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白骨遍野

第三章 白骨遍野

潼關雖小,但形勢險要,歷來為兵家必爭之地。城牆高大堅固,箭樓巍峨壯觀,這裡自古就是關東的東大門。秦末紛爭之際,懷王與諸將約:先入關者為王矣。這個關就是潼關。

李英傑帶著曹姐母女趁著夜色來到潼關外,在天朦朦亮之際,混入城中。就如史書上記載的一樣,潼關的洪承疇和孫傳庭果然已經撤了,率人馬北上勤王去了。所以雖然還留有官軍,但盤查已經不怎麼嚴了。

李英傑在城中找了一家老字號的客棧,開了了兩間房。草草用過早飯後,便各自回房補覺。

一場好睡,李英傑醒來已近申時,隔壁房間靜悄悄的,看來母女倆還在安睡。李英傑便起床離了客棧,到城中走走。

街道上最多的是面帶菜色的乞丐,市面極其蕭條,毫無生氣。李英傑隨意逛了逛,最後找了家成衣鋪,給自己買了兩身書生服飾,又給曹姐母女買了幾身像樣一點的衣服,便回到了客棧。

此刻,已是黃昏時分。母女倆已經起床,見李英傑給她們買了新衣,那個開心勁,簡直難以描述。她們有些年頭沒有穿過新衣服了。

晚飯擺在了李英傑的房中,有雞有鴨,有魚有肉,還一瓶黃酒。苦難時期,弄這些菜已屬不易,足足花了李英傑二兩銀子。

俗話道:人靠衣裳馬靠鞍。這母女倆洗過澡,換上新衣過後,馬上就大變樣了,讓人眼前一亮,果真是一大一小兩個美人兒。

雞鴨魚肉對這對母女來說,已經忘了它們的味道了。一見之下,兩雙鳳眼放出貪婪之光,起初還顧及一點形象,後來就顧不上了,甩開了玉臂,大吃起來。

李英傑咪一口酒,吃幾粒花生,欣賞著她們的吃相,心中滿足異常。

這種滿足感是他從來沒有過的,在他原來的那個年代,如果和哪個女人有了關係,那請她吃飯,送她衣服,那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可能讓對方如此喜悅,更不可能讓對方如此感激。

曹姐吃著吃著,一抬頭,見李英傑笑吟吟的看著自己,忽然意識到有些丟人,臉一紅:「公子,讓你看笑話了。」對於這個年輕男人,曹姐有些看不懂。原來以為他不過是一個英俊的土匪,委身與他,一來是為了女兒有口飯吃,二來也是自己身體的需要。何況在此亂世,除非不拍死,否則自己的身子自己就根本做不了主,與其被那些猥瑣粗魯的男人糟蹋,還不如找個自己順眼一點的。誰知,這個男人不但在床上花樣百出,讓自己欲仙欲死,而且一招一式都透著溫柔和體貼。原來那個死鬼丈夫和他一比,簡直給他提鞋也不配。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會帶自己和女兒一起出來,說是要讓自己過上好日子。

自己開始還有點懷疑,怕他有歹意,會不會想把自己尤其是女兒賣到青樓一類的地方去。可現在看來顯然是多心了,這些新衣服,這頓飯,把自己母女賣了也不值啊。自己真是遇上貴人了。

「叔叔,你真好!」茵兒一邊啃著雞腿,一邊感激地說。

「沒事,你們接著吃。」李英傑在母女倆感激萬分的目光有些熏熏欲醉……

茵兒吃飽之後回房去睡了。曹姐陪著李英傑喝酒,陪著陪著自然就陪到了床上。一個是心存感恩,一個是酒後欲焰高漲,加上客棧中的雕花大床豈是窯洞中的土炕所能比擬?好一場廝殺……

第二天,李英傑找來客棧老闆,關照他要好好照顧曹姐母女,自己要離開一段時間,多則一月,少則半月。隨後給了他十兩銀子。給他的時候,運勁在銀錠上留下了一個大拇指印,嚇得老闆老臉煞白。這下,不怕他動歹念了。在亂世,還是要想周些許。

母女倆自然是戀戀不捨,要跟他一起去。但李英傑此去是尋找高桂英,那裡還有個小梅,帶著這母女算是怎麼一回事?

李英傑告別了母女倆,從潼關轉至河南地界,來到了豫南的崤山之中。而一路上的所見所聞也令李英傑觸目驚心。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皮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

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矣。……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后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

這是郭沫若在他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引用的明馬懋才的《備陳大飢疏》,李英傑當時讀來就感到不寒而慄,如今親眼得見,箇中滋味已不是筆墨所能形容。

他不由的想起穿越前所經歷不久的那場大地震以及由此帶來的感動和振奮,二者是多麼的不同啊!

既然穿越來此,我一定要為這些苦難的人們做些什麼。我要改變這一切,讓這種慘象從此不在神州的大地上發生!

李英傑在心中吶喊。這一切更堅定了他要改變歷史的決心。

潼關雖小,但形勢險要,歷來為兵家必爭之地。城牆高大堅固,箭樓巍峨壯觀,這裡自古就是關東的東大門。秦末紛爭之際,懷王與諸將約:先入關者為王矣。這個關就是潼關。

李英傑帶著曹姐母女趁著夜色來到潼關外,在天朦朦亮之際,混入城中。就如史書上記載的一樣,潼關的洪承疇和孫傳庭果然已經撤了,率人馬北上勤王去了。所以雖然還留有官軍,但盤查已經不怎麼嚴了。

李英傑在城中找了一家老字號的客棧,開了了兩間房。草草用過早飯後,便各自回房補覺。

一場好睡,李英傑醒來已近申時,隔壁房間靜悄悄的,看來母女倆還在安睡。李英傑便起床離了客棧,到城中走走。

街道上最多的是面帶菜色的乞丐,市面極其蕭條,毫無生氣。李英傑隨意逛了逛,最後找了家成衣鋪,給自己買了兩身書生服飾,又給曹姐母女買了幾身像樣一點的衣服,便回到了客棧。

此刻,已是黃昏時分。母女倆已經起床,見李英傑給她們買了新衣,那個開心勁,簡直難以描述。她們有些年頭沒有穿過新衣服了。

晚飯擺在了李英傑的房中,有雞有鴨,有魚有肉,還一瓶黃酒。苦難時期,弄這些菜已屬不易,足足花了李英傑二兩銀子。

俗話道:人靠衣裳馬靠鞍。這母女倆洗過澡,換上新衣過後,馬上就大變樣了,讓人眼前一亮,果真是一大一小兩個美人兒。

雞鴨魚肉對這對母女來說,已經忘了它們的味道了。一見之下,兩雙鳳眼放出貪婪之光,起初還顧及一點形象,後來就顧不上了,甩開了玉臂,大吃起來。

李英傑咪一口酒,吃幾粒花生,欣賞著她們的吃相,心中滿足異常。

這種滿足感是他從來沒有過的,在他原來的那個年代,如果和哪個女人有了關係,那請她吃飯,送她衣服,那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可能讓對方如此喜悅,更不可能讓對方如此感激。

曹姐吃著吃著,一抬頭,見李英傑笑吟吟的看著自己,忽然意識到有些丟人,臉一紅:「公子,讓你看笑話了。」對於這個年輕男人,曹姐有些看不懂。原來以為他不過是一個英俊的土匪,委身與他,一來是為了女兒有口飯吃,二來也是自己身體的需要。何況在此亂世,除非不拍死,否則自己的身子自己就根本做不了主,與其被那些猥瑣粗魯的男人糟蹋,還不如找個自己順眼一點的。誰知,這個男人不但在床上花樣百出,讓自己欲仙欲死,而且一招一式都透著溫柔和體貼。原來那個死鬼丈夫和他一比,簡直給他提鞋也不配。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會帶自己和女兒一起出來,說是要讓自己過上好日子。

自己開始還有點懷疑,怕他有歹意,會不會想把自己尤其是女兒賣到青樓一類的地方去。可現在看來顯然是多心了,這些新衣服,這頓飯,把自己母女賣了也不值啊。自己真是遇上貴人了。

「叔叔,你真好!」茵兒一邊啃著雞腿,一邊感激地說。

「沒事,你們接著吃。」李英傑在母女倆感激萬分的目光有些熏熏欲醉……

茵兒吃飽之後回房去睡了。曹姐陪著李英傑喝酒,陪著陪著自然就陪到了床上。一個是心存感恩,一個是酒後欲焰高漲,加上客棧中的雕花大床豈是窯洞中的土炕所能比擬?好一場廝殺……

第二天,李英傑找來客棧老闆,關照他要好好照顧曹姐母女,自己要離開一段時間,多則一月,少則半月。隨後給了他十兩銀子。給他的時候,運勁在銀錠上留下了一個大拇指印,嚇得老闆老臉煞白。這下,不怕他動歹念了。在亂世,還是要想周些許。

母女倆自然是戀戀不捨,要跟他一起去。但李英傑此去是尋找高桂英,那裡還有個小梅,帶著這母女算是怎麼一回事?

李英傑告別了母女倆,從潼關轉至河南地界,來到了豫南的崤山之中。而一路上的所見所聞也令李英傑觸目驚心。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皮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

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矣。……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后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

這是郭沫若在他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引用的明馬懋才的《備陳大飢疏》,李英傑當時讀來就感到不寒而慄,如今親眼得見,箇中滋味已不是筆墨所能形容。

他不由的想起穿越前所經歷不久的那場大地震以及由此帶來的感動和振奮,二者是多麼的不同啊!

既然穿越來此,我一定要為這些苦難的人們做些什麼。我要改變這一切,讓這種慘象從此不在神州的大地上發生!

李英傑在心中吶喊。這一切更堅定了他要改變歷史的決心。

潼關雖小,但形勢險要,歷來為兵家必爭之地。城牆高大堅固,箭樓巍峨壯觀,這裡自古就是關東的東大門。秦末紛爭之際,懷王與諸將約:先入關者為王矣。這個關就是潼關。

李英傑帶著曹姐母女趁著夜色來到潼關外,在天朦朦亮之際,混入城中。就如史書上記載的一樣,潼關的洪承疇和孫傳庭果然已經撤了,率人馬北上勤王去了。所以雖然還留有官軍,但盤查已經不怎麼嚴了。

李英傑在城中找了一家老字號的客棧,開了了兩間房。草草用過早飯後,便各自回房補覺。

一場好睡,李英傑醒來已近申時,隔壁房間靜悄悄的,看來母女倆還在安睡。李英傑便起床離了客棧,到城中走走。

街道上最多的是面帶菜色的乞丐,市面極其蕭條,毫無生氣。李英傑隨意逛了逛,最後找了家成衣鋪,給自己買了兩身書生服飾,又給曹姐母女買了幾身像樣一點的衣服,便回到了客棧。

此刻,已是黃昏時分。母女倆已經起床,見李英傑給她們買了新衣,那個開心勁,簡直難以描述。她們有些年頭沒有穿過新衣服了。

晚飯擺在了李英傑的房中,有雞有鴨,有魚有肉,還一瓶黃酒。苦難時期,弄這些菜已屬不易,足足花了李英傑二兩銀子。

俗話道:人靠衣裳馬靠鞍。這母女倆洗過澡,換上新衣過後,馬上就大變樣了,讓人眼前一亮,果真是一大一小兩個美人兒。

雞鴨魚肉對這對母女來說,已經忘了它們的味道了。一見之下,兩雙鳳眼放出貪婪之光,起初還顧及一點形象,後來就顧不上了,甩開了玉臂,大吃起來。

李英傑咪一口酒,吃幾粒花生,欣賞著她們的吃相,心中滿足異常。

這種滿足感是他從來沒有過的,在他原來的那個年代,如果和哪個女人有了關係,那請她吃飯,送她衣服,那是理所當然的事。不可能讓對方如此喜悅,更不可能讓對方如此感激。

曹姐吃著吃著,一抬頭,見李英傑笑吟吟的看著自己,忽然意識到有些丟人,臉一紅:「公子,讓你看笑話了。」對於這個年輕男人,曹姐有些看不懂。原來以為他不過是一個英俊的土匪,委身與他,一來是為了女兒有口飯吃,二來也是自己身體的需要。何況在此亂世,除非不拍死,否則自己的身子自己就根本做不了主,與其被那些猥瑣粗魯的男人糟蹋,還不如找個自己順眼一點的。誰知,這個男人不但在床上花樣百出,讓自己欲仙欲死,而且一招一式都透著溫柔和體貼。原來那個死鬼丈夫和他一比,簡直給他提鞋也不配。更讓人想不到的是,他竟然會帶自己和女兒一起出來,說是要讓自己過上好日子。

自己開始還有點懷疑,怕他有歹意,會不會想把自己尤其是女兒賣到青樓一類的地方去。可現在看來顯然是多心了,這些新衣服,這頓飯,把自己母女賣了也不值啊。自己真是遇上貴人了。

「叔叔,你真好!」茵兒一邊啃著雞腿,一邊感激地說。

「沒事,你們接著吃。」李英傑在母女倆感激萬分的目光有些熏熏欲醉……

茵兒吃飽之後回房去睡了。曹姐陪著李英傑喝酒,陪著陪著自然就陪到了床上。一個是心存感恩,一個是酒後欲焰高漲,加上客棧中的雕花大床豈是窯洞中的土炕所能比擬?好一場廝殺……

第二天,李英傑找來客棧老闆,關照他要好好照顧曹姐母女,自己要離開一段時間,多則一月,少則半月。隨後給了他十兩銀子。給他的時候,運勁在銀錠上留下了一個大拇指印,嚇得老闆老臉煞白。這下,不怕他動歹念了。在亂世,還是要想周些許。

母女倆自然是戀戀不捨,要跟他一起去。但李英傑此去是尋找高桂英,那裡還有個小梅,帶著這母女算是怎麼一回事?

李英傑告別了母女倆,從潼關轉至河南地界,來到了豫南的崤山之中。而一路上的所見所聞也令李英傑觸目驚心。

「臣鄉延安府,自去歲一年無雨,草木枯焦。**月間,民爭采山間蓬草而食。其粒類糠皮,其味苦而澀。食之,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後而蓬盡矣,則剝樹皮而食。諸樹惟榆皮差善,雜他樹皮以為食,亦可稍緩其死。

迨年終而樹皮又盡矣,則又掘其山中石塊而食。石性冷而味腥,少食輒飽,不數日則腹脹下墜而死。

民有不甘於食石而死者,始相聚為盜,而一二稍有積貯之民遂為所劫,而搶掠無矣。……

最可憫者,如安塞城西有冀城之處,每日必棄一二嬰兒於其中。有號泣者,有呼其父母者,有食其糞土者。至次晨,所棄之子已無一生,而又有棄子者矣。

更可異者,童稚輩及獨行者,一出城外便無蹤跡。后見門外之人,炊人骨以為薪,煮人肉以為食,始知前之人皆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數日後面目赤腫,內發燥熱而死矣。於是死者枕藉,臭氣熏天,縣城外掘數坑,每坑可容數百人,用以掩其遺骸。臣來之時已滿三坑有餘,而數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幾許矣。……」

這是郭沫若在他著名的《甲申三百年祭》中引用的明馬懋才的《備陳大飢疏》,李英傑當時讀來就感到不寒而慄,如今親眼得見,箇中滋味已不是筆墨所能形容。

他不由的想起穿越前所經歷不久的那場大地震以及由此帶來的感動和振奮,二者是多麼的不同啊!

既然穿越來此,我一定要為這些苦難的人們做些什麼。我要改變這一切,讓這種慘象從此不在神州的大地上發生!

李英傑在心中吶喊。這一切更堅定了他要改變歷史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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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明拒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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