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二章 事情真相
發生了這種事,大家也沒有心情吃飯了。
兒子將老兩口送回家,安撫了幾句,就跟火燒屁股一樣,火急火燎的從家裡躥了出去,開車回到了他自己的家中。
只剩下男人和女人大眼瞪小眼的相互對視一眼,飯菜啥都沒收拾,就放在桌子上,倆人草草的洗漱了一下,就上床睡覺了。
可眼睛一閉上,就是那老太太死時候的慘相,倆人誰也沒敢閉上眼睛,就在床上翻來覆去的。
睜著眼睛也不知道過了多久,迷迷糊糊間,男人好像聽見客廳傳來一陣筷子敲擊飯碗的聲音,緊接著,是椅子挪動的聲音。
剛剛還有點睡意的大腦立刻清醒了,他嚇的夠嗆,渾身上下『嗖嗖』往外冒冷汗啊,哆哆嗦嗦的他伸出一隻手,摸索著摸到女人的位置,使勁搖了搖。
女人剛睡著沒一會兒就被搖醒了,她十分不高興的剛要說話,男人立刻緊張伸手捂住她的嘴巴,輕聲『噓』了一聲,就示意女人聽。
女人這一聽可不要緊,寂靜的夜裡吃飯的聲音特別的大,那咀嚼的聲音就好像在咀嚼人的器官一般,在黑乎乎的夜裡,顯得異常滲人『嘎吱,嘎吱』的。
女人都快哭了,她是生怕外面的東西進來,她整個人都蜷縮在被子里,嘴裡無聲的念叨著:「看不見我,看不見我......」
許是女人念叨的聲音實在是太平凡了,外面吃飯的動靜微微一靜,緊接著,椅子就好像被誰摩擦著地面拉了開來,然後就是沉重且又緩慢的腳步聲,在一步一步的接近這間主卧室。
男人和女人已經嚇懵逼了,就那麼直愣愣的躺在床上,眼睛死死的盯著門把手被人一點一點的壓了下來,然後,門慢慢的被人推了開來。
看見進來的人,女人頓時呼吸急促的一聲慘叫,男人也是控制不住的直接尿了床,他是連聲都沒發出來,就腦袋一歪,昏了過去。
......
第二日早晨,兒子因為不放心那老兩口,想了想,還是開車過來,敲了半天的門沒人開,他奇怪的從兜里翻出鑰匙,插進鑰匙孔,輕輕一擰。
下一瞬,兒子發出一聲驚天動地的驚恐的叫聲,重重的後退一步,撞在門口的柜子上,直接撞翻了上面擺放的小紅花。
小紅花掉在地上,碎的是極其清脆。
兒子乾嘔一聲,衝出家門,跪在地上吐得差點沒把膽汁都吐出來。
對面的鄰居聽見聲音,打開門走出來,往裡面一看,也是被嚇的驚恐的叫了一聲,回家就打了電話。
沒一會兒,110,120全來了。
經法醫檢查過後,男人死了,女人被嚇的精神失常,瘋了。
昨天晚上他們經歷了什麼,沒有人知道。
家裡的門鎖鎖的好好的,屋裡也沒有外人入侵的痕迹,男人脖子上套了一條粗壯的大鐵鏈子,渾身上下被人打的是皮開肉綻的,一直眼珠子都崩裂的掛在眼眶外面。
他一條腿在門裡,一條腿在門外,整個人驚恐的趴在地上,似乎在求饒著什麼,臉上的表情是狼狽不堪又極其崩潰,大張著嘴巴卻再也沒有了呼吸。
一晚上的時候,兩條人命,昨天晚上的張警官這一下徹底犯了難,他站在警戒線以外,是一根煙接一根煙的抽啊,抽的身邊的人直咳嗽,他卻是皺緊了眉頭,根本就沒辦法舒展。
這怎麼查啊。
什麼痕迹都沒有,就像是...就像是被鬼殺得一樣。
捏著煙的手狠狠一掐,張警官忽然眯起了眼睛,盯著地上的男人發起了呆。
也不知道過了多久,外面的同事忽然接到電話,說,那個女人醒了,雖然精神失常,徹底瘋了,可她的嘴裡始終念叨著一句話:「不是我乾的,真不是我乾的,我沒殺你,沒欺負你,你要報仇找他們啊,都是他們自己的注意,跟我沒有一點關係啊,真的,我家近來的時候你已經不在了。」
他們做了什麼,會如此的恐懼?!
張警官腦袋一轉悠,果斷的叫來人,如果兇手不好查,那就從這三個人身上查起,他還不信了,天網恢恢的,還能讓一個罪犯逍遙法外不成?!
......
雪崩的時候,沒有一片雪花是無辜的。
等到查到的信息反饋回來,張警官坐在辦公室里又是一陣煙霧繚繞,他一隻手按著太陽穴,看著桌子上反饋回來的信息,第一次,他有一種這些人死了活該的想法。
他查這些信息其實並不是很容易,但只要做過的事就會有記錄,也不知道冥冥之中是有天幫還是怎麼回事,調查到的信息異常順利。
只見擺在張警官面前的那幾張紙上寫的赫然是這一家人做過的惡事。
首先是那老太太,那老太太已經七十多歲的高齡卻十分熱衷於碰瓷事業,被送到拘留所里好幾次都因為年紀太大而被放了回來,每一次都是變本加厲的欺負老實人,為人也是十分的潑辣不講道理,胡攪蠻纏的。
在這一片厲害的都出名了,沒人整得了,也沒有人願意跟她一般見識,怕這老太太訛人,獅子大開口。
這老太太,是二十多年前搬過來的。
二十多年前......
張警官將那張紙翻了個面,後面寫著二十多年前,老太太家住在京都郊區,因為京都郊區哪一塊地皮被占,就搬到了京都所屬下線城市居住。
在二十多年前,他們那個地方疑似又拐賣婦女的嫌疑,而被拐賣的女人就是他們家的兒媳婦,在兒媳婦家裡人找來的時候,她瘋病發作,從房上大頭朝下掉了下來,當場去世。
而他們一家人因為證據不足被釋放了回來。
兒媳婦之所以會有瘋病,是因為生下來的孩子失蹤了。
實際上並沒有失蹤,是被老太太給人了。
「給人了?!」
張警官有些詫異的挑了挑眉頭,不過一想到那個時候的條文規定他又明白了,這是嫌棄生的孩子是個姑娘不想要,想要小子,又怕姑娘占名額不讓生,所以就把孩子給人了。
張警官一邊在心裡念叨著,一邊翻了一頁,忽然他眉頭一皺,看著上面那張年代久遠的合同和老太太倆人個子按得手押,上面赫然寫著的是,買賣合同?!
賣孩子?!
這老太太也太厲害了,要不是自己找到當年的擔保人,還真就以為是把孩子送人了,這孩子也是個命苦的,竟然直接被賣了。
不過看那擔保人和買方人的姓名,他總覺得有點眼熟,像是在哪見過。
「在哪見過來著?」
張警官苦思悶想的,忽然,他腦中靈光一閃,打開電腦,在網頁上搜索一番,目光猛地就是一凝:這擔保人和買方人竟然是曾經參與過重大拐賣兒童案件的重要人物,不過擔保人因為犯得事稍微輕一點,他早就在五年前被刑滿釋放了,而那個買方卻因為行為極其惡劣,早就被執行槍決死刑了。
看著網上的信息,張警官目光微冷,再次拿出一根煙,叼在嘴上吞雲吐霧起來。