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是對是錯

第11章 是對是錯

後來,經過多次討論、研究,徵求各方面人士的意見,終於決定:解除對高鐵輝、高革文、高勝祥、高桃花的收審,分別給予不同程度的罰款處理。

我心頭彷彿輕鬆了許多。

光陰似水。很快,我在寧鄉縣公安局的任職期滿,回到了省公安廳。每有閑暇,總要想到這樁血案,其中的內涵似乎永遠回味不完。我也不斷地問自己:當初那樣的看法,那樣的處理,究竟是對是錯?幾次有過重訪大沖村的準備,但均因瑣事拖累,未能如願。我的心一直惦念著大沖村,一直惦念著大沖村裡的高鐵輝、高革文、高勝祥、高桃花等人。

人生就是如此滑稽,有些事,往往費儘力氣去辦倒難以辦成,突如其來的機遇,巧合,倒能輊而易舉地了卻心愿。這次在長沙街頭遇見高桃花,即屬於此種情形。她與以前相比,顯得蒼老了許多。亮麗的眼角疊起了皺紋,烏黑的秀髮夾雜著銀絲。我與她招呼。她先是一怔,繼而認出了我,黑紅的圓臉盤上便有了一層笑。我問起她的近況,她臉上的笑即刻消失,換成了辛酸、哀愁、痛楚。她輕輕地告訴我,她從收審所被放出去后,她不敢回大沖村,村裡的人不打她,不罵她,可吐出的唾沫也會把她淹死。她也深感對不起大沖村人。她欲尋短見,但她想到龔寒冬的母親和黃新民的父母,就打消了這種念頭。她要活下去。一肩挑起贍養、侍候、孝敬三位老人的責任。若不是地,龔寒冬、黃新民都不會死。他倆活著,三位老人的晚年生活自然幸福、美滿。她給三位老人精神、感情上造成了嚴重創傷,永遠無法彌補。物質上,她不能給三位老人留下創傷,她要傾其全力,盡一切可能,滿足三位老人的生活需求。她在寧鄉,在望城,在長沙,四處打工,拚命掙錢,自己省吃儉用,給三位老人買吃的,買穿的,買用的送去。她曾同時給幾家老闆當鐘點保姆,從早干到晚,一天只睡四個小時。

她曾同時做幾位少奶奶的乳母,吃進去的粗茶淡飯,擠出來的雪白奶汁,將一個個小公子喂得白白胖胖,她的身子骨都榨乾了,換回的錢卻不多。近些日子,她正在一家建築工地挑灰桶。我問她現在的愛人,她沉沉地搖頭,嘆息。她說:

「隆寄生那樣的男人老實、守法,但不賺錢。黃新民那樣的男人聰明、賺錢,但不守法。在這個世界上,我不知究竟哪樣的男人可作依靠。我沒有勇氣選擇新的男人。再說,我肩上的責任重。不允許我選擇新的男人。用你們城裡人的話說,我獨身闖天下。」

我望著她,眼前一片模糊。面對弱小,面對貧窮,面對法盲,我無力扶持,幫助。

我覺得自己太猥瑣,太渺小。

高挑花什麼時候離開我的,我不知道。

高桃花往什麼地方去了,我更不知道。

我知道了也沒用,還不如乾脆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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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與法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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