們能認出她嗎?」
「她很漂亮,肯定會認出她。」
他倆把她倆帶到11中,把情況和校長說明,要求校長幫忙。校長說沒問題。
放學后,學生被集中在操場上,按班級排成縱隊,蘭子從高三開始認,美麗從初一開始認,沒一刻鐘,蘭子就認出了那個買手機號的女生。
校長把那個女學生叫到辦公室,她叫小芳,她是11中初一(3)班的學生,面對警官她有點害怕,不敢抬頭看。
郭小成說:「小芳,你不用怕,我們只是例行調查,四個月前,你是不是在五一橋的移動網點買過一張15801234567的手機卡號?」
「是買過,可不知什麼號碼。」
「怎麼說?」
「我是幫人買的。」原來那天小芳經過店鋪時,被一個殘疾人叫住,殘疾人說要買一張手機卡,但店鋪有幾個個台階,他上不去,他叫歡歡幫忙買,小芳欣然答應,幫他買了一張卡,那人要給她20元,她不肯要,殘疾人開心地推著輪椅走了。
「殘疾人長得怎麼樣?多大年紀?」
「嗯,國字臉,30歲吧?中等個子,樣子比較健壯,可惜偏偏殘疾了。」
「以前你有沒見過他?」
「沒有。」
「你看是不是這個人?」郭小成拿出手機,打開相冊,把剛剛拍下王剛強的照片給她看,小芳看了看說:「很像是他,不過當時他的鬍鬚很濃密。」
「你能肯定是他嗎?」
「能,他的眼神一模一樣。」
「那麼久了,你怎麼還會記得?」
「我的記性好,《岳陽樓記》我一早上就背得滾瓜爛熟,《唐詩三百首》我能背誦200多首。」
郭小成和黃俊松笑了,心裡的一塊石頭釋然放下,為了進一步確認,他們要求小芳跟他們回刑警隊指認,小芳一聽說,立即拒絕,身子開始微微顫抖。
郭小成見狀,倒了一茶遞給她,叫她坐下休息。
郭小成動員校長做她思想工作,校長想了想說:小芳最聽班主任吳雅麗的,我去叫吳老師來。說罷,匆匆忙忙地走出去了。
郭小成走出校長辦公室,在外面等吳雅麗老師,一會兒,校長帶著一個體態優美穿著得體的少婦向他走來,他知道是吳老師,走上前去和她握手,把情況跟吳老師說明。
吳老師答應做小芳的思想工作。
半小時后,吳老師出來了,對郭小成說:小芳同意去刑警隊指認,但小芳要她陪她一起去,要不小芳不肯去。
郭小成同意小芳的條件,為了不讓同學們看出有警察找小芳,產生誤解,郭小成和黃俊松先走到校門外,叫她倆過一會兒再上車,吳老師十分感激郭小成體貼入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